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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一”思想与宋明理学的发展变化

2021-11-25韩一玮

华夏文化 2021年2期
关键词:程子天理阳明

□韩一玮

“敬”的概念在程朱理学中一直占据着极为重要的地位,“主一”作为敬的主要修养方法,在程子和朱子的言论中也多有提及。但是到了阳明时,对于“主一”含义的理解却有了很大的变化。阳明对“主一”的重新诠释是建立在其心学背景上的结果,相较于程朱更注重主体的能动性。

(一)

程子最先提出了“主一无适”的概念,并将其作为工夫修养论进行阐发,但是追本溯源,这种工夫修养的方法在先秦的时候就已萌芽,并为宋儒“主一”这一概念打下了基础。

《尚书》中“人心惟危,道心惟微。允执厥中,惟精惟一”,一句向来被宋儒奉为十六字心传,其中就体现出了“主一”的基础概念。首先,其对人心和道心的区别,为后世宋儒对于人心道心,天理人欲的叙述提供了依据,为其心性论系统理论的形成奠定了基础。其次,其“惟精惟一”的修养方法论在宋儒的继承下发展出了以敬为中心的工夫修养论。

《荀子》更是明确提出了心的主宰作用,以及“虚壹而静”的修养方法论。“心者,形之君也,而神明之主也,出令而无所受令。”这里提出心既是人形体的主导,同时也是精神活动的主宰,心的主宰活动不受其他任何器官、精神的影响。但是心是在“虚壹而静”的前提下才能够知道。“人何以知道?曰:心。心何以知?曰:虚壹而静。”可见荀子认为只有虚其心,才能使心接触、认识外物,这和宋儒所讲的“主一无适”的修养方法实际上已经非常接近。

除此之外,还有《中庸》中“诚”的观念与“主一”所强调的反求诸身的修养方法较为接近。“诚”在一定程度上就是宋儒所说的诚敬的状态。《周易》中“敬以直内,义以方外”一句,则成为了宋儒用以解释“主一”这一概念的主要经典依据。

(二)

宋儒中周敦颐最早提出“主静”的观点,其“定之以中正仁义而主静”的思想为程朱的“主一”说提供了最直接的思想基础。但是周敦颐的“主静”说更看重通过静坐冥想来获得内心的平静。这种修养方法很明显受到了佛教的影响,这一点也成为了程朱主要反对的地方。

程子首先提出了“主一”这一概念,他认为“主一”就是对“敬”的具体描述,“主一者谓之敬,一者谓之诚,主则有意在”(《二程遗书》),这种“主敬”相对于周敦颐的“主静”来说,主要改变了“静”这种虚静的状态,从而将“主敬”与佛老的修养方法区别开来。

之后程子又将“敬”与“主一”逐渐划上了等号,将“主一”作为敬的工夫,而“主一”最基本的含义就是内心专一,内心与事物相接时,保持内心的专一,同时还要保持自己行动的专注,使自己所思所为都保持在当前所做的事情上,使自己的心不走作,使一心不能二用,便是“主一”。《二程遗书》中有这样一段记录:或曰:“敬何以用功?”曰:“莫若主一。”季明曰:“昞尝患思虑不定,或思一事未了,他事如麻又生,如何?”曰: “不可。此不诚之本也。须是习,习能专一时便好。不拘思虑与应事,皆要求一。”(《二程遗书》)

但是“主一”或“敬”还只是一种专一的状态,单纯的主一并不能达到儒家所追求的修身的效果,因此程子提出主一必须在与具体的事物相结合时,做到“集义”。“敬只是涵养一事。必有事焉,须当集义。只知用敬,不知集义,却都是无事也。”(《二程遗书》)“顺理而行,是为义也”,也就是用主一的状态来应接事物,但是还要通过“义”保证自己的行为是顺理而行的。

除此之外,程子还十分重视外在行为对于内在状态的影响,因此他非常强调外在的行为表现,要求神情肃穆,容貌端正,从而通过外在的行为对自己的内在状态产生积极影响,使外在行为和内心的思虑得以统一,使自己内心不走作。“但惟是动容貌、整思虑,则自然生敬,敬只是主一也。……存此,则自然天理明。”(《二程遗书》)若外在行为不能做到严肃认真,那么便必然不能收其放心,便不可能达到“敬”的状态。由此可见,程子认为外在行为与内心状态是绝对正向关联的关系,追求身心的绝对合一。

(三)

