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分流之前?
——对19世纪初期长江三角洲与尼德兰的比较
2021-11-15李伯重赞登周琳张天虹
文/李伯重 范·赞登 译/周琳 张天虹
从亚当·斯密(Adam Smith)开始,人们就不断地对中国和欧洲的经济地位进行比较。20世纪的研究者们普遍认为,在1949年以前的好几个世纪,中国民众的生活大多维持在一个“糊口水平”。但还有一些研究者认为:与近代早期西欧农民相比,中国农民的生活是相当不错的。彭慕兰(Kenneth Pomeranz)在《大分流》一书中明确指出:18世纪以前,欧亚大陆的两端并不是截然不同的两个世界。以往的学者常常是在规模不相当的地区之间进行比较。在将英格兰与中国最发达的长江三角洲地区进行比较后,他认为“大分流”起源于19世纪;在此之前,中国和欧洲、英格兰和长江三角洲的经济表现是非常相似的。而以前的标准看法强调,欧洲在1800年以前的发展是有连续性的,在近代早期欧洲和中国的人均GDP差距就已经出现。
在欧洲经济史的研究中,常用实际工资水平作为衡量生活水平的指标。研究者们这样做,其背后隐含着一个假设:即劳动力大军中的绝大部分是靠工资维生的雇佣劳动者,而且劳动力市场广泛存在,这使得工资或多或少地反映着其他(男性劳动力)经济活动的机会成本。然而,即使是在欧洲的研究个案中也可以看到:因为劳动投入的变动,实际工资的变动趋势未必与人均实际收入的变动趋势相吻合。而在中国,劳动力市场的分布并没有那么广泛,在整个经济中也不那么重要,这就使得基于实际工资的中欧历史比较,并不能如实地反映双方真正的经济表现和经济发展水平。
另一种评估人均收入和产出的方法,是计算单一经济部门的劳动生产率水平。艾伦(Robert C.Allen)对于英格兰中部和长江三角洲地区的比较研究显示出:这两个非常发达的地区的农业劳动生产率差异不大,这实际上印证了持修正立场的研究者的观点。事实上,长江三角洲地区的土地生产率比欧洲任何地区都高得多,长江三角洲的劳动生产率基本上与英格兰中部地区并驾齐驱。
在本文中,我们试图测算两个地区的经济表现:一个是位于长江三角洲的华亭-娄县地区(简称“华-娄地区”),这是中国经济最发达的地区之一;另一个则是西欧经济最发达的地区——尼德兰。本文作者之一李伯重对华-娄地区1823—1829年期间的GDP结构和水平的估算是本文的一个研究支柱。本文的另一个研究支柱是范·赞登等人对于1807年以后荷兰GDP的估算。本文还将结合“购买力平价”这一指标,对欧亚大陆这两个发达地区的经济结构进行细致比较。对上述两个经济体的关键部门——农业、纺织业、出版印刷业、交通运输业,我们将通过测算相对劳动生产率来解释其发展模式。我们会揭示:长江三角洲地区与尼德兰不同经济部门的劳动生产率结构有很大的差异。尼德兰的劳动生产率结构是一种“常见”的模式:服务业劳动生产率很高,工业劳动生产率居中,农业劳动生产率最低。但是,这种劳动生产率结构并没有出现在中国,至少在长江三角洲地区,农业劳动生产率比绝大多数工业部门的劳动生产率要高得多。这种特殊的劳动生产率结构解释了前文提到的悖论:即中国和欧洲部分地区的实际工资水平差距甚大,但农业劳动生产率却相差无几。
我们之所以选择这两个地区展开比较研究,除了它们分别是中国和欧洲经济高度发达的地区,城市化水平都比较高,还有着相似的地理特征。尼德兰位于莱茵河与默兹河的三角洲,华-娄地区则是长江三角洲的一部分。这两个地区都是地势低洼、水道纵横,都拥有便利廉价的水上运输;为了有效地管理本地的水运系统,都发展出一套各具特色的制度性解决办法;都是通往更大的内陆腹地的门户,水运、贸易和金融业都相当兴盛。
我们的研究之所以聚焦在19世纪20年代,是因为直到这一时期,华-娄地区才拥有充足的收入和产出数据,使我们得以重构该地区的GDP水平。此外,19世纪20年代对于检验麦迪森的数据也有特殊的意义。在“大分流之争”中,研究者们特别关注工业革命以前的相对收入水平。从这个意义上来讲,聚焦于19世纪20年代也是合适的。
重新描摹华-娄地区和尼德兰的经济差异,是为了阐明以下几个问题:(1)这两个地区的人均收入究竟有多大的差异?(2)这两个发达经济体的经济结构和生产力水平究竟存在着哪些基本的差异?(3)这样的差异是否有助于解释尼德兰和长江三角洲地区的分流式发展?
