从“淡”与“澹”说起
——高等书法教学中的“书法文字学”教学芹献
2021-11-26李庶民
⊙ 李庶民
《大学书法》2020年第3期刊有王赢老师《对当今高等书法教育“书法文字学”课程的思考》(下面简称《思考》)一文,对“书法文字学”概念和范畴的界定、课程设置的思考、篆书与草书学习方法的梳理,给出了很好的意见。并以当前书法创作实践中篆书、草书容易出现的混淆、错讹以实例作了解析。追本溯源、纠谬正误,从而指出:“首先我们应重视文字学的学习,进一步确立书法文字学的教学体系。如果本科没有文字学课程或课程周期很短的话,在研究生期间想再进行深入的研究性学习,难度是极大的。当今全国高校书法专业应尽快加强构建书法文字学的相关课程,同时相应的书法文字学教材也应尽快编撰,从而促进书法教育事业的发展。”的确,在当今的高等书法教育中,文字学教学的设置与付诸实行是最为薄弱的环节。《思考》一文是一篇兼有理论深度和方法论价值的好文章。
书法文字学应该是一门工具课,其目的是为书法艺术创作打好文字应用基础,用于理论和创作实践,成为书家创作能力与思想智慧等知识结构的组成部分。这不但涉及书法文字学的设立、教材编写、教学模式、教学方法等,还要在实践中具体到学习、训练策略的优化,而这种优化对教师和学生均有重要意义,甚至可以决定教师的传道、授业、解惑能力和学生的接受、领悟、理解效果。而训练策略优化又视具体情况而言,其参照系、教学模式、教学方法、教学步骤的设计等都不是既定的,都不是一成不变的。这显然对授课老师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唯此,书法文字学才能对学生今后应具备的学术水平与创作能力打下扎实的基础和带来长期的良好效益。
鉴于以上认识,我要提出的问题是《思考》一文所提出的“书法文字学”课程要求,是偏向于文字学追本溯源的学习、识读、解析,并要求在书法(主要是篆书)创作中尽可能原汁原味地准确应作,是偏重于创作实践中对所用文字及其原字、原义的追寻而从严要求的。这种初心固然可嘉,但是在面对传统文化素养普遍不高的当今高等院校书法专业学生时,便可知这种倾向于专业古文字学水准的要求是不现实的,学生是难以做到的,同时也是有悖于文字发展嬗变规律、不适于主要以艺术为目的的书法创作的。古文字本身便是一个活的流变体系,从甲骨文到金文、籀文、六国古文,再到秦小篆、汉篆,其形、音、义的变化在繁简、雅俗、正讹之间延伸、泛化乃至讹变,错综复杂,难以尽知。若对每个实践中应用到的字都必须追本溯源,非原字、原义、原形不得用,而弃通假、假借、古今、借代等用字成规不用,不但一般书家做不到,也有作茧自缚之弊。故此我倾向于教学研究中要追本溯源,弄明白常用篆字的来龙去脉,分清字的原形、原音、原义,臻源别流,明辨古今、正讹之变,即“向前看”。而在实际创作应用中,则应顺流而下,了解篆字的形变、音分、义展,掌握通假、假借、异体规律及约定俗成的程式,“从善入流”,即“向后看”。因为书法艺术创作中的文字除了要有文字本身所表达的一定的既有内容外,更要有对文字字形、线形、线质、线律、结体等审美内容的表现。所以,在篆书创作中不妨放宽对文字的纯正本体要求,允许使用已经引申、泛化甚至讹变的却已经进入约定俗成的篆书系统中的后发、后起字。这种“向后看”的观点,是缘于在社会的现代化进程中,篆书已远离其实用价值,书法创作中的篆书创作主要是以审美为目的的艺术实践活动。以此,书法文字学教学应当具有知觉学习视域下优先的汉字美学考虑,使之与古文字学应有的给学生以有关古文字发生嬗变规律,古文字研究路径方法,根据古文字形、音、义的内在规律和社会人文影响的外作用力去深化对古文字的认知等这种专业教学目的区别开来。而书法专业的书法文字学教学目的是让学生一般性地了解、掌握古文字发生及流变规律,更多地关注汉字包括篆、隶、楷、行、草字形及字音、字义的美学内涵与造型技巧,合理、有效地利用古今、通假、假借、异体等丰富多彩的文字资源,更好地为书法创作服务。
