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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史志所见屯堡母教实践与观念探析

2021-11-13崔丽芳

安顺学院学报 2021年6期
关键词:屯堡周氏史志

崔丽芳

(安顺学院人文学院,贵州 安顺561000)

地方史志记载丰富,引用原始档案较多,可为官员治理地方提供有益鉴戒,如《安顺府志》序所言:“志书何为而作也?所以记舆图之广狭,山川之灵秀,财富之赢绌与夫士马、甲兵、风俗、人才。备猷轩之采择,以为治术之裨益也”;也可为后人研究地方之地理建置、经济物产和风俗人物、文化著述提供莫大方便。而地方史志编纂更喻有劝砺地方风化之深意,“邑之有志,犹国之有史也。国史传信,邑志征实。盖以令申所关,风教所系,纲纪政事所式化”。中国传统伦理倡导“闺门万化之原”,先贤们非常重视妇德教化,地方史志中或隐或显地蕴含着丰富的母教文化资源。

一、地方史志所见屯堡母教案例

《安顺府志》总纂官、清代安顺知府常恩尤为重视地方史志的教化作用,“史意重褒贬,致民心大畏,而不敢为恶;志意在旌扬,使民志欣向,而日迁于善。教则各异也,至其亲切,使人肯信。近征使人欲听者,莫如志乘一书。盖祖传孙,父诏子,口授指画,虽代远年多,而熟闻如睹也。”屯堡人聚居于黔中安顺一代,是该地汉族文化群体的典型代表,《安顺府志》《续修安顺府志》中有不少关于屯堡母教的内容;另外,屯堡人聚居区域的县志,如《平坝县志》《镇宁县志》等;屯堡人聚居区域的乡镇志,如《安顺市西秀区大西桥镇志》《安顺市西秀区双堡镇志》《旧州镇志》等;以及屯堡人聚居区域的村寨史志,如《大明第一屯鲍家屯》《九溪村志》《云峰八寨》等,均有大量关于屯堡母教的事例或思想。

(一)半生贞白冰霜外,百岁身名日月边——梅节妇熊氏事迹

安顺梅氏是诗礼簪缨之家,子孙繁衍昌达,这一切离不开具有贞白之节的梅氏媳妇们对慈孝家风的传承与弘扬。尤其值得一提的是梅节妇熊氏,她靠超乎寻常的意志,造就了梅氏家族的传奇。梅老太太熊氏享年93岁,守节70年,专心培育后辈,从其长子梅月开始,梅氏子孙屡屡科举夺魁,创造了一个边鄙小城家族“一门四进士,二十六名举人”的传奇。

梅节妇熊氏是梅纪的妻子,熊氏之女。梅纪亡故时,熊氏刚23岁,就“杜门屏迹,持志甚坚”。她守寡期间,主要精力用于训诲后辈,光大门楣。她育有两子,长子梅月,次子梅雪。“氏日居纪木主旁,训月读书,膝抚雪,擗缠自给。每督月咿唔,至午夜方就榻。若月课诵稍懈,即引跪木主前,号泣鞭挞之。已,复曲谕曰:‘吾不即偕汝父同泉壤者,冀抚若辈也。他日成立,所以报若父者,方大耳,即孤帏终身,宁所难乎?’”在熊氏严格训导之下,后辈风节卓然,学业精进,科举顺利,仕途畅达。“后月学遂大成,登嘉靖丙戌进士,仕至川南道。雪以孝闻。长孙惟和,癸巳末进士,仕至广东道御史,巡按山海。二孙惟用,亦获明经科。三孙惟台,由壬午选贡,任蜀纳溪县尹。五孙惟诗,登癸酉贤书,授任中牟县。重孙豸中戊午亚元,任北直隶完邑宰。迄今子孙繁衍昌沃.为习毫望族焉”。

梅节妇熊氏于嘉靖年间奉旨旌表,一时士大夫赞颂啧啧,大学士徐阶、状元杨慎、总戎张杰,俱有诗歌扬显之。据《梅氏家谱》载,明朝状元杨慎给梅月的母亲所题诗词《赠节妇熊氏寿诗》:“半生贞白冰霜外,百岁身名日月边。早见子为天下士,晚知身是地行仙。寿徵南岳夫人传,名续西京烈女编。紫诰回鸾清昼永,柏舟堂上赤麟悬。”该诗高度颂扬熊氏贞白之节和高寿之喜,以及她为培育子孙所作出的突出贡献。

