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研究
2021-11-23吴玉层李冬梅王连增
吴玉层,李冬梅,王连增
(河北省衡水市人民医院,河北衡水 053000)
“养老保险”一直是备受关注的话题,因其与我们每个人的晚年生活息息相关,也直接影响着人们退休后的生活质量与幸福感。近几年,我国出台了一系列的养老保险政策,并在持续完善与健全,旨在建立更加综合、全面的养老保障体系,促进城乡养老得到优化与统筹,推动民生工作得以更好开展,保证城乡居民的生活质量与水平。
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概念及内涵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主要是以城市和乡村为一体的居民养老机制,通过统筹与协调城市与农村的养老体制,能够更好缩小城乡养老差距,维护与推动社会更加稳定与和谐。在城乡养老保险统筹机制方面,习近平总书记非常重视该项工作及其机制的实施,重视开展社会保障体系健全工作,让该体系逐渐实现全面覆盖、实现城乡统筹、适度保障以及清晰责权,使得城乡养老制度变得更加多元化、多层次化以及全面化,持续发挥我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作用与价值[1]。
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机制统筹的重要意义
在我国惠及民生的工程中,城乡居民社会养老机制能够给广大人民提供更加安全、可靠、稳定的保障,尤其是在全国乃至世界面对老龄化人口问题的情境下,统筹城市、乡村的养老机制能够发挥出不可估量的作用,其对于社会的和谐与稳定有着非常重要的价值与影响。与此同时,养老问题已不仅是一个地区、一个城市或者一个国家的问题,而是已经逐渐成为全球性问题。养老不仅会对社会的和谐产生影响,而且也会对居民的家庭和睦产生很大的影响。自从我国制定养老保险制度以来,人们逐渐意识到了养老保险的重要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统筹能够更好解决老龄人口的养老问题,使得年轻人的压力得到更好减轻,有利于老有所养、老有所依目标的实现。不仅如此,强化城镇与乡村养老体制的和谐与统筹,能够有效地将二者之间的经济差距逐渐缩小,促进城乡发展更加协调、社会更加稳定与和谐,使得社会矛盾得到更好缓解。除此之外,强化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统筹与研究,能够有效减少政府与人民的距离感,优化党群、党民关系,有利于提升人民群众的向心力、凝聚力,使得民众的爱国情与安全感得到更好提升,这对于国民经济的持续增长以及居民消费需求的提升较为有利[2]。
三、运行现状
当前,许多地区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统筹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有效避免了碎片化的养老保险制度,促进了城乡居民能够同等享受养老保险这一国民福利待遇。一些有失公正的情况得到了极大的改善,城乡居民也能够更加真切地感受到无处不在的社会公平正义,促使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进程不断推进落实。我国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起步较晚,起步水平较低,在历经了多年的探索与完善之后已经建成了具有一定规模的国民养老保险制度,许多城乡居民在此福利待遇的背景下,获得了有利的生活保障。但在当前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统筹制度方面还存在一定的提高优化空间,在实际的基层工作当中还存在一定问题。首先,农村的养老保险制度与城镇相比还不够完善,对农村居民而言显失公平。其次,养老衔接机制还不够健全。不同政策与制度之间的衔接不畅也导致了执行部门在两种制度与政策的实施过程中存在各自为政的情况,从而给一线的工作人员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建设带来了很大的困难与阻碍,并且也将直接导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统筹规划质量发展受限。城乡地区的养老保险制度存在一定的隔膜与分化,这样不利于城乡地区养老保险制度的统筹发展。再次,由于不同地域之间存在较为明显的经济发展水平差异,国家需要出台相应的法律与政策作为引领,更好地保障各个地区能够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进行因地制宜的制度实施与改善。
四、城乡统筹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关系
(一)城乡统筹评价指标体系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