实事求是地说,汉字字形、音韵、本义及其在沿革中的引申、泛化、讹变等复杂性,远非我们现在的古文字学研究所能穷尽的,其分析、判断、推论等还远未能总结出全面、系统的规律。至今对古文字还有大量的未解之谜,一些难点、难题和奥秘还有待于人们去破解,甚至一些已为人们熟知的古文字也非简短文字便能透彻解析的。比较典型的例子如《思考》一文中所例举的“淡”和“澹”:“‘淡”和‘澹’若区分不清,容易出现用错的现象。这两个字并非是繁简字关系,二字在《说文》中都有。《二十四诗品》中‘落花无言,人淡如菊’的‘淡’字,书家的创作中容易将其篆为‘澹’。‘澹’在《说文》中解释为‘水摇也’。‘人淡如菊’意为佳士内心极其淡泊。再看‘淡’字,‘淡,薄味也’,与文意相合,则此处应篆为‘淡’。如若创作篆书‘水何澹澹,山岛竦峙’,‘澹澹’是形容水波荡漾,显然应篆为‘澹’。二字在隶变后含义有混淆之处,但在《说文》中区分得非常清楚,因而书家在创作时应谨慎对待。”[1]
“淡”和“澹”的含义混淆起于何时?是否“在隶变后”?值得商榷。但“区分不清”怕是已成事实。目前“淡”与“澹”见于秦小篆、西汉帛书等,似还未发现于甲、金文中,但绝非秦小篆创立时才创制的。这可从经典遗文中窥其端倪。故典籍中“淡”和“澹”混用较早。高亨《古字通假会典》(“淡”与“澹”):“《老子》‘澹兮其若海’。傅本‘澹’作‘淡’。《老子》三十章‘恬淡为上’。《释文》‘淡’作‘澹’,本亦作‘淡’。《老子》三十章‘恬淡为上’。傅奕本‘淡’作‘澹’。《庄子·天道》‘夫虚静恬淡寂漠无为者,天地之平,而道德之至’。道藏罗勉道《庄子循本》本‘淡’作‘澹’。《淮南子·主术训》‘非澹薄无以明德’。《太平御览》七七引‘澹薄’作‘淡漠’。《楚辞·惜誓》‘澹然而自乐兮,吸众气而翱翔’。《考异》‘澹一作淡’。《文选·金谷集诗》‘绿池泛淡淡’。李注《东京赋》曰‘绿水澹澹’。‘澹’与‘淡’同。”[2]
须知以上“淡”和“澹”的通假是在文字的实用阶段,甚至是在“马字缺画,石建惧死”阶段。《汉书·石建传》作于文字规范相当苛刻的时代,彼时尚且允许通假、假借、借代等应用。“淡”和“澹”为何在诸多典籍中或通假,或混用?大概是因为除了许慎《说文解字》中所分别的“薄味也”与“水摇也”之外,还有义近或同音通假等诸多原因。《辞源》:“淡1.(dàn)。徒敢切,上,敢韵,定。ㄉㄢ,徒滥切,去,阚韵,定。(一)味薄。《荀子·正名》‘甘苦咸淡辛酸奇味,以口异’。《礼记·中庸》‘子之道,淡而不厌’。注‘淡,其味似薄也’。(二)淡薄。《世说新语·赏誉》下‘简文道王怀祖(述)才既不长,于荣利又不淡,直以真率少许,便足对人多多许’。(三)浅,色彩不浓。见‘淡妆浓抹’……2.(yǎn)。以冉切,上,琰韵,喻。(六)见‘琰2’。3.(tán)。(七)通‘痰’。晋王羲之《慰问帖》‘昨还殊顿,胸中淡闷干呕转剧,食不可强’。参阅宋黄伯思《法帖刊误》。淡泊(一)恬淡。《抱朴子·广譬》‘短唱不足以致弘丽之和,势利不足移淡泊之心’。(二)指家道清贫……澹1.(dàn)。徒敢切,上,敢韵,定。ㄉㄢ,徒滥切,去,阚韵,定。(一)恬静,安定。《老子》‘澹兮其若海,飂兮若无止’。《庄子·下》‘以本为精,以物为粗,以有积为不足,澹然独与神明居,古之道德有在于是者’。(二)淡薄。《庄子·刻意》‘无不志也,无不有也。澹然无极,而众美从之’。(三)触动。《汉书·礼乐志·郊祀歌练时日》‘相放,震澹心’。2.(tán)。徒甘切,平,谈韵,定。(四)姓。见‘澹台’。3.(shàn)。(五)满足、充足。通‘赡’。……”
可见,“淡”与“澹”在字的音、声、韵、纽上皆同。而字义,尤其是后出字义“淡薄”“恬淡”“恬静”“安定”等皆多相同、相似处。这就决定了这两个字在应用中不可避免地通假、混用。故段玉裁《〈说文解字〉注》于“淡”“澹”二字下皆注引申义。如“澹”下注“俗借为淡泊字”。朱骏声《说文通训定声》一面解释说“与澹迥别”,一面又注说“(假借)为澹”。于“澹”字一面解释“水摇貌,从水澹声,与淡迥别”,一面又注“澹,安也”,“澹,静也”,“安静也”,“定也”。此处正见清人所谓“训诂之旨存乎声音。字之声同声近者,经传往往假借。学者以声求义,破其假借之字而读以本字,则涣然冰释”(王引之《经义述闻》)。至于后出义出现了与本字义相反的含义,则是在音、义发展演变中于不同时代、不同地区、不同语言环境应用中引申、泛化、讹变而被赋予了相反或相对的含义。典型者如“乱”由“治理”的本义变成了相反的“混乱、动乱”诸义。“止”由“前行达到”变成了相对的“停止”诸义……所谓“反训”,实则是语言文字绵延泛化过程中为方便应用的必然产物。
