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组织级验收为抓手 推动单位抓产品责任落实
2021-11-22周欣欣张佩锋范舟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
周欣欣、张佩锋、范舟 /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吴燕生董事长曾在航天型号供应商管理及体系建设动员部署会上指出,目前存在“同一个批次同质量等级的火工品不同型号分别验收,同一个型号多次验收,不同的人验收标准也不一致”等问题。以2017 年为例,泸州川南机械厂共完成产品验收评审151 次,包括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40 次。如果对研究院相邻日期的产品验收简单组批,可减少验收次数21 次,占研究院全部验收次数的52.5%,占泸州川南机械厂全部验收次数的13.9%。在此背景下,研究院以切实推进“单位抓产品”责任落实为出发点,策划推进了承研承制单位产品统筹验收工作,称为“单位产品验收”,也称组织级验收。组织级验收以完善产品体系、通用产品和非通用产品同时推进、技术产品计划质量经济责任一体化、统一备料投产/统一验收/分批交付/统一售后等为原则,结合统一产品验收队伍,选取试点产品实践组织级验收,并逐步拓展至所有产品序列。
一、意义
组织级验收旨在科学合理转变产品验收责任主体,由承研承制单位承担产品验收责任,并以此为切入点,在贯彻执行过程中不断强化各级组织“单位抓产品”的理念,推动“单位抓产品”责任落实,并促进各项基础性工作的落地。
1.推进全面深化改革
结合研究院事业部、项目制、集成产品开发(IPD)、产品化等各项改革举措,以组织级验收为抓手和切入点,落实“单位抓产品”责任,建立协调完备的产品体系,形成型号与产品并重的科研生产模式,推动全面深化改革。
2.完善基于产品的标准和规章制度
以动力系统产品、火工品、电气系统产品等为试点,完善组织级验收流程、方法、产品验收规范等,总结经验,建立标准,形成制度。
3.提高科研生产效率和效益
以市场化的理念,理顺配套关系,实现产品研制全要素协同,调动承研承制单位和型号队伍成本控制的积极性。通过落实“单位抓产品”要求,促进承研承制单位进一步承担起本单位、本系统产品的全部职责,控制成本,提高科研生产效益。
4.促进产品化等基础工作
通过承研承制单位验收产品,促进产品统型及产品化工作的深入推进,丰富型谱和货架,加速通用产品研制,统一产品环境条件、指标要求和产品状态,夯实产品化基础,实现产品统一备料投产、统一验收、分别交付、统一售后,促进管理精细化。
二、工作阶段及流程
1.工作阶段划分
(1)第一阶段:策划准备阶段
选取试点产品,制定验收方案、计划,建立队伍,初步明确职责和分工,完善验收文件,规范验收流程,产品验收人员参与型号队伍验收。此阶段型号队伍承担100%验收技术责任和组织责任。
(2)第二阶段:试点推进阶段
全面启动试点,产品验收队伍与型号队伍共同验收产品,建立验收依据,固化验收流程。逐步扩大试点范围,实现产品全覆盖。此阶段产品验收队伍与型号队伍均承担100%验收技术责任,首飞型号和预研演示验证型号由型号队伍承担验收组织责任,其他型号配套产品原则上由验收单位承担验收组织责任。
(3)第三阶段:全面运行阶段
针对首飞型号和预研演示验证型号,产品验收队伍与型号队伍均承担100%验收技术责任,型号队伍承担验收组织责任。其它型号全部配套产品由产品验收队伍独立验收产品,产品验收队伍承担100%验收技术责任和组织责任。
2.工作流程
针对首飞型号和预研演示验证型号,由型号队伍按原流程组织产品验收,并通知产品验收队伍参加。验收单位和型号队伍同时承担100%验收技术责任。
除首飞型号和预研演示验证型号外,验收流程包括生产过程控制、制定验收计划、产品验收、产品交付和问题处理几个环节。
(1)过程监控
验收单位加强产品生产过程监控。明确对被验收产品生产过程的控制要求;编制产品验收标准;明确数据包要求;推行量化控制;识别关键过程、关键操作,依据产品和应用型号特点制定重要节点放行准则并严格执行;重点关注并加强多余物控制、单点失效产品不可检不可测项目质量控制、电子产品装联质量控制、极性正确性检查与测试等工作。必要时,验收队伍要深入关键重要产品生产单位,以派驻质量监理等形式管理外协产品。
(2)验收计划