对华-娄地区之估算
我们运用的史料包括地方志、农书、近代田野调查报告。
李伯重率先将“国民账户系统”(简称SNA)引入20世纪以前的中国经济史研究。通过这种方法估算“国民收入”,与时下更为常见的GDP的测算方法大致相同。SNA主要有三种研究方法:生产法、支出法和收入法,其中生产法最为关键。然而,当我们将这一套方法用于前近代经济的计量研究时,会出现一些问题。第一,GDP是一个地区年度生产的所有制成品和服务的市场价值,前工业化时代许多经济活动并不在市场上进行,但是它们仍然要纳入国民收入的核算。因此,一种产品或服务即使没有确切的市场价格,也必须计算其价值。第二,现有史料不论在数量上还是在质量上,都存在着许多缺失,必须借助其他地区或其他时期的资料来修补之。
基于上述史料所提供的数据,我们可以估算出华-娄地区1823—1829年间主要经济门类的附加值,将这些估算结果汇总起来,即可估算出这一历史时段华-娄地区的GDP。由此,通过生产法得到的GDP数据是1350万两银/年,通过收入法得到的GDP数据是1330万两银/年,通过支出法得到的GDP数据是1330万两银/年。因为三个核算系统的结果相差不大,所以我们可以确定,华-娄地区1823—1829年期间的GDP水平大约是1350万两银/年,人均GDP约为银24两。
对尼德兰之估算
这一部分的数据和研究结果是基于我们对尼德兰最重要的经济部门的产值和附加值的精细估算。为了对得出的结果进行检验,我们还通过收入法和支出法计算了GDP和GNP,所得到的结果与生产法得到的结果很接近。
我们对于尼德兰和中国的研究都存在不可避免的误差。SNA系统的优势在于:它覆盖了几乎所有经济领域,要求研究者必须搜集庞大而系统的数据,并对一个复杂经济体的方方面面进行测算,这有助于减少有缺陷的历史数据对于最终计算结果的影响。因为在这些数据生成的时代,并没有全国规模的经济普查,也少有专门记录一个国家或一个地区生产的收入数据的历史文书。我们对GDP及其构成部分的计算建立在许多基本的估数之上,因此会有相对大的误差空间。不过,如果这些误差不是相关的,那么,“大数定律”会使最终结果比较接近于一个相对稳健的数值。因为没有一个单独的估数可以决定最终的结果,并且大量数据点的误差空间有互相抵消的趋势。因此,比起学者依据单个对象的数据得出的估数,我们这类估算可能误差更小。
本文所研究的两个地区,用生产法得出的GDP数据和用收入法得到的数据相差不大,我们可以这样解释这个试验:彭慕兰等持修正立场的历史学家对中国(尤其是长江三角洲)经济进行了重新评估,很大程度上依据李伯重已经发表的研究成果。所以我们希望通过这项研究,将李伯重的研究成果转换成国际通行的、可比较的GDP估数,以发现他的观点与修正派学者的观点在GDP研究中的差异。最直接的就是,中国历史上的生产力水平真的像修正论者所说的那么高吗?
