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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一人公司法定代表人治理体系建设与内部控制管理需求探讨

2021-11-15金凤

现代商贸工业 2021年34期
关键词:体系建设内部控制

摘 要:一人有限公司治理结构,一直以来都是一种特殊的独资公司组建形式,随着国家市场改革的不断深化,一人有限公司的数量越来越多,其衍生出的各类管理问题也亟待解决。因此有必要对相关从业的工作管理模式进行深入的研究,科学制定国有一人公司法定代表人治理体系建设方案,针对内部控制管理需求和整体市场竞争环境进行适应性调整,推动国有企业现代化治理工作体系的构建。本文从法人治理结构与内部控制管理概述切入主题,总结了当前国有企业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方案优化路径。

关键词:法人治理;体系建设;内部控制;一人公司

中图分类号:F27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11/j.cnki.1672-3198.2021.34.022

0 引言

一人法人公司,是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总称,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只有内部资产与信用状况良好的国有企业才可以设立国有独资公司,此外,我国法律还承认依照别国法规在别国合法设立的外资独资公司在我国经营的合法地位,此外的其他经营主体均不得设立一人公司。但随着我国营商环境的逐步放开,市场化改革的不斷深入,市场中存在着大量一人公司。国有企业作为市场经济改革的中流砥柱、处于国民经济主导地位的生产部门,有必要率先推进国有一人公司法定代表人之一体系的完善,为市场体系中的各类主体做出表率。

1 法人治理结构概述

法人是随着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确立,物质资料与生产主体分离后出现的,与自然人相对应的概念,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市场经济体系中依旧适用。法人并不是实际存在的自然人,而是代表公司权利的一个法律概念,通俗意义上对应到人的法人指的是法定代表人,即一个公司中具有主要决策管理权限或生产资料所有权的董事长、股东代表等人员。而在定义上,法人指的是具有民事权利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这一组织既可以是人的结合团体,也可以是特殊目的所组织的财产。法人有效地将经营主体的经济权利义务与自然人相分离,从而诞生了与个体经营的无限责任制主体不同的,无须承担无限债偿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法人所拥有的资产、发行的股票债券、欠下的债务,均不是某个自然人所独自占有、具有完全处分权的,而是归全体股东所有,并需经过股东大会讨论表决通过才能够处分的。这一方面保障了股东与投资人的利益,另一方面也降低了个体经营所需要面对的无限债偿风险。法人治理结构,指的是自现代资产阶级法权诞生以来,以法人制度为核心不断完善的一套经营主体内部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

2 内部控制管理概述

内部控制管理工作是基于企业正常稳定运营的基础上,对企业内部的各类资产、人员、工作进行控制、监督、优化的一系列工作,它包括对企业内部的人力资源管理、企业经营中的财务管理、生产工作的技术管理等各部分管理工作,通过内部控制管理体系,应当确保企业资产的合理调配、科学管理,降低企业财务风险与投资风险,保障企业内部人尽其才物尽其用,构建现代化的企业内部管理体系,保障企业的健康平稳运营和长远发展。

3 国有企业公司法定代表人治理体系建设与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

3.1 股权结构单一

国有一人公司,顾名思义,就是由某一国有经营主体独资开办、一方注资所占有的国有企业公司,因此其股权结构自然存在单一性,一人公司在开展经营时其独立性因股权结构单一而难以保障,公司的资本来源完全依靠独立注资的股权持有主体。股权结构的单一,导致了国有一人公司在整体资本持有情况和运营情况,与注资公司的关联性较强,一旦注资公司遇到较大的市场波动,经营状况出现巨大变动,相应的国有一人公司也会受到较大影响。

3.2 内部人控制严重

由于国有一人公司,是由某一国有企业经营主体独资注资开办的企业,由于整个公司的注资都是有一家国有企业完成的,两个公司之间具有较强的从属关系,因此,国有一人公司存在较为严重的内部人控制现象,大量人事变动、生产调整、财务核算、管理规划都是由注资公司直接越级管理、越级决定的,甚至产生了一套班子、两个牌子这种严重违反公司管理规定的现象,导致部分国有公司成了形式上的皮包公司、附属公司,失去了独立创办企业所应有的活化企业内部资产、优化企业管理结构的作用。

3.3 新老三会的冲突与矛盾

新老三会指的是公司制度中的两套管理体系。其中,老三会是社会主义人民民主专政要求下的,企业内部的党委会、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其代表得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以工人为代表的劳动群众的利益;而新三会则指的是现代市场经济体制下,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中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其代表的是生产资料的占有方——股东的利益。老三会是在人民民主专政、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制度、马克思主义的要求下,在我国近百年革命斗争史的推动之下形成的一套企业管理制度框架,是我国政治制度在国民经济基层单位的具体体现。而新三会,则是中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在几百年资本主义发展中形成的一套,充分代表股东利益、发挥股东民主性的企业内部管理与监察制度,随着我国的近代化与现代化历程的推进而引进,因为是在改革开放之后才逐渐成为民营经济管理体系的主体,因此被称为新三会。

3.4 用人机制有待完善

部分国有一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治理体系具有一定的简单性,整体管理结构具有一定的依附性,内部用人机制不完善,存在一定的人员任用情况依附注资公司人事安排、内部选拔机制不完善、外部招聘标准不透明等问题。部分国有一人公司,更因为其法人决策机构的简单性,出现了任用人员存在随意性、缺乏外部监督机制,使得人员聘用存在任人唯亲、裙带关系、行贿受贿等严重阻碍企业发展、损害企业利益的行为。

