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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期政府采购审计的瓶颈与舒解

2021-11-23石东华哈尔滨市房地产交易中心

财会学习 2021年23期
关键词:法律法规审计工作监督

石东华 哈尔滨市房地产交易中心

引言

进入新时期后,国家、社会日趋重视政府采购审计工作,要求通过审计、监督政府采购情况,将采购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找出来,以便促使政府采购当事人的采购行为得到规范,政府采购资金使用效益得到提升,推动廉政建设的整体步伐。目前,政府采购规模呈现出不断扩大的态势,对政府采购审计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促使政府采购审计工作质量、效率等得到提高,要对政府采购审计方面的法律、制度等进行完善,对审计管理、审计行为等进行规范,逐步实现政府采购审计的制度化、规范化目标。

一、政府采购审计的特点、程序与意义

政府集中采购制度实施后,伴随政府采购审计出现。通过政府采购审计监督工作的开展,促使政府采购行为得到规范,采购资金使用效益得到提升。具体来讲,政府采购审计指的是审计机关审计政府采购行为决策、实施过程的合规性,客观评价采购的效果性。政府采购审计的内容众多,涵盖资金使用、采购方式、采购过程以及采购合同等多方面内容[1]。

(一)特点

首先,权威性。相较于内部审计、社会审计等其他审计形式,政府采购审计具有较强的权威性,一旦在审计中发现各类违规问题,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处罚被审计单位。若超出自身法定职责权限,则可向司法部门移交。其次,系统性。审计机关的层级众多,审计体系较为完备,从体制、人员等角度促进了政府采购审计工作的顺利实施。审计人员往往具有多元化的专业背景,以便适应政府采购审计的工作要求。最后,广泛性。审计机关具有较广的审计对象和范围。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可以得知,审计机关提出要求后,被审计单位必须将真实、完整的材料提供出来。审计机关有权对被审计单位的文案材料等进行全面检查,必要情况下,也可申请检查相关人员的个人账户。

(二)工作程序

通常情况下,可从准备、实施、报告等三个阶段来划分政府采购审计的工作程序。为切实发挥审计结果的指导作用,督促被审计单位及时整改现存的违规行为,后续审计这一阶段也往往会出现于审计实践当中。首先,准备阶段。本环节中,审计机关需对工作计划进行编制,审计工作组成立起来,规范开展审前调查活动。审计工作的目的性、复杂性较强,只有完善制定工作计划,方可以顺利实施各项审计活动。在审前调查过程中,一方面要对被审计单位的财会资料、经济合同等一系列资料进行全面搜集,另一方面则要客观评估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性,对其潜在违规风险水平进行确定[2]。其次,实施阶段。本环节内,审计人员要结合提前制定的计划方案,综合考虑评估结果,对政府采购审计的范围、重点等进行明确,且深入调查、取证与评价相应的审计事项。再次,报告阶段。完成审计实施环节后,审计人员需结合审计成果,将审计报告初稿撰写出来。经过相应的审核,且充分征求被审计单位的意见,对审计报告正式出具。最后,后续审计阶段。为对审计结果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要在审计活动后将专项审计工作开展起来。通过专项审计工作的实施,能够了解各项问题的整改情况,避免再次出现违规问题。

(三)意义

首先,政府采购行为得到规范。审计工作能够全面覆盖采购机构、供应商等各方参与主体,为促使政府采购监督工作得到进一步发展,审计部门的工作力度将会逐步增大,全面审计监督政府采购管理、执行的相关单位,促使各单位的采购行为得到规范,采购水平得到提升。其次,政府采购资金使用效益得到提高。政府采购审计通过审查采购重点环节,如采购计划、招投标过程以及采购资金管理情况等,保证各项采购政策、采购标准能够严格贯彻于政府采购工作中。同时,于政府采购审计过程中全面贯彻绩效审计理念,对政府采购审计资金管理、支出情况等密切关注,这样采购资金沉淀问题得到减少,避免有年末突击支出等不良现象发生。最后,推动廉政建设工作。我国所推行的政府采购制度,主要目的在于对采购领域内可能出现的各种违规违纪行为等进行预防,如商业贿赂、利益输送等。为保证政府采购制度能够得到规范落实,顺利实现制度推行的目标,还需要同步完善监督机制。而政府采购审计则能够有效限制政府采购部门的各项权利,督促其严格贯彻法律法规要求,最大程度上降低各类违规违纪现象的发生概率。

