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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股权投资模式概念介绍及其在中国发展的必要性

2021-11-23蓝子俊

中国管理信息化 2021年10期
关键词:学费资助贷款

蓝子俊

(厦门大学,福建 厦门 361000)

0 引言

随着人力资本和股权投资的迅速发展,一些创新性投资机构将投资目标逐渐由大型企业转移至微观个体,将人视为企业,对人才未来的发展潜力做长线型价值投资。与此同时,学生将得到资金和社会资源的支持,以此提升其自身价值,投资人则能够在助力学生未来成长的同时从人才身上获得一定的投资回报。虽然人才股权投资模式在国外已有成功案例,但国内对于人才股权投资模式的具体概念、发展历史、运营模式、发展人才股权投资的必要性及未来前景等问题还没有做出清晰的界定和详细的研究。本文主要梳理国内外人才股权投资相关领域的研究成果,并对大学生人才股权投资机构在我国发展的必要性及前景进行系统性研究。

1 相关理论和文献综述

1.1 人力资本合同相关研究

国内方面,路凤敏认为人力资本是劳动者在进行教育、迁移、培训、实践和保健等方面投入时所积累的知识与技能[1]。于坤认为,人力资本合同是针对人力资本进行价值投资的一种“股权投资”模式。在投资过程中,投资人先期基于个体在职业发展上所具备的资质潜力进行一定金额的投资,而后用被投资人在未来收入固定比例的一部分作为投资回报[2]。人力资本合同的发现使得人力资本价值得以衡量,并将人力资本投资中双方的风险性大大降低。李战鹰认为,区别于传统的贷款债权关系,人力资本合同主要考虑被投资人未来的发展潜力。人力资本合同不要求被投资者到期偿还本息,而是根据其未来收入状况对投资人按比例进行回报[3]。刘丽芳、沈红认为,人力资本合同与股权投资类似,通过与学生签订人才股权投资合同,并要求大学生在毕业后有工作收入的条件下,在一定年限内按照一定比例偿还给投资人部分资金[4]。

国外方面,Coff 认为,知识是可持续优势中最可靠的资源之一,人力资本在将个人知识转变为集体或公司知识的过程中扮演了重要角色[5]。Becker 提出,人力资本由人自身的知识储备、技能储备与能力储备构成。Chapman 认为,人力资本合同属于一种收入权变金融工具,即投资收益直接与被投资人的未来收入状况挂钩[6]。

1.2 “ICL”按收入比例回报模式相关研究

国内方面,赵中建在《学生贷款中若干问题的比较研究》中将按收入比例回报模式简称为ICR(Income-Contingent Return),即“收入+部分贷款”,其特点是学生的偿还金额与未来年收入成比例[7]。冯涛认为,鉴于过往近30 年的两大突出性社会问题,实施按收入比例还款模式于我国而言是很有必要的。其一是学费上涨倾向明显;其二是学生毕业后收入状况极其不稳定。随着社会竞争压力不断增加,毕业生就业质量和就业回报都不理想。过往近30 年我国大学生毕业人数逐年攀升,加之大学生毕业后面临买房、成家等问题将严重影响毕业生的还款能力,即使再好的政策设计也无法解决毕业生还款能力的问题[8]。

国外方面,1955 年,Friedman 在他的数份研究中提及ICL(Implantable-Collamer Lens,按收入比例回报)模式,并将其定义为学生在毕业后有工作收入的前提下,在一定年限内按照收入的一定比例偿还大学期间获得的资金支持。Friedman 定义的“按收入比例还款”模型并非传统的贷款模式,而是一种权益[9]。

2 人才股权投资模式的起源与发展

2.1 以大学为主导的模式——耶鲁计划

20 世纪80 年代,由于大学学费不断上升,且生活成本不断增加,美国国内传统的学生贷款无法满足学生高额的资金需求,于是创新型的资助项目应运而生。在此期间,以耶鲁大学为代表的众多美国大学开始尝试通过自身平台发放学生贷款。其中,学校作为学生贷款平台的运营主体,全权负责贷款基金的募集和管理。在贷款额度方面,耶鲁计划所提供的贷款额度在1 000美元左右,且额度基本固定,资金主要用于支付学费、生活费以及其他日常开销。在贷款利率方面,“耶鲁计划”的贷款利率并非固定不变,属于另类的“浮动利率”,利率数值略高于市场利率。该计划会根据学生的实际资金状况、借款用途与家庭背景等因素对学生的贷款利率进行综合调整。

