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机动车辆保险降低赔付率的策略
2021-11-24许亚之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宁波分公司
许亚之 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宁波分公司
对于机动车辆保险赔付率来讲,主要就是赔付金额和保费收入的比值,比值的高低对险种所带来的经济效益会产生直接的影响,赔付率越高代表着经济效益越低。在此情况下保险行业就应该精细性的研究机动车辆保险的赔付率过高问题原因,完善相关的赔付率控制计划与方案,保证在严格控制赔付率的同时增加自身的经济效益,为机动车保险业务的后续发展、保险行业的稳定进步夯实基础。
一、机动车辆保险赔付率与赔付率过高的原因
(一)机动车辆保险赔付率分析
对于赔付率来讲主要是以赔付金额、保险费用收入两个层面进行衡量和分析,通过赔付金额、保费收入的比值进行计算,比值越低代表着经济效益越好,比值越高代表着经济效益越差。从目前我国保险市场发展情况来讲,机动车辆保险赔付率直接决定保险公司的经营效益,主要因为机动车辆保险的规模非常庞大,多数保险公司的整体保险收入中机动车辆保险的金额占有较大的比例,直接影响着公司的效益发展。因此,保险公司在未来发展的过程中,要想提升自身的效益水平、增强市场竞争能力、实现可持续发展,就应该重视机动车辆保险赔付率的控制,通过降低赔付率来维持自身的经济效益,达到良好的效益发展促进作用和推动作用。
(二)保险赔付率过高的基本原因分析
当前我国保险行业的机动车辆赔付率一直处于较高的状态,并非某些单方面因素所引发,而是保险公司没有编制完善的赔付率管理制度,再加上社会领域中交通事故问题的发生率开始增加,还经常会出现骗取赔偿的现象,导致保险的赔付率难以全方位的进行控制。首先,近年来人们的生活水平、经济水平有所提升,购买车辆的数量增多,也会随之出现相关的交通事故问题,虽然事故发生率逐年下降,但是也会导致出现保险赔付率增加的现象。其次,行业领域中尚未制定较为完善的违章车辆的管制机制和模式,经常会出现骗取保险赔款的现象,虽然我国在法律制度中、保险合同中已经提出了关于保险欺骗行为的相关规定,但是在操作的过程中,经常会发生骗取保险费用的现象,这也是难以控制赔付率的主要影响因素,对保险行业的经济发展、健康进步会造成一定的危害。最后,对于保险公司来讲,本身也存在承保条件方面的赔付率影响因素,部分企业为了能够增加业务的规模、提升参保者的人数,一般会对承保政策和制度要求进行放宽,不能提出有关的制度要求、行为规范要求,这也是赔付率难以控制的重要原因。再加上企业在管理的过程中采用的是粗放型的管理手段,操作具有一定的随意性,很难进行保险赔付率的控制和管理[1]。
二、机动车辆保险赔付率的降低措施
上述研究了目前我国保险行业的机动车辆保险赔付率过高的主要原因,为有效控制赔付率,建议在工作中深入研究和分析问题原因,针对性地编制未来发展的保险赔付率控制计划方案,健全管理模式、强化承保管理力度与理赔管理力度,真正意义上将赔付率控制在科学范围之内,保证工作的高水平开展。主要的赔付率控制措施为:
(一)尽可能减少交通事故问题
据调查目前我国交通事故的发生率较高,重大事故的数量越来越多,导致相关的保险赔付率难以有效的控制,对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也会产生威胁。因此,在保险赔付率控制期间保险行业应该和交通部门之间相互合作,强化交通事故管理方面的重视度,编制较为科学、较为合理的问题解决计划,利用对应性的手段来降低事故发生率,例如:保险行业和交通管理部门之间互相合作为社会群众宣传交通规则,开展教育工作,使得社会群众能够在宣传的过程中更好的遵守交通规则,在机动车驾驶期间谨慎的操作,不仅可以降低事故问题的发生率、减少保险赔付率,还能维护社会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起到多方共赢的积极作用[2]。
(二)健全相关的业务管理模式
