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事业单位无形资产管理与核算问题分析
2021-11-22吴伟北京临近空间飞行器系统工程研究所
吴伟 /北京临近空间飞行器系统工程研究所
关于无形资产的管理与核算,一直以来都是国内乃至国际管理界与会计界的焦点问题,同时也是分歧与矛盾最为突出的问题。研究中所遇到的困难是,其中许多问题的背后是人为因素、政治因素、文化因素的影响,而这些因素各个国家和地区都有所不同,不可能制定统一的标准,也不可能建立完善的数学模型。笔者仅就科研事业单位在无形资产管理与核算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进行阐述分析,并提出相关的解决建议。
一、无形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产权意识淡薄
对于产权的管理与价值反映存在着误区,最为典型的表现在于对自创知识产权的管理与核算。就科研事业单位来说,最能够体现自身价值的无形资产并非仅仅是先进的设计研发软件和系统管理平台,而是不可替代的自我创新能力,如经常提到的专利权和非专利技术。然而,目前仅把外购的无形资产列入到了无形资产的管理与核算中,并在财务报告中予以反映,而最为重要的专利权和非专利技术却没有纳入到会计核算中,没有在财务报告中对其价值进行反映。也就是说,科研事业单位将最有经济价值的,最能够体现其创造力和开拓力的东西“冰封”起来,没有形成价值体现,这使其在以后的市场开拓中,特别是资本市场的开拓中将处于不利地位,例如与其他经济实体的并购,投资入股和信用评级。这一问题的背后,是一直以来固化的生产模式和经济体制造就了对自身价值的忽视,在自我意识中,仅仅关心通过型号项目能够“挣多少钱”,而忽略了自身“能够值多少钱”。
2.没有形成较为完善的管理体系
目前,科研事业单位的管理状况仅仅停留在“有人在管”,并没有使管理行为体系化,表现为各类无形资产由不同部门管理,而各部门之间缺乏必要的协作与联系,信息交流不畅,形成“孤岛化”管理模式。此外,管理岗位设置不合理,人员配备不协调,权责划分不清,缺乏统一的管理标准,这些都是管理体系不健全的表现,而体系缺失所带来的最大问题是无法保证无形资产能够得到合理和高效的运用,造成无形资产的价值流失。同时,管理体系的不完善还表现在监督职能的淡化和缺失,监管部门没有实施自身的监督职能,造成无形资产账实不符和价值流失。
3.管理专业化和管理细则的双重缺失
专业化表现在2 个方面,一是丰富的专业知识,包括各类无形资产内在构成的专业技术知识,如何使无形资产在日常运营中达到效率最大化的运营管理知识,以及如何体现无形资产价值的财务知识,作为管理人员,对这3 个方面的知识都应该有较深层次的掌握;二是对于管理细节判断和处理的经验,这需要长时间的工作积累,以及对无形资产自身的了解和对各项相关制度的掌握。然而,目前的科研事业单位在这方面是有欠缺的,最为典型的是常常存在着这一认识误区,即技术上的专业化可以替代管理的专业化。例如,一个经验丰富、技术水平高的编程人员可以编写出功能齐备,甚至引领时代的软件,但他是否可以管理这项软件资产,使其能够在有限的资源下发挥最大的效率,以及在资本市场上得到较高的价值体现,则又是另外一回事。而且,在无形资产的日常管理中,管理人员的频繁更换和将这项管理活动当成可有可无的兼职行为也是造成专业化缺失的原因之一。专业化的缺失,更需要制度上的指引。目前,涉及无形资产管理的相关制度,例如《专利法》《商标法》,以及相关的会计制度、会计准则等,都对无形资产做了原则性的规定,但在具体事项和细节问题的处理中缺乏细则指引,针对无形资产缺乏详细的制度规章和实施办法。
二、科研事业单位无形资产的特点
科研事业单位具有高度知识密集、引领时代创新以及高技术含量等特点,是高度依赖于无形资产的经济实体。随着信息化、智能化的深入,创新是科研事业单位在市场体制中的主要生存能力和竞争手段,而创新主要取决于具有研发能力的无形资产,这一点不同于其他企业传统意义上的生产要素,因此科研事业单位无形资产的特点可以概括为以下3个方面:一是知识密集程度高,即依赖于专业技术和智力水平的程度高;二是时代性强,短时间内被淘汰的概率大,盈利能力随着时间的推移加速下降;三是专业性强,通用能力有限,一般表现在随着型号项目的结束,用于对其进行开发研制的无形资产也闲置下来,即使用于其他方面,也无法达到使用要求,或无法发挥全部效用。
这些特点决定了无形资产的价值反映应该注重2 点:一是无形资产价值回收应在其使用期间序时体现,即应该在其使用期内进行摊销;二是摊销的额度应与盈利能力相匹配,特别是研发使用的或时代性较强的无形资产应进行加速摊销。
但是,现行相关制度却无法支持无形资产价值反映的真实性,主要表现在3 个方面:
首先,科研事业单位财务制度明确规定,科研事业单位采用年限平均法对无形资产进行摊销,忽视了当前科研事业单位无形资产的获利能力成加速下降的客观事实。
其次,制度中明确,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有国家规定的,按国家规定的有效使用年限摊销;未规定有效使用年限的,按照不少于10 年的期限摊销。但现实情况是,科研事业单位的多数无形资产虽然在账面上还有大部分的净值,可实际上早已不能创造利润,或处于废弃状态。
