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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汉超音段音位功能标记性对比研究

2021-11-21卫红秀

今古文创 2021年42期
关键词:对比研究

卫红秀

【摘要】音段层面上的习得是语音的基础。要流利、地道、优美地将一个个音素合成语流表达出来,就需要把握超音段音位在重音、节奏和语调功能上的差异。运用标记理论进行英汉语言对比分析,有助于了解和研究英汉超音段音位的功能标记特征。学习者合理利用英汉句重音和节奏停顿的相似标记特征,能达到事半功倍的学习效果;同时把握英汉词重音和升降调的不同标记特征必不可少,可以满足学习者实际语言交际活动中对单词、重音以及语调变化的需求。

【关键词】超音段音位;标记性;对比研究

【中图分类号】H3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8264(2021)42-0115-03

一、引言

近年来随着语音学研究重点的轉移,英汉语音的对比也从昔日对元音、辅音的细致比较发展到对音节、节奏、重音、音渡、音变、语调等超音段特征的深入对比研究上(Asher,1994)。超音段音位(suprasegmental phoneme)是具有辨义功能的一种语音成素的非线性共时组合,表现为语流中声音的抑扬顿挫,因而有的语音学家也把它们称之为韵律特征(Crystal,1987)。不少语言学者如Pennington和Richards,认为在语言交际中超音段音位比音段音位要重要得多。而英汉超音段音位中最重要,讨论广泛的三个特征为重音(stress)、节奏(rhythm)和语调(intonation),这些方面的差异会在第二语言的语音习得上产生重要的迁移(包括正迁移和负迁移)。

标记性(markedness)作为语言分析的术语,指的是存在于一个范畴内的某种不对称性。比如英语名词girl(女孩),变复数要在后面加-s标志,即girls,变单数则不加-s。那么就可以说,在数的语法范畴内,英语的单数和复数是不对称的,其单数是无标记的,复数是有标记的,这种有关不对称现象的理论就是标记理论(markedness theory)。标记理论最早是由布拉格学派Trubetzkoy提出的,用于分析语音系统的区分性语音特征(distinctive features),即在对立的两个音位中,一个具有某种特征但另一个并不具有这种特征,如/b/和/p/的对立。尔后Jacobson进一步概括出了有标记特征和无标记特征的对立,并将这种研究方法移植到了语法学上。其中无标记项(the unmarked term)是更为常规的、普遍的、基本的意义及用法的成分,如dog(公狗,母狗);有标记项(the marked term)是有区别性特征的成分,具有非常规性,通常与特殊的意义相联系,在交际中多是不可预测的,如bitch(母狗)。判别无标记项和有标记项的具体标准,可以参照胡壮麟(1996)提出的区分有标记项和无标记项的三个标准:结构复杂性、频率分布、认知复杂性。本文通过运用标记理论对比英汉超音段音位的重音、节奏和语调功能的不同方面,分析它们的超音段音位特征在语段中与其他语音、语法成分的关系和作用,尝试在思维中达成对英汉超音段层次标记性问题的理性认识,推动第二语言语音教学的发展和提高。

二、英汉超音段音位功能标记特征对比分析

(一)英汉重音对比

语音学中重音是指在音节发音时所用的力度,可分为词重音和句重音两种(习晓明,1990)。重读音节和非重读音节同标记项和无标记项一样,是一对相对的概念。英语的重音作为语音表达的主要手段之一,是语音结构的一部分,不仅能区分由相同音位构成的系列词语中的词义或词性,而且还是话语节奏结构和语调的基础。因此英语属于重音语言,其重音是有标记的,这也是语音习得的难点。如:

(1) con′vict(v.定罪)′convict(n.罪犯)

(2) black′bird(黑色的鸟)′blackbird(黑鹂)

(3) a.Emma bought a red car. (艾玛买了一辆红色汽车。)

b.′Emma bought a red car.(艾玛买了一辆红色汽车。)

c.Emma′bought a red car.(艾玛买了一辆红色汽车。)

d.Emma bought a′ red car.(艾玛买了一辆红色汽车。)

e.Emma bought a red′ car.(艾玛买了一辆红色汽车。)

