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意推翻县委常委会决议的原县长,栽了
2021-11-15方地兵
文 方地兵
“当自己拥有权力的时候,放纵了对权力的约束,没有时刻把自己的行为放在法律、纪律和道德框架下去审视、去反思,一步一步走上了犯罪的道路,最终只有面对法律的惩罚……”在接受审查调查时,资阳市政府原副秘书长、办公室原党组成员邹明勇悔恨不已。
2020年7月,邹明勇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担任市政府原副秘书长前,邹明勇在安岳县当了4年县长,而他走向歧途,正是在这期间。
2010年9月,因工作表现突出,40岁出头的邹明勇出任安岳县委副书记、县长。作为地方政府主官,他也曾在各种会议上大谈廉洁。然而上任不久,县长“耿直”“大气”“讲格局”的做派在当地渐渐传播开来,身边别有用心的人对他“邹大爷”、“老板”、“老大”这些吹捧性的称呼也流行起来,邹明勇也“觉得这些称呼是对自己的尊重,是自己人之间的称呼。”
在邹明勇眼里,商人老板真金白银的明礼懂事是“大气”“讲格局”的体现。
10年前,邹明勇从内江市政府办公室调回老家资阳市工作,在一次饭局上认识了商人老板余某。邹明勇给余某留下了“行事仗义、性格豪爽,容易打交道”的印象。
10多年里,二人的交往不断加深,余某经常请邹明勇吃饭,也常一起到酒吧、会所等高档场所消费,而邹明勇也把余某视为有福同享,有难同当的朋友。表示只要余某有所求,就一定会帮忙。
邹明勇当上安岳县长后,余某感觉赚钱的机会来了。2011年,余某找到邹明勇,请求他帮忙协调项目,虽没有明说回报细节,但邹明勇知道余某的办事风格,没有犹豫就一口答应,并亲自出马协调,顺利帮余某拿到了安岳县某安置房小区和高速连接线道路两个总投资5亿多元的建设项目。
投资合同签订后,余某准备送300 万元感谢费给邹明勇。经过几次试探,邹明勇明确表示钱少了,拒绝了他的感谢费。
余某考虑到以后项目推进还需要邹明勇支持,便与合伙人多次商议,最终决定给一个足够丰厚的回报——1000万元,而这回确实让邹明勇满意了。2018年8月,工程结算后,余某向邹明勇支付了当初约定的1000万元感谢费。邹明勇为获取更多的利益,又将这1000万元投入余某开发的房地产项目中,继续生利。
邹明勇这一“耿直”的特点,为当地商人老板所熟知,他甚至敢于公然推翻县委常委会决议,另行一套。
2011年,安岳县金水岸大酒店的负责人黄某某得知,当地五星级博尔大酒店投资人代某某通过邹明勇拿到了巨额财政优惠扶持资金。黄某某用“金钱开道”,多次“拜访”邹明勇,提出想在县城3公里外的金水岸大酒店原址上,扩大规模建设五星级温泉旅游度假酒店,希望其帮忙给予同等的优惠扶持政策。
邹明勇在多次收受黄某某财物的基础上,答应给予其优惠扶持政策。
该酒店规划用地共190亩,包括原有金水岸酒店所在的地块119亩和未征地拆迁的地块70亩。按照有关规定,上述两宗地块不能同时挂牌出让。
黄某某为了缓解在其他项目上的资金压力,向邹明勇提出在竞得119亩地块后,就开始兑现优惠扶持资金。然而,温泉酒店项目的主楼设计在70亩地块,在主楼项目地块都没有竞拍到手的情况下,就想提前拿到扶持资金的想法明显不合规。
然而,明显不合规的事情,在邹明勇手里却来了个“剧情反转”。为了实现对商人的承诺,办事“耿直”的邹明勇绕过分管县领导,直接安排县旅游局把“提前兑付财政优惠扶持资金”的内容写入合同送审稿。邹明勇的“小动作”并未“一手遮天”,县委常委会在审定该送审稿时,否定了这一条款。
但令人匪夷所思的是,邹明勇没有就此罢休,他不顾职能部门反对,公然违背县委常委会审定该合同时形成的“竞得项目所有用地后才能兑现优惠扶持资金”的决议,要求县财政局提前兑付优惠扶持资金9500余万元。在此期间,邹明勇多次收受黄某某所送财物共计792万元。
其实邹明勇心里非常清楚,违背市场规律和县委常委会决议的做法,会给自己、给地方带来很大的麻烦。然而,利欲熏心的他却一错再错。
而安岳县五星级温泉旅游度假酒店至今未动工,却已提前兑付财政优惠扶持资金,造成国有资产流失9500余万元,目前有关部门正全力追缴。
作茧自缚,正如邹明勇在忏悔录中写道,“对违背市场需求建立五星级酒店,我支持了;在地方财政不堪重负,举步维艰的背景下,优厚的扶持政策,我给予了;在面临国有资产流失的情况下,提前兑付优惠政策,我操作了……其结果,无疑是加速了自己滑向深渊的节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