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党百年视域下公安工作理论创新的特征分析
2021-11-24姜龙飞郭麟
姜龙飞 郭麟
[摘要]在建党百年视域下对公安工作的理论创新进行考察,需要明晰公安工作的理论创新具有鲜明的政治性、时代继承性和科学性特征。本文认为公安工作的政治性体现在公安机关自诞生之日就与政治具有天然的联系,其根本立场具有鲜明的政治性,即为政治大局服务的;时代继承性体现在各个时期的公安工作理论是一脉相承的;科学性体现在公安工作的理论是以科学的思想为指导,在实践的基础上形成的。
[关键词]建党百年 公安 政治性 时代继承性 科学性
[中图分类号]D6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4245(2021)04-0032-05
DOI:10.19499/j.cnki.45-1267/c.2021.04.007
[作者简介]姜龙飞(1997— ),河南永城人,中国人民公安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公安思想政治教育与文化;郭麟(1997— ),山西晋城人,中国人民公安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公安思想政治教育与文化。
马克思主义认为:“历史从哪里开始,思想理论进程也应当从哪里开始。”[1]人的思维是外界客观作用于人脑的成果,是客观存在的反映,思维一经构成又反作用于客观存在,这是理论生成的第一阶段,这时的理论是作为一般没有暴露、未实现的形式存在着。然后,动机通过行为及其结果表现出来,变成有直接现实性的理论,同时现实性的思想性的理论又对动机形成有着反馈作用,这是理论形成的第二阶段,是动机由潜在形式变成现实存在的阶段。而公安工作理论创新的过程就是指生产该理论的主体在几个特定历史时期,对解决公安工作实践中的一系列问题进行分析研究、整合思考后所形成的基本看法和观点。
在中国共产党成立百年视域下审视公安工作的理论创新,大致可将其分为两个阶段:改革开放以前中央对公安工作所形成的一系列基本观点与重要看法;改革开放以后中央对公安工作所形成的重要思想以及进入新时代习近平总书记对公安政法工作的重要论述与基本观点。建党百年以来,公安工作的理论在不同历史时期具有不同特征,但通过考察其历史嬗变过程和梳理各个阶段公安工作理论创新的演进逻辑,可以发现公安工作理论创新中的特征是鲜明的政治性、时代继承性和科学性。
一、建党百年以来公安工作的理论创新具有鲜明的政治性
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政治性(阶级性)是我党公安工作理论的首要特征,中国共产党公安工作理论的创新过程一直遵循坚定不移、毫无遮掩的政治导向公安工作理论,从发端到习近平在新时期对公安工作的重要论述,虽经历了时代的变迁,但其鲜明的政治性特征一直贯穿于百年党史视域下的公安工作之中。毫无疑问,在公安工作实践中所抽象出来的公安工作理论必然带有强烈的政治性特征。
(一)公安(警察)与政治具有天然的联系
按照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的观点,警察是伴随国家与政治同步产生的,自诞生之日起就是国家权力的重要组成部分。罗瑞卿同志指出:“公安工作本身就是一种政治斗争,公安工作中的任何一件事都带有浓厚的政治特征。”[2]学者汪勇认为:“无论哪个国家都将警察视为管理国家、维护统治阶级的统治地位,即治国安邦的重要力量。”[3]在我国社会主义国家中,公安与政治的天然联系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从人民警察的性质出发来分析公安与政治的关系。关于我国人民警察的性质可从以下三个角度来理解,一是从党和国家的制度层面看,人民警察是维护我国国家性质、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以及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力量;二是从组织构成来分析,人民警察是政府依法设立的具有刑事司法职能和社会治安职能的专门职能部门;三是从行为角度出发,人民警察的性质指的是一种行为过程,即由特定部门、特定人员为维护社会治安和进行刑事执法活动而产生的行为过程。
2.从人民警察的职能与任务来分析警察与政治的天然联系。我国公安(警察)机关的首要职能就是维护人民民主专政,维护社会主义国家制度;从人民警察任务角度出发,党和人民赋予公安机关的新时代历史使命任务是捍卫政治安全、维护社会安定、保障人民安宁,其首要任务就是捍卫政治安全。由此可见,人民警察(公安)生来就是为政治服务的,其性质与职能都与国家政治有着千丝万缕、不可分割的关系。
(二)公安工作理论创新的根本立场具有鲜明的政治性
毫无疑问,中国共产党公安工作理论的根本立场是人民立场,公安工作理論发展至今,始终牢牢立足于人民群众这个根本立场。在党的公安工作理论创新过程的初期,毛泽东同志就在《论人民民主专政》和《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两篇文章中深刻阐述了公安机关的人民性立场,他指出公安机关作为人民的国家机器,其根本目的就是为了维护人民的利益,加强人民民主专政,明确地回答了公安机关“为了谁”“属于谁”“服务谁”这个核心命题。改革开放以后,中国共产党几代领导集体始终坚持公安工作理论的这一根本立场,以“人民满意”这个原则作为一切公安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邓小平同志指出:“再乱,人民吃不消,人民也不答应。”[4]江泽民同志强调:“党的一切方针政策,都要以是否符合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为最高标准,以最广大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为根本准则。”[5]胡锦涛同志表示:“坚持立警为公、执法为民,自觉把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作为最高工作标准。”[6]习近平同志更是结合最新的世情党情国情提出了要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使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办理,每一件事情处理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7]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始终贯穿于整个公安工作理论创新的过程和百年党史之中,而依靠人民是中国共产党的执政之基,是建党立国之本,是中国政治最鲜明的体现。
(三)公安工作理论创新的任务是为政治大局服务的