朱子的“主一”思想基本继承了程子,但是在程子思想的基础上他又进行了进一步的完善和发展。

首先,朱子赞同程子的“主敬”代替周敦颐的“主静”,认为“主静”虽然能够让人镇定其心,但是心不与外物相接,很有可能会坠入佛老,违背圣人的本意。因此朱子认为“‘主一之谓敬,无适之谓一。’敬主于一,做这件事更不做别事。无适,是不走作。”(《朱子语类》)可以看出,朱子强调的是心专一于当前所做的事而不走作,但心必然与外物相接,在相接的过程中保持专一。

其次,朱子对程子的“主一”思想进行了阐释和发展。程子所说的“有主则虚,无主则实,必有所事”(《二程遗书》)和“中有主则实,实则外患不能入,自然无事”(《二程遗书》)两句看上去有冲突的地方。在学生对这两句提出疑问的时候,朱子解释这两句针对不同的对象而言,“有主则虚”指的是心有所主,则外邪不能侵入,心中无邪所以“虚”;而“中有主则实”指的则是内心的持敬,“实”就是对这种持敬状态的描述。这样一来,便将程子两句原本看起来相互矛盾的观点解释清楚了。朱子进一步将敬分为了“死敬”和“活敬”两种,“敬有死敬,有活敬。若只守着主一之敬,遇事不济之以义,辨其是非,则不活。”(《朱子语类》)他认为“死敬”指的是死守主一之敬,而“活敬”是能够顺理而行的敬,因此他提倡活敬而反对死敬。这又是对程子“集义”的继承和发展。

最后,朱子调和了程子与其学生上蔡之间的矛盾。如上文所述,程子注重外在行为对内心状态的影响,要求通过对外在神情、行为等的规范使内心保持持敬的状态。但是上蔡更注重的是内心的状态,要求使内心时刻保持警醒,做到“常惺惺”,而在一定程度上忽视了外在的行为。朱子将二者的说法进行了综合,将敬分为未发、已发两种状态,上蔡所说的“常惺惺”是敬的未发状态,而程子所说的“整齐严肃”则是敬的已发状态。从《朱子语类》中朱子提到“敬”时的记录来看,朱子本人显然更看重敬未发时,他在诠释“敬”的时候多次提到“只是常唤醒此心”等话语,在说到具体读书为学时,也会要求从已发、未发两个方面共同保持内心的持敬状态。这样一来,便将“主一”的内外两个方面结合了起来,保证了人在修养时的表里如一。

(四)

程子和朱子之间的“主一”思想基本上没有太大的变化,但是到了阳明时,“主一”的概念发生了极大的改变。阳明认为“主一”所说的并不只是一种专一专注的状态,这样的状态对于修养是远远不够的,因此他提出“主一”是主于天理,“一”所指的就是天理本身。陆澄问:“主一之功,如读书则一心在读书上,接客则一心在接客上,可以为主一乎?”先生曰:“好色则一心在好色上,好货则一心在好货上,可以为主一乎?是所谓逐物,非主一也。主一是专主一个天理。”(《传习录注疏》)这样的说法实际上将宋儒所说的“主一”和“集义”综合了起来,也就是将居敬和穷理综合在了一起,而反对宋儒将两者割裂开来讲的观点。按阳明的观点,内心专注于天理,自然便会达到持敬的状态,并且外部行动必然是顺乎天理的,这样一来,本体和工夫论合一,实现了主客体的统一。

关于“主一”的主体,阳明认为应当是心。阳明所说的心与程朱所说的心存在着很大的不同之处。朱子认为心是虚灵不昧的存在,并且心具众理,天理都存于心中,由心接应事物,从而发而为情。因此心和理是共同存在的两种不同事物,只有心作为“道心”存在的时候,道心与理才是同一事物的两种不同形态。但是阳明认为心即理,心与理本身就是一体的,因此天理不能向外去求,而要发明本心,“求理于心”。因此阳明所说的“主一于天理”,说的就是心与理相统一,本体与工夫相统一的情况。

阳明对于程朱“主一”概念的改造,将“一”的内涵加以改变和扩充,将“主一”解释为“主一于天理”,使居敬、穷理被综合了起来,将原本分裂的主体与工夫合二为一,即工夫即本体。同时他也保证了主体的能动性,将“主一”的主体“心”与理等同起来,从而自然而然地将“主一”贯通到事事物物。至此,“主一”所体现的程子的规范伦理逐渐转变为了阳明的道德伦理。

阳明之后,还有很多学者对宋明“主一”思想进行了不同程度的研究和发展,对于程朱与阳明的对比和讨论也不少。他们对于“主一”的不同诠释,根本问题在于对“心”“理”等概念的不同理解与诠释,同时也在于修养方法论上的巨大区别。他们对于“主一”所要求的专注此心、顺理而行并没有异议。

“主一”思想是程朱与阳明思想的一个不同之处,从这里入手可以窥见整个理学在宋明时期乃至后世的变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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