区域经济之比较
我们首先比较两个区域的经济结构。华-娄地区只有27%的劳动力从事农业生产,而尼德兰从事农业生产的劳动力达到41%。从这个角度来看,长江三角洲的经济结构似乎更趋向于“近代化”。尼德兰在“黄金时代”留下了一个高产出、以出口为导向的农业,而华-娄地区的农产品主要依靠外地输入。华-娄地区的工业化水平可能也高于尼德兰。华-娄地区56%的就业人口都分布在第二类行业,而尼德兰第二类行业的就业人口只有28%。华-娄地区的支柱产业是纺织业,但是这个产业在尼德兰制造业中所占比重相对较小。尼德兰的服务业规模远远大于华-娄地区,因为尼德兰有一个更大的“其他服务业”就业人群。劳动力在整个人口中的比重,华-娄地区高于尼德兰,主要因为华-娄地区有大量的妇女参与生产。基于上述比较,我们很难评估究竟哪一个地区更加“近代”。华-娄地区农业劳动力所占比重更小,说明“近代”的天平可能在向它倾斜;但是,尼德兰服务业远超华-娄地区,也使它显得格外“近代”。
接下来比较两个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华-娄地区的人均收入为24两银/年,大约相当于895克银。尼德兰的人均收入为169荷兰盾/年,大约相当于1 620克银。接着算出中国银与荷兰盾的兑换比例。最后得出,尼德兰的人均收入比华-娄地区高出81%。
但是,使用白银来计价,事实上是假定了其实际购买力相同,所以我们建立了购买力平价(PPP)指数,以反映1823—1829年间中国与尼德兰货币的相对购买力。我们收集了十类商品的价格。这个比较背后最主要的假设是:长江三角洲的主粮是大米,北欧的主粮是小麦,所以我们可以以它们所含热量(卡路里)为基础,比较其价格。尼德兰鱼和肉的价格相对低廉,但其他食品则是中国比西欧更便宜一些。纺织品的价格差异不大。总体说来,尼德兰与长江三角洲的物价差异不大。
建构PPP指数可以有很多种方法。一种方法是仅着眼于消费者的开支结构,关注的是人民的最终购买力。另一种是把整体的经济结构作为加权方式,关注的是相关的两种经济体的相对生产率水平。所以,我们可以提供一个综合的PPP。不管是使用开支的方法还是经济结构的方法,我们得出的尼德兰和长江三角洲的PPP数值颇为接近。
为了对两个经济体进行一个最终的比较,我们使用了费雪支出PPP平均值,得出的差异仅为3%。因为尼德兰和华-娄两地的PPP非常接近于100,所以真实人均GDP也非常接近。不过,因为劳动力在总人口中所占比例越大,从业人员的人均劳动生产率差别也越大。从这一点出发,我们可以认为华-娄地区和尼德兰的人均GDP有着重大差距。若以GNP来计算,差距甚至更大。因为长江三角洲是帝国政府主要的税赋来源,所以其净收入的相当一部分被转运到了北方地区。而尼德兰是从其海外殖民地及其在欧洲各国的公债投资中获取了大量净收入,这样一来,其GNP就比GDP高出十多个百分点。
对于1823年以前中国长江三角洲地区的人均GDP水平,我们只能依靠推测。长江三角洲经济在19世纪20年代的时候正经历一个萧条期,因此1800年的人均GDP水平可能比20年代高出20%—25%。而尼德兰经济也在18世纪60年代至70年代的巅峰期之后开始缓慢而持续下滑,人均GDP下降了大约20%—25%。因此,我们对19世纪20年代的华-娄地区和尼德兰的人均GDP差距的估数约在50%—70%。
两地各个行业的人均GDP差异也很大。工业生产部门的整体劳动生产率差距非常大,这几乎完全是由华-娄地区纺织业极低的劳动生产率所造成的。华-娄地区的农业劳动生产率高于本地区的平均水平,尤其是远远高于纺织业,服务业劳动生产率也明显高于本地区的平均水平。在尼德兰,我们看到的是一种更加“寻常”的模式:农业劳动生产率比较低,工业劳动生产率比农业高一些,服务业劳动生产率最高。这是一种“库兹涅兹型”经济成长,即经济增长与结构变化之间存在正反馈:收入的增长以及农业和工业之间的收入差距,导致劳动力从农业向工业转移;第二类行业劳动生产率的显著提高,又反过来进一步刺激经济的成长。而长江三角洲则是另一种模式——极高的农业劳动生产率和相对较低的工业劳动生产率相结合。
