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广东“振兴工艺”之举措
2021-11-26谢莹
谢 莹
甲午战争和义和团运动失败后,在严重的民族危机的强烈震撼下,中国社会产生出一股“振兴实业”以挽救民族危亡、振兴中华的实业救国思潮。“振兴工艺”是“振兴实业”的具体实施措施。清末中国社会,传统工艺面对近代机器工业的强势冲击,呈现一种衰落的态势,但它仍是社会民生普遍依赖的经济、技术与文化的载体。有识之士为振兴工艺提出了方案,清政府亦从挽救危机、维护和巩固自身统治的角度出发,把变革之策指向本国传统工艺,认为“中外互市以来,出口土货不如洋货之多,非将内地农务、工艺、贸易、转运诸事实力讲求,不足以图抵制”。[1]清政府一改过去“薄手艺、贱百工”的态度,积极推行振兴工艺的新政设计并付诸实际行动。广东响应清廷“振兴工艺”的政策设计,实施相应的振兴举措。
对于清末振兴工艺的研究,目前主要涉及直隶、江西等省,研究角度主要是针对社会救济的角度对工艺局、游民习艺所等机构进行。广东也顺势加强振兴工艺方面的的研究,以吸取历史经验教训,增强文化自信,发展传统工艺。
一、清末广东“振兴工艺”的举措
一是开办工艺厂、工艺局。
从清光绪三十年(1904)开始,在“振兴实业”的推动下,全国范围内兴起一股推广工艺的高潮,工艺局、习艺所崛起。当年,广州知府龚心湛在小北门飞来庙旁筹建了广州工艺厂,吸收无业穷民,入厂学艺,制造藤器、仿造景泰蓝器皿。由于经费原因,不久即停办。[2]光绪三十三年,广州将军寿荫等试办广州驻防工艺厂,“以兴实业,而资生计”。[3]宣统元年(1909),广东劝业道提出“参照京津工艺局办法”[4]创办广东工艺局。经拟定章程,在增步旧制造厂改建开办。[5]宣统二年,“工艺局修理告竣工”,招收艺徒“先从染织两科入手……艺徒15岁以上,22岁以下,身体强壮,粗通文义,浅近算法者合格”。[6]此外,广东还开办了八旗工艺厂、高州瓷业劝工厂、阳江州工艺局、化州工艺厂[7]等工艺机构。
二是开设家族工艺传习所、倡办家族工艺厂。
广东劝业道在广东工艺局开设时就提出“在工艺局内附设家族速成工艺模范传习所,由各属家族保送艺徒入所肄业,俾师资不虞缺乏,族学易广推行”。[8]以为开办家族工艺厂培养师资。宣统元年(1909)广东禁赌后,“惟粤省幅员辽阔,游民众多,物力日艰,生计日绌,强悍以盗”,“欲清其源必先寓养于教,然欲寓养于教普及尤非开办家族工艺厂不为功”。[9]“先办家族工艺传习所以广师资”,再“普设家族工艺厂以靖匪源”。[10]家族工艺厂采取官府劝导谕令、各家族自愿开办的形式,责成各地方官调查祠产实力,劝导谕令各族绅耆集众公议提拨,或规地建厂,或就本祠堂实办,聘雇匠师,购买器具,凡族内无业闲人收留入厂,量其才力,各教一艺。一切章程即由各族绅耆等各自就本族情形详细拟议,并将拨入本族工厂人名造具清册,禀由地方官核明,通禀立案。考虑到各乡各族贫富不一,因此提出“先从广州府属之南海番禺东莞顺德香山新会六大县入手”。[11]至于较为僻远、风气未尽开通的地方则俟劝业员考取派定后再行分赴劝办。倘能办有成绩的,“由地方官详请赏给功牌,藉示优异”。总之,“家族工艺厂责虽在于绅耆,而设法提倡尽心劝导仍唯地方官”。[12]宣统二年(1910),由广东七十二县陈姓族人集资兴建的合族祠——陈家祠,也响应官府的号召,设立“家族工艺厂组织”,其目的正是“注重实业又能结立团体”。[13]
三是开设游民习艺所。
辛丑条约签订之后,清代社会流民滋生。逃亡的徒流犯很容易混迹在游民之中,难以辨认。游民往往又是潜在的罪犯,极易因贫致盗,引起社会不安。光绪二十九年(1903)各地积极响应奏请创办工艺传习所及罪犯习艺所。
