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高职院校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廉政风险防控的思考
2021-11-23宁夏艺术职业学院李林香
文/宁夏艺术职业学院 李林香
高职院校纪检监察机关在党风廉政建设的过程中,其作用是不可或缺的。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高职院校纪检监察机关围绕“监督执纪问责”这条主线,持续推动高职院校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近年来,因教育、制度、监督、公共权力主体价值取向、配套监督制约机制等因素,高职院校纪检监察机关所查处的高职院校腐败问题,呈现权力寻租多发及蔓延态势,主要表现为内部监管因权力共谋与利益瓜葛而易于流于形式,外部监管因信息不对称而难以及时奏效。这些频频暴露出的问题表明,高职院校廉政风险防控形势依然不容乐观。
一、廉政风险防控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
廉政风险防控的重点领域,是指在干部人事、基建工程、物资采购、后勤保障、财务管理、科研经费、资产管理、招生录取、人员招聘、奖助学金管理、学术研究及资源评审分配等权力运行相对集中,或廉政风险较大的工作领域。廉政风险防控的关键环节,是指在重点领域工作流程中,存在廉政风险的主要环节。
二、高职院校廉政风险防控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数据调查分析
以某高职学院为例,2020年共接收12个信访件。从接受群众反映的信访件的角度看:基建工程类的信访件5件,占比41.7%;学生管理类的信访件4件,占比33.3%;干部人事类的信访件2件,占比16.7%;其他类信访件1件,占比8.3%。
基于以上数据,占比重较大的基建工程、学生管理、干部人事方面的廉政风险较为突出,且主要存在于上述方面权力集中的领域。
2020年,某高职院校党委会议共形成《会议纪要》23份,集体决策事项145项(不含中心理论组学习),涉及内容主要有招聘人事、基建维修改造、财务经费、学生管理、招生培训、招标采购、职称聘评、扫黑除恶专项工作、教学、学生、党建、校庆、制度建设等18个大的方面:按研究事项的占比大小,其中研究基建维修改建事项16个,占比11%;研究招聘人事事项14个,占比9.7%;研究财务经费事项8个,占比5.5%,研究教学管理事项5个,占比3.4%;研究学生管理事项4个,占比2.8%;研究制度建设事项1个,占比0.7%。院长办公会议形成《会议纪要》50份(专题会议10份,院长办公会议40份),集体决策事项236项,其中经费预算占比最高,研究42个事项,占比17.8;其次是研究后勤维修36个事项,占比15.9%;研究人事工作27个事项,占比11.4%;研究制度建设事项1项,占比0.7%。
在调研过程中发现,无论是党委会议还是院长办公会议,基建维修、经费预算、人事招聘的研究事项都名列前茅,占研究事项的比重大,是最容易滋生腐败的领域,也是纪检监察机关监督的重点,但制度建设与实际需求还有很大的差距。
三、高职院校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存在的问题
伴随着监督执纪问责方面突飞猛进地发展,作为制度化的组织实体,高职院校在改革实践过程中也出现了重发展、轻规范的问题,其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的建立和运行还有待完善。
(一)廉政思想教育力度不够。作为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建设的重要环节,高职院校廉政思想教育的覆盖面、丰富性和针对性不断增强,但也存在相关工作流于形式,不能有效促进个人自律的实现和廉政行为的养成。由于部分领导干部在思想认知上还存在偏差,产生了消极的处事心态,导致廉政思想教育形式化、肤浅化。其教育理念、形式、方法、内容和载体都跟不上形势的变化和时代的步伐,不能适应高职院校党风廉政建设实际发展的需要。
(二)工作机制落实不到位。1.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建设不完善。我国高职院校在取得巨大办学成效的同时,内部行政与学术权力日益发挥出重要作用,防控各类廉政风险方面的制度也有待进一步加强,如部分制度制订时间长,且并未同步更新,导致在调节内部利益关系和规范内部权力运行方面,其实效性、可操作性相对较差,已明显不能与高职院校新形势、新发展的需要相适应,不能与高职院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新时代的要求相适应。2.廉政建设风险防控体系不健全。2011年,中纪委印发的《关于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的指导意见》明确指出,将风险管理理论和现代质量管理方法引入反腐倡廉建设,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是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举措。但在实际中,廉政风险识别、防范、控制等配套制度建设供给不足,且形式重于内容,调查研究少、业务融合差,制定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不符合实际,加之权力集中加剧内部监督失效,在实际操作中难以从根本上解决廉政风险行为的发生。
