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链金融破解民营小微企业融资约束的 实践探究
2021-11-25凤艳
凤艳
(宣城职业技术学院信息与财经学院,安徽 宣城 242000)
本文分析我国供应链金融的发展现状及其特征,分析其在缓解民营小微企业融资约束中的积极作用,指出其在破解民营小微企业融资约束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供应链金融在破解民营小微企业融资约束中的实践策略,以期为今后民营小微企业开展融资提供参考。
一、供应链金融在我国发展现状及其特征分析
在我国,供应链金融理念在2006年由深圳发展银行所提出,其指的是在商业银行的担保下,为上下游的企业提供各类信用贷款服务以及各项金融服务的一种全新融资模式。在供应链金融体系中,其将民营企业在发展过程中涉及的物流、经营、资金管理以及各类金融服务密实整合为一体,通过其中的核心企业、大数据以及三方物流公司来帮助民营小微企业实现更好的融资,突破传统民营小微企业在融资中遇到的各项问题,有着极为重要的现实作用。发展至今,供应链金融已经建立起较为完备的体系,在特征中呈现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一)主体以非金融机构为主
随着我国社会的不断发展,供应链金融中各类主体的数量不断增加,截止到2018年,据统计数据得出,各类金融机构在其中占比不断上升,而商业银行的占比呈现下降趋势[1]。
(二)市场需求量较大
随着我国不断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进程,供应量金融规模不断上升,市场需求量也呈现出逐年上升趋势。出现这一现象的原因一方面表现出民营小微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对资金需求量的不断增加,另一方面也反映出其在发展中资金缺口也在不断扩大,这就给供应链金融的发展提供了可能性。在供应链金融中,应收账款是应用最为广泛的融资模式,但从国家信贷总体上来看,应收账款融资相较于整个社会中应收账款的总量来说,其占比依旧较低,这也给供应量金融的发展提供了可能[2]。
(三)模式开始呈现多元化发展
由于供应链金融出现时间较晚,在发展中仍旧有着巨大的上升空间,在发展模式上依旧以应收账款融资为主,在整体占比中可达到一半以上。其与模式的占比依旧较少,如订单融资、质押融资等占比并不高。但随着科学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互联网被广泛运用到金融发展中,促使各类线上供应链金融服务平台不断兴起。而在近年来,电子商务也有了长远发展,电商平台也开始加入道供应链金融中,其促使供应链金融模式朝向多元化方向发展。电商平台相较于传统金融机构,其在供应链金融上更具有极为明显的优势,由于电商系统涵盖支付、物流以及管理平台,更促使其在供应链金融中发展前景十分广阔。
(四)业务规模有所收缩
随着供应链金融的不断发展,各类服务机构不断涌现出来,为促进供应链金融服务提供了推动作用。但由于其在运营过程中沿用传统发展模式,导致其在资产负债上整体较高,自身资金流动上存在较大问题。且随着供应链金融服务公司数量的不断增加,市场竞争日趋激烈,部分服务机构为降低负债,选择收缩业务规模,来减少竞争压力。
二、供应链金融在破解民营小微企业融资约束中的积极作用
(一)降低融资成本
在我国,民营小微企业占据市场经济的主体地位,极大地提升了我国税收收入、为公众提供了更多就业岗位,在经济建设中起到极大的推动作用。但受到民营企业自身局限性影响,其在融资中难度较大,直接融资较少,一般以间接融资为主,通过小贷公司或者保理公司进行融资,尽管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民营小微企业融资困境,但这些三方机构在服务费上收取较高,使得民营小微企业在融资成本上较高。