农业劳动生产率
上述比较得到一个令人惊讶的结果——长江三角洲的农业劳动生产率达到了很高的水平。当我们只构建一个农业的PPP指数时,上述结果得到了验证。以尼德兰的价格作为权值,农业购买力平价是85;以中国的价格作为权值,则是107;费雪平均值是95,和我们用整体的GDP得出的结果差异不大。如果仅使用这个片面的PPP值,会得出尼德兰农业劳动生产率稍高于华-娄地区的结论,但并未高出太多。
华-娄地区的耕地总面积是大约60 000公顷,尼德兰大约是1 886 000公顷,人口压力比华-娄地区小得多。然而,尼德兰的农业附加值只是华-娄地区的6倍左右,所以华-娄地区土地的生产率显然要比尼德兰高得多(尼德兰的土地生产率大约只相当于华-娄地区的19%)。由此可知,华-娄地区的土地生产率比整个西欧的都高得多。
农业劳动生产率的差异在多大程度上与可使用的畜力有关?我们估计在当时的华-娄地区,一共有34 000头水牛,每2公顷耕地有1头水牛;尼德兰大约有218 000匹马,大约每9公顷有1匹马。然而,这两个地区的畜力和人力之比却相差不大,在华-娄地区平均一个农业劳动力拥有0.45头牛,尼德兰平均每个农业劳动力拥有0.52匹马。这也反映出,这两个地区农业劳动生产率的差异其实很小。
最后,我们还可以比较这两个地区的全要素生产率。我们用经权重的土地、劳动力、畜力的投入进行修正,并依照劳动力50%、土地35%、畜力15%的比例,用科布—道格拉斯生产函数来修正这两个地区的PPP,然后进行比较。按照这个公式,华-娄地区的全要素生产率水平大约比尼德兰高75%。因为长江三角洲的土地生产率高于尼德兰,如果将这个差异考虑进去,长江三角洲的全要素生产率大约只比尼德兰高50%。如果改变科布—道格拉斯生产函数中的其他设定,这两个地区全要素生产率之间的差距为60%或者40%。
尼德兰的人均农业附加值高于长江三角洲地区。以名义价格计算,尼德兰的人均农业附加值比华-娄地区高43%。这种差异表现为人均消费水平的差异。尼德兰农业的高产出和高消费,印证了我们对尼德兰民众实际收入水平的估算。
工业与服务业
这两个地区农业劳动生产率差异很小,但其工业和纺织业的劳动生产率却差异极大。
在这一历史时段,华-娄地区的纺织业劳动生产率之所以低:一部分原因是在19世纪20年代棉纺织品价格急剧下跌,导致棉纺织业进入萧条期;与此同时,恶劣的天气导致华-娄周边地区原棉产量锐减,价格飞涨,这极大压缩了棉纺织业的利润空间。在1823—1829年间,原棉价格比19世纪10年代几乎翻了一倍,棉纺织品的价格却下降了大约40%。中国的棉纺织生产几乎全由乡村妇女承担,比较低的劳动分工水平很可能也会影响劳动生产率。尼德兰城市棉纺织业几乎全是男性劳动力的天下,其特点是高附加值的劳动以及高水平的社会分工。因此,华-娄地区与尼德兰纺织业中男女劳动力的不同比例,使这两个地区的纺织业生产结构呈现出巨大的差异。
如果我们把上述两项修正都考虑进来,即19世纪20年代长江三角洲地区的纺织业萧条以及该地纺织业中女性劳动力“偏多”,那么我们会得到如下的计算结果:在华-娄地区,从事纺纱和织布的劳动力可折合为成年男劳力56 000,创造2 400 000两银的附加值,即每人每年创造附加值43两银,而华-娄地区整个工业部门的人均附加值是每年63两银。这样一来,工业部门的劳动生产率就相当于整个地区平均劳动生产率的92%。
为什么在长江三角洲的工业和服务业劳动生产率比尼德兰低得多?我们认为相对要素成本可能起了很大作用。在长江三角洲地区,18至19世纪初期当铺放款通常是月息2分(2%),19世纪中期票号的商业贷款和抵押借贷通常是月息4—8厘(0.4%—0.8%)。当时尼德兰的借贷利率大致是每年3%—5%。另外,长江三角洲地区的名义工资和实际工资也低于尼德兰。尼德兰非熟练工的名义日工资比华-娄地区长工的实际工资还要高出60%。因为华-娄地区与尼德兰的生活成本大致相当,所以这就意味着尼德兰的实际工资比华-娄地区高接近70%。
