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实施GB 38900—2020后汽车仪器设备检验程序的升级
2021-11-22开平市恒量汽车检测站张郁森
开平市恒量汽车检测站 张郁森
中山市道路运输车辆综合性能小榄检测站 吴 明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GB 38900—2020,以下简称“新国标”)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检测站需要对原计算机程序和检验表进行升级,为了便于设备厂家、检测站及管理部门有效地执行新国标,本文结合新国标的汽车仪器设备检验表和检验报告,探讨汽车仪器设备检验程序的升级。
1 登录程序的升级
(1)新国标是按照两轴车、多轴车、挂车分别出具仪器设备检验表,登录信息界面应增加两轴车、多轴车、挂车3种车辆类别选项,根据汽车类别来自动确定检验程序并打印对应的检验表。
(2)新国标规定,对驻车制动使用电子控制装置的汽车无需检测驻车制动,所以登录信息界面应增加驻车制动是否使用电子控制装置,若登录为“是”,则在程序上不检测驻车制动;若登录为“否”,除初次登记未满10年的非营运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和挂车外,其他汽车均要检测驻车制动。
(3)增加前轴数量、转向轴、空气悬架轴等登录信息。结合前轴数量和驻车轴数量可以判断所检车辆是否为多轴车。如果前轴数量登录为2,则是双转向轴的多轴车。如果前轴数量登录为1,驻车轴数量登录超过1,则为多轴车。登录空气悬架轴的轴排列数,对采用空气悬架的车辆、总质量为整备质量1.2倍以下的车辆不进行加载制动检测。如果前轴是非独立悬架的双转向轴,应检测双转向轴的侧滑量。
2 轮重检测程序的升级
(1)两轴车的静态轮重应在短板轮重仪上检测,不宜在4 m的长板轮重仪上检测,由于长板轮重仪的力传感器量程大于短板轮重仪的力传感器量程,容易产生“大称称小件”的较大误差。另外,多轴车和并装轴车的静态轮重应在4 m的长板轮重仪上检测。
(2)如果在平板制动台上检测乘用车和轻型车,建议仍需在轮重仪上称重并获得静态轮重。由于在平板制动台上检测的动态轮重误差较大,加上前、后轴动态轮重检测取样时刻的差异,可能会造成动态轮质量和动态整车质量误差极大。为了避免错检错判,整备质量(注册登记安全检验时)或空车质量(在用机动车安全检验时)应以轮重仪检测的静态质量来作为评价。可以计算平板制动台检测的动态整车质量与轮重仪检测的静态整车质量之间的相对误差,若两者之间的误差超出±10%,则说明设备、程序或操作可能有问题。因为不管前、后轴质量如何水平动态转移,同一车辆在垂直方向上的动态整车质量和静态整车质量应基本相同。虽然新国标没有限制动态质量的误差范围,但是动态质量的误差会直接导致动态轴制动率和整车制动率的误差,授权签字人应把关。
(3)多轴车仪器设备检验表中包含了静态轴荷、空载轴荷、加载轴荷。所谓的静态轴荷是指在轮重仪上所测得的左右轮质量;空载轴荷是指将滚筒制动台举升至40 mm~45 mm时制动台所测得的轴质量;加载轴荷是指将滚筒制动台升高至100 mm或轴荷达到11 500 kg时制动台所测得的轴质量。
(4)在两轴车仪器设备检验表中,整车和驻车栏应填写轮重仪测得的一轴、二轴静态轴荷之和。整备质量或空车质量等于检测的整车质量减去引车员质量(按75 kg计)。在整备质量或空车质量栏记录测量值、测量值与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记载的整备质量。
(5)在多轴车仪器设备检验表中,整车和驻车栏应填写轮重仪测得的全部车轴静态轴荷之和。整备质量或空车质量等于在4 m的长板轮重仪上检测的整车质量减去引车员质量(按75 kg计),在程序上要注意所测并装轴的轴荷是多个轴的轴荷,可以增加登录参数称重轴数,从车辆照片上看,将双转向轴、并装轴、双联驱动轴登录为一个称重轴数,在4 m的长板轮重仪上按称重轴数进行检测。同样也要记录测量值、测量值与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记载的整备质量(在用机动车安全检验时为注册登记安全检验时记载的整备质量)的差值(kg)及增减比例(%)。