机动车辆保险属于保险行业中最为重要的业务,要想降低赔付率,就应该健全业务管理的模式,不再使用之前的传统性、粗放型的管理模式,充分认知到保费规模并非是行业长远发展的根本所在,应将注意力集中在控制赔付率方面,将提高行业经济效益作为前提,编制赔付率的控制计划,强化对于赔付率控制方面的宣传教育力度,要求每位业务人员都要形成正确的效益观念,将赔付率的管理控制当作是人员的业务考核指标,将考核结果和奖惩机制相互整合,对于赔付率控制效果低的业务人员,需要进行适当的惩罚,赔付率控制效果高的业务人员,给予一定的奖励,从根本上增强人员的赔付率管控积极性。与此同时,还应鼓励业务人员发展效益水平较高的险种,争取拓展具有效益获取空间、潜力的险种发展环境,为保险行业争取到更多的效益。除此之外,在赔付率管理的过程中应健全成本核算的模式,提出关于赔付方面的指标临界点,综合性开展分析工作之后明确是否需要进行承保,以免盲目性承保带来赔付率过高的问题[3]。
(三)健全理赔管理的工作机制
理赔属于保险赔付方面的“出口”,是降低赔付率最为重要的工作环节,所以在理赔管理的过程中应该予以重视,打造精细化的管控机制,要求在理赔的工作环节中,做好勘查工作,确保现场勘查定损结果的准确性,以此进行赔付率的严格控制。首先,在现场勘查的工作中应确保定损的准确性,对于需要开展勘查工作的赔付案件,如若机动车一方出现交通事故问题,就可以利用简化性的程序终结进行案件的处理,保证现场勘查的结果和事故发生情况相符的状况下进行理赔。如若交通事故问题较为复杂、勘查的难度较高,就应该安排专业能力较强、具有一定责任感的人员到现场执行勘查工作,要求定损具有一定的准确性,预防出现骗取保费的现象,最高程度上降低赔付率[4]。其次,理赔调查工作应该遵循早期介入的基本原则,如果涉及到理赔工作,就必须尽快的开展调查工作,提前性的介入处理,深入的审核分析具体情况,通过仔细的调查和研究,明确是否存在骗保的风险,在预防骗保问题的同时,减少赔付率。最后,应重视有关理赔工作者的专业素质、道德素养,定期开展有关的理赔定损专业知识、综合技能的教育培训活动,增强理赔人员在定损操作过程中的准确性。同时还需开展考核工作,在理赔定损的过程中进行监督考核,一旦发现有定损不准确行为、操作不当的行为,就要降低考核评价的分数值,和人员的薪资之间挂钩,使其可以在监督、考核的管理下更好地执行自身理赔定损的任务。与此同时,要求理赔人员在开展业务工作期间具有较为良好的职业观念意识,能够养成正确的职业习惯,谨慎对待每项定损工作,从源头入手杜绝发生骗保的现象,在降低赔付率的同时促使行业经济的稳定发展[5]。
(四)做好风险的防范工作
从机动车辆保险的赔付情况来讲,理赔属于“出口”,承保就属于“入口”,因此在合理进行理赔管理的同时,也应该重视对承保方面的管控,科学合理的预防风险隐患问题,按照降低赔付率的工作目标进行业务的筛选,强化对承保方面的管控力度,每单保险业务都应该谨慎、精细化的核实,保证原始数据信息具有真实性与可靠性,实时性监控相关承保业务的指标,预测可能会出现的风险问题,清晰将车型保险、赔付支出等状况展现出来,对每个指标所反馈的动态状况,都要编制针对性的制度,打造差异性的管理工作模式。尤其需要注意在非营业类型的车辆方面,档次较高的车辆方面,发生交通事故问题之后维修费用较高、赔付的费用相对很多,风险隐患因素很多,所以在这些车辆的承保过程中,应尽量进行保额的控制。如果属于营业类型的车辆,使用的频率较多,长途运输的过程中也可能会发生风险问题,所以建议在承保期间合理设定第三者责任险方面的赔付额度。如果车辆驾驶员是新手,或者是技术水平较低,可能会经常发生碰撞问题,所以应该适当限制承保期间的不计免赔险,这样才能按照不同车辆的特点,开展不同形式的承保管理工作,从根本上减少赔付的金额,降低赔付率,维护保险行业的经济效益[6]。
三、结语
综上所述,保险行业的机动车辆赔付率过高的原因就是经常发生交通事故,没有编制完善的承保管理、理赔管理模式,缺少风险管控的完善机制,导致赔付率过高,对保险企业的效益发展产生不良的影响。因此,在机动车辆保险管理的工作中应重视赔付率的控制,以提升效益水平为总体的工作目标,强化理赔环节、承保环节的管理工作力度,在各个环节中预防出现骗保现象,合理控制赔付的额度,达到赔付率良好控制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