统筹城乡经济发展指标、统筹城乡居民生活质量指标、统筹城乡社会事业指标等指标统称为统筹城乡评价指标。统筹指标能够更好地为财政支出与政府补贴提供相关依据。城乡统筹的评价对象应当以县级政府为单位,在实际的统筹过程当中应首先进行县内财政指标的统计与分析,比如财政支出应用于城镇或农村居民养老保险的比重、城镇与农村居民人均收入差别等数据内容。通过对这些统计数据的分析与比对,能够更加清晰地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统筹工作的进度与质量进行判断,为后续工作提供更为充分的依据。
(二)统筹城乡收入分配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
当前,我国将大量的资金投入到支农工作当中,促进了粮食生产、农牧业生产等农业生产工作的发展。统筹对城乡收入的分配状况,能够有效地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提供更加全面的依据。在实际的养老保险制度实施过程当中,城乡居民在养老保险发放标准上有一定差别,而对城乡收入分配的统筹有利于政府及相关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养老保险制度的优化与改善,更好地让该制度服务于城乡居民,避免由于过大的城乡养老保险标准差异造成群众的抵触心理。
五、强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机制统筹的方略探究
(一)重视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建设与完善
目前,在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健全与完善方面我国还存在一些局限与不足,导致二者的统筹出现阻碍与问题。鉴于此,重视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快速建设与健全,强化财政投入的增加,给予农村基本养老保险一定的补助,从政策上也给予一定的倾斜与帮助,加大对农村养老保险的支持力度,使得农村养老有更多的资金支撑与辅助,从而更好推动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完善与发展。与此同时,强化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全面建设,从农民工保障机制入手,完善农村养老保险相关法律、法规,优化与统筹农村与城镇的养老保险缴纳机制,采用国家、企业与个人共担的模式与方法,减轻农村养老保险的负担和压力,逐渐协调与缩小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差距。
(二)强化二者养老衔接机制的健全
在城乡养老保险制度的统筹过程中,其真正的作用就在于实现社会养老资源的优化配置,使其与养老衔接更加顺畅与统一。因此,重视并强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衔接机制的建立与健全,从立法与试点推行两个方面进行健全和完善。先制定统一规范、行之有效的城乡养老保险衔接法律与法规,从法律以及制度上来推动城镇与乡村养老保险制度的衔接,推动城乡养老保险制度得以更好统筹与发展,使得各地区城乡养老保险机制变得更加灵活与高效。在统筹城乡养老过程中,通过试点的形式逐渐开展,逐步拓展到全国,从而推动城乡养老保险差异缩小,优化养老保险金的给付标准,使得城乡养老保险制度得到更好的统筹与协同[3]。
(三)加强城乡养老保险法律政策建设
当前城乡养老保险机制在法律政策方面建设还不够健全,因此在出现相关问题时可借鉴与依据的法律与政策较少。为了更好地保障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机制的合理运行,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根据当前养老保险机制建设情况,并结合养老保险受众的实际情况与需求进行相关法律政策的设计。在新政及法律出台之前还应当举办一定范围内的听证会,积极征集广大民意,促进养老保险相关法律政策能够真正地惠及于民。为了更好统筹与协调城乡居民的养老保险体制,应当以科学合理的法律政策作为城乡养老保险统筹机制的保障。相关的法律政策需要重视对该养老保险制度的全面囊括,促进城乡养老制度的多元化趋势,不断赋予城乡养老保险制度更加多层次与全面化的法律政策保障。
(四)提高地方政府养老金补贴标准
目前一些地区在养老金补贴方面的重视程度不足,较大的城乡医疗保险差异与较低的养老金待遇也引起了许多城乡居民的不满,因此需要对地方政府在养老金补贴标准方面的设计进行提高与优化。与当前一些地区的低保相比,养老金的待遇甚至更低。各地政府需要提高重视,根据地方的财政状况进行科学合理的决策,在保证政府能够支付的前提条件之下,促进养老保险待遇水平的提高。在一些欠发达地区,政府财政水平能力有限,为了更好满足当前社会群众的物质文化需求,地方政府要统筹资金,最大限度对资金资源进行有效利用,促进养老保险更好适应于人民日益增长的需求,激发人民群众参保动力。