3.5 监事会有名无实

监事会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由股东大会与公司职工民主选举所选出的两方监事所共同组成的民主监事机构,其是对公司整体财务经营状况、人员雇佣情况、公司章程制定等各类涉及公司和职工切实利益的行为进行监督,确保董事会依照法律法规、公司条例、民主议事规则开展公司运营的重要监督部门。然而,由于国有一人公司,是一家国有企业注资组成,由一方股东代表组成董事会负责公司整体决策的,监事会中股东代表的人员来源结构也自然只是由注资公司一方的代表所构成的。于是出现了监事会人员结构过于简单,董事会代表数量不足,董事会、监事会、员工代表三者之间存在明显的权力上下级利益关系的客观现象,并进而使得监事会的整体工作难以开展,不能有效地对有明显利益相关和权力上下等级的董事会进行到位的监督,进而使得监事会在整体上处于有名无实的尴尬地位,严重影响到了国有一人公司整体管理系统的严肃性,进而给公司内部的各类不良现象提供了生长的土壤,损害到了公司的具体经济利益。

4 国有企业公司法定代表人治理体系建设与内部控制管理需求探讨

4.1 实现股权多元化

要推动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治理体系的科学建设,强化企业内部的控制管理,首先就是要推动股权的多元化进程,在推动国有企业改革、推动企业经营管理市场化进程中融入资本化、金融化机制,通过多元化股权,吸纳更多社会资本参与国有企业的投资、建设、生产当中,不仅可以有效扩展国有企业生产建设的资金来源,丰富国有企业资金投入结构,还可以打破具有一定单一性的企业决策结构,融入更多来自市场、社会的股东与投资人的意见和建议。以股权多元化为基础,打造更具多元化的国有企业内部管理体系,提升信息渠道的丰富性、国有企业内部决策的科学性,确保新三会、老三会以及新三会内部代表不同群体利益的各个组织能够相互制约、共同决策,避免企业内部权力的滥用,保障企业整体发展方向符合集体利益、市场需求、科学趋势。

4.2 加强培养和建设经理人市场

要推进国有一人公司法定代表人治理体系建设与内部控制管理工作向着高水平、科学化迈进,首先,就必须打造一支有知识、有水平的经理人团队。通过对内部管理人员组织具有一定水平的专业管理类课程培训,稳步提升企业内部经营管理团队的整体知识水平,让管理人员获取最新的管理思想、市场资讯,了解最前沿的管理工具和管理平台,保障相关管理人员能够有效推行具有科学性和系统性的管理制度,科学应用有利于管理工作开展的管理系统和管理工具,全方位推进国有企业的高水平、高质量生产工作。最后,还应当全方位优化外部招聘结构,通过与知名大学合作,以管培生的形式招纳掌握了最新管理思想、公司运营知识的相关管理人才加入企业的经营团队,在人员上实现管理体系的优化更新。

4.3 完善激励与约束机制

有必要完善激励与约束机制,积极推进企业管理人才市场化机制,通过开展对职能部门人员的绩效考核工作,推行内部应聘、竞争上岗的岗位晋升制度,建立与实际管理工作成绩相挂钩的浮動工资制度,以及股份激励制度、年终分红制度,将管理人员的个体经济利益与公司的长远发展利益相挂钩,全方位激发公司内部管理人员的管理积极性,保障公司内部的管理水平。

4.4 推行独立董事制度

有必要推行独立的董事制度,应当将公司董事与注资公司的利益相切割,确保董事开展的各项决策都是基于对公司利益的考虑而执行的,避免董事、董事会由注资公司掌控,为注资公司利益而出让本公司利益,导致国有资产蒙受损失,甚至出现双方联合做局、操纵市场等严重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要通过建立内外部监督机制,充分发挥董事会的民主议事作用,协调建设新三会与老三会,构建独立、完善、系统的企业内部决策机制,保障企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4.5 构建外派监事会监督模式

由于国有一人公司的注资结构存在一定的单一性,内部各环节人员也有较强的从属和利益关系,因此有必要构建外派监事会的监督模式,通过丰富监事会人员结构,避免出现因利益关系导致的监督管理工作开展不到位等不利于公司整体健康发展的问题。

5 结语

国有企业的整体管理制度,是建设现代化企业管理体系,推动国有企业健康运营,保障国有企业长远发展的基础,因此必须认识到当前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治理体系中仍旧存在的问题,正视问题、解决问题,通过股权多元化、人员专业化、激励科学化、董事独立化、监督科学化等方式,打造更为完善的公司法定代表人治理体系,推动企业长远发展。

参考文献

[1]田超萌.国有企业股权投资项目财务风险管理问题分析及对策[J].商讯,2021,(02):43-44.

[2]刘霄仑.关于国有企业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实施方面几个基本问题的思考和建议[N].企业家日报,2014-10-19(W02).

[3]卢珺香.国有企业设立的一人有限公司治理结构的实践与思考[J].中国发展,2010,10(03):33-36.

作者简介:金凤(1984-),女,汉族,湖南黔阳人,本科,研究方向:公司治理、风险控制、财务管理、资本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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