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管新规下中国银行理财业务发展对策研究
2021-11-23余凯月罗洋坤
余凯月,罗洋坤
(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南京 210046)
1 中国银行理财业务发展现状分析
1.1 中国银行理财业务介绍
资管新规及其配套细则出台后,中国银行于2019 年7 月成立了中银理财子公司。中银理财在受托经营母行原有理财产品的同时,也积极推出了新的系列理财产品,如无固定存续期类理财产品“乐享——天天、7 天、天天汇”、养老类理财产品“稳富——福、禄、寿、禧”、权益类理财产品“智富”以及针对特定区域发行的“睿富”等。根据资管新规的要求,银行理财业务要回归资产管理业务本源,不得承诺保证本金和收益并向净值化转型。在此监管要求下,中国银行对原有的保本类产品和预期收益型产品进行了一定的压缩和转型。根据中国银行官网披露,现有在售的理财产品中已经不再包括保本类理财产品。原有的保本产品一部分已经终止发行,一部分向结构性产品转型。中银理财子公司新发行的系列理财产品都属于净值型理财产品,母行原有的部分预期收益型产品仍然存续如外币理财产品“中银汇增-A 计划”以及“中银平稳理财计划-智荟”系列产品等。中国银行现有的理财产品较为多元,一定程度上能够满足投资者对风险、期限以及投资种类的不同需求。除了提供多元化的理财产品之外,中国银行还运用其专业知识和技能为客户提供定制化的理财顾问和咨询服务以更好地满足客户差异化的投资需求。
1.2 竞争环境分析
根据资管新规的要求,商业银行应设立有独立法人地位的理财子公司并通过该子公司开展理财业务;暂不具备条件的商业银行则由总行设立专营部门集中统一经营与管理理财业务。且监管当局对商业银行直接开展理财业务的监管标准高于对理财子公司开展理财业务的监管标准。在此背景下,各大商业银行积极申请设立理财子公司。截至2020 年12 月,已有24 家理财子公司获批筹建,其中19 家已开业,包括6 家国有控股银行、5 家股份制银行、6 家城市商业银行、1 家农村商业银行和1家合资机构。监管当局对设立理财子公司的门槛要求较高,能够设立理财子公司的商业银行都有着雄厚的资本和实力。中国银行理财业务不仅面临来自银行理财子公司的竞争压力,还要与其他金融机构如证券公司、信托公司以及基金公司资管类业务展开竞争。资管新规的出台为金融机构的资管业务设立了统一的监管标准,银行理财业务原有的一些优势不再存在。而像公募基金、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拥有较强的投研能力、净值型产品运作与管理能力,这就使得其他金融机构的资管类业务也将成为中国银行理财业务的强劲竞争对手。此外,互联网金融公司如蚂蚁金服、腾讯、京东等开发的理财产品也是中国银行理财业务不可小觑的竞争对手。
1.3 综合理财能力分析
普益标准从产品研发、风险管理、信息披露以及收益能力等方面对18 家全国性商业银行(6 家国有银行,12 家股份制银行)的综合理财能力进行量化评估并提供了具体的得分和相应的排名。根据普益标准的排名,中国银行2017 年、2018 年的综合理财能力排名十分靠后,分别为倒数第二和倒数第四。而在资管新规实施后的第一年,中国银行综合理财能力2019 年排名跃至第六名,在六大国有银行中仅次于中国工商银行。此外,中银理财子公司还获得了“东方财富风云榜”评选的“2019 年度最佳银行理财子公司”奖项。中国银行综合能力排名的大幅提升与其发行能力和理财产品丰富性两个指标排名的提升有很大关系。中国银行理财业务这两项指标的排名在2017 和2018 年都是在第十名之后,而在2019 年都已经上升至第五名。这说明在资管新规实施后,中国银行积极应对新的监管政策,成立中银理财子公司开发出多元化的产品体系,提升了产品的设计与发行能力。然而,中国银行理财业务的收益能力较差,排名一直在倒数五名之内,需要尽快提高。此外,中国银行在信息披露规范性和风险管理能力方面也需要进一步加强。
2 中国银行理财业务发展存在的问题
2.1 产品转型面临挑战