(二)惨切五十余年间,古来巾帼几曾见——谷节妇周氏事迹[4]351

谷节妇周氏是处士周顺廉之女,安顺旧州谷腾岳之妻,嫁入谷氏家族之后,伯叔相继病亡。嘉庆二年(1797年),其夫也散手人寰,周氏27岁守寡。其时,谷家家徒四壁,家翁年迈,周氏两女年幼,幼子尚嗷嗷待哺,“腾岳昆弟五人皆早卒,周氏之妯娌无一为其夫守者,以故从子三人,咸无依”。周氏一人之志力与选择关乎谷氏一脉之存亡。面对如此困境,周氏没有畏惧退缩,矢志柏舟,力担重任,奋然操作,昼纺夜绩,为奉翁恤孤计。“三侄稍长,略稔妇忧劳,孤子竟懵然罔觉,妇亦不忍虽责,曲为训导。尚冀其习礼秉义,绍祖父风,仍充谷氏之闻。”即便周氏辛劳若此,但由于当时生活条件太差,“孤子十岁夭,次女十九岁殂。大侄授室数年,偶冒风寒误于投剂,两侄运厄,俱归泉壤,仅存长女,适潘氏。有一线之侄孙,随母下堂。氏茕茕孑立,形影相吊,计自丧偶以来,五十余后,备饥寒,筹庆吊,救灾患,葬冢累累,实由支倾一木,惨淡经营,是人所未阅之苦海,妇亲阅焉,人所未至之愁城,妇亦至焉。其遇可不谓艰欤!”地方史志存《周氏节孝诗》一首以表彰谷节妇周氏之德馨:

朔风起兮白水寒,惨淡人间殒镜鸾。椎胸擗地拟同穴,春言门祚转心酸。龙钟舅姑霜满发,索乳赤子啼声发。茕茕双影萃艰辛,夜绩无灯空对月。况复常年悲早萎,无情燕子各分飞。孤雏日夜空巢里,哺喔频劳手自持。藐兹诸孤何以谷,堆案父书原堪读。吟声断续杂机声,上慰高堂昏与夙。椿树忽雕萱草摧,桂枝一一折庭隈。穗帷洒泪皆成血,食蓼愈幸志不灰。拟乔松年方竹箭,年年苍翠敌风霰。惨切五十余年间,古来巾帼几曾见。我闻此事亦涕零,志弥苦兮德弥馨。三代掌持余一线,谁将亮节叩圆灵。

(三)如飞蛾之赴火,岂焚身之可吝——牟嘉禾妻邵氏事迹

郡人牟嘉禾妻邵氏,15岁嫁给牟嘉禾。生子四人,27岁守寡。“孝事舅姑,且善教育诸孤子。”适逢牟嘉禾一脉家道中落,翁姑老而诸孤稚,族中之人多希望她再嫁,媒人也不断上门,邵氏矢志守节,既全名节,亦担负养老育幼之责。邵氏大约三十多岁的时候,鉴于其守节之行,安郡梅节妇、薛节妇以过来人的身份提醒她:“数仞之雪,累尺之冰,寒可知也。毋戏涉不终而难进退。”邵氏边哭边笑地向梅、薛二节妇明确其志向,坚定其选择,担负其重任。

由此可见,封建社会的节妇们,并非不知守节之难,也非无它路可走,但当丈夫早逝,她们深知为人媳、为人妻、为人母,有义不容辞的职责和使命。此后二十多年,邵氏终于养子成人,教子成才。“长子寿仕粤,叔子眷仕虔。就养虔、粤,教二子以静治,殷殷于‘移孝为忠,体慈为惠’”,人们夸赞说“凡二子之能膺荐擢者,多得之慈训焉”。

(四)巾帼丈夫,妇女楷模——白母毛氏事迹

白母毛氏,晚清时期镇宁州白公子平的妻子,有子二:连琛、光宗;女儿英妹。英妹嫁入镇宁十三旗的张姓家族。白公子平死得早,毛氏“矢志抚孤,劬劳备至,义方训子,持家勤俭,性慈爱而严肃守礼,亲族子女有乖礼法者,辄勉以大义,示以规矩,里人多被感化。偶有争执,咸相讳相让,盖恐为太孺人知。受其呵斥也”。

毛氏重视义方训子,其子女都深得其家教精髓。清朝同治年间苗民起义,州城失守,毛氏率家人出走,躲避战乱。当时她那出嫁到十三旗的女儿英妹“素承母教,适归宁,虑为贼辱,辞不去。先合门缢杀其女,遂自经死”。叛乱平定后,官府为表彰英妹的贞烈,奉其神主入祀节烈祠,连琛、光宗“皆以孝闻”。长子连琛经营药业,兼以医术济世,“进退以礼,品德尤著”。毛氏去世后,长子连琛“哀毁,几以身殉”。毛氏具有爱人之德、应变之才,人们称她为“巾帼丈夫”。