(6)挂车的整备质量或空车质量等于列车整车质量与牵引车整车质量之差,可以先检测列车的牵引车整备质量或空车质量,挂车检测要登录牵引车整备质量或空车质量,要检测带上挂车后牵引车的整车质量(包含挂车附加质量),该整车质量与牵引车整备质量或空车质量之差即为挂车附加质量,在挂车仪器设备检验表中,可以把挂车附加质量记录在静态轮荷的一轴栏中。
(7)多轴车整车质量数据的比较。多轴车需要在滚筒制动台上检测每一个轴的空载质量,同时需要在4 m的长板轮重仪上检测整车质量,比较各轴空载质量之和与检测的整车质量之间的大小。由于在滚筒制动台上称重的车轮高于地面上其他车轮约10 mm,所以各轴空载质量之和应略大于静态整车质量,由此可以判断质量检测数据是否异常,授权签字人应把关。
3 制动性能检测程序的升级
加载制动性能检测主要适用于满载整车质量和空载整车质量相差较大的车型,通过举升滚筒制动台增大受检轴对滚筒的附着重量,以提高制动台的检测能力。挂车的空载轴荷远小于满载轴荷,空载检测驻车制动率的意义不大,故新国标已删除挂车的驻车制动检测。检测程序的升级主要是加载制动检测适用车型的变化,按照登录信息,程序对以下车型不进行加载制动检测,具体包括:总质量不大于3 500 kg的并装双轴、并装三轴挂车;采用空气悬架的车辆、总质量为整备质量1.2倍以下的车辆。
4 取消的检测程序
(1)由于手机导航的普及,手机导航具有超速警示功能,且导航显示的数字车速的准确性远高于车速表的指针车速。再者,双轴驱动桥在带自由滚筒的车速台上检测,两轴驱动车轮的阻力不同,桥间差速器起作用,两轴车轮的速度不相等,用一个车轮的转速来作为车速,误差较大,所以新国标取消了车速表检测程序。
(2)检测近光灯光束的目的是为了防止不合格的近光灯光束会给对方来车驾驶人造成不舒适的眩光,这主要是受左近光灯光束水平偏移影响。而在检测近光灯时由于检验人员无法保证车辆相对灯光检测仪完全摆正,假设车辆位置水平误差1°,在10 m距离水平误差为175 mm,所以检测近光灯光束水平偏移意义不大。另外,虽然近光灯光束垂直偏移不受车辆是否摆正的影响,但灯光检测仪对标准光源的角度允许误差较大,从而导致灯光检测仪检测的数据出现误差。综合在用车近光灯光束照射位置不规范、灯光检测仪垂直方向行程的限制及很小的垂直偏移量限值范围等原因,使得检测综合误差很大,进而造成检测的准确性、重复性及合格率很难提高。新国标无需仪器定量检测近光灯光束水平和垂直偏移,应取消该程序以提高前照灯检测效率。
5 检验报告的程序升级
检验报告程序的升级主要是整备质量或空车质量的限值和外廓尺寸的限值,许多开发商在原国标报告单上的这两项限值栏中分别简单地列出相对误差和绝对误差。正如程序对轴制动不平衡率的限值应根据轴制动率来确定,不宜同时列出两种限值,整备质量或空车质量的限值和外廓尺寸的限值也应根据登录的基准值来记录误差范围。
(1)在整备质量或空车质量的标准限值栏,应根据新国标规定的相对误差和绝对误差两者中较大的允许误差,填写计算得出的该车检测整备质量或空车质量限值范围。注册登记安全检验时,机动车的整备质量应与机动车产品公告、机动车出厂合格证相符,且误差应满足:重中型货车、重中型专项作业车、重中型挂车不超过±3%或500 kg,轻微型货车、轻微型专项作业车、轻微型挂车不超过±3%或100 kg。
在用机动车安全检验时,2015年3月1日起注册登记的货车、重中型挂车,检测的空车质量与机动车注册登记时记载的整备质量技术参数相比,误差应满足:重中型货车、重中型挂车不超过±10%或500 kg,轻微型货车不超过±10%或200 kg,且轻微型货车的空车质量应小于4 500 kg。
