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金融工具准则对银行业的影响研究
2021-11-24陈丽清
陈丽清
(浙江桐乡农村商业银行,浙江 嘉兴 314500)
财政部规定在境内A股上市的银行从2019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新准则,表明上市银行开始运作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现在我国的研究人员对国内新旧会计准则的研究和对比多是纯理论研究,专门针对上市银行首次实行新金融会计准则的现状研究还不够到位。新准则对于资产减值模型的改变对整个宏观金融体系有着警示作用,而银行机构是国内融资活动的主要机构,因此要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推动银行体系健康稳定发展,持续推动改革创新,调整成长机制,优化成长水平,执行国际标准的金融工具准则,提高银行业成熟度和规范度,帮助国民经济健康高效长期发展。
一、新金融工具准则分析
新金融工具准则把金融资产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简称AC)、以公允价值计量且波动被计入另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简称FVOCI)、以公允价值计量且波动被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简称FVTPL)三大类。新的分类方法按照金融资产合同的现金流水平和业务模式实施分类,极为有效地提高分类科学度,能够准确和真实地反映不同类型金融资产的收益情况和分布。
新准则的分类在更加强调金融资产本身的客观“业务模式”的同时,也对管理者的权力进行调整。业务模式的区分关键在于合同的现金流量特征的不同,新准则将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分为三种:收取合同现金流量;既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又出售金融资产;出售金融资产。金融资产的现金流量特征需要进行测试,即金融资产在特定日期产生的合同现金流量是否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支付(SPPI),只有通过SPPI测试的金融资产才需要分析金融资产组合的业务模式。
相比于旧准则能够将“持有至到期投资”改成“能够被售卖的金融资产”,新准则禁止一切金融负债重分类,仅允许企业在金融资产首次确认时拥有公允价值选择权,可以将非交易性权益手段投资明确成以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同时变动算为另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指定一旦做出就无法撤销。相比于旧准则而言,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在出现减值缩水后,原先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损益不再能计入当期损益之中,能够影响当期损益的只有非交易性权益工具的股利发放。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企业发挥主观能动性来管理盈余,提高了准则的一致性和可比性,财务报告的反映出来的信息更加准确。
关于“已发生损失模型”转向“预期信用损失模型”,旧准则采用“已发生损失模型”的减值计量方式,主要强调客观证据的重要性,只有资产的损失可以被确认,形成触发事件且在考虑历史信息和当期状况的情况下才进行计提减值。这在某种程度上体现了谨慎性原则,但是忽视了信用损失的影响,缺乏前瞻性认识,减值计提金融不足,有关记录在预期信用缩水计量的金融手段,企业本身衡量金融手段的信用危险性方法主要是分析金融资产在最开始判断并明确信用危险性是否有大幅度的提升,凭借“三阶段”减值模式进行计量,包括损失准备、判断预估信用损失。
阶段一:从一开始明确信用危险性没有出现大幅度提升的金融手段,其损失阶段划分为阶段一。阶段二:从一开始明确信用危险性出现大幅度提升,然而没有把他当作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手段,其损失阶段划分为阶段二。阶段三:针对已经出现信用减值的金融手段,其损失阶段划分为阶段三。
在阶段一,金融工具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来计量其信用损失准备,而在阶段二和阶段三这两个阶段中,金融工具必须按照整个存续期中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来计量其损失准备。
企业需要根据金融资产的信用危险性上升幅度以及是否发生信用减值来分别以12个月或全部存续期做预测信用损失计量减值准备。预测信用损失计量计算的核心要素主要涵盖违约可能性、违约贷款损失率、违约风险敞口和折现率。企业需要在所有资产负债表日评估有所关联的金融手段的信用危险性从最开始明确后是否有大幅度上升。
新准则在旧准则的基础上选择预期信用损失模型为新的减值模,但某种程度上来说,预期损失模型也对监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基于以往的经验,预期信用损失的估计存在主观人为认识的偏差,如果缺乏可靠的数据进行预计损失,可能对财务报表的使用带来风险,也给企业创造了可操纵的空间
