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社会体育指导员与全民健身志愿者融合培养研究①
2021-11-22郑汉山蒋义丹
郑汉山 蒋义丹
(1.广州大学体育学院 广东广州 510006;2.广州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广东广州 510632)
随着全民健身战略的全面普及推进,大众对全民健身志愿者和社会体育指导员的需求较以往增多,培育更多、更优秀的全民健身志愿者和社会体育指导员,已成为我国体育事业发展中新的重点任务。为此,该研究立足于我国社会体育指导员与全民健身志愿者融合培养的政策依据、国内外实践经验,探讨推进我国社会体育指导员与全民健身志愿者融合培养的路径对策,为进一步优化我国社会体育指导员与全民健身志愿者培养模式、更快地实现全民健身战略提供参考。
1 我国社会体育指导员与全民健身志愿者融合培养的政策依据
1.1 政策演变
我国社会体育指导员与全民健身志愿者融合培养的政策始于2006年,中共中央第十六届六中全会第一次提到对社会志愿服务体系的建设问题,强调构建社会志愿服务体系过程中要与政府、市场紧密结合。2007年,党的十七大报告中对此提出进一步完善的要求,特别提到全民健身志愿者体系化的建设。为促进全民健身均等化服务,实现由体育大国向体育强国的迈进,我国已将开展全民健身志愿服务作为一项重点日常工作并布局建立科学的长效化机制。我国相继出台相关文件政策,逐步整合政府行政部门内外的力量,着力理顺社会体育指导员与全民健身志愿者之间的关系,并开展了一系列的落实推广活动。
1.2 制度安排
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全民健身志愿者都是我国全民健身事业发展所依赖的人力资源,从制度安排上看,我国对两者有着统筹考虑。在《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年)》中,对全民健身志愿者队伍、公益型和职业型的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有进一步要求,强调要以全力培养全民健身骨干为目标,动员高校体育专家、优秀运动员、体育馆教练员等力量开展志愿义务辅导,同时,鼓励公益型社会体育指导员积极开展各项全民健身志愿活动,如向群众宣传科学健身知识、传授健身技能等。可见,在我国,公益社会体育指导员被明确定位为全民健身志愿者,但其与普通全民健身志愿者的不同之处在于,公益社会体育指导员是经过体育行政部门技术等级评定的,具有正规性和较高水平[1]。
2 社会体育指导员与全民健身志愿者融合培养的相关实践
2.1 国内的相关实践
国内关于社会体育指导员与全民健身志愿者融合培养的实践,于2010年开始。随着《建立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长效化机制工作方案》正式颁布,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活动有了较为权威的政策依据和行动导向。每当全民健身志愿活动开展时,可充分发挥公益型或职业型社会体育指导员的牵头领航作用,吸引高校体育专家、教师、教练员、运动员等群体加入共同完成。在全民健身志愿服务的组织协调机制上,该工作方案明确了相应的要求,提到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领导小组由国家体育总局成立并由总局主要领导来领衔组长一职。
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是由群体司主要牵头、总局其他部门(包括作为总局直属单位的人力资源开发中心、社会体育指导中心)协同配合,中国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为具体服务组织来开展工作;公益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培训由培训基地承担,具体的审批则是由“总局群体司—省体育局群体处”的群体链条来完成;职业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培训同样由培训基地承担,由总局人力资源开发中心(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负责鉴定。如人力资源开发中心积极组织“全民健身万里行”、《正大综艺·墙来啦!》节目录制、阳光体育节“奥运健儿志愿服务大行动”等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活动,着力打造优秀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活动品牌。综上,社会体育指导员与全民健身志愿者的融合培养是有政策依据的,符合体育工作的实际。
2.2 国外的经验参考
体育实践纷繁复杂,在职业和公益社会体育指导员、体育志愿者这些问题上,体育发达国家同样面临各种问题,因国情不同所采取的策略方法也不相同。总体来说,国外社会体育指导员不仅有项目工种分类,更有类别区分,根据社会体育指导员的类别划分,社会体育指导员培养培训部门也是有不同类型划分的。全民健身志愿者的培训与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培养息息相关,两者存在着依托关系,所以职业社会体育指导员从事志愿服务、服务大众体育成为趋势。
按类别划分,在日本,文部省培养的社会体育指导员包括商业、竞技、体闲、少年、活动、社区体等六大类别;厚生省则主要培养健康实践和健康运动两大类;劳动省也是分为健康管理和健康管理两个方向。在德国,则主要有4类,包括普通体育、青少年、体育经营、特定项目等体育指导员。英国在融合培养方面比较突出,英国社会体育中央审议会于1981年创立了社区体育指导员(类似于我国的公益社会体育指导员)制度,短短十数年中,完成了大概10万个志愿指导员的鉴定,英国又以接受过社区体育指导员培训的成员为培育对象,安排其参加至少30h的志愿活动及6项科目培训后,便可成为高级指导员。
3 推进社会体育指导员与全民健身志愿者融合培养的路径对策
3.1 丰富职业社会体育指导员的类别