今人往往拘于字的本义而忽略了汉字是一个活的、流动不居的体系这一重要特征。“全国第十一届书法篆刻作品展览”,我提交的是篆书六尺条屏宋人僧志南诗:“古木荫中系短篷,杖藜扶我过桥东。沾衣欲湿杏花雨,吹面不寒杨柳风。”我为追求纵势主调的统一,用了“沾”“濕”两个字形。有批评文章认为我所作中“濕”应用“溼”,“沾”应用“霑”,实则是只知其一不知其二。“濕”与“溼”、“沾”与“霑”的通假早在秦汉时便已习见,今人甚至以为异体字,此可于《辞海》等字、辞典中见之。高亨《古字通假会典》(“濕”与“溼”):“《易·乾·文言》‘水流濕’。《集解》‘濕’作‘溼’。《史记·司马相如传》‘其卑溼,则生藏良兼葭,东蔷雕胡’。《文选·子虚赋》‘濕’作‘溼’。《荀子·劝学》‘水就溼也’。《大戴礼·勤学》‘濕’作‘溼’。”[3]
高亨《古字通假会典》(沾与霑):“《诗·小雅·信南山》‘既霑既是’。《太平御览》八三七引‘霑’作‘沾’。《国语·齐语》‘霑体涂足’。《管子·小匡》‘霑’作‘沾’。《史记·司马相如传》‘霑濡浸润’。《汉书·司马相如传》《文选·封禅文》‘霑’作‘沾’。”[4]以此故,段玉裁《说文解字注》:“濕:濕水,出东郡东武阳,入海。”“汉隶以濕为燥溼字。”“沾:沾水,出上党壶关,东入淇。”“《史记·陈丞相世家》《滑稽列传》假为霑字。”朱骏声《说文通训定声》:“濕……(假借)为溼。”“沾……(假借)为霑。”
当今国展中,因评委不谙汉文字的诸多特质与古文字的通假、假借、借代、异体、古今等相关知识,甚至因一些常识性错误制造了不少冤假错案。典型的如“歴”(歷)与“曆”。一些作者因为将范仲淹《岳阳楼记》中的“慶曆四年”写作“慶歷(歴)四年”而被当作“没文化”“写错字”惨遭淘汰。甚至有评委放言,凡是看到将“慶曆”写成“慶歷(歴)”的,便“斩立决”!其实凡读过几本碑帖、古籍者,都会多次碰到“慶曆”作“慶歷”“慶歴”,自宋代至清代习见,因为“歴”作为日曆、时曆等天文用词要早于后出的“曆”,汉隶中见到的多是“歷”字,而“曆”字至今罕见(清人顾蔼吉《隶辨》中的一款“曆”字是想当然的误识)。宋人王辟之《渑水燕谈录》中,用“慶歷”几三十处,而仅有一两处用“慶曆”。卷第六“文儒”:“慶歷中,滕子京谪守巴陵郡,治最为天下第一。政成,重修岳阳楼,属范文正公为记,词极清丽。苏子美书石,邵篆额,亦皆一时精笔。世谓之‘四绝’云。”[5]此处亦用“慶歷”。元人刘壎《隐居通议》卷十三“慶歴三年八月……”[6]、卷一“欧阳公书乃慶歴元年也……”[7]、卷二十八“歴家谓宋季……咸平、慶歴之治……”[8]、卷二十九“今阅欧阳文载慶歴间论西事书……”[9]皆作“慶歴”。明人朱存理《珊瑚木难》卷一“慶歴间……”[10],明朱存理撰、赵琦美编《赵氏铁网珊瑚》卷五“慶歴八年岁在戊子……”[11]均作“慶歴”。清人毕沅《续资治通鉴》凡“慶歴元年”至“慶歴八年”皆作“慶歴”……有人以避讳说为之曲解,但通过宋人王辟之《渑水燕谈录》中“歷”“曆”参用,可证之避讳说不能成立,宋人碑刻中见于著录避讳者,可见于清人胡聘之《山右石刻丛编》卷十三《重修镇国寺记》《首阳山夷齐墓碣》,所录碑文“慶曆四年七月”“慶曆六年六月”,“曆”字皆缺最后一笔,应是避讳。而按语皆作“慶歴”。[12]有人举《故宫日歴》之“歴”以为错字,实则不知日曆之“曆”本即作“歷”(歴)。高亨《古字通假会典》(“歷”与“曆”):“《大戴礼·五帝德》‘曆日月而迎送之’。《史记·五帝本纪》《孔子家语·五帝德》‘曆’作‘歷’。《大戴礼·五帝德》‘曆离日月’。《史记·五帝本记》《索隐》引曆作歷。”[13]
“歷”“歴”“厤”“曆”本出于一字,皆常用于通假,元人杨恭懿至元十七年(1280)上《改曆奏》:“参以古制,创立新法,推算成《辛巳歷》,虽或未精,然比之前改歷者,附会歷元,更立日法……”[14]杨恭懿《合朔议》:“……宋何承天测验四十余年,进《元嘉歷》,……梁虞(原字右边加刂旁)造《大同歷》,隋刘孝孙造《皇极歷》,……唐傅仁均造《戊寅歷》,……至一行造《大衍歷》……”[15]