注册登记安全检验时,假设重中型车辆的公告整备质量临界值为Mkg,0.03×M≥500 kg,M≥50 000/3。当M≥50 000/3时,应采用相对误差,记录限值为0.97×M~1.03×M;当M<50 000/3时,应采用绝对误差,记录限值为Mkg±500 kg。注册登记安全检验时,假设轻微型车辆的公告整备质量临界值为mkg,0.03×m≥100 kg,m≥10 000/3。当m≥10 000/3时,应采用相对误差,记录限值为0.97×m~1.03×m;当m<10 000/3时,应采用绝对误差,记录限值为mkg±100 kg。
在用机动车安全检验时,假设重中型货车、重中型挂车注册登记整备质量临界值为Wkg,0.1×W≥500 kg,W≥5 000 kg。当W≥5 000 kg时,应采用相对误差,记录限值为0.9×W~1.1×W;当W<5 000 kg时,应采用绝对误差,记录限值为Wkg±500 kg。假设轻微型货车的注册登记整备质量临界值为wkg,0.1×w≥200 kg,w≥2 000 kg。当w≥2 000 kg时,应采用相对误差,记录限值为0.9×w~1.1×w;当w<2 000 kg时,应采用绝对误差,记录限值为wkg±200 kg。
值得注意的是,在仪器设备检验表中记录有整备质量或空车质量的相对误差值,若整备质量小于临界质量,应采用绝对误差评价,合格检测值的相对误差可能会超过标准的限值。例如,在用货车整备质量为4 000 kg(小于整备质量临界值5 000 kg),检测的空车质量为4 495 kg,满足绝对误差要求(3 500 kg~4 500 kg),合格;检验表中记录的相对误差为(4 495 kg-4 000 kg)/4 000 kg=12.4%,此时不能用相对误差限值判定为不合格。反之,若所检车辆整备质量大于整备质量临界值,检测质量与基准整备质量之差大于绝对误差,其相对误差可能合格,也不能用绝对误差限值判定为不合格。
(2)外廓尺寸的标准限值栏,应根据新国标规定的相对误差和绝对误差两者中较大的允许误差,记录计算得出的该车检测外廓尺寸的标准限值范围。当使用自动外廓仪测量的车辆外廓尺寸不合格,且误差在新国标规定的范围内时,允许采用人工检验方法进行复测,并且以人工复测数据为准。
注册登记安全检验时,机动车外廓尺寸实测值不应超出GB 7258、GB 1589规定的限值,且与机动车产品公告、机动车出厂合格证记载的数值相比,误差应满足:汽车(三轮汽车除外)、挂车不超过±1%或±50 mm。对于测量结果不合格但误差在±2%或±100 mm以内的,需要进行人工复测。
在用机动车安全检验时,重中型货车(半挂牵引车除外)、重中型载货专项作业车、重中型挂车外廓尺寸实测值不应超出GB 7258、GB 1589规定的限值,且与机动车行驶证记载的数值相比误差不超过±3%或±150 mm。对于测量结果不合格但误差在±4%或±200 mm以内的,需要进行人工复测。
注册登记安全检验时,假设机动车出厂合格证记载尺寸的临界尺寸为Lmm,0.01×L≥50 mm,L≥5 000 mm。当L≥5 000 mm时,应采用相对误差;当L<5 000 mm时,应采用绝对误差。所有车型的车高和车宽都小于5 000 mm,车高和车宽的标准限值范围可固定采用绝对误差,程序只需根据登录的车长记录长度标准限值范围,要注意限值范围的偏大值应不大于GB 7258、GB 1589规定的限值,同理计算人工复测的误差范围。
6 结束语
GB 38900—2020对检测硬件设备的要求变化不大,但对检测内容、检验表的计算机程序升级要求相对较多,尤其是针对当前“大吨小标”车辆存在的安全隐患,在防止超限超载方面对车辆检测进行了重点改进和完善。随着市场监管力度的不断加强,检测站可能面临着行政处罚甚至追究刑事责任,但是检测站对计算机程序是否完全符合新国标要求难以验证,资质认定评审组在试验车型有限的条件下,现场短时间也难以全面验证。按照“放管服”要求,对检测站资质认定的标准变更可以采用承诺备案制,为了避免由于计算机程序失误造成错检错判,导致检测站被追责,建议管理部门组织专家组对各个开发商的计算机程序进行技术核查、承诺和备案,从源头上提高程序升级的正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