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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专业大学生参与人民调解的探索与实践
——以广州某高校为例

2021-11-24谢梓莹杜瑾琪

法制博览 2021年28期
关键词:法学专业调解员案件

李 苑 谢梓莹 杜瑾琪

(广州商学院,广东 广州 510700)

广州某高校位于中新广州知识城南麓,随着周边三旧改造、工程建设项目的不断推进,各种纠纷也随之而来。为此,2019年11月广州某高校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调委会)揭牌成立,成为广东省首家设在高校的人民调解委员会。近年来一些高校相继建立了调解中心,将法学专业大学生引入人民调解队伍中,不仅能带动法学专业学生的积极性,提高实践水平,对弥补人民调解员的不足也大有裨益。[1]

一、法学专业大学生参与人民调解的现状

笔者以广州某高校法学院学生为对象,发放了《关于学生参与广州某高校人民调解委员会值班现状的调查问卷》。共收回有效问卷516份,其中,12.21%的被调查者为大一学生,37.98%为大二学生,30.23%为大三学生,10.08%为大四学生,已毕业的占9.5%。

(一)对调委会的了解

调查发现,对调委会有所了解的学生高达93.02%,完全不了解的仅占6.98%。可见,学生对调委会的了解程度较高。那些不知道调委会的学生大部分为大一新生,受新型冠状肺炎影响以及调委会吸收学生制度的调整,大一新生接触调委会的机会较少。

(二)学生值班机制

调委会为学生提供值班机会,建立学生值班机制。通过调查数据显示,在调委会值班的占79.84%,没值班的占20.16%,值班次数最多的达5次。调查显示,大二、大三、大四学生值班次数多的为二次、三次、四次,其中三次居多,而大一学生大多没值班。可见,调委会为学生提供的值班机会较多,基本做到人人参与。

(三)纳入社会实践学时

学校为培养高素质应用型法治人才,将社会法律服务和社会实践纳入了学生人才培养方案,并给予学分。而参与调委会调解工作、值班工作的时长可以转化为专项实践学分,学校通过转化学时的方式让学生主动参与调解实践,有效提高了学生参与的积极性。

二、法学专业大学生参与人民调解存在的问题

调委会积极鼓励学生真正参与到调解中去,虽然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但也有不足值得深思。

(一)缺少系统培训

由于没有进行有针对性的系统调解培训,人民调解课程也在第六学期才开设,学生不能把当前所学到的专业理论知识很好地运用到实践当中去,不能很好地适用法律、找到争议的焦点,在进行调解时无从下手,只能做些简单记录工作;在进行文书整理时也由于没有事先了解案件内容和写作方法,导致老师要跟学生重复说明,降低调解的效率,也消耗老师的时间和精力。[2]大学生还没完全进入社会,处事能力和经验较差,当学生有机会跟当事人沟通时,却往往由于沟通能力不足、经验不够,而无法进行有效调解,无法独立完成,最终还是要依赖老师,这使得学生在参与人民调解的过程中存在感低。

(二)人员流动性强

由于大一的学生刚刚接触法律专业,知识面水平较低,而大四的学生面临毕业,参与活动的时间也很少,所以参与人民调解队伍的学生基本上是大二、大三的学生。但是大二、大三的学生课程任务较重,安排值班的次数也屈指可数,每次值班的时间也只有短短几个小时,就会造成一个案件无法完整的跟进,前来接手案件的人员流动大,影响调解的效果和效率。同时,有的调解时间跨度长,对于学生调解队伍来说,不利于学生完整跟进,会因接触案件的人员扩大而队伍不稳定。

(三)时间冲突性大

调委会对大学生实行的是无课期间轮流值班制度,每学期值两到三次。众所周知,调解成功一个案件并非易事,其中涉及的流程是复杂且琐碎的,同时调解案件不仅仅讲究专业知识的储备,也要掌握好人际沟通等社会技能与相关心理学知识,所以这对于学生去调解成功案件来说无疑是一个考验,目前学生对于调解案件的经验积累还是有待提高,因此在调解前、中、后,学生更应该在老师的带领下,全程跟进。若其中一个部分学生无法跟进,那对于学生能够快速地进入到调解状态无疑是难上加难。然而,学生课程繁重,特别是对于紧急的调解案件,经常找不到学生跟进,要么就是今天这个学生跟进,明天又换成另一波学生跟进,时间上的冲突无法形成案件跟进的连续性,若学生无法全程跟进调解的案件过程,那么积累到的经验也将会是一星半点。

