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购买体育公共服务风险的识别与防范①
2021-11-22肖铭
肖铭
(天津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天津 300240)
政府购买体育公共服务的本质是政府部门公共体育服务从直接生产到购买服务、从生产供给一体化到生产供给相分离的根本性转变,在解决原有政府公共体育服务方式单一与效果较差难题的基础上,也提高了体育公共服务的平衡性与多元性,但是在改革经验不足、体育市场机制不完善、内外部环境过于复杂等多种因素的综合影响下,政府购买体育公共服务风险种类多、危害大,限制了政府体育公共服务购买水平与使用效果的提升。因此,相关部门应从理论支撑、供给模式及购买方式等层面来实现购买供给效果的最佳化。
1 政府购买体育公共服务的风险类型
1.1 购买主体责任风险的转移与分化
政府购买体育公共服务是通过支付费用的方式来让体育社会组织代替其生产体育公共服务,体育相关部门则在其中扮演组织策划者、购买管理者、监督服务者及考核点评者的多重角色,虽然是影响体育公共服务生产制造方案与计划的决定性因素,但是并不直接参与到该生产制造环节中,主要发挥组织引导与监督考核的作用,但是受资金费用有限、人员不足等多种因素的影响,政府体育公共服务购买工作一度呈现出不平衡、不全面及不持久的特点。部分人员一度将政府购买服务看作其部门摆脱责任的方式,将体育公共服务的生产权、监督权、管理权及评价权等全部转交给体育社会组织,虽然拓宽了体育社会组织创新体育公共服务形式与内容的空间,但也容易造成体育公共服务的放纵散漫化,降低了其对体育公共服务质量的要求。另外,部分地区体育公共服务内容偏离民众体育服务诉求与服务生产计划,甚至造成了体育公共服务采购目标出现舍本逐末的局面,过于重视体育公共服务内容的个性化与形式的独特性,而忽略了其体育服务这一最基本的职能与目标,造成了政府体育公共服务采购行为价值目标的模糊性与局限性。
1.2 承接组织公共责任缺失
体育公共服务购买环节中的政府扮演者购买者角色,体育社会组织负责具体实施,民众负责具体使用,这三大主体之间形成了完整的委托代理关系,但是不同主体之间经济利益、信息获取方式、发展诉求等存在很大的差异,对其他主体的了解也不全面准确,极有可能出现为维护自身利益而做出损害其他主体权益的事情。许多体育社会组织以满足政府部门体育公共服务购买需求及增加经济利润等来设计体育公共服务生产计划与目标,而很少考虑这些体育公共服务的实用便捷性及民众满意性,加剧了其生产与购买的形式化。
1.3 供应方垄断风险
政府体育公共服务购买机制还有需要需要调整与完善的内容,体育公共服务采购相关信息的公示途径有限,体育公共服务购买经验也较少。与此同时,购买模式侧重于内外部委托,招投标比例较小,加之体育公共服务监管机制不完善,监管措施未具体落实,绩效评价机制实施阻力难度大,这些容易导致体育公共服务承接着的唯一化和固定化,进而产生市场垄断风险。
1.4 投射效应风险
体育公共服务购买工作是由政府部门及体育社会组织人员共同完成的,受其个人喜好、私交关系等多种因素的影响,购买环节无法做到绝对的公正客观,也就是将个人私交等镶嵌到政府与体育社会组织的合作关系之中,加剧了体育社会组织与政府部门关系的依赖性及合作关系的惯性思维,降低了市场竞争力对提升体育公共服务购买效果的引导与促进作用。
2 政府购买体育公共服务风险的防范措施
2.1 提高制度体系的科学完善性
政府部门应根据最新法律法规、体育市场现状及民众体育服务诉求等来分析探究与概括总结当前政府体育公共服务购买相关机制的不合理之处,并在明确政府部门职能作用与体育公共服务目标等基础上来提高相关制度的科学合理性与灵活有效性,扩大其对体育公共服务购买流程、购买标准的指导约束作用,提高了体育公共服务买卖双方角色、权利、义务及职责等的明确性,维护了购买秩序。另外,政府部门还应将其体育公共服务购买工作纳入政府重点工作内容之一,将其购买费用纳入财政预算范畴之内,利用相关的财政管理标准及财务审批流程等来引导约束体育公共服务买卖行为。最后,政府部门还可以以制度的形式来明文规定体育社会组织相关的资质、经济实力、信誉等级等,优化体育公共服务组织策划、监督管理等流程,利用招投标、财务预算、资金审核及监督考核等方式来构建全方位、立体化的制度体系。
2.2 加强管理队伍建设力度
相关政府部门应增加参与体育公共服务购买工作及服务监督考核人员等的培训频率,对其进行体育、公共管理、市场经济、法律等与其工作相关领域的技能培训,促使其在掌握更多体育公共服务领域专业知识技能的基础上,不断提升自我创新发展意识、责任危机意识及监督管理意识等,主动深入到基层民众中来了解其体育公共服务诉求,倾听其对体育公共服务的意见和建议。同时,管理人员还要不断提升自我自主学习与职业发展潜能,及时根据政府职能的转变与内外部环境的变化来调整其工作内容与工作模式,强化自身改革创新意识,主动研究分析政府该年度重点工作计划与工作目标,预测体育公共服务购买风险的发生率及可能造成的危害,并在结合其工作生活经验、请教该领域专家学者等基础上来完善降低其购买风险的措施。
2.3 加强购买主体建设力度
政府部门可以通过该地区体育公共服务调研活动及经济发展潜力分析等方式来调整体育公共服务方向及购买目标,将基层民众体育公共服务诉求作为其制定体育公共服务购买计划与方案的核心标准,提高了体育公共服务内容与民众体育发展诉求的一致性。与政府部门合作的社会组织应具有独立的法人、经济实力较强、生产管理体系较为完善,能够独立自主与及时有效地处理其体育公共服务生产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而不会出现社会组织突然解体等情况。同时,政府部门要和社会组织签订内容明确且具备法律效应的合同,明文规定其体育公共服务生产周期、生产量、生产模式及价格等,以独立法人的身份来完成体育公共服务的买卖活动。另外,社会组织在追求经济利益的同时,还应综合考虑体育公共服务效果及大众的需求,避免出现体育公共服务质量差、内容肤浅、形式单一等情况。最后,相关部门还应加强对体育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力度,及时发现其生产运营过程中的违法行为,为双方顺利合作奠定基础。
3 结语
视政府传统体育公共服务购买模式的弊端与漏洞,分析其潜在风险对实现政府部门体育公共服务职能的影响力,通过加强购买主体建设、明确购买主体责任界线、提高管理队伍职业素养及完善相关机制等途径来提高其风险识别与防范效果,为实现体育事业的发展及政府职能的转变等提供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