光绪三十二年(1906),阳江府利用旧寺庙改建成罪犯习艺所。[14]宣统元年广州府在小北门三井眼街开办游民习艺所,目的是为地方游民能学成一艺之长,自我谋生,缓和社会矛盾,维持社会秩序。因此“虽所习工科较为简略,然筹办之意,既系专为安置游民,自不可与工艺同厂扩张性质同日而语”。[15]后由于游民习艺所所收游民渐多,不敷应用,再建两所习艺所,添织布器械多件,延聘请闽师教授,仿照福建漆器及洋装木器家私各工艺。[16]为激励游民学习工艺,游民习艺所委员白其耀认为,“所奉习艺之人,察其原因,多由懒惰性成,欲收感化之效,似宜赏罚并行”。请示照章程提四成充赏。[17]
此外,南海、番禺两县设立劝工厂,将轻罪犯人拨入厂内,制造鞋底及棉布两项。巡警总局也设习艺所,将犯人拨入厂内,制造草鞋帽及竹器等类。[18]
四是开设劝工陈列所。
劝工陈列所即为商品陈列所,集展出和销售为一体。光绪三十一年(1905),广州劝工陈列所成立,光绪三十四年迁到大新街。[19]所陈列物品“一为广州府工艺学堂及各县官设之劝工厂制成货物陈列所,一为商办工艺厂及各商家制成货物陈列所”。[20]所中设总理、稽查员、司事、杂役等。广州劝工陈列所开办后颇有成效。“外国著名商人偕同通事经诣大新街劝工陈列所入场参观,因见陈列之物颇多特色,乃顾谓通事曰:支那人工艺其巧妙等有出于天然者,若能再研究则与欧西并驾齐驱矣,语竟复遍观一周始去。”[21]
宣统元年(1909),广东劝业道接到农工商部来电,要求仿照京师陈列场办法,广设各种商工品物陈列场所。[22]广东劝业道本着“以期改良工艺,振兴实业为宗旨”的目的,筹设广东劝工陈列所,位于南关接官亭地段,建筑形式东西向各建三层楼宇,“北向马路,直接永清大街,以便交通”。[23]劝工陈列所全称为“广东省城官商合办劝工品物陈列所”,为官商合办,照股份有限公司办理,设协理、董事、正副会计、陈列员、庶务、书记、看护等员。[24]1910年,广东劝工陈列所建成,“定于十月初一日开”,希望“从此振兴土货”。[25]
五是鼓励参加国内外赛会。
参加工艺赛会是推动中国手工技艺改良、传播和扩充市场销路的最直接途径。20世纪初年,清政府农工商部及各省劝业道都积极鼓励商人参加一系列国际赛会。由于当时中国民族机器工业大大落后于西方工业,中国参赛物品多为手工业产品,赛会主办国也十分重视中国传统工艺产品。如奥地利陈列所提调曾对中国驻奥公使表示“中国磁器、珐琅、茶叶、绣货为环球所艳称,奥国尤酷爱之,倘令华商携货来会,于贵国商业必有利益。”[26]
宣统二年(1910),广东出品协会将广东产品推赴南洋劝业会。参会的品类有五色玻璃器皿、土布、竹织彩绸公仔、象牙器皿、梳篦、酸枝器具、各色纱绸、各色花阶砖、药品、珐琅器皿、烟筒兼及各种游戏物品。[27]同年,意大利准备举行工艺赛会,广东官方积极鼓励参加,“粤省绅富工商人等极宜及时前往,互相研究……务宜广集资本,办运美术品物,前往意国都朗省赛会。”广东劝业道主官甚至称“该工商等运货来赛,或亲自赴会,本大臣当率同馆员在场保卫。”[28]足见其力促参赛之急切。最后选定绣品、银器、锡器等赴意大利参赛。[29]
六是实施工艺教育。
清政府鼓励工艺教育是为发展实业。“为强国计者,首推商业;为商业计者,注重工艺。工艺学堂,不容不普及也。”[30]光绪三十年(1904)《奏定学堂章程》颁行,传统工艺首次被正式纳入学校教育制度中。
光绪三十三年(1907)广州工艺学堂在广州增步设立。[31]开办之初拟推广专教织染,后增设纺织宋锦及印花布,聘请苏州雇来的3名工匠。[32]之后又增添了油漆、雕塑、藤器、金工、木工等科,并扩大招生。[33]其制造品还被择优赴南洋劝业会参赛。[34]
广东省其他各地也纷纷开办工艺学堂。光绪三十三年(1907)七月,四会县设立艺徒学堂,招考贫家子弟学习,不收学费,日间教以初级程度工业如织造布疋毛巾等技术,夜间则教授各门科学。同年长乐县(今五华县)成立艺徒学堂;安定县成立工艺学堂,但刚及一年裁改,宣统元年(1909)复设。光绪三十四年三月,广肇罗艺徒学堂附设于实业学堂内。[35]宣统元年,南洋劝业协赞会协理罗石开函请各学堂在西关秀实女校召开会议,联合各校将成绩及美术品预备赴赛会,清华、坤维、撷芳、缤华、秀实、振坤、贞蒙等各校极为踊跃,[36]可见当时女校中的工艺教育也较为普及。