推进社会体育指导员与全民健身志愿者融合培养,首要是增设非营利组织类职业社会体育指导员,消除职业与公益间的隔阂[2]。严格来说,属于职业社会体育指导员范围内的工作,除了提供健身项目和健身方法咨询、讲解示范技术动作等之外,还有重要的一条就是“组织管理群众体育活动”。由此可见,职业社会体育指导员与全民健身、社区体育都是存在着一定的工作联系和工作交集的。
目前,我国职业社会体育指导员下设47个工种的鉴定都属于技术技能类别,并没有社区类的职业社区体育指导员,也正因如此,难免使一些人误以为职业社会体育指导员与参与志愿活动在性质上是相悖的。实际上,社区、学校、体育非营利组织同样是职业社会体育指导员就业的场所,而且这些场所是职业社会体育指导员与全民健身志愿者互动交流的重要场所。因此,在职业社会体育指导员类别的完善工作上,最关键的还是要增加类似于社区体育指导员、体育非营利组织体育指导员等类别,并以其职业性、专业性来统筹全民健身志愿服务的发展[3]。
3.2 盘活全民健身志愿者的人力资源
推进社会体育指导员与全民健身志愿者融合培养,关键是要盘活全民健身志愿者的人力资源。随着经济社会和全民健身的发展,社区、青少年、农村、健康管理等区域、人群、项目都需要相应的社会体育指导员,我国社会体育指导员类别管理工作的专业化、细致化要求也更高和更急切了。如吉林省在2008年尝试社区体育公益岗位计划,在社区内创新设立体育管理员,同时邀请公益型社会体育指导员来做指导工作。这些受到国家体育总局的肯定,在《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办法》和《社会体育指导员发展规划(2011-2015)年》中都积极倡导创设社会体育指导员公益岗位。此外,还有残疾人社会体育指导员、青少年足球体育指导员及大学生村官社会体育指导员等新兴类别体育指导员。
目前,这些新型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出现与国家解决下岗失业问题、推进校园足球、发展农村体育等的考虑有关,可以说是短期的探索行为。从长远看,任何项目、人群、区域的社会体育指导员都需要相应的专业技能,必须具备相应的社区、心理、社会工作、体育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对于新型社会体育指导员,应纳入职业社会体育指导员的管理范畴,并进行体育行业的职业技能鉴定。所以,只有盘活了全民健身志愿者的人力资源,才能逐步建立志愿者—公益社会体育指导员—职业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全民健身志愿者人力资源体系。
3.3 健全社会体育指导员的激励体系
推进社会体育指导员与全民健身志愿者融合培养,应以竞赛、培训、服务等为依托,立足体育志趣,建立激励体系。职业社会体育指导员存在社会认可度低、职业声望有待建立等问题,而公益社会体育指导员、全民健身志愿者则面对缺乏凝聚力和持久性,以及缺乏强有力的激励体系等问题[4]。实际上,两者的问题可以合并解决,通过介入全民健身志愿服务,职业社会体育指导员夯实自身的人群基础,并逐步树立职业威望;通过引进职业社会体育指导员相关内容,公益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全民健身志愿者可以确立工作榜样,明晰工作标准,受到激励和鼓舞。
长期以来,关于志愿者的定义,往往强调公益、社会责任、自愿奉献、不关心报酬等特征。事实上,志愿者从事某种志愿活动并不总是纯粹的贡献或无私的付出,有时也可能是基于某种利己目的而做出的抉择。具体到体育领域,这种利己的目的是通过参与某些体育竞赛、体育培训、体育服务等志愿工作,从而获得某种体育知识和实践经验,这也是激发人们参与志愿服务的动机之一。随着体育社会化和大众化的深入,人们已经从初级的亲身参与体育,然后发展到中级的欣赏体育,进而发展到最高层面的支持体育运动,这也是全民健身志愿者发展壮大的基本走向。但这个过程需要一定的催化因素,即高水平的体育竞赛、培训等。
3.4 建立有效融合培养的的工作机制
推进社会体育指导员与全民健身志愿者融合培养,一个重要路径便是进一步挖掘催化因素,建立有效融合培养的工作机制。为此,应该积极地举办高水平、高质量的体育竞赛、活动,并从中找到那些志趣相投的人,以体育专业的知识和实践为激励物,引导他们加入到全民健身志愿者—公益社会体育指导员—职业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培养体系中,至于其最终达到哪个层次,取决于个人的能力和意愿。
首先,应在各级各类社会体育指导员培养中设置实习实践环节。规定具体志愿服务所需要的学时,在政府、高校、社区等的协同下,建设类似于社区体育服务站的工作点,安排两类社会体育指导员定期在这些社区体育服务站开展技术指导等工作,并计算时数,作为继续教育、晋升资格的条件之一。其次,应抓住各种体育竞赛的机会,促进融合培养。近年来,我国群众性和商业性体育赛事方兴未艾,体育锻炼的专业化程度也在逐步提高,积极组织社会体育指导员参与此类体育竞赛,以其专业素养和能力,吸引全民健身或某一体育项目的爱好者参与到志愿服务中来,是宣传社会体育指导员和提升培养全民健身志愿者质量的双赢之策[6]。此外,两者的融合培养需要在工作机构上进行一些协同和整合。目前,我国职业型和公益型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基地大多分散设在高校,社区类的培训基地基本没有。近年来,我国部分省份已开展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工作站和社会体育指导员服务站的相关工作,但这些工作机构还需要进一步协同和整合。
4 结语
在体育健身对人体保持健康、延长寿命等好处不断被挖掘和发现的全民健身时代,人民对体育健身的需求日益增加,全民健身志愿者和社会体育指导员的作用也更加得以体现和认可。我国社会体育指导员与全民健身志愿者融合培养,不仅有利于全民健身志愿者培养质量的提升,也有助于社会体育指导员培养模式、机制的完善和优化,从而能更好地整合资源,集中力量推动全民健身战略进一步取得显著成效,为我国早日实现体育强国的目标助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