2.2 以政府为主导的模式——澳大利亚高等教育贡献计划

由于国内财政资金不足,澳大利亚政府在1989 年开始实施高等教育贡献计划。高等教育贡献计划(Higher Education Contribution Scheme,HECS)由澳大利亚税务局与其他教育机构负责开展,并要求在《1988 年高等教育资金法案》的范围内为学生提供教育资助贷款,扩大高等教育的参与机会。该计划的特点是使用ICL 概念为学生设计延迟支付学费产品,并帮助那些无法立即支付学费的学生缴纳学费。该计划确保了大多数贫困学生在未全额支付学费的情况下顺利入学,推动了澳大利亚高等教育的快速发展。与此同时,学生需要在毕业后有工作收入的情况下按照年收入的一定比例在一定年限内通过税务系统进行还款。需要明确的是,澳大利亚高等教育计划对于学生的还款金额及年限有严格要求。具体而言,当借款人的收入达到偿还标准时,学生需按合同偿还贷款。同时,该计划规定学生偿还贷款的金额与其毕业后的收入状况成正比。若学生年收入一直低于政府规定的必须偿还的最低还款收入,学生有权终身不还款。与此同时,澳大利亚高等教育贡献计划的必须偿还的最低收入与当年还款比例并非固定不变,而是根据每年不同经济价格指标进行特殊调整。如果学生因偿还贷款面临巨大的生活压力,学生可申请对该贷款计划进行延迟还款。

HECS 计划及以其为代表的政府主导模式有三大特点。①补偿性。该计划通过建立政府贷款凭条,让政府与社会共担高等教育成本。这本质上是创新性地利用借贷关系给予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在教育方面的经济补偿。②公益性。该计划虽然对学生未来还款比例及金额有固定要求,但还款制度弹性较大,对低收入学生群体还有免还款政策。③普适性。该计划不对申请者有其他限制条件,只要属于澳大利亚公民皆可申请。与此同时,贷款不考虑学生的信用状况、家庭背景以及就业和收入状况,所有学生都可以申请。

2.3 以民间资本为主导的公司制模式——MRU、Upstart

2001 年,Raza Khan 等人创立在线人才投资公司My Rich Uncle(简称MRU),主要为大学生提供学费贷款。MRU 成立的初衷即解决学生高等教育的财务问题:部分美国学生无充足的资金上大学。MRU 可以为学生提供不超过预期未来收入15%的资金。学生无法直接获得贷款,MRU 将资金直接支付给学校,并要求学生在毕业后的10~15 年内按照固定比例还款,一般为年收入的0.1%~0.4%。MRU 在为学生提供贷款的同时并未增加任何原则或利益。学生若未在还款期限内偿还全部贷款可无须支付任何款项,也不会受到处罚。学生的偿还义务与偿还金额与其毕业后收入状况衔接,当学生工作收入低时,偿还金额也低;当学生工作收入高时,偿还金额也将相应增加。

2014 年,Dave Girouard 和Paul Fu 等人创办了Upstart。Upstart是第一个利用人工智能和机器学习来对借贷进行定价并能在线上自动完成借贷流程的借贷平台。其特点是大规模使用非传统变量来提供卓越的贷款业绩并改善消费者获得信贷的机会。经过5 年的发展,Upstart 贷款规模已经超过34 亿美元。

3 人才股权投资机构在我国发展的必要性

人才股权投资机构所运用的人才股权投资模式能够解决现阶段我国存在的各种社会痛点,在我国有其发展的必要性,具体分析内容如下。

3.1 中国家庭教育负载量较大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7 年我国70%以上的家庭年收入低于5 万元,农村家庭年平均收入低于4 万元;与此同时,中国家庭收入在区域分布上呈现显著差异,中西部地区家庭收入偏低,和东部发达地区家庭存在较大差异。《2017 年中国家庭教育消费白皮书》显示,每年需要承担学费超过5 000 元的大学生占比达69.89%;每年平均花费超过1 000 元用于求职中的大学生占比达42.49%;每年平均花费超过2 000 元用于辅导班的大学生占比达60.32%;平均每年在校生活费超过9 000 元的大学生占比达85.61%;超过13.49%的大学生主要靠勤工俭学支撑大学花费。由以上数据可以发现,家庭收入不高的大学生通过勤工俭学与申请助学金,也许勉强能够解决求学期间的学费与生活费问题,然而绝对难以承担达到同龄人平均水平的培训、实践、游学等成长性支出。