由上可知“歷”(歴)与“曆”音义皆通,后来虽然有分别,但只要注意其后来歧义如“歴史”“经歴”不能写作“曆史”“经曆”之类引起误解,于“日曆”“慶曆”等处,是可以互用、混用的。这种例子实在太多,若在书法创作中泥于一己之见,定于一尊,不但会犯错误,也无疑于作法自毙,自找麻烦。而寻根溯源于古文字学尚可(“曆”字若寻根溯源则当作“歷”),而于以艺术创作为主的篆书书法则不必甚至不可,因为这是一个极为复杂的问题,甚至很难确定某个字的本来面目。如“赵”字可上溯本字至“肖”“勺”、“以”源于“厶”、“腋”源于“亦”、“七”源于“十”(中间一竖短,与“十”异)……而某些多字共出一源的字若不用后分字则更易出现歧义乃至混乱,如《战国纵横家书》中“纵”作“从”、“赵”作“勺”、“智”作“知”、“诤”作“争”、“又”作“有”、“憂”作“夏”、“谓”作“胃”、“和”作“禾”、“梁”作“粱”、“背”作“倍”、“吾”作“鱼”、“攻”作“功”、“韩”作“乾”……[16]若一味寻古,耗费时日,无益今人,于书法艺术何益?
汉字形体的变化是呈繁简、异化、省并、借代等相互交叉、错综变化的,既非单一的简化方便,也非益多供用,若从社会学与文字学的角度去看,可概括为“变化——规范——变化——规范……”这样一个规律。所以“书法文字学”的教学指导思想应立足于书法艺术创作应用,将其作为一门工具课,为高等书法教育的教学体系服务,而不是向专门而深奥的古文字学看齐。可以借鉴古文字教学、考释中的因袭比较法、偏旁分析法、辞例推勘法等教学方法,但重要的不是训诂、源流,而是审美视域下的形训、义训,帮助学生更加关注汉字形、音、义之美对创作激情与感情的唤起,充分运用汉字通假、假借、古今、异体、借代(当遇到篆书中没有的字时)等,在不影响语意、字义的情况下,不妨扩大从字库中取字的范围,不斤斤计较是否是原字、本义。可以“向下看”,由源而“从善入流”。清人沈德潜《说诗晬语》有一段话虽然是论诗,只须将文中的“诗”字换成“书”字,便是一段绝妙的论书法妙句:“诗贵性情,亦须论法,乱杂而无章,非诗也。然所谓法者,行所不得不行,止所不得不止,而起伏照应,承接转换,自神明变化于其中。若泥定此处应如何,彼处应如何,不以意运法,转以意从法,则死法矣。试看天地间水流云在,月到风来,何处著得死法!”[17]
书法的学习、创作,书法文字学的教学与学习,书法文字学用于指导学生应用书法的学习与创作,皆应作如是观。唯此,书法的“与时俱进”“创新”云云,方不流于口头禅而已!
注释:
[1]王赢.对当今高等书法教育“书法文字学”课程的思考[J].大学书法,2020(3):60.
[2][3][4][13]高亨.古字通假会典[M].济南:齐鲁书社,1989:248,180,260,470.
[5]王辟之.渑水燕谈录[M].北京:中华书局,1981:72.
[6][7][8][9]刘壎.隐居通议[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3:128,23,240,242.
[10]朱存理.珊瑚木难[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1:7.
[11]朱存理,赵琦美.赵氏铁网珊瑚[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1:444.
[12]胡聘之.山右石刻丛编[M].太原:山西人民出版社,1988.
[14][15]李修生.全元文:第5册[M].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1997:167,168.
[16]马王堆汉墓帛书整理小组.战国纵横家书[M].北京:文物出版社,1976.
[17]赵永纪.古代诗话精要[M].天津:天津古籍出版社,1989:4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