七是奖励发明创造和工艺改造。
为激发工匠工艺改良与创新的热情,一定程度上唤起社会对工艺的认同,光绪三十二年(1906)九月,清政府颁布《奖给商勋章程》,对奖给各等商勋作出具体规定,对工艺改造著有成效、能“畅销外埠”者,也给予五等商勋、赏加六品顶戴或四等商勋、赏加五品顶戴。[37]农工商部工艺局创办时也提到“有能独出新意,甚适时用者……并给予优异商标执照。能创制中国所无之艺事,……酌给专利年限,以示鼓励”。[38]
光绪三十三年(1907),广东全省农工商总局制定奖励工艺章程时规定:“有能自出心裁,制造新器,仿照洋式改造土货,确系物品精良,本司验明准予发给专利凭照并详请督宪奖给匾额。”[39]宣统元年(1909),广东劝业道在筹设家族工艺厂时也提到“做得好的给以功牌或匾额,有改良工艺等进步大的酌情给予商籍牌”,“有发明新器新法改良工艺销售途畅旺者给于奖励”。[40]
二、取得的成效
一是开设了一定数量的官办工艺机构。
振兴工艺在清政府的大力倡导下,各地府衙在开始时也积极开办。光绪三十四年(1908)九月至宣统元年(1909)底,广东官办“关于农林工艺之事者共计70起,除劝业道筹设工艺局之外各属报设工艺局厂公司26处,工艺传习所4处,工业会社1处,工业学堂5处。”[41]晚清“工艺”一词被赋予特殊的年代意义。它既指中国传统的手工工艺,又指新兴的机器工艺;既包括纺织、刺绣、编织、雕刻、木作、漆器等关乎民生日用的工艺,又包括轮船、火车、飞机、电报、枪炮等关系国运的大型器物制造。[42]因此,这里统计的“工艺”“工业”并没有严格的区分。
二是逐渐形成投资工艺的社会风气。
除官办工艺机构外,许多商人和地主等也纷纷创办民间工艺局和工艺传习工场等,逐渐形成投资工艺的社会风气。
光绪三十年(1904),商人谢纪源等筹集股本开设广州工艺善堂,制造玻璃织线袜、汗衫等物,工人400名。[43]次年,“有巨商周某、郑某集资十万元,借河南海幢寺办完备之工艺厂,以挽回外溢之利权。”[44]潮州棣溪张氏创设织布厂,“专织毛布格子柳条及各种新样布,成本万余。”[45]光绪三十二年,潮汕有人出力资助工艺,购买西方手织足踏机器,仿日本式样用原包布进行织布。[46]光绪三十三年,四会县各绅商集股本2万元设立工艺院,收艺徒60名,以仿东洋手工织造为主。[47]宣统元年(1909),南海镇绅商黄奕南、黄雯绮、黄鸣皋等建议召集股份,设南海工艺厂,从事染纱织造布匹、草席、藤器等各项工艺。[48]宣统二年,“年来振兴工艺之举,官绅士庶莫不视为要图,即以省垣城厢内外而论凡官办民办之工厂不下数十处”。[49]广州“城厢内外织布厂已共有十三家”。[50]
三是部分工艺技艺得到发展。
广东振兴工艺的举措中有积极鼓励参加赛会,部分工艺技艺获得奖项,促进了部分工艺的发展。宣统二年(1910),潮绣《郭子仪拜寿》《狮子头》《海龙王头》《安春鸟》等参加南京的全国公益赛会并获奖,参与作品绣制的潮绣艺人林新泉、王炳南、李和彬、王钟南等24人被潮州人誉为“二十四绣花状元”。广州珠绣艺人试用外国珠料绣制荷包、烟袋等,一些外国商人开始大量进口料珠生产珠绣手袋。民间艺人把外国珠绣手袋与中国民间刺绣技艺相结合,创制了西式新款的珠绣手袋远销世界各地。著名潮彩艺人廖集秋所绘制的一尺二寸的《百鸟朝凤》挂盘,艺人许云秋、谢梓庭创作的釉上彩人物挂盘,在南京全国工艺品赛会上获得高度评价和奖励,并选送巴拿马太平洋万国博览会展览。[51]
四是缓和社会矛盾。
广东实施的一系列振兴工艺举措,目的是以安置游民、使之“再就业”为宗旨。开办的工艺局、游民习艺所中招收的生徒人数多寡不一,实质上安置了一部分游民,解决了他们的生计问题,在某种程度上缓和了社会就业压力,化解社会矛盾。
三、“万室一陶”的工艺举措
尽管广东采取的一系列工艺举措取得一定的成效,但由于这些举措主要目的是作为社会治理的一种手段,并且受到积重难返的困局影响,因此所取得的成效也就“万室一陶”。