而供应链金融模式由于可帮助民营小微企业盘活凿铲,转变传统融资模式中单一授信的局限性,有助于企业更好的拓宽融资渠道,帮助企业实现更好发展。且很多服务机构推行普惠金融,对已有的产品不断进行创新,丰富了供应链产品体系,对服务能力的提升起到重要作用,有效降低了民营小微企业融资总成本。更由于商业银行的介入,应收账款周期得以缩短,更促使资金快速流通,更使得融资成本得以降低。
(二)针对性不断增强
供应链金融由于以盘活资产为主,可帮助民营中小企业缓解在融资过程中缺少抵押物的局限性。在当下,供应链金融在融资中依旧以应收账款融资和保理融资为主,但由于其产品类型较多,针对性不断增强,可为民营小微企业发展更好地提供融资服务,促使其实现更好发展。
三、供应链金融在破解民营小微企业融资约束中存在的问题
(一)服务水平不高
尽管供应链金融模式对于缓解民营小微企业融资困境有着极大的促进作用,但由于出现时间较晚,相关细节内容并不完善,且在整个供应链金融体系中,商业银行占比较小,且主要以大型或者中型银行为主,导致整体服务水平不高。从原因上看,由于银行可以作为抵押的担保物较少,贷款和普通贸易模式差异性较小。并且由于发展时间较短,其在产品创新上力度不足,总体市场份额较小,创新意识较低,无法满足企业多样化的金融需求。
(二)企业规模较小
与大中型国有企业相比,民营企业在规模上较小,相关管理制度并不完善,财务管理上也存在较大问题,且由于供应链金融局限性,民营小微企业的上下游企业并不固定化,合作关系很难长久维持,协同优势并不明显,这就给银行进行应收账款核查带来极大困难,银行授信风险较高。
(三)社会信用体系尚不完善
当下,在我国现行法律中,对于债务人的惩戒体系尚不完善,社会整体信用体系尚未完全构建,应收账款的真实性难以确认,更加剧了银行授信风险。为更好地发挥供应链金融的积极作用,需做好相关失信惩戒措施,促使民营小微企业诚信经营的不断提升。
四、供应链金融在破解民营小微企业融资约束中的实践探究
(一)完善顶层设计
为更好地发挥供应链金融在破解民营企业融资约束中的积极作用,需完善顶层设计,一方面,需做好政策支持工作,鼓励各个金融机构加入供应链金融服务的过程中,可给予一定程度上的再贴现和再贷款支持;鼓励各个金融服务机构以及核心企业,包括供应链金融的上游和下游企业,与各类服务平台以及仓储物流平台进行对接,提升企业参与积极性。
另外,需完善配套体系建设,搭建相关信息化平台,完善各类法律法规,降低风险出现概率,保证供应链金融朝向规范化方向发展。
(二)创新服务内容
商业银行作为供应链金融模式中的主体,更应在立足于自身优势上,完善各类供应链金融服务,将金融产品与供应链进行融合,帮助实体经济得以快速发展。更高不断创新自身服务内容,加大与政府之间的沟通合作,来推出更多信贷类产品,满足民营小微企业融资需求。同时,更要在人才建设和技术层面上,将大数据技术、区块链技术以及物联网技术等全面引入到供应链金融中,完善新型模式。更要做好风险控制工作,完善风险评估体系,对企业的信用等级进行全面评估,防止出现重复授信以及过度授信情况。
(三)促使企业朝向规范化方向发展
为更好地进行融资,需构建社会信用体系。一方面,民营小微企业需主动将财务信息和经营信息进行公开,促使信息不断实现透明化,加大与三方物流以及银行之间的合作,维护与核心企业之间的关系,发挥协同优势。另一方面,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实施诚信经营,促使自身管理能力的不断能提高。与此同时,还可针对供应链模式以及今后发展方向,对自身产品结构和经营方式进行优化,促使自身经济效益的不断提升。
(四)营造良好运营环境
为更好法利用供应链金融来打破民营小微企业融资约束,需在市场中营造良好运营环境,完善物流体系建设,实现信息流、物流以及资金流的流动;更要完善信用建设,构建出民营小微企业数据库,将其信用履行状况纳入其中,加大信息共享力度,完善行业评估标准,营造出良好环境,帮助民营小微企业得以更好发展。
五、结束语
随着我国社会的不断发展和经济水平的不断提高,民营小微企业在市场经济发展中的重要性不断凸显出来,但受到其规模限制,民营小微企业在融资中难度较大。而供应链金融的出现,极大的转变了传统民营中小企业在融资中的约束,降低了其融资成本,应用前景十分广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