二、政府采购审计的瓶颈问题

(一)法律法规不够健全

政府采购审计的严谨性较强,需依据法律法规来评价被审计对象的对错情况。如果缺乏完善的法律法规,将直接降低审计工作质量。就目前来讲,我国政府审计领域的法律体系初步构建起来,但还有较多的地方需要调整。一方面,新时期政府体制进行了深入改革,但并没有同步修订政府审计的法律法规,部分法规内容与现实审计工作需求不相适应[3]。另一方面,近些年来经常有诸多的新问题出现于政府采购审计实践中,这些新问题缺乏对应的法律条文,造成无法可依问题的出现,阻碍了日常审计工作的顺利实施。此外,在政府采购审计监督层面,目前只有零散的法律法规,尚未系统性构建法律体系。这样部分时期、地方的政府采购审计监督需求能够得到满足,但容易有抵触、矛盾等情况出现于下位法与上位法之间。

(二)审计范围、内容不够完善

为适应时代发展要求,国务院要求政府审计工作能够对所有使用财政资金的单位、项目等全面覆盖。但目前政府采购审计的范围、内容并不完善,审计全覆盖目标尚未实现。首先,在审计范围方面,我国政府采购审计任务十分繁重,但缺乏充足的审计力量,这样将难以审计监督部分政府采购项目,不仅政府采购资金使用的效益性得不到保证,还容易有各类腐败行为的出现。其次,在审计内容方面,政府采购审计涉及采购计划、内控制度等数十项内容。但目前政府采购审计实践中,仅仅审计了较少的内容,不能够有效审计物资验收、采购供应商等环节,这样政府采购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将难以得到杜绝,容易有盲目采购等不良问题的出现。

(三)审计人员队伍整体能力亟须提升

首先,目前审计人员队伍的年龄层次不够合理,存在着明显的老龄化现象。每年只有较少的年轻人员补充到审计队伍当中,导致审计工作实际需求得不到满足。年龄较大的审计人员虽然具有十分丰富的工作经验,但知识结构、思维观念等较为固化,审计新思路、新方法等难以熟练掌握,阻碍到信息化审计的实施。而年轻审计人员具有较强的新事物接受能力,思维较为活跃,但缺乏丰富的审计工作经验,不能够对审计实践中遇到的疑难问题独立解决。其次,审计机关作风建设工作得到深入推进,错误作风得到有效扭转。但一些审计人员的侥幸心理较为严重,不能够充分认识思想作风建设的重要性,延续着不同程度的慵懒、散漫等工作态度。如部分审计人员不具备较强的责任意识和创新意识,远大的职业理想、信念等没有得到构建,在日常工作中容易自我满足。

(四)审计监督方式不够科学

首先,滞后性明显。为促使政府采购审计工作职能得到彻底发挥,需充分结合事前、事中以及事后审计环节。但目前事后审计是政府采购审计实践的主要方式,事前、事中审计工作机制不够完善。事后审计无法提前预防可能发生的违规违纪行为,也难以及时制止正在发生的违规违纪行为,时效性严重不足。其次,缺乏完善的公示制度。政务公开是提升民众满意度的重要政策,审计机关也要向社会及时公布审计结果,切实满足公众的监督需求。虽然《审计法》中对审计机关对外公布审计结果的权利进行了说明,但并没有具体阐释审计报告的公开范围、内容等,可操作性不足,难以形成良好的法律指导。同时,地方政府也容易干预审计结果的公布,这样审计结果公告的独立性、客观性将得不到保证,难以充分发挥审计效果[4]。

三、新时期政府采购审计的舒解对策

(一)加强法律法规体系建设

为促使政府采购审计工作能够得到依法开展,需对审计法律法规体系逐步完善。首先,我国政府审计方面的法律法规经过较长的时间间隔,部分条例与规定与当前实际情况不相适应,导致难以依法处理审计工作实践中遇到的新问题和新情况。针对这种情况,要尽快修订这部分法律法规,深入分析经济、政治体制的改革趋势,从法规制度层面保证各类审计风险能够得到有效防范和化解,为政府采购审计工作提供相应的法律指导。其次,西方国家有较为完善的审计法规,往往会以专项法律法规对审计权利、职责等进行明确,以便促使审计工作的规范性得到保障。我国目前在政府采购审计领域,并没有将专项法律法规建设起来。因此,要结合我国实际国情与政府采购审计工作需求,尽快制定政府采购审计领域的法律法规,对政府采购审计的权力、义务等进行明确。同时,将具有较强操作性的审计规范等指南性文件编制出来,通过对审计操作、评价标准等进行统一,促使政府采购审计报告的可比性需求得到满足。