(一)工艺成为社会治理的一种手段
鸦片战争后,中国传统手工业受到西方机制品的冲击。一些有识之士怀着强烈的民族意识,希望通过振兴工艺,实现国强民富,因此“开辟利源”“挽回权利”等词语也出现在振兴工艺举措的目标表述中。广东劝业道在征集振兴工艺的条陈时指出:“若夫外来货物,何者销畅至广,价额至巨,能否设法仿造挽回”。[52]广东家族工艺厂开办的宗旨是“教养以振兴本族实业”。[53]阳江筹建州工艺局时认为:“振兴工业乃厚生利用之大端,实我当今且要之务”。[54]
然而,由于“利源外溢,民生日暨,失业日多”,[55]成为清政府面临的严重社会现实问题。“收养游民,教以工艺,最为良法美意”。[56]“工艺养民”成为清政府解决社会治理问题的手段。光绪二十八年至宣统元年(1902—1909),山东、浙江等22省都创办了省级工艺局。广东工艺局开办时的“章程”也提到办工艺局是由于“粤省幅员辽阔,游民众多,多年来物力愈艰,生计益绌,强悍以盗为归宿,游惰藉赌以藏身”,故而“舍寓养于教无他策,而欲教养实非普及家族工艺不为功”。[57]开设广东家族工艺厂的目的是“使各族无一游民,及各地无一窃盗”,[58]认为这是“寓教于养,致富之良图,弭盗之要着”。[59]巡警道游民习艺所的创办更是“招收失业游民教以粗浅易成之手作,庶于改良工艺,教养游民两方面,可以兼营并顾……俾游堕得资生计而地方可保治安”。[60]
广东振兴工艺举措和其他各省一样,更多是出于现实考虑,治理社会,通过向贫民、游民、老幼病残及轻罪犯人等社会弱势群体传授工艺,提高他们自食其力的素能,化游惰为精良,使民有所归。所选取工艺都是日常简单的手工,制作日用所需之物,如织布、绣花、篓筐、毛巾、鞋帽等。机器工艺虽有涉及,但并不普遍,无疑使得真正的振兴工艺的目标难以实现。
(二)积重难返的困局成为举措实施的阻碍
广东振兴工艺的诸多措施实施过程中,由于积重难返的各种困局,终成为振兴工艺阻碍。
1.财政拮据
庚子之变后,清廷面临着巨额的赔款,财政相当困难,用于振兴实业的费用更是寥寥无几。光绪三十年(1904)年广州府创办的广州工艺厂就是由于经费原因,没有多久就停办。[61]光绪三十三年两广总督岑春煊就曾因为“粤省近来库空如洗,以致各项要政无从兴办”,故“借洋款一千万两俾作母金,为创办新政实业之需”。[62]广东劝业道在工艺局附设家族速成工艺模范传习所时,就曾提到“惟事繁费巨实业经费有限”,故而在倡导之外要考虑“应如何妥议补助俾资经久”。[63]“家族工艺传习所窘于经费限于学堂学舍学额,骤难照增”。[64]广州劝工陈列所开设的费用由各县捐款,“每月由南海、番禺、东莞、顺德、香山、新会六县各捐银十五两,增城、三水、新宁、龙门、从化、新安、清远、花县八县各捐银十两”,此外还有城隍庙司祝报效银两支用外,不足之数则在工艺学堂及陈港渡饷项下拨支。[65]宣统元年(1909)开设的广东劝工陈列所,至宣统三年时就因为经费原因,“以节约为名大加裁减,电灯也减去。”[66]由此可见,财政的困难制约了各项振兴工艺事业的发展。
2.一些举措缺乏实操性
广东推出的一系列振兴工艺的举措中,由于缺乏实际操作的可行性,导致实施成果寥寥,或民众响应寥寥。如开设家族工艺厂这一举措,从经费、实施等方面完全依靠家族士绅,政府层面上仅仅是一种倡议者的角色,没有提供较为实际的支持。因此,就出现了从宣统元年(1909)劝谕开始,至宣统三年,情况却是“各属筹办者寥寥”。[67]“兴劝以来渐有响应,揭阳县毕业生林秉谦、合浦县张氏族绅张文光、新会县林氏族绅林鸿鸣、嘉应州李氏族绅李管联、省城简氏族绅简鸿翔等先后倡办家族工艺厂,禀报成立,第以全省之大,闲民之多任务厂仅有次数不免万室一陶,极应认真提倡。”此外,还有陈家祠也开办了家族工艺厂。由于响应寥寥,因此一再强调“须知家族工艺与兴教育靖匪源……,各厅州县民社是应责无旁贷务须认真提倡,实力举办,勿再视为具文干严谴云云”。[68]