第三,现行制度中忽略了无形资产不可恢复性的价值丧失,没有对无形资产进行减值测试的要求,造成某些无形资产虽然已被新型技术取代,账面上却没有进行减值处理,形成价值虚高的情况。
所以,现有的制度造成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反映与实际脱节,造成信息反馈的不真实,从而误导决策者做出错误的判断。
三、无形资产相关合同签署中存在的问题
无形资产核算中,最大的问题是如何对无形资产的形成做出判断。在《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中,确认一项无形资产需要对概念和确认标准的双重判断,但这仅仅是抽象的,是由财务单方面做出的判断,而这种判断是否与其他领域对无形资产的判断构成一致,是否能够得到其他领域专业人员的认同,进而贯彻到工作行为中,则是另外一回事。无形资产的管理与核算,并非财务部门单方面的事情,需要其他业务部门有效融合,相互关联,某一环节的偏差,将会对无形资产形成不同的判断,其中最为典型的就是业务部门签署合同时,由于相关内容不同,造成相同标的的确认与核算结果不同,以下举3 个案例进行说明。
案例一。对1 项软件系统的漏洞进行修复,在合同中对其有不同的表述:一是“为保证系统正常使用”;二是“为提高软件功能,延长系统使用期限”。对于业务部门来说,两种表述似乎差别不大,但对于财务判断和核算来说,前者的支出应计入软件系统维护所产生的期间费用,而后者需要重新对无形资产的价值进行调整,其支出应予以资本化,摊销年限应重新进行评估。
案例二。针对取得同一软件系统,一种合同表述为“买方购入该软件系统后,卖方为其提供若干年的免费维护”;另一种表述为“免费使用该软件系统,每年需支付一定的维护费用”。这两种不同的表述,可产生两种不同的会计处理方式。第一种要将购入价款作为软件系统的入账价值;第二种则具有融资租入的性质,应对软件系统价值进行评估。
案例三。对于构建某系统平台,在合同描述中可能会出现如下情况:第一种情况为“在现有平台上扩充功能,增加模块”;第二种情况为“建立单独软件系统,与现有平台链接,用以扩充功能”。在会计核算处理中两种情况是不同的,前者应增加原有系统平台的价值,后者应单独作为一项无形资产进行核算。
因此,如何正确核算无形资产,第一步并非财务人员对无形资产概念和确认条件的把握,而是业务部门对无形资产相关财务知识的理解以及与财务部门的紧密配合。财务部门和业务部门沟通不畅,相关专业知识不能融合,是会计核算与实物管理的主要问题所在。
四、知识产权的管理问题
从宏观的角度考虑,科技竞争力已成为一个国家综合实力的主要体现,世界各国都将对知识产权的管理上升到国家战略层面。对于科研事业单位来说,知识产权管理的优劣意味着其能否在市场竞争中取得优势地位,目前在这一领域的缺失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缺乏战略意识。科研事业单位在注重型号任务的设计和研制的同时,没有认真地思考依靠自身的创新能力在国内和国际市场中应居于何种位置,在国家未来经济发展中将起到何种推动作用。
二是缺乏将专利技术转化为生产力的动力,进而反映其内在价值。在评价专利权的价值时,首先应该考虑的是专利权的转化率,即转化为生产力的概率或占比。而在国内,专利权的转化率相对较低,其主要原因是大部分的专利权申请都是为了评定职称或完成某些项目指标,一旦取得专利权,便将其束之高阁,除了定期缴纳一定的费用,便不再予以理睬。长此以往,即使此项专利权依然存在,但在市场上早已失去价值。
三是对知识产权的管理深度不够。表现在缺乏系统化和管理的细节化,管理人员的专业水平参差不齐,甚至没有专职的管理人员,仅仅由其他专业的人员临时兼职,从而也导致在知识产权的管理中形成断层,没有连续性,没有统一的管理标准。
五、如何提升无形资产的核算与管理水平
无形资产核算与管理水平的提高,是当今国际上的热点问题,也是一个棘手的问题,主要难点表现在:一是对于没有实物形态的事物,如何衡量其价值,进而作为资产进行计量,例如一个单位的人力资源、商业秘密等;二是对于某些无形资产的评估取价无法与其减值速度相匹配,例如某项专利在评估之后不久便遭到其他技术的取代,进而使其实际价值大幅度缩减,先前的评估价值已经没有任何意义;三是落后的会计核算制度限制了无形资产真实的价值反映;四是目前没有统一的无形资产评估系统,不同的评估系统对于同一无形资产的评价存在差别,甚至差别很大,造成对无形资产的价值认同不一。
因此,针对目前存在的问题,笔者提出几点改进建议:
首先,改变对无形资产的传统认识,将无形资产的管理上升到战略层面,特别是对知识产权的管理,要尽快形成战略规划,明确依靠科技创新能力在市场经济中形成的战略地位,进而提高自身价值,促进自身健康发展。
其次,尽管当前没有统一的无形资产评估体系,但科研事业单位一定要建立属于自己的,并且在科研领域有权威性的无形资产评估体系,要找到评估成本、评估的复杂程度以及主观因素三者之间有效的平衡点,尽量降低评估误差。
再次,针对科研事业单位的特性,相关部门应修订当前的会计核算制度,以适应无形资产的核算需求,特别是对科研事业单位的无形资产使用年限要建立细节化标准,引入加速摊销的方法,同时建立无形资产评估和减值会计处理的相关制度。
最后,建立无形资产的管理体系,使相关部门形成无缝隙化管理,在各部门之间形成对无形资产的统一认识,及时纠正彼此间的偏差,实现真正的业财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