验收单位统计订货合同,梳理本单位订货产品和技术负责产品,确认交付数量和时间。按照型号需求计划、采购合同节点等要求,制定验收计划,做好验收准备。尽量优化验收计划,将交付周期相近、技术要求相似的产品组批验收。
与相关型号办公室与被验收单位协商确认验收计划。型号有特殊要求或有紧急任务的,可由型号办公室向验收单位发紧急任务通知,验收单位按通知单独组织验收。
(3)产品验收
各单位产品负责人(产品副总师或产品主任设计师)总结提炼型号使用经验,形成产品验收依据;验收技术负责人组织做好型号队伍与产品专业验收队伍的技术交底。
按验收准备、预验收和验收评审3 个阶段开展产品验收。具体参照《型号通用单机产品验收管理要求》(Q/Y 837)和《型号产品验收管理要求》(Q/Y 135)执行。
承研承制单位对产品技术指标和质量符合性负责,验收技术负责人对产品验收工作质量负责。必要时应邀请型号队伍代表、质量监督代表、用户代表等参加验收。
(4)产品交付
验收后的产品按照协议、合同或双方约定开展产品交付。
(5)问题处理
各产品研制单位是产品质量问题归零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组织本单位产品质量问题归零工作的实施,制定归零工作计划,给予资源保障;完成本单位产品质量问题归零评审,评审中应请相关型号人员参加,共同确认归零结果;组织实施问题产品处置工作(含举一反三工作);对本单位所属部组件配套单位的质量问题归零工作实施指导、监督和检查。
型号总指挥、总设计师负责对交付型号使用的产品提出归零工作要求;与研制单位协商制定交付型号使用产品处置措施;负责批准问题产品处置单。
型号办公室组织交付型号使用的产品质量问题归零工作中跨单位资源保障的协调;组织产品的返厂工作;按型号总指挥、总设计师要求督促产品质量问题归零工作;跟踪检查产品质量问题归零工作的实施情况。
产品技术负责人负责产品技术归零工作;审批技术归零报告;组织对本单位类似产品进行举一反三;对归零工作的技术正确性负责。
三、验收队伍设置
按照产品化原则,结合产品质量保证模式,建立专业产品验收队伍,提高验收效率、配套产品管控能力和产品质量保证能力。
厂所长是组织级验收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级验收的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和资源保证;明确单位主管领导作为行政负责人,具体负责相关工作;组建专业产品验收队伍,由产品验收技术负责人和产品验收专业组成员构成,按照规范和标准具体开展产品验收的技术工作。
专业产品验收队伍组建原则为:
(1)试点阶段
关键重要产品(如动力系统产品、平台、惯组等),产品验收技术负责人一般由产品副总师兼任;部组件和具有专业性质的产品一般由产品(专业)副总师或产品(专业)主任设计师兼任。
(2)产品验收技术负责人
产品验收技术负责人由院属单位推荐,研究院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商有关部门研究后发文聘任。
(3)按产品专业类别合理组建产品验收专业组
专业组成员应具有3 年以上本系统产品研制经历,掌握本类产品技术状态,及产品验收规范等。在试点阶段,产品验收专业组成员可由型号设计人员兼任。
(4)产品验收专业组成员
产品验收专业组成员由院属单位研究确定并发文聘任。各单位应合理安排任务,确保专业组成员相对稳定。
(5)建立产品验收培训与认证机制
在实践中加强产品保证专业人才培养。人才储备不足时,通过外部招聘尽快补充人员和专业能力。
(6)持续完善专业产品验收队伍建设
逐步规范产品验收技术负责人、产品验收专业组成员的权责内容和任职能力要求。
四、分工和职责
在役阶段,型号和单机产品的责任界面划分主要在分系统级试验(例如系统综合试验等)环节。分系统级试验前,产品责任主体在承研承制单位。承研承制单位主要承担如下职能:会签单机产品研制任务书,负责产品研制生产、验收、按型号要求交接产品,配合保障分系统综合匹配试验、总装、飞行,不断完善产品。分系统级试验之后,产品责任主体在型号队伍。型号队伍主要承担如下职能:提出单机产品研制要求,配合产品验收,负责接收产品、组织分系统综合匹配试验、总装等,及时将问题反馈给产品承研承制单位,提出改进需求与建议。
验收环节相关分工与职责是:
(1)型号队伍
明确型号对产品的要求;协调处理相关问题;必要时参加验收工作。
(2)验收单位