再如广东官方奖励工艺创新和改造,往往提出给授以匾额、奖牌或爵位等奖励办法,然而请求奖励的人是很少的。如《东方杂志》和《香港华字报》很快就指出:绅商并不想要名誉爵位和虚衔,而想从政府得到真正可以实施的保护措施。[69]
3.官办局限性
广东振兴工艺中创办的工艺局一切筹划布置均由官僚大员决定。他们用行政手段指挥生产,其结果是经营无方,经济效益不佳。“其现有制造品大都不外色布、毛巾、车衣、皮鞋、草席以及藤竹木器等类,习之者众,则不免供过于求。”[70]工艺局的工匠艺徒受到的封建束缚,与工役制度并无二致。工艺局效率低,花销大,没有自身积累和扩大再生产的能力,以致薪工、饭银和各项杂支都得依靠政府拨发经费。工艺局控制在官府手中,资金来源也日见枯竭。工艺局创办初期,曾经主张实行招股集资的办法。但是,工艺局从开始兴办起就被政府紧紧抓在手中,并且官督商办也己信誉扫地,商人对于招股之事咸有戒心,对于工艺局方面的招股当然也不会积极响应。工艺局断绝了社会资金来源,就只能依靠政府拨款了。而政府财政拮据,扶持工艺局的能力也就十分有限,结局自然惨淡。
因此,清末广东振兴工艺的举措虽然在客观上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也最终无法实现通过振兴工艺来“开辟利源”“挽回权利”的国强民富的目标。
注释:
[1][2][18][38][46][50][55] 彭泽译编:《中国近代手工业史资料(1840-1949)》(第二卷)。三联书店出版,第505、557、507、368页,1957。
[3] 广东省地方史志编委办公室、广州市地方志编委办公室编:《清实录广东史料》第6册。广东省地图出版社,第482页,1995。
[4] 《核饬赶筹扩张两种工艺厂所》,见《广东劝业报》1909年第85期,第43-44页。
[5][6]《工艺局定期招考艺徒》,见《广东劝业报》1910年第105期,第42-43页。
[7][19][34][35][65] 广东省立中山图书馆、中山大学图书馆编:《续编清代稿抄本》(第89册)。广东人民出版社,第375、378、379、381页,2009。
[8] 《劝业道征集工艺条陈告示》,见《广东劝业报》1910年第92期,第37-38页。
[9] 《开办家族工艺厂》,见《北洋官报》,1911 年第2783期,第11页。
[10] [67]《督院张批广东劝业道详遵饬筹议家族工厂办法拟章呈核缘由文》,见《两广官报》,1911年,第1期,第189-198页。
[11] 《普设家族工艺厂办法》,见《广东劝业报》1909年第59期,第41-44页。
[12] 《广东藩司胡会同劝业道详覆两广督宪普设家族工艺厂办法文》,见《南洋官报》,1909年第6期,第35-36页。
[13] 《香港华字日报》,1910年12月25日。转引自广东民间工艺博物馆编:《广州陈氏书院实录》,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第28页,2011。
[14] 万安中:《清代广东监狱初探》,见《学术研究》,1998年第6期。
[15]《核饬赶筹扩张两种工艺厂所》,见《广东劝业报》,1909年第85期,第43-44页。
[16] 《扩充游民习艺所》,见《广东劝业报》,1910年第95期,第42页。
[17]《游民习艺所禀准照章提四成充赏》,见《广东劝业报》,1910年第95期,第42页。
[20] 《广东广州府禀呈署粤督岑拟定劝工陈列所章程》,见《南洋官报》;1905年第32期,第41-42页。
[21] 《外国人对于中国工艺之评论》,见《农工商报》,1908第53期。
[22] 《赶办工商品物陈列场》,见《广东劝业报》,1909年第60期,第47页。
[23] 《广东劝工陈列所试办章程》,见《广东劝业报》,1909年第80期,第35-40页。
[24] 《广东劝工陈列所试办章程》(续):见《广东劝业报》,1909年第81期,第37-38页。
