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退役军人档案管理工作的思考
2021-11-23河北省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时利琦
文/河北省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时利琦
一、退役军人档案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做好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高度重视,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为开创新时代退役军人工作新局面提供了根本遵循和重要指引。新形势提出新要求,传统的退役军人档案管理工作不仅满足不了当前新形势的需要,还有一些问题逐步凸显出来。
(一)缺乏明确的主管部门与管理主体。党的十八大后,虽然专门成立了为退役军人提供服务保障的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承担部分退役军人档案接收、审核等工作,但组织部门、人社部门及相关机关事业单位等均具有接收和保存退伍军人档案的职能,使得退役军人档案管理工作较为混乱,致使退役军人的档案不知道该归谁管理。
(二)法规条例不够完善。各地对退役军人档案管理工作未能及时出台明确的政策规定,特别是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在开展退役军人档案的审查、查阅、提取等业务时,缺乏政策依据。虽然大数据已开始应用到档案管理工作中,因缺乏与之相匹配的规章制度,导致退伍军人档案管理水平较低。
(三)信息化手段欠缺。退役军人档案管理大多依靠人工,在对退役军人档案进行管理、接收、移交的过程中,极易丢失或被篡改。尽管一些档案采用简单的防伪防盗技术,但电子文档被篡改的几率仍旧较高,给档案管理的安全性带来极大影响。
(四)档案管理工作人员专业知识欠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成立时间短,档案管理专业人员少,业务不熟悉。因此,加强和改进退役军人档案管理工作,制定配套政策、提高人员素质、加快推进退役军人档案管理现代化是十分必要的。
二、充分认识退役军人档案管理工作现代化的意义
退役军人的档案管理工作现代化是全面深化改革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同时也是促进现代档案建设信息化的重要标志之一。
(一)把退役军人档案信息化建设作为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部门履职的必要前提。加强退役军人档案信息化建设,统筹党政军民数据资源,建设面向退役军人、面向政府部门的信息平台,有利于夯实退役军人工作基础,便于协调各方力量协同推动退役军人工作。加强新技术的创新应用,探索构建退役军人事务创新发展新模式、新路径,提高退役军人工作服务水平和能力,让退役军人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是更好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退役军人工作的决策部署,更好地履行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部门职责的必要前提和重要举措。
(二)把退役军人档案信息化建设作为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针对服务对象需求和特点,整合优化信息化服务手段,提供“互联网+退役军人服务”,是帮助退役军人政策咨询、合理表达诉求、获取就业创新信息、接受培训教育的重要平台,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思想的具体体现,是解决退役军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利益问题的重要渠道,有利于更好团结凝聚退役军人,激发退役军人投身经济社会发展的热情和干劲,有利于宣传展示退役军人良好形象,在社会营造从军报国、拥军爱军的良好氛围,切实维护好军人军属的合法权益。
(三)把退役军人档案信息化建设作为提升管理效能的重要支撑。当今世界,以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网和人工智能等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行业、各领域深入融合,在加强政务信息资源整合、提升政府服务和管理决策能力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加强退役军人信息化建设,有利于整合军地部门间、政府部门间信息数据,摸清底数、掌握实情,为各级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部门科学决策提供依据,打造统一、智能、便捷、可靠的综合管理平台,有利于创新退役军人保障服务工作机制和工作方法,建立统一规范的服务体系,有利于为依法科学管理,做好退役安置、优恤优待等工作提供支撑。
三、做好新时代退役军人档案管理工作
让退役军人受到尊重,帮助他们解决问题,既是重大民生工程,也是重要政治任务。我们一定要主动担当作为,持续用心用力,做好新时代退役军人档案管理工作,用实际行动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
(一)高度重视退役军人档案管理工作。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退役军人工作,从实现强国梦、强军梦的战略高度,立足国际战略格局和国际安全形势的深刻变化,深刻阐释了新时代退役军人工作的地位作用、目标方向、重点任务、方法路径、组织领导等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政治性、思想性、战略性、指导性都很强,进一步深化了党对退役军人工作的规律性认识,为我们做好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我们必须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上来,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做好退役军人档案管理工作。
(二)加强退役军人档案管理信息化建设。每年有90%的退役士兵选择自主就业,省市县要三级联动,逐步构建退役军人档案管理信息化平台。以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档案管理为例,依托信息化平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在网上接收部队或上级转来的档案,进行档案接收登记、信息采集、档案审核。如为异地,档案要交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后,报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再审,审核通过后,批回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继续进行手续办理(开具落户通知书、激活银行卡证明、一次性经济补偿金)、档案移交,形成闭环,确保退役军人档案归档资料有据可依、有据可查。
(三)加强档案管理人员学习。学习永远在路上,作为退役军人档案管理人员,要掌握人事档案管理知识,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又要熟悉掌握退役军人业务知识,要认真学习《兵役法》《军人保险法》《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烈士褒扬条例》《现役士兵服役条例》《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等法律法规,熟练掌握移交安置、就业创业、拥军优抚、褒扬纪念、军休管理等业务工作。不仅要熟知现有政策,还要了解历史沿革,成为退役军人工作的行家里手,进而有效提升管理档案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