对验收质量负责,对“两总”负责。负责对外协外包单位产品质量体系监督检查和确认;负责外协外包产品验收工作策划和组织实施,按照相关规范和标准开展验收工作;大力开展产品货架建设,加速通用产品研制和应用。对于火工品,目前,由订货单位承担验收组织责任,由任务书提出单位承担验收技术责任。
(3)科研生产综合管理部门
组织级验收归口管理部门制定验收管理要求;为型号队伍、承研承制单位做好支撑;梳理合同、五年规划计划和年度计划,为各单位验收提供输入;组织制定验收计划,协调过程中发生的问题;对验收组织情况、计划完成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
(4)发展规划管理部门
将组织级验收纳入研究院全面深化改革重点任务清单,与科研生产模式转型和院属单位改革同步推动,实施构建以提升效率效益、提升专业化水平、提升市场履约能力为目标的产品体系。
(5)能力建设管理部门
负责将业务主管部门提出的对产品验收所需的信息化能力需求纳入“数据驱动”信息化建设的总体方案并组织开展建设工作。
(6)人力资源管理部门
组建、考核、培训队伍,统筹科技队伍配置。
(7)质量体系管理部门
明确产品验收标准在研究院标准体系中的定位,组织编制产品验收标准。
五、实施效果
1.科学实施组批验收,节约人力资源成本
各单位按照研究院统一策划,制定验收依据、验收计划,开展验收工作,推进效果明显。截止2018 年底,全院共完成345 项标准(依据、细则)编制、94 次共3198 台(套)产品验收,减少验收次数约30%,减少工作量(人/日)22.9%,仅差旅费和直接人力成本就节省上百万元。
2.产品统筹验收,“压准压实”承研承制单位主体责任
承研承制单位以总体设计部为例,组织完成了跨型号、跨批次、跨系统产品的组织级验收工作,首次验收共涉及北京遥测技术研究所配套多个型号的多批次共55 项、213 台传感器、变换器产品。按照3 个“压准压实”要求,总体设计部主要领导和主管领导参加了现场验收工作,落实“单位抓产品”责任。
3.借助信息化手段推进在线验收,有效提升效率
传统的现场验收模式费时费力,组织级验收有效推动了信息化验收手段的发展。以北京航天自动控制研究所为例,采用航天新长征大道科技有限公司开发的验收系统,基本具备验收材料的在线传输、在线审查、结论在线生成、数据包络在线分析等功能,可实现数字化验收,验收准备、验收信息报送及过程效率均得到较大幅度提升,待产品数据分析功能完善后,可进行产品性能包络分析,提升承研承制单位产品验证全流程自动化水平。该系统在北京控制仪器研究所部署后,一次性完成多个型号共计11 套激光惯组产品验收。目前在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航天燎原无线电厂逐步开展单机及网络版验收系统布设。
4.产品管理模式规范,组批验收顺理成章
产品化工作推进好的单位/领域已经初步建立了规范的产品管理模式,产品验收效率大大提高。以航天发射技术研究所为例,根据型号科研任务需要,建立了“项目组+研究室”的型号与产品并重的组织体系,形成了“HTF”的通用产品研制管理模式,这种体系和模式有力支撑了发射及发射支持系统产品研制生产交付进度,验收工作从原来由项目组(型号)为主导的模式逐步转化为由研究室主导、项目组参加,初步实现组织级验收流程化,组批验收成效显著。
5.量化验收要求,保证验收质量
研究院推动各单位进一步完善验收标准,以物流中心为例,编制了《火工品验收工作要求》,理清责任界面,对全流程进行优化。依据责任界面进行验收工作分工,验收内容表格化,重点针对关键工序、强制检验点、关重件、无损检测等环节,明确了76 项生产要素控制要求,建立火工品验收指标体系,统一验收内容、结果确认要求,提高火工品产品验收质量、验收效率,确保了火工品组织级验收方案落地。在此基础上,物流中心对2018 年交付任务进行了梳理,形成了火工品组批验收实施方案。首次验收以4 个运载型号为试点,对配套的5 类11种494 件火工品开展了火工品组批验收工作。验收工作由物流中心牵头,总体设计部、陕西动力机械设计研究所和上海空间推进研究所共同对泸州川南机械厂进行首次火工品组织级验收工作,对验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拉条挂账”,逐项跟踪解决,极大地提高了验收工作质量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