(二)推动审计监督的全覆盖

通过政府采购审计全覆盖的实施,可促使政府采购审计层次、水平等得到提高。在具体实践中,要对审计全覆盖的内涵、意义等充分认识,依据审计发展规律准确把握着力点。首先,全覆盖并不是走马观花似的审计所有政府采购项目,而是深度、全面审计各个项目,避免对政府采购项目的审计数量片面重视。要充分结合党和政府工作中心,对政府采购审计的重点领域和问题进行科学确定[5]。其次,全覆盖目标的实现,难以在短时间内完成。要牢牢贯彻实事求是的建设原则,结合实际情况统一制定推进方案,明确各个阶段的工作计划,这样审计监督全覆盖目标方可以逐步有序实现。

(三)加强审计人才队伍建设

政府采购审计工作成效受人才因素的直接影响,相较于其他审计形式,政府采购审计的专业性、严谨性更强,对审计人员的业务能力、思想素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要进一步加强审计人才队伍建设工作,以便与新时期审计工作需求相适应。首先,积极引入优秀人才。新时期下,我国管理体制、社会环境等发生较大变化,被审计对象具有更高的复杂化程度,政府采购审计的风险、挑战日趋增多。为促使政府采购审计工作任务得到高质量完成,审计机关要将高素质、复合型的审计人才队伍组建起来。要结合实际情况,对人才引进渠道进行拓展,将内部人才的潜力充分挖掘出来。由于现有审计人才队伍只有单一的知识结构,因此,可对其他专业的优秀人才大力吸收,如统计专业、法律专业等。针对一些较为复杂的业务难题,也可将社会力量引入进来。其次,深化作风建设。部分审计人员的思想认识不够全面,责任意识严重不足,对政府采购审计工作成效造成了不利影响。针对这种情况,要持续推进作风建设工作,将常态化作风整改机制构建起来。审计机关的领导干部需充分发挥自身带头作用,引导审计人员严格依据党中央的要求和指示,规范、约束个人言行,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诱惑。要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对日常小事的管控,将不敢腐的环境营造出来,降低各类违规行为的发生概率[6]。最后,深度运用信息技术。政府采购审计工作过程中,要对海量的数据进行整理和分析。特别是信息化时代的今天,数据类型、数量等呈现出不断增长的态势,显著加大了政府采购审计的工作难度。如果依然沿用落后的数据处理模式,将会严重降低工作效率。因此,要在政府采购审计实践中深度、广泛应用大数据等现代化技术,更加高效的处理、分析各类数据,切实优化政府采购审计工作效果。此外,要定期培训审计工作人员,传授先进的信息知识,保证能够适应计算机审计的发展要求。

(四)优化和创新审计方式

首先,20世纪八十年代提出了全过程审计理念,经过数十年的变革和发展,目前审计理论已经较为成熟,审计实践经验较为丰富。通过在政府采购审计中推行全过程审计模式,能够及时发现和消除政府采购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促使事后审计的弊端得到解决。在具体实践中,政府采购项目立项论证阶段内即要开展审计工作,全面审查政府采购论证的合理性,辅助申请部门对采购计划科学编制。同时,对政府采购项目的实施过程进行严格监督,审查评标专家和供应商,将不符合要求的专家、供应商等剔除掉。要对开标过程进行监督,避免受人为因素的影响。产品接收阶段内,则要客观评价政府采购项目的效益性。其次,要依法公开政府采购审计结果,将公众监督力量引入进来,促使政府采购工作的公开化、透明化等得到增强。要对政府采购审计结果公告范围、内容等进行明确,以便促使人民群众能够对政府采购工作开展情况等及时深入了解。

结语

综上所述,政府采购审计是规范政府采购行为的重要监督手段,进入新时期后,政府采购审计的工作难度进一步提升。为切实发挥政府采购审计的职能作用,要结合政府采购审计所面临的瓶颈,从法规、人才、审计方式等多角度着手,不断优化政府采购审计工作机制,切实提升政府采购审计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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