[25] 《商品劝工陈列所之成立》,见《广东劝业报》,1910年第118期,第44页。
[26] 《农工商部劝谕参赛札文》,见《广东劝业报》,1910年第118期,第504页。
[27] 《认赴南洋劝业会出品》,见《广东劝业报》1910年第92期,第42页。
[28] 《预备赴义国工艺会赛会牌示》,见《广东劝业报》1910年第119期,第37-41页。
[29] 《选定粤省商品赴意陈赛》,见《广东劝业报》,1910年第122期,第45页。
[30] 《论中国宜广设工艺学堂》,见《赏奇画报》,1908年第2期。
[31] 《广府工艺厂出货特色》,见《农工商报》,1908年第53期。
[32] 《广州工艺学堂拟添办织造》,见《农工商报》,1907年第4期,第22-23页。
[33] 《广东工艺学校之扩充》,见《报选》,1912年第4卷第3期,第67页。
[36]《女界美术品赴赛之预备》,见《广东劝业报》,1909年第91期,第42页。
[37]《商务官报》,1906年9月15日。
[39]《广东全省农工商总局新定奖励工艺章程》,见《农工商报》,1907 年第11期,第34页。
[40]《广东藩司胡会同劝业道详覆两广督宪普设家族工艺厂办法文》,见《南洋官报》,1909年第6期,第35-36页。
[41] 《两广总督张鸣岐奏筹办农林工艺情形折》,见《政治官报》,1911年第1259期,第5-7页。
[43] 《纪广州工艺善堂》,见《北洋官报》,1904年第430期,第9页。
[44] 《广东集资开办工艺厂》,见《北洋官报》,1905年第762期,第7页。
[45] 《工艺发达》,见《广益丛报》,1905年第62期,第12页。
[47]《新会振兴工艺之成效》,见《南洋商务报》1908年第44期。
[46] 〔民国〕冼宝干编:《佛山忠义乡志》(校注本 上)卷六实业志,岳麓书社,第205页,2017。
[49]《陈道详议振兴工艺办法》,见《广东劝业报》1910年第101期。
[51] 林明体:《岭南民间百艺》。广东人民出版社,第62、77、175页,1993。
[52] 《劝业道征集工艺条陈告示》,见《广东劝业报》,1910年第92期,第37-38页。
[53][57] 《督院张批广东劝业道详遵饬筹议家族工厂办法拟章呈核缘由文》,见《两广官报》,1911年第1期,第189-198页。
[54] 《禀设工艺局》,见《广东劝业报》,1908年第56期,第68页。
[56] 《清朝续文献通考》卷三八三,《实业考六》。转引自沈祖炜:《略论清末官办工艺局》,见《史学月刊》,1983年第3期、
[58]《提议家族工艺办法》,见《北洋官报》,1909年第2260期,第11页。
[59] 《广东藩司胡会同劝业道详覆两广督宪普设家族工艺厂办法文》,见《南洋官报》,1909年第6期,第35-36页。
[60]《陈道详议振兴工艺办法》,见《广东劝业报》,1910年第101期,第36-41页。
[61] 彭泽译编:《中国近代手工业史资料(1840-1949)》(第二卷)。三联书店出版,第557页,1957。
[62] 《岑春煊请借洋款》,见《农工商报》,1907年第3期。
[63] 《振兴家族工艺之政见》,见《北洋官报》,1909年第2281期,第11页。
[64] 《催办家族工艺:《北洋官报》,1911年第2734期,第10-11页。
[66] 《提倡工艺之热诚》,见《北洋官报》,1911年第2732期,第11页。
[68] 《催办家族工艺》,见《北洋官报》,1911年第2734期,第10-11页。
[69] [美]陈锦江著/沈祖炜译:《清末促进工商业发展的政策和措施》。《上海经济研究》,1982年3月。
[70] 《陈道详议振兴工艺办法》,见《广东劝业报》,1910年第101期,第36-4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