根据中国理财信息披露,截至2020 年2 月1 日,中国银行及其理财子公司共有51 款在售理财产品,其中15 款为净值型产品,净值型产品占比29.41%;1802 款存续理财产品,其中净值型理财产品437 款,占比仅为24.25%。可以看出,中国银行现有的理财产品中净值型产品的占比较低。资管新规要求商业银行对理财产品的发行与管理实现向净值化转型,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收益与风险。虽然中银理财子公司发行的理财产品均已实现净值化管理,然而距新规实施的过渡期结束仅剩不到1 年的时间,母行现有的大量存续非净值型产品如何成功转型是中国银行面临的巨大挑战。
2.2 理财产品收益率下降
根据中国银行的年报,中国银行理财产品规模从2017 年的15 159 亿元下降到了2019 年的14 277 亿元,同比下降了5.8%。同时,理财产品平均年化收益率也是逐年下降的,从2018 年的“破五”到2019 年的“破四”,2020 年平均收益率已经下降至3.5%左右。一方面,收益率的下降一定程度上与宏观货币政策宽松所带来的市场利率下行有关;另一方面,资管新规对银行理财业务的约束使其原有运作模式无法持续而被迫转型是收益率下降的一个重要因素。资管新规对资金池模式进行了规范,禁止产品的期限错配,约束了中国银行理财产品通过期限错配获得收益的行为。同时,资管新规对理财产品投资范围、规模以及集中度的限制也导致中国银行理财产品原有的投资、运作模式受限,进一步对中国银行理财产品收益率产生负面影响。
2.3 风险管理能力有待加强
风险管理能力是反映银行理财业务综合能力的重要方面。资管新规及其配套细则也强化了对银行以及理财子公司理财业务风险管理的要求,如加强对理财产品的流动性风向管理、投资集中度管理等。根据普益标准的排名,中国银行理财业务2017 年、2018 年、2019 年的风险管理能力在18 家全国性商业银行的排名分别为第16 名、第13 名和第8 名。可以看出,中国银行风险管理能力的排名虽然有所提升但是仍然处于中等水平,有待进一步强化。“原油宝”事件的发生也说明了中国银行在风险管理上是不够审慎的,如产品市场风险限额设置失当、缺乏对产品的压力测试等。
2.4 缺乏对营销端的重视
中银理财子公司成立之后,主要依托母行原有的销售渠道对理财产品进行销售。虽然中银理财子公司下设了销售部,但是理财产品的销售依旧很大程度上依赖原有的网点零售经理以及网银、手机银行客户端等渠道。理财子公司缺乏对自有专业化营销团队的打造。中银理财子公司成立至今已近一年半,仅发布过两次销售部门的招聘公告,包括一次校园招聘和一次社会招聘。两次招聘公告对应聘者的学历要求都仅为大学本科学历,且其中社会招聘对应聘者的专业没有设定限制。这样的招聘要求对理财子公司打造专业化营销团队十分不利。校园招聘针对的应届毕业生缺乏行业经验,对产品、客户、渠道都很陌生,很难开展业务培训与营销工作。社会招聘不设置专业限制会使营销团队缺乏金融、经济相关的专业知识,无法更好地了解产品的设计与运作,也就难以展开对产品的营销。此外,营销团队专业知识与行业经验的缺乏还会导致中国银行理财在机构业务、同业业务的开发以及投资者教育方面遇到瓶颈。
除了缺乏专业化的营销团队,中国银行在理财产品推广渠道上也存在一定的欠缺。中国银行官网上只有在售理财产品的列表,并没有对每个理财产品的介绍。如果想进一步了解在售的理财产品的投资方向、产品性质等信息则需要通过下载手机银行或者致电中行客服热线等方式,这样烦琐的过程无疑是把客户拒之门外。
销售管理环节的不严格也是中国银行对营销端不重视的体现之一。如在2020 年引发投资者巨大争议的“原油宝”事件中,监管当局明确指出中国银行在销售管理过程存在宣传销售文本内容夸大、片面宣传以及采取赠送实物等方式销售产品的不合规行为。资管新规及其配套细则都强调了要加强对销售管理环节的严格管理,对理财产品的销售过程中的宣传推介、销售渠道、销售服务规程等方面作出了明确的要求。在这样的要求下,中国银行理财业务的销售管理环节亟需强化。
3 中国银行理财业务发展对策
3.1 提高理财产品与服务的质量