3.2 中国教育资源紧张,现有资助力量有限

中国大学生人数在过往40 年时间中一直呈现增长趋势,2020 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超过870 万人。毫无疑问,巨大的人口基数注定会产生高等教育学生对于教育资金和多样化教育资源的迫切需求。此类数据一方面显示出教育资源的潜在受众数量庞大,另一方面也显示出国家助学金的资助金额无法满足广大贫困大学生的成长支出需求。在我国,面临教育资源缺乏困境的大学生主要依靠的资助体系是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新生入学资助等其他资助项“多元混合”形成的资助体系。然而国家财政有限,教育资金的支出尚且需要优先顾及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因此对于高等教育领域的资助力量十分有限,主要体现在以下4 个方面。

第一,助学金与助学贷款额度偏低。目前来看,我国贫困大学生平均每人每年能申请的助学金和助学贷款额度十分有限。以福建某高校为例,当前学校内相关助学项目达44 项,但每位大学生每年可获得的资助金额最高8 000 元,最低只有500元。而这种额度对于大学生的各项支出而言可谓杯水车薪,只能勉强支付一般大学的学费支出,无法覆盖艺术、中外合作办学等特殊专业的学费支出,更无法覆盖大学生成长性支出,如考研培训、求职培训、竞赛等项目。

第二,信用体系不完整,助学金与贷款审核过于简单,不合理分配助学金现象频发。一是申请地方助学金与贷款的人数较多,资助管理中心的审核工作面临巨大的挑战;二是缺乏标准化、程序化的审核流程使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审核工作存在较大隐患。众多高校皆出现非贫困生违规申请助学金成功、不合理占用有限资源的现象,而稀缺的教育资源在这一过程中则被不断消耗。

第三,供需分配不平衡。目前,我国国家助学贷款的覆盖率虽然处于逐年上升的状态,然而实际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人数和在校学生人数的比例仍然很低,2015 年仅约11.37%。据教育部统计,2015 年我国有将近20%的大学生需申请国家资助,13.49%的大学生必须依靠勤工俭学来支付学费及额外成长性支出。

第四,结构分配不平衡。目前,我国国家助学贷款的发放在院校结构上分配不够合理。本科院校比专科院校贷款覆盖率高,一本院校比二本院校的贷款覆盖率高。国家助学贷款在院校结构上的分配不均使得部分符合申请标准的学生仍然无法获得急需的贷款资助,影响了贷款发放的公平性。

3.3 部分人群社会资源少,在校压力大

家庭的重担使部分人群过早地接触社会,发展空间有限,且部分有家庭重担的学生在校压力不断增大。即使是获得名校在读资格的贫困大学生,他们的发展也受到眼界培养、家庭人脉、素质教育等社会资源获取不足的限制。其需每月花费大量的时间勤工助学、无法专注于学业,参加其他成长性项目较少。

3.4 已有从业势力存在不同程度的缺点

大学生消费金融的从业势力主要有3 种:传统金融、电商金融和网络金融。

3.4.1 传统金融

银行是该类型的核心力量。银行机构提供的校园产品有工商银行“大学生融e 借”等。传统金融机构所提供的消费金融产品的优势为资金成本低,国有大银行稳健的运营流程以及严格的风控审核。但较为复杂的审核流程以及过高的审核标准往往使得贫困大学生难以满足贷款要求,无法获得贷款,限制了其在大学生市场的发展。

3.4.2 电商金融

电商平台是该类型的主导力量。近几年电商平台陆续开展信贷消费业务,如京东白条、蚂蚁花呗等。电商金融是目前大学生消费金融市场的主力军,但电商金融往往与消费平台挂钩,基本都在鼓励大学生超额消费,而非资助其成长性支出。

3.4.3 网络金融

其是指各大个人对个人(Peer-to-Peer,P2P)贷款平台,如分期乐、快速贷等。但目前由于网络金融领域监管手段较为缺乏,市场中存在大量的违规、违法贷款行为,对大学生安全造成了巨大的威胁(如裸贷事件),产生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4 结语

大学生人才股权投资在我国的发展既有其存在的政策背景,又有其发展的学生群体需求,在未来教育资源紧缺、高校毕业生群体更加庞大的社会背景下,其将拥有巨大的发展潜力。该模式的规模化发展需撇清与校园贷款、P2P 网贷公司的联系,杜绝以助力大学生成长为名义开展高利率借款等违法行为,并通过严格的监督管理,确保该商业模式对大学生成长起到积极的帮助和引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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