任务是指群体或个人应担负的工作和责任,是基于一定的目的而制定的决策和采取的行动。公安工作理论创新的任务是指为实现党和国家对公安队伍在思想政治品德等方面要求的活动。虽然建党百年以来,不同阶段的公安工作理论任务具有很大差异,但公安工作理论的根本任务始终是为政治大局服务,具体表现在:第一,始终服务于党和国家的要求,在新中国成立早期,党和国家的总任务是实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公安工作理论也始终服务于这个总任务,从思想上保持这个总任务的实现。随着时代的变迁,新时代的总任务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为更好地服务于新时期党和国家的总任务,公安工作理论也随之增添了新内容,深入融合了习近平总书记对公安工作的重要指示,实现了公安工作理论内涵的跨越式发展。第二,公安工作理论创新的基本任务,就是运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以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广大公安民警,从思想上、政治上保证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保证公安机关的性质,保证公安机关内部和警民之间的团结,保证公安队伍战斗力的提高,保证党和公安工作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顺利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服务。由此可见,中国共产党百年以来的公安工作理论创新始终紧跟着时代的步伐,始终服务于政治大局。
二、建党百年以来公安工作的理论创新具有鲜明的时代继承性
唯物辩证法认为,事物的发展和创新,不是对过去的全盘否定,而是一种扬弃,就是对过去形成和存在的、于当前和今后仍然适用的东西的继承,没有继承,就谈不上改革和创新。公安工作的一些形式、方法和观念会因时代发展而不断创新,但公安工作理论中的一些根本原则和优良传统无论在什么时候都应该坚持,并且根据新的实践赋予新的内容。如果丢掉了根本原则,公安工作理论就失去了它的质的规定性,改革创新也就失去了基础,甚至会迷失方向。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无论形势如何变化,政法机关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不能变,捍卫党的领导和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维护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使命任务不能变。”[8]无论各个时期的具体公安工作理论如何变化,其核心思想和使命任务都是一脉相承的,建党百年来,公安机关在实践中所形成的优良传统不但决不能丢弃,而且要随着时代的发展赋予新的内涵。
(一)各个时期的公安工作理论一脉相承
每个时代都有需要面对的问题和任务,中国共产党的公安工作理论就是公安机关在不断解决这些新问题时系统生成的,但其使命任务是一以贯之的。在公安工作理论生成初期,毛泽东同志就提出了公安工作的理论基础是人民民主专政理论、确立了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以及专群结合的群众路线、确立了“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提出了许多具体的公安工作政策和策略,为公安工作理论的发展筑牢了坚实的基础。到了党的十三大时期,以邓小平理论为宗旨的公安工作理论逐渐成形,这一时期公安工作的主要思想可以概括为以下几点:在指导思想方面,提出要依法专政,要将法制贯穿于民主与专政的各个环节;强化了对国家机器的重要性认识,强有力的国家机器能够保证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顺利运行;强化了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这一根本原则。党的十五大到十六大这一阶段是江泽民同志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公安工作理论的形成时期,其主要论断在2001年4月的全国治安工作会议上有非常具体的体现:一是对四项基本原则有了更为深刻的认识;二是进一步系统地论述了公安机关的性质、职能、任务等;三是针对公安机关内部存在的弱化党的领导现象,提出了要加强党的领导,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四是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进一步系统化、完善化,在“严打”的同时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五是注重科技在执法过程中的运用,提出要走“科技强警”之路。到了胡锦涛同志时期,中国共产党公安工作理论则形成了以下主要观点:对公安機关进行了新的目标定位,对其职责使命有了全新的认识;首次明确“社区警务”的治安管理策略;对“公安正规化”建设进行了完整系统的解释;提出了在公安执法过程中要树立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思想;初步形成了网络安全的公安理论;在进行跨国执法的过程中,形成了国际警务合作的思想。新时代以来,全国公安机关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实现了公安理论创新的大跨越式发展。百年以来,虽然各个时期的公安工作理论论述有所不同,但都是在前人的基础上进一步革命化发展演化形成的,通过梳理各个时期的公安工作理论,可以发现其具有强烈的时代继承性特征。
(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安工作理论创新的重要论述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根据最新的党情、国情、世情,对公安工作做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形成了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为统领的,以“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为总要求的中国共产党公安工作理论,将公安工作理论的广度和深度推向了新的历史阶段。近年来,习近平总书记对新时代公安工作的发展方向、具体要求以及重大方针策略做出了系统性的理论概括。
