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摸金校尉”盯上清代亲王墓
2021-11-20陈星岚
陈星岚
一位五里坨居民告诉方圆记者,听说有位清代王爷的坟就在那片后山上,有没有被盗的情况,不太清楚。
2020年12月,北京市石景山区五里坨工程兵大院附近的居民向居委会反映,经常在深夜听到阵阵的敲击声,影响了大家的休息。居委会工作人员与巡山员于是立即到后山上查看,发现山上居然有几处盗洞。居委会工作人员与巡山员意识到,这里可能发生了盗墓事件,因为,此处正是清代“饶余敏亲王家族墓”园寝,于是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今年9月26日,该案在石景山区法院审理并作出判决。
神秘的“大项目”
北京人老戴现年53岁,无固定职业。2019年,在江西景德镇的古玩交易市场,经朋友介绍,老戴认识了温明。之后,两人一直保持着微信联系。温明觉得老戴很有门路,而且看起来忠厚老实,两人在微信上常以兄弟相称。
2020年9月的一天,老戴对温明说,自己想搞一个大项目,希望温明能投资,并向其保证,这个项目肯定能挣不少钱。这个所谓的“大项目”,就是盗墓。
老戴说,他曾经在北京市石景山区五里坨附近当兵三年,对那里比较熟悉,当时他就听说石景山是一块风水宝地。最近,他又听说五里坨后山上发现几块老砖,可能是出自清代古墓,没准儿能挖到不少宝贝。
有了这个想法后,老戴又拉来自己的朋友老黄等人。当时正值疫情期间,他们中有的人正好没有收入,于是几个人一拍即合,最后一共湊了7人,准备合作挖宝。
因为没钱买工具和租房,所以老戴就请温明出资。热爱古玩的温明答应得很爽快,他还说:“如果没挖到东西,这笔钱算我投资了,不用还我。”
老戴等人商议,事成之后,几人平分收益。老戴在微信里向温明保证:“不管怎么样,我都交给你一份完美的答卷,这一点我还是有把握的。”
2020年9月27日,老戴在石景山区租住了一间短租房,老许和老黄也住了进去。几人一起去市场买来铁锹、铁镐、钢锯等工具,做好了盗墓的准备工作。
首先,他们要确认盗洞的位置。老戴等几人发现五坨里后山上已经有了几处被他人盗过的痕迹,他们判断,这里可能挖不出东西,于是几人当即决定在附近重开一处新盗洞。
2021年1月,各项准备工作就绪,几人决定动工。他们选择晚上八九点开工,挖到凌晨两三点,这样不容易被人发现。
老戴称自己年纪大了,没法下墓,于是留在家里做饭。其他几人有的挖土、有的用鼓风机送风,有的开车接送。由于挖掘过程中,时不时出现大块硬石,他们还买来了电镐,用来打碎石头,再用桶将碎石送出洞。
“瘦子”小佑因为比较年轻,体型最小,一般由他下墓。老许经验最丰富,负责放哨。几人分工明确,活儿也进展得很顺利。“在山上,手机要调成飞行模式,这样不容易被发现。” 做饭之余,老戴还经常去现场对他们进行指导。
为了获得不间断的资金支持,老戴经常给温明发一些现场的照片和视频,以此换取温明的信任。温明的出资保障了老戴等人的日常开销。
从2019年至2021年间,从筹划到实施盗墓,温明给老戴转账近100次,共计10.9万余元,远远超过老戴之前预算的两三万元。
清代“饶余敏亲王家族墓”园寝位于北京市石景山区五里坨。(摄影/ 方圆记者 张哲)
“摸金校尉”落网
2021年2月,老戴等人发现挖开的盗洞再次出现了很多坚硬的石头,他们判断这里可能挖不出什么东西。几人有些心灰意冷,准备休息一段时间再继续动工。他们不知道的是,他们的违法行为已经引起了公安机关的注意。
2020年12月,五里坨工程兵大院附近居民经常在深夜听到敲击声,影响了居民的休息,有人向当地居委会反映了此事。
得到此消息后,居委会党支部书记与巡山员来到山上查看,发现山上有几处盗洞,其中有一处比较新,显然是新挖的。由于该地处于石景山文化和旅游局2020年公布的未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饶余敏亲王家族墓”园寝内,他们意识到可能有人在盗墓,于是向石景山公安分局报案。
经民警调查发现,报案人听到的声音其实源于另一起盗墓团伙,该团伙也已被立案侦查。
今年2月27日,老戴等7人落网。同时,远在江西的温明突然联系不到老戴,他意识到,老戴他们可能被抓了。
警方联合中国古文物研究所专家对古墓的破坏情况进行勘察,3月2日出具的涉案文物鉴定评估报告显示,老戴等人挖掘的盗洞位于地表生长杂草的平地上,洞口为长方形,长约1米,宽约0.5米,深约16米。
盗洞位于“饶余敏亲王家族墓”墓群范围内,该墓葬群建于清代,具有很高的历史价值。由于盗洞临近墓葬本体,且深度较大,对园寝已造成一定破坏。
4月2日,老戴等7人因涉嫌盗掘古墓葬罪被石景山区检察院批准逮捕。5月18日,温明也因涉嫌盗掘古墓葬罪被石景山分局逮捕。5月27日,石景山分局将本案移送到石景山检察院审查起诉。
7月12日,石景山区检察院以老戴等人涉嫌盗掘古墓葬罪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该案是北京市首例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领域的刑事附带民事的公益诉讼。
石景山区检察院认为,老戴等人盗掘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墓葬,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应以盗掘古墓葬罪追究刑事责任;根据民法典和文物保护法规定,8人的盗掘行为破坏了古墓葬的完整性和文物安全,损害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均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9月26日,石景山区法院开庭审理本案,并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以盗掘古墓葬罪分别判处老戴等8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八个月至一年,并处罚金3000元至1万元不等;民事公益诉讼部分,老戴等8名被告人承担修复盗洞费用12558.1元,并在省级以上媒体公开赔礼道歉。
(文中涉案人员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