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一起破坏河道生态环境案
2021-11-20吴有双岳桂红塔美
方圆 2021年21期
吴有双 岳桂红 塔美
近日,辽宁省阜蒙县检察院成功办理一起辽河河道非法采砂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2020年10月至2021年1月,张某、孙某某二人为谋取不法利益,在务欢池镇辽河流域“未批先采”,并在取得“采砂许可证”后超量采砂,总土方量达3万余立方米。阜蒙县检察院受理該案后,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四大检察”同步审查、同向发力,明确既追究破坏生态环境者刑事责任,又依法追究其民事赔偿和恢复生态责任,同时督促行政机关加强河流治理行政监管。
该院多次邀请水利专家“外脑”到涉案现场查看生态受损情况,并就受损河道修复标准、由谁修复、由谁验收、修复费用由谁收取、逾期不修复由谁代履行等一系列问题反复协商,最终确定了详细的修复验收方案。
今年6月15日,该院落实恢复性司法理念,就该案依法向新邱区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依法追究两名被告人非法采矿罪刑事责任的同时,限期对受损河道进行修复,逾期不修复则承担治理费用9.041万元。7月7日,新邱区法院开庭审理该案,并当庭宣判检察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对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全部予以支持。
判决生效后,检察官继续跟踪督促两名被告人修复受损生态环境,修复工程经县水利局验收达标后,这起破坏生态环境案画上了圆满的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