第一,中国银行要加强在投研方面的投入,提高自身投资能力。投资能力是能否提供高质量理财产品和服务的关键,也是理财业务核心价值和长期竞争力的来源。中国银行应加快投研体系建设,打造专业投研团队的同时形成专业的、标准化的投资流程和投资决策机制。在具体的资产配置上,中国银行应在发挥原有债权投资优势的基础上,强化权益类资产投资的能力以更好地帮助投资者实现投资收益。在债权类资产的选择上,中国银行应将重点放在标准化债权的配置上以应对资管新规对非标债权投资的限制,如可以采取更加主动的策略对债券进行投资管理。在《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出台之前,商业银行理财产品不得直接投资于权益类资产。因此,在权益类资产的选择上,中国银行是缺乏投资经验的,更需要加大投研力度,并向公募基金公司汲取经验。
第二,中国银行应以满足不同客户需求为导向,强化产品设计能力,为不同客户提供差异化的理财产品与服务。机构投资者、同业投资者以及高净值人群对资产管理的需求更加多元化,需要更为专业以及定制化的理财产品或服务。而中国银行在售和存续的理财产品中,针对机构类客户以及高净值人群的产品数量较少,占比较低。中国银行应加强服务机构客户、同业投资者以及高净值人群的能力,针对这三类投资者的需求开发相应的理财产品和服务。
3.2 完善风险管理体系
理财业务综合竞争力的提高离不开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首先,中国银行应完善风险监测机制,并建立专业的风控模型,实时监测理财业务运行过程中的所出现的风险,以实现有效的事前风险预警与防范。其次,在对重点风险的管理上,中国银行应更加审慎,如对常见的流动性风险实现精细化和动态化的管理;从产品的设计到运行都应按照监管要求对产品进行压力测试,并时刻关注市场波动,设置风险预案;对理财产品投资中的债权类资产常见信用风险,中国银行应通过穿透化管理对底层非标债权资产加强尽职调查以确保资产质量,并控制集中度。最后,中国银行应加强合规教育和风险管理文化的建设,严防操作风险。
3.3 强化营销管理
资管新规要求银行理财产品“破刚兑”,实现净值化转型。这对原有理财产品的营销形成较大的挑战。而中国银行对理财业务营销端的重视还不够,营销管理亟待加强。首先,中国银行需尽快打造专业化的营销团队。中银理财子公司可在销售部门组建分别针对机构客户、同业客户以及高净值人群的三大直销团队,深入了解这三类客户的投资需求,并与投研团队及时沟通,为他们提供更加专业和更具有针对性的产品与理财顾问服务;除了组建直销团队之外,中银理财子公司还应设立专业的产品经理团队,为支行的理财零售经理提供定期的产品以及专业知识培训;同时,产品经理团队还可以通过讲座等形式为投资者提供更多关于投资理财以及投资风险的知识,达到对投资者进行教育的目的。其次,中银理财子公司可以加强与其他银行或者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合作以拓展理财产品的营销渠道。如中银理财子公司可以与一些自身不具备开发理财产品的城商行、农村商业银行合作,通过这些银行的渠道销售理财产品。最后,中国银行需加强对理财产品销售环节的合规管理,以满足投资适当性原则的要求。在销售过程中,应杜绝采用夸大或者片面宣传、赠送实物等方式销售产品,并做到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产品风险,为投资者做好风险评估服务。
4 结论
2018 年以来,资管新规及其配套细则的监管文件相继出台,规范了金融机构的资管业务,对银行理财业务也产生了较大的影响。在此大背景下,中国银行理财业务的发展存在的问题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产品转型压力大、理财产品收益率下降、风险管理能力有待加强以及营销端重视程度不足。本文结合资管新规及配套细则的监管要求对中国银行理财业务存在的问题,从提高理财产品与服务的质量、完善风险管理体系以及强化营销管理三个方面提出了具体的解决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