在例(1)(2)中可以观察到,单词重音位置的不同会导致不同的语法功能和言语含义。英语的句子重音更有意思,一般来说可根据心理、感情表达的需要,重音可以落在任何一个词或者音节上,汉语句重音也有着相同的表意和句法功能,如例(3)说话人将重音用以突出句中的某个主要内容,表达对不同对象的强调、惊讶等,这反映了重音标记特征形式和意义之间的关系。

而汉语是典型的声调语言,讲究字正腔圆,它的重音在词语中并不能区别意义,其重要性远不如英语。比如“苹果”“可爱”的词重音应落在第一音节,但是实际上也有人把重音落在第二音节上,他人仍能听懂,并不会影响对词义的理解。然而,汉语的轻音在语言中所起的标记作用比重音要大得多,能区别语法意义,频率分布更低且不具稳定性。对此可以作如下阐释:

(4)子——筷子、饺子、乱子

们——我们、同志们、朋友们

的——新鲜的、愉快的、努力的

地—— 飞快地、努力地、冷静地

在上述例子中,“子”和“们”可作为名词词尾的标志,词数量有限。并且“们”还可作为代词复数的标志,可见其在代词和名字后面语法功能不同。“的、地”分别可作为定语和状语的语音标志。因此汉语在语法意义的表达上,会使用一些助词作词头或词尾附加在名词、动词、代词、副词或形容词之前或之后,当其置于词尾时总读作轻音,具有标记性功能。

(二)英汉节奏对比

作为语言的一种韵律成分,节奏组织是跟话语的产生和感知相关的组块分合策略。Laver(1994)曾经指出:“言语计划的认知过程表现出典型的片段性(episodic),那就是,在言语的认知上总是以一个个的小片段作为单元式的实体来计划,也是以这样的小片段作为一个个完整的行为来表述和接收的”。那么停顿作为分隔言语的片段,是人类语言中普遍存在的现象,影响言语实体的划分,从而映射出人们对语义的表达和理解,相对于单元式的认知组块,更具标记性。例如:

(5)a.an apple;will come;on Sunday

b.The driveway︱makes a hook︱around an old tree.

车道︱绕过一棵老树︱来了个急转弯。

c.In a pinch,︱you could get home on foot.

在万不得已时,︱你可以步行回家。

意群是英汉语句所共有的,是停顿的基本单位(Meng Xianzhong,1991)。人们在选择言语的停顿时,总是会优先考虑语法结构。在(5)a中的三个英语词组,每个都紧随着无法独立表达意义的语法成分(即an; will; on),因此词组间不能停顿。在(5)b和c中,英语和汉语句意群间的停顿同样都以语法停顿为主,具有分界词、短语、从句与句中其他语法成分的功能。

英语和汉语中的停顿在意群中不是随机出现,它影响着话语节奏,不但揭示语法结构具有句法功能,还传达意义具有语义上的功能。在英汉这两种语言的书写上,有些书面语句会存在歧义,只有通过说话时有区别的停顿才能消除话语歧义。例如:

(6) a.I will tell her′when the train leaves. ︱(宾语从句)

b.I will tell her︱when the train leaves.︱(狀语从句)

c.会议来不及改期了。︱(一个句子)

d.会议来不及,︱改期了。︱(两个分句)

不同的停顿会使同一句子的句法结构发生变化而引起歧义。(6)a句意为“我会告诉她火车什么时候开。”b句在her后有停顿,从而导致句法结构发生变化,构成了两个分句,意为“当火车开走的时候,我会告诉她。”在(6)c句中无停顿,意为“时间已太晚,不可能去修改开会日期了。”而d句中的停顿使句子的意思发生变化,即“时间太晚,会议开不成了,所以开会日期改了。”因此节奏中的停顿现象在英语和汉语中具有相似标记特征,都以语法停顿为主,具有分界语法成分甚至消除话语歧义的功能。

(三)英汉语调对比

不同的语言自有其特有的语调规律。现代语音学家认为汉语是一种声调语言,例如“妈” mā;“麻” má;“马” mǎ;“骂”mà这四个字,每一个字音节都有一个附在上面的声调,起到区别或改变字义的作用。因此汉语的语调实际上是在字调上加上语调(桂灿昆,1996),其语调也就不能有大幅度的变动,所以不太容易察觉。

与汉语这种声调语言相反,英语属于语调语言,例如power [ˈpaʊər]无论怎么念:平调、升调、降调、升降、降升, 它的意思不会改变。但在英语句子中,说话者可按照不同的态度和需求,给它加上一定类型的语调,达到借助于不同语调的功能帮助实现说话者的目的和意图。例如:

(7)a.This is my book.↓(这是我的书。)

b.Is this your book?↑(这是你的书吗?)

