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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23本刊
国家主席习近平发表2021年新年贺词
国家主席习近平通过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和互联网,发表2021年新年贺词。贺词指出:2020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我们以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诠释了人间大爱,用众志成城、坚忍不拔书写了抗疫史诗。我们克服疫情影响,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取得重大成果。“十三五”圆满收官,“十四五”全面擘画。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取得伟大历史性成就,决战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胜利。改革开放创造了发展奇迹,今后还要以更大气魄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续写更多“春天的故事”。经历了一年来的风雨,我们比任何时候都更加深切体会到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意义。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百年华诞。百年征程波澜壮阔,百年初心历久弥坚。从上海石库门到嘉兴南湖,一艘小小红船承载着人民的重托、民族的希望,越过急流险滩,穿过惊涛骇浪,成为领航中国行稳致远的巍巍巨轮。胸怀千秋伟业,恰是百年风华。我们秉持以人民为中心,永葆初心、牢记使命,乘风破浪、扬帆远航,一定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站在“两个一百年”的历史交汇点,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即将开启。征途漫漫,唯有奋斗。我们通过奋斗,披荆斩棘,走过了万水千山。我们还要继续奋斗,勇往直前,创造更加灿烂的辉煌!
《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和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印发
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近日印发《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和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对落实个人防护措施、社会和企事业单位防控措施、行业防控责任、地方政府责任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通知》明确,鼓励员工在工作地休假。各地政府要加大宣传力度,鼓励企事业单位根据生产、工作情况和职工意愿,灵活安排休假,引导职工群众在春节期间尽量在工作地休假,做好留在工作地的职工春节期间保障工作。为春节期间加班的职工依法支付加班工资和调休。《通知》强调,减少人员聚集。保持1米以上的社交距离。提倡家庭私人聚会聚餐等控制在10人以下,做好个人防护,有流感等症状尽量不参加。尽量不去人员聚集场所尤其是密闭场所。《通知》提出,引导错峰出行和线上消费。优化调整学校寒假放假、春季开学时间,错峰安排春季学期开学返校,同时做好节假日留校学生的管理服务。引导务工人员等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留在务工地过年,指导督促用人单位依法依规做好加班工资支付和调休等工作,引导务工人员错峰返乡返岗。加强民政服务机构、监所等重点场所疫情防控,妥善处理群众接老人回家过节等情况。引导电商企业为群众采购提供便利,倡导采取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进行消费,疏解采购年货可能导致的人群聚集。
《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印发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主要内容如下:一是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奋力建设良法善治的法治中国。二是全面贯彻实施宪法,坚定维护宪法尊严和权威。三是建设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四是建设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深入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五是建设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切实加强对立法、执法、司法工作的监督。六是建设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筑牢法治中国建设的坚实后盾。七是建设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坚定不移推进依规治党。八是紧紧围绕新时代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依法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九是加强党对法治中国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各地区各部门要全面准确贯彻落实本规划精神和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分工、压实责任,狠抓落实、务求实效,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中央依法治国办要强化统筹协调,加强督办、推进落实,确保规划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
《政府督察工作条例》施行
《政府督查工作条例》明确了政府督查的职责边界和实施主体。政府督查对象包括本级人民政府所属部门,下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以及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督查工作由政府督查机构承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指定所属部门或者派出督查组开展政府督查。《条例》对政府督查程序和督查方式作了规定。政府督查重点督促检查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督查对象法定职责履行情况等。督查可以采取访谈、暗访、“互联网+督查”等方式。督查对象对督查结论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复核。政府督查机构可以提出对督查对象进行表扬、批评、追究责任,以及改变或者撤销不适当的规范性文件的建议。督查对象及其工作人员不得阻碍督查工作,不得隐瞒实情、弄虚作假,不得伪造、隐匿、毁灭证据。同时《条例》对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避免督查的泛化提出要求,严格控制督查的频次和事先严格执行督查方案,不得随意扩大督查范围,变更督查对象和内容。特别是严禁重复督查,多头督查,越权进行督查。《条例》将于2021年2月1日起施行。
《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公布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为了贯彻实施外商投资法,国务院对与外商投资法不符的行政法规进行了清理,决定对22部行政法规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废止1部行政法规。修改的内容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根据外商投资法实施后不再对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实行审批的实际情况,修改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等5部行政法规中有关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审批的内容。二是贯彻落实外商投资法关于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的规定,对民用航空器国籍登记条例等6部行政法规中与《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0年版)》不符的条款进行修改。三是外商投资法施行后,对外商投资企业不再按“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进行分类,其组织机构、组织形式等统一适用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等法律的规定。据此对旅行社条例等13部行政法规中涉及外商投资企业分类的条款作了相应修改。四是对涉及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事项的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等4部行政法规的个别条款一并作了修改,取消有关审批事项,简化审批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