二、套期会计
旧套期会计准则的应用存在适用范围不高、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单一有限等方面的问题。套期会计准则的过度复杂以及苛刻条件不利于企业进行风险管理活动,相较于旧准则,IFRS 9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套期会计在我国企业的进一步应用。
新准则扩大了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的适用范围,允许“可单独辨认与可靠计量的非金融资产或负债”等新类别的资产作为被套期项目的部分。新准则同时要求增加企业套期信息披露,更加充分地反映了套期项目对企业现金流量以及财务报表的影响,也侧面体现了企业的风险管理能力。
三、新金融工具准则对银行财务状况的影响
截至2017年12月31日,9家“A+H”上市银行同时持有的金融资产总额为84.1627万亿元人民币,占全部107.7326万亿元资产的78%。其中交易性金融资产的金额为1.6401万亿元人民币,衍生金融资产的金额为0.3627万亿元人民币,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为1.6572万亿元人民币,发放贷款及垫资净额为54.7268万亿元人民币,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为7.3594万亿元人民币,持有至到期投资净额为12.5905万亿元,应收款项类投资5.4656万亿元,分别占金融资产总额的比例为1.95%,0.43%,1.97%,65.03%,8.74%,15.39%和6.49%。
9家银行在2017年年报披露的金融资产按照4分类组成情况,各家银行的组成结构大体来说相似,发放的贷款及垫资净额占据主体地位,占比接近65%,如果能够满足业务模式取得合同现金流量,那么这在新准则中大部分将被重分成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不然将以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占比15%、6.5%的持有至到期投资和应收款项类投资的大部分按照业务模式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其次是占比8.7%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配比并不简单,其中大部分是可供出售债券类投资的金融资产,可供出售权益类投资极少。债券类投资应当根据业务模式进行区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和以摊余成本计量,而新准则对于可供出售去权益类在确认初期对于非交易性权益手段能够分类成按照公允价值算同时变化数值算进另外的综合收益这一类别,别的部分按照业务模式认定成用公允价值判断。
在2018年年报披露新的金融资产结构中,9家银行金融资产列报中的种类减少了,取消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和应收款项类投资这3个种类。金融资产的主体为发放贷款和垫资,交易性金融资产也大幅度上升,还有一部分新出现的金融投资,这部分包含交易性金融资产、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和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新准则对于金融负债的调整变化较少,我国银行的金融负债普遍以摊余成本进行计量,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负债金额上来看仅为前者的1/20,由此看来新准则基本没有影响。
新金融工具准则重新分类后,上市银行的所有者权益或多或少发生了改变,主要原因有以下两个:第一,非交易性金融资产初始计量时的选择让其他综合收益有所上升。第二,预测信用减值模型拉低未分配收益。9家上市银行的所有者权益总数缩水1692.37亿元,同比2017年度报表有所减少,从所有者权益表来看,其中其他综合收益合计上升609.37亿元,未分配利润下降2301.74亿元,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银行资本金水平。
新准则实施的第一年,银行所有者的权益下降,但强化了上市银行的风险管理质量,投资者和监管层能够对于银行体系的风险进行合理推断,并且提高了银行的可比性,更加容易衡量不同银行的资金利用效率,银行的营业优劣更加简单明了,增加了银行间竞争。
四、研究建议
本文建议:在新形势下,银行的经营管理模式应该转型。
新金融工具准则的实施背景下,银行所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进行计量的金融资产的占比不断升高,在一定程度上要求银行商业模式进行转化。要以科技创新为引导进行金融创新,提高商业银行的盈利能力,但与此同时要考虑资产的安全性与流动性。我国资本市场相较于发达国家来说还有较大差距,新型金融创新产生的金融资产的计量和风险度量需要银行结合自身综合考量,特别是以公允价值进行计量的金融资产,要关注资产的长期管理,利率敏感性波动,在经营配置资产的过程中综合考量风险收益,提升商业银行的价值创造力,突显自身核心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