(三)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与学院业务工作没有形成合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是一项系统性工程,涉及高职院校的教育教学、学生管理、基础建设、财务管理、招标采购等各个方面。因此,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应以高职院校发展为中心,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融入业务工作和管理流程中,同部署、同管理、同落实,实现廉政风险防控与各项工作相互促进、协调发展。但在实践中,廉政风险防控常常被误认为仅仅是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责,进而出现了纪检监察机关单打独斗的局面。加之部分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重视程度不够,甚至履职目标与行为思想上偏离初心与公共角色规范,具体权力行使部门不配合甚至抵触,致使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机制难以切实发挥作用。
四、加强高职院校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廉政风险防控的有效措施
(一)加强廉政文化建设。高职院校应创新廉政文化建设方法与形式,定期开展廉政文化月活动,充分挖掘红色文化中的廉政元素,将理想信念教育和党风廉政建设教育相结合,增强党员领导干部廉政风险防控危机意识及廉政风险管理的责任感,全面提升高职院校教职工的整体认知水平。同时,将思想政治教育、党风廉政建设与严惩各种腐败行为相结合,强化正确价值引领,着力构建与社会期许、学术伦理相一致的良好校园文化,促进高职院校实现廉政内涵式发展。
(二)完善廉政风险防控的工作机制。1.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的相关制度。廉政风险防控制度不完善、机制不健全,是导致高职院校廉政风险存在的重要原因之一。因此,需要不断建立、细化、完善高职院校廉政风险防控制度,集中精力解决主要矛盾、创新管理方式方法;强化党委主体责任制,明确党委班子成员责任分工,确定廉政风险防控适用对象、范围边界、绩效评价、问责办法、程序流程等,根据不同情况、设立事前、事中、事后“三道防线”,通过巡视、审计等方式,对重要制度建设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评估,从制度规范上防范和控制廉政风险问题的发生。2.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党风廉政建设的首要任务,是要构建强大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从源头上预防腐败、杜绝腐败。在思想上、岗位上、业务上、制度上以及外部环境等方面的落实过程中,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具体防控措施才得以实现,因此具有很强的实践性。另外,在廉政风险防控的过程中,相关工作存在牵涉面广、专业性强、业务交叉等特征,因此在制定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时,尤其需要关注重要岗位、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具体实施方面,梳理廉政风险点时,从思想、制度、业务流程、岗位职责等方面着眼,从干部人事、职称评聘、基建工程、物资采购、财务管理、科研经费、资产管理、招生录取、奖助学金管理、学术研究等方面着手;评定风险等级时,通过专家评审、群众评议、会议审定等方式,按照廉政风险点的发生频次、危害程度,对廉政风险进行四象限划分,对落于不同象限的风险点进行分类管理。同时根据廉政风险点的发生频次、危害程度组合,如发生频次低危害程度低、发生频次高危害程度低、发生频次低危害程度高和发生频次高危害程度高等,有针对性地制定操作性强、科学实用的廉政风险防控措施。
(三)部门之间加强统筹协调,监督工作与业务工作形成合力。优化高职院校纪检监察机关监督职权配置与运行,在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力度的基础上,需要一定程度上介入教学、科研和学校内部管理等业务工作,同时建立定期沟通交流机制,加强监督部门与业务部门的合作,整合监督资源,拓宽监督渠道,增加纪检监察业务部门的信息来源,促使党员领导干部主动接受监督,进而有效提升高职院校反腐倡廉工作开展的严肃性与质量水平。廉政风险防控的制度建设和措施实施,要与院校具体业务工作、规范权力运行、提高信息公开透明度、廉政文化教育与制度建设结合起来,及时发现、纠偏和处置违纪违规行为。同时在监督职权运行时,正确处理纪委与党委之间配角与主角的关系、学校业务部门之间“再监督”与职能监督的关系,充分发挥党内监督的核心作用,形成全面覆盖、聚焦主责、分类别、常态化、规范化的监督体系,促进高职院校追求发展和规范运行的良性互动。
五、结语
高职院校纪检监察机关应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点,精准施策,补强薄弱环节,抓典型案例,以案促改,进一步扎紧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制度的“笼子”,实现个人发展和高职院校发展同向共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