(五)完善财政支持机制,保障投入充沛
当前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工作的许多问题根源在于财政投入不够充沛,这一问题事关多方面的原因,需要政府及相关单位提高重视并加以解决。为了更好保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工作的开展,政府及专项工作单位应当进行专项工作的研究,从财政支持机制入手,不断优化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财政支持机制,通过充沛的财政投入保证更好开展养老保险统筹工作。由于我国不同地域的经济发展存在差异,建立养老保险财政支持机制不能一刀切。各级政府应当遵循“弹性原则”,根据本地的经济状况与养老保险推进工作情况进行财政支持机制的建设与完善,在这一过程当中也需要确保政府的财政投入符合当地政府的实际经济水平,要避免由于过重的财政投入压力,造成当地政府财政的严重赤字。另外,在这一过程当中政府及相关单位要明确“专项利用”原则,确保专项养老保险金能够送到每一位参保人员的手中,防范别的用途挪用资金。
(六)强化地方政府主导地位
通过对统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在实践过程当中所展现出的具体情况研究可以发现,制度的实施必须立足于地方政府的主导地位,这是制度实施顺利与否的关键所在。地方政府在该制度的实施保障过程中所发挥的主要作用有如下四个方面。首先,制度的建设要科学合理。地方政府作为国家行政力量能够有效调动资源与力量支持,更好根据地方具体城乡结构进行城乡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与优化。其次,地方政府有财政支配权,养老保险的发放与财政补贴需要政府在资金方面给予一定的支持,并且地方政府也需要根据实时物价水平与经济发展状况,对养老保险金额的标准进行及时的调整,保证养老保险金额标准的科学合理。再次,地方政府能够有效地调动地方资源与各个部门的联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需要多个部门共同合作来支撑其运转,因此需要由地方政府牵头,积极融合各部门及单位的力量,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制度实施措施,并且也需要以政府的号召力与执行力作为保障。最后,我国城乡居民对于政府的信任度较高,这是由于我国的政府机关工作深得民心,真正的关心民生福祉。因此,政府在城乡养老保险统筹工作中的引导能够使广大居民愿意接受,也能够更好保障统筹城乡养老保险制度有序开展。可见,强化地方政府在城乡养老保险制度统筹工作方面的主导地位,有利于该制度的有序推进。除此之外,政府也应当给予制度推进更多的自主权,过多的政府干预反而不利于保险制度的作用发挥,制度过于依赖政府扶持也将对政府的财政与其他工作造成巨大压力。故政府既要强化自身的主导地位,也要控制对制度实施的干预力度,为城乡养老保险制度的实践提供更为科学有效的帮助。
(七)引导居民参保,扩大参保覆盖面
为了更好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统筹发展,要积极引导居民参保,扩大参保覆盖面。为此,要首先做好参保引导宣传,通过座谈会、发放宣传手册等形式向城乡居民阐明参保的利害关系。许多城乡居民对于养老保险参保安全与效益有着很大的担忧与疑惑,因此相关部门要对城乡居民所关切的问题进行全面且细致的解答,以使得居民能够了解到养老保险的好处,打消对养老保险的疑虑与担忧。扩大参保覆盖面能够更好实现养老保险的统筹发展。在这一过程当中,要做好对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并在更大范围内进行养老保险相关知识的普及,促进城乡居民对养老保险制度的思想转变,通过了解养老保险的积极意义,使居民能够从半强制性参保向自愿参保转变。通过这种养老保险参保主动性的变化,能够有效扩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参保覆盖面。覆盖面扩大有助于营造良好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局面,从长远的角度来看有助于缓解我国老龄化现象所带来的养老压力,有利于更好为老年人口提供社会保障,同时也可以打消一些人坐等国家扶持的思想,降低政府的财政压力,为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社会保障。
结语
综上所述,当前城乡养老保险发展水平还有一定的差距,如何统筹城乡养老保险制度是一大难题。为了能够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进行更好统筹,应从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入手,加快农村与城市养老保险统筹步伐,逐步实现二者的和谐与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