首先,新时代的公安工作理论是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宏观框架下形成的。党中央的一系列关于全面推进法治中国的论断为新时代公安工作理论的发展奠定了理论基础,同时,习近平总书记所提出的“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的指示,成了新时代开展公安工作的基本遵循。第二,新时代的公安机关有了更广泛的职能定位,“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是新时代公安工作的历史使命,同时,要进一步推进“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四化建设。第三,将公安机关视为维护国家安全的重要力量,提出了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论断,为此我国专门开展了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9]第四,进一步深化公安改革,将公安改革推向纵深,破解制约公安工作发展的瓶颈、难题,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第五,明确提出了“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十六字总要求和“政治建警,改革强警,科技兴警,从严治警”的治警方针以及锻造一支“铁一般理想信念,铁一般责任担当,铁一般的过硬本领,铁一般的纪律作风”的公安铁军。这些公安工作理论的提出,标志着新时代公安工作理论有了极大的发展。
三、建党百年以来公安工作的理论创新具有鲜明的科学性
任何伟大理论的产生与发展都具有鲜明的理论逻辑性,我们称这种理论逻辑性为科学性。中国共产党百年以来的公安工作理论创新过程具有严密的科学性特征,其遵循了事物发展的普遍规律,又抓住了各个阶段所具有的特殊矛盾,具体表现在科学的指导思想以及在此基础上所形成的科学内容。
(一)公安工作的理论创新具有科学的指导思想
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等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指导思想,是一个完整的科学思想体系。只有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才能掌握科学的世界观,更好地认识客观规律,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才能使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有统一的指导思想,实现进一步的安定团结。马克思关于国家和暴力机关的论述是公安工作理论创新的基石,而时代也已经证明了马克思主义是颠扑不破的真理,是科学的真理。百年来,在中国共产党几代领导集体的共同努力下,党的指导思想有了很大的丰富,具体形成了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以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些党的指导思想是时代的产物,是中国共产党为应对时代发展之难题所作出的科学回答,经过实践和历史的证明,它们都是极具科学性的。百年来,公安工作理论在不断创新的过程中,一直以这些科学的思想作为指导思想和理论基础,才得以丰富和发展。
(二)公安工作在理论创新的基础上形成了科学的理论内容
如前所述,中国共产党百年以来的公安工作理论创新大致经历了以毛泽东思想为指导的生成初期和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思想的不断成熟时期,最后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实现了公安工作理论创新的跨越式发展。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公安工作理论是否具有科学性只有经过实践才能得出正确答案。我们党的历史实践证明,把强有力的公安工作理论贯注于公安队伍之中,提高民警、辅警的思想政治觉悟,调动公安干警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积极性,是革命和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取得胜利的一个必不可少的条件。实践还证明,越是艰难困苦的时候,越能显示出思想政治理论工作的巨大威力。特别是在革命的各个重大历史转折时期,中国共产党的思想工作对于革命队伍保持坚定的政治方向,坚决执行党在新时期的政策和策略,保证万众一心的统一行动,实现党的总任务、总目标,都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迈入新时代,中国共产党的公安工作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开展“四化建设”,严格贯彻党的“十六字”总要求,坚决锻造“四个铁一般”的公安铁军,以实现公安队伍的跨越式发展,增强公安机关维护国家安全稳定的能力。回顾百年党史,放眼新时代,中国共产党公安工作之所以能够取得如此大的发展,就是因为有先进的理论作为发展支撑。
四、结语
伴随着中国共产党从“救国”“兴国”到“富国”“强国”的不断前进,公安机关一路筚路蓝缕,风风雨雨,也经历了大致一百年的奋斗历程。可以说,公安工作的理论创新是始终配合于革命,听从于指挥,服务于建设的。公安工作的理论创新过程是极其复杂的,百年来,这一过程共同具有三个特征,即政治性、科学性、时代继承性。这三个特征不仅仅是对以往公安工作理论创新过程的一个总结,更是未来公安工作理论创新的有益借鉴。知史以明鉴,察古以知今,配合“四史”学习教育,公安机关以及公安民警更应该加强对公安队伍成立、发展、壮大的相关历史学习,深刻体会我党一路走来的艰辛与不易。进入新时代,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政法公安工作的发展,并在全体政法队伍中开展了一项自上而下、刮骨疗毒式的教育整顿,这反映了总书记对政法公安队伍的高度重视和殷殷期盼,公安机关应以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建党一百周年为契机,深化公安改革,持续开创公安工作新局面,向“新时代”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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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郭声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記重要讲话精神、不断开创新时代政法工作新局面[N].人民日报,2019-02-2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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