相对价格一定会影响资本和劳动的比率和劳动生产率水平。在中国和西欧都有规模很大的出版印刷业,但印刷技术却迥然不同。从15世纪中期开始,西欧印刷业大多使用活字印刷技术,这是一种资本密集的生产工艺,劳动生产率水平也比较高。中国大多数商业性质的书坊使用劳动更加密集、对资本投入要求小得多的雕版印刷。这两种技术的劳动生产率是截然不同的。因为人工费用很高,所以尼德兰的企业家致力于开发劳动节约型技术;而中国的水利机械、动力机械和榨油机械,几乎全部靠人力或牛力驱动。
在尼德兰的内河运输系统中,通常使用马拉纤,然而中国的大运河几乎全靠人力拉纤。中国一艘漕船的吨/人比率为12,国际远洋帆船的吨/人比率为5.6。在18世纪尼德兰的船运业中,吨/人比率大约在15至25之间,到1830年这个比率已达46,到1840年甚至增长到了56。
在工业和服务业领域,由于要素成本的差异,中国企业家倾向于使用劳动更加密集和资本投入更少的生产技术,更少使用畜力、风力和其他资本品。我们认为,这对于解释我们所发现的这些部门劳动生产率的差异很有效。一方面,实际工资的差异导致了不同的技术选择;另一方面,尼德兰使用的资本集约技术,也使得尼德兰可以支付更高的名义工资。在中国,相对价格决定了人们只能选择那些更加劳动密集型的技术。
结论
本文显示,重建19世纪20年代中国最发达和具有高度生产性地区之一的国民账户系统(SNA),并将该地区的GDP结构和人均GDP与同时期其他具有可比性的社会进行比较是可能的。从平均数据来看,尼德兰的劳动生产率约是同时期华-娄地区的2倍,尼德兰的人均GDP大约比华-娄地区高出86%。我们认为应把这个差距与以下事实联系起来:尼德兰的实际工资水平远高于长江三角洲地区,而尼德兰的利率和资本成本则低于长江三角洲地区。相对要素成本的差异促使尼德兰的企业家选择有更高劳动生产率的资本集约的技术。例外的是,华-娄地区主要农业生产部门的劳动生产率几乎与尼德兰持平,而且华-娄地区的农业劳动生产率远高于工业,这主要是由华-娄地区纺织业劳动生产率过低所致。考虑到19世纪20年代是华-娄纺织业的低迷期,我们对其工业生产数据作了一些修正,但差距仍然相当大。华-娄地区妇女几乎主导了该地区的纺织业生产,但其劳动生产率远远低于从事农业的男性劳动力。
最后,我们能够怎样回应彭慕兰提出的关于西欧和中国实际收入的相对水平这一大问题呢?我们的研究结果显示:尼德兰的人均GDP比华-娄地区高86%。然而,如果我们接受麦迪森的估算结果——1820年西欧的平均GDP水平是1 194美元(以1990年美元计)——相当于尼德兰年均GDP的65%,那么,尼德兰的人均GDP就是1 838美元。华-娄地区的GDP就是988美元,相当于尼德兰人均GDP的54%,或者西欧人均GDP的83%。
对华-娄地区的实际工资水平与整个中国实际工资水平的比值,马德斌曾经估算出:18世纪后期和20世纪30年代长江三角洲的平均实际工资水平比整个中国平均实际工资水平高40%—50%。如果我们运用这个比率计算,那么全中国的人均GDP应为659—706美元,只比麦迪逊的估值(600美元)高10%—20%。这些计算结果似乎证实了西欧和中国人均GDP存在着很大的差距。不过,或许长江三角洲与中国其他地区的人均GDP差距会小一些,一个重要原因是当时的农业劳动生产率普遍高于工业劳动生产率,这意味着中国更多的农业地区可能有相对高的收入水平。所以,长江三角洲的收入水平与全国平均收入水平的差距可能小于40%—50%。
尽管,这里呈现出的结果,不能回答与工业革命前中国和欧洲实际收入的相对水平相关的所有问题,但是我们希望这些结果能有助于进一步认识尼德兰与华-娄地区的经济结构以及决定它们长期发展的内在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