(四)缺乏实战经验

调委会为学生提供了很好的实践基地,硬件条件得到了满足,但学生自身还是差些火候。大学生在面对人民调解活动时,缺乏调解方面的实操经验,不知道该从何处着手调解,遇到当事人多的情况下,学生还有怯场心理。同时,学生也不精通于制作调解协议等文书的制作及调解系统的使用。这导致他们在参与调解活动时,很难找清自己的定位,并尽快投入调解活动当中;这也让他们在整个调解中处于被动的状态。若长期以这种状态下去,容易造成积极性不高,消极面对调解的现象发生。

三、法学专业大学生参与人民调解对策与建议

为解决上述问题,笔者对调委会的近10名兼职调解员进行了访谈,对上述问题进行了深入探索并形成了以下几点建议:

(一)增加系统性培训课程

调研中就有78.49%的同学建议应加强系统训练。对于刚刚接触人民调解的大学生来说,他们对专业知识领域的探索尚不完整,缺乏一定的知识积累,对人民调解的完整流程也不了解,需要系统性的培训。在初期应有专业的老师或调解员组织开展多次系统性培训课程,对参与人民调解的具体流程和专业知识点进行讲解以及对于在调解过程中可能运用到的法学、社会学、心理学等学科的知识进行融合。[3]培训课程的形式除了线下还可以线上,线上培训课程可以利用录课的形式,请有经验的调解员进行录制,录制下来的课程便于学生回顾知识,也为以后的学生参与人民调解提供帮助,可重复利用。线上录课也不用担心内容的滞后,一旦有变化即可撤下原来视频,重新录制更新过的内容。

(二)固定调解队伍

通过固定调解队伍,制定“老师+学生”的固定搭配,限制一定的名额,吸收对调解有兴趣的同学加入,可以更好地对学生进行针对性的实践教学培训。因大一的学生大部分知识储备不足、专业能力不够,在招收学生时应选择大二以上的法学学生,学生选择心仪的调解员老师,每位老师可以带几位学生,安排轮流值班。每次值班可以让有经验的同学带新来的同学一起跟着老师进行调解,从旁学习。在固定好老师要带领的学生后,每位老师可以根据自己的专业调解领域,对所带学生进行针对性地指导,以此更好地提高同学们在调解上所需具备的能力。当然,“老师+学生”的搭配也可以是灵活固定的,如在调解某案件时,调解老师人手不足也可向其他老师借调学生,而该老师也需和这些学生固定做完该案件,以此避免人员流动太大,学生无法参与全程。

(三)建立学生跟进制度

调解一个案件一般需要花费半天以上的时间,学生课程多,无法跟进全程,有80.43%的同学建议完善学生跟进调解机制。笔者认为在排班时尽量选择空课较多的时间值班,若无法协调,可以减少个别学生的值班次数。学生在参与调解与上课冲突时,衡量后认为可以过后自己补课或自学的,学校应该支持学生请假,由指导老师出具说明,每位学生每学期最多可以此请假2次。在参与调解中途有事离开的同学在过后可以找调解员询问案件的后续处理方案、争议焦点、调解方法、调解的切入点、法律资料的收集等,学生经过指导后可以让其参与调解案件的回访。

(四)制定学生参与调解工作流程

笔者认为,应制定学生参与调解的工作流程,具体分为调前、调中、调终三个部分。在遇到有预约的调解案件时,指导老师可以组织调前准备会议,建议学生查阅有关法律法规、分析可能存在的问题、提醒学生调解中需要注意的事项等,做好调前准备工作,以免学生因缺乏经验而无从下手。在调解过程中则以老师为主学生为辅,根据人民调解的流程进行,由老师引导学生参与其中。每次案件调解终结除了要做好文书资料的整理工作,还要对整个案件进行总结,找出学生存在的问题,商量改进方式,以便于学生更好地参与到人民调解中去,这也符合现在应用型人才培养的需要。制定学生参与调解的工作流程不仅可以为学生以后从事有关行业打好基调,也是为前来调解的当事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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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2015年法学专业就业状况
第三节 法学专业培养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