英语的降调一般常现于陈述句和祈使句之中,用来表达说话者肯定、赞同、证实、命令的语义态度。与此同时,升调常现于疑问句之中,用来表示说话者的疑惑和不确定的语义态度。

(8)a.They↓didn’t take the bus↑last time they left. (他们上次离开的时候“居然”没有乘公共汽车。)

b.I↑didn’t know she’d even↓been there. (我“都”不知道她去过那里。)

另外,带有曲折调(升降、降升、升降升等)的英语语句通常含有两部分语义成分,可能突出某些信息或隐含某种意图。(8)a句先用降调肯定,再升调减弱肯定的程度赋予其他内涵,语义因此在升调处发生转折或者被凸显,表示他们上次未坐巴士离开必有隐情。(8)b句先升调强调“我不知道”,突显了说话人的无辜性后再降调陈述肯定事实。因此在英语的超音段音位特征方面,可以认为语调的降调是无标记的,升调是有标记的,后者相较于前者使用频率更高,使用范围更少,更具额外意义。

三、结语

本文通过对比英汉超音段音位的重音、节奏和语调的不同方面,分析它们的超音段音位特征在语段中与其他语音、语法成分的关系和作用,从而确定英汉超音段音位标记特征的异同。即在英汉重音对比上,英汉的句重音有着相似的表意和句法功能,都有标记性,但在汉语的词重音上汉语的轻音在语言中所起的标记作用比重音要大得多,能区别语法意义,频率分布更低且不具稳定性。节奏中的停顿现象是人类语言中普遍存在的,英语和汉语的停顿具有相似标记特征,都具有分界语法成分和传达意义的功能。在语调特征上,英语语调的降调是无标记的,升调是有标记的,而汉语作为一种声调语言,语调不能有大幅度的变动,其标记性不如英语的显著。

Nunan(1991)曾说,两种语言在超音段特征上的相似之处有利于学习者的语言习得。也就是说,在英汉语言习得或者教学的过程中,合理利用英汉超音段音位相似标记特征事半功倍,而非孤立地学习或者教授音素和单词发音;同时也要把握英汉超音段音位标记特征的差异性,避免语言的负迁移,使学习者有能力应付实际语言交际活动对单词、重音以及语调变化的需求。

参考文献:

[1]Asher,R.E.et al.1994.The Encyclopedia of Language and Linguistics.Oxford Pergamon Press.

[2]Crystal,D.1987.The Cambridge Encyclopedic of Language.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3]Pennington M and Richards J C,J.1986.Prounciation Revisited.TESOL Quarterly.

[4]Jacobson,R.1965.Quest for the Essence of Language.Diogenes.

[5]Laver,J.1994.Principles of Phonetics.Cambridge;

New York,NY: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6]Meng, Xianzhong.1991.English Phonetics,Apply It to Communication Better.Shanghai:East China Normal University Press.

[7]Nunan,D.1991.Language Teaching Methodology:A Textbook for Teachers.New York:Prentic Hall.

[8]胡壯麟.美国功能语言学家Givón的研究现状[J].国外语言学,1996,(04).

[9]习晓明.英语普通话与汉语普通话词重音比较[J].外语教学,1990,(01).

[10]何善芬.英汉轻重音对比研究[J].外语与外语教学,1999,(12).

[11]陈莹.英汉节奏对比分析[J].西安外国语学院学报,2004,(02).

[12]桂灿昆.汉英两个语音系统的主要特点比较[J].现代外语,1978,(01).

[13]许高渝,王之光.论二十世纪我国的汉英语音对比研究[J].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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