二、地方史志所见屯堡母教观念

自古以来,我国传统观念就认识到母教的重要性,所谓“贤母使子贤也”。清人刘大櫆曾言:“夫自古贤人修士之生,盖必有母教云。”中国历史上也涌现出无数深谙母道,教子有方的贤母,如孟母、欧母、陶母、岳母等。就地方史志资料来探查屯堡母教观念,不难发现相较于其他群体,屯堡母教尤显重要。 在屯堡社会,家庭之关键在于妇女,家教之关键在于母亲的观念深入人心。“周子云:‘家之离,必起于妇人。’吾谓‘家之兴,亦必由于妇人。’”安顺云峰屯堡《金氏族谱》有言:“家庭之中,往往以妇人为转移,得贤良之妇,则劝夫承顺,得悍戾之妇,则陷夫背逆。”该观念不仅是屯堡族群的共识,而且符合明清时期黔中屯堡之实际。清代云贵总督贺长龄评价黔中节妇:“盖男子有事四方,而妇人则坐镇一室。其关系于家之兴废,与男子并,而有时或过之”。屯堡妇女既受制于男尊女卑、男主女从、男外女内的传统伦理观,在实际生活中其身份地位对传统伦理观又形成冲击和消解。

屯堡族群如此看重妇女在家庭中的地位,这和屯堡特殊的历史、社会和家庭背景有关。因为屯堡妇女最先是明代洪武年间“调北征南”或“调北填南”时代的“军嫂”。特殊的身份地位使得屯堡妇女不是恪守传统“男主外、女主内”的内外秩序,只负责操持家务,而是承担起家庭生活重担,在家庭生活中发挥重要作用:“她们不缠足,不束胸,天足天乳,体魄强健,能挑能扛,极能吃苦,被称作‘大脚妹’,又称‘屯田妹’”;“在当地‘土著’不断反抗和袭扰的岁月里,男人要不断征战,屯堡女人便组成后勤部,成为最忠实的‘屯堡守望者’。屯堡女人的艰辛付出使她们在屯堡家庭中成为实力派人物”;“过去,屯堡女人大多在20岁左右甚至更小一些就结婚,到40岁左右就成为祖母,并称为‘太婆’,升格为家庭和屯堡社会的权威,类似于‘杨门女将’中的佘太君和穆桂英一流人物”。现代屯堡家庭中,男子外出务工、做点小生意、或干少量重体力活,妇女是家庭的生活的“基石”。正如某屯堡家庭妇女所说:“男的管在外面捞(挣)钱转来(回家)辛苦;女的就管好家中里里外外的事。”

由此可见,由于特殊的历史、社会和家庭背景,相较于其他中国妇女群体,屯堡妇女在社会和家庭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是家庭中的实力派,她们在家庭生活中占重要地位,同时也担负对子女进行家庭教育的重担。

三、地方史志所见屯堡母教特点

首先,地方史志中的屯堡母教案例,大都以正面教育为主,具有正面性。《安顺府志》序云:“志意在旌扬,使民志欣向,而日迁于善。”源于旨在扬善的宗旨,因此地方志中的屯堡母教内容,大多具有正面性,目的是方便利用正面典型进行相关道德教化。地方史志中母教内容所涉及的女性人物几乎都是妇女的表率,往往具有孝养公婆、抚育诸子、重视教育、教子有方、子女有成等特点,所涉事例几乎都是正面教化的事例。

明朝时期,蔡官之段家庄主要居住的是段姓家族,仅有一户娄姓,母子2人,儿子考取举人后,赴云南任职。儿子为了让母亲安度晚年,要接母亲一同去云南。可母亲认为自己年事已高,死在外地无法奔祖,执意不去,无奈之下,儿子只好让母亲在段家庄居住,每月从云南寄钱来供母亲使用。怎奈娄举人老娘是一节俭之人,从不乱花一分一文,把儿子寄回的钱攒了起来。多年以后,段家庄段姓家族中突起一股赌风,且日甚一日,最后赌得妻离子散,家破人亡,这位老母亲考虑再三,拿钱买下了段家庄,同时将寨中孤儿全部收养起来,教他们如何做人,如何以耕读传家,于是段家庄又开始兴旺起来。孤儿们对娄举人老娘百般孝敬,后人为纪念这位母亲,把段家庄改名为孝养庄。

其次,地方史志中的屯堡母教案例皆具榜样性。地方史志中母教内容所涉及女子主要是地方上有节、烈、孝行的贤惠妇女。地方志编纂者认为可以列入史志的女子非常难能可贵,“节孝贞烈妇女之心,金石所不能拟也;节孝贞烈妇女之苦,传记所不能悉也”。而且可以列入史志女子的行为在砥砺人心和社风方面又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节孝贞烈妇女之行,又纲常所赖以扶持,简册所重为芳徽眷也”。因此,地方史志中的母教所涉及的人和事,往往具有榜样性。如梅节妇熊氏、谷节妇周氏、白母毛氏等均是在妇德母教、家族发展、乡风邑俗等方面发挥表率作用的典型。

再次,地方史志中的屯堡母教注重伦理性。中国传统文化具有伦理中心的特点,史志作为重要文化载体,担负宣扬伦理教化之功用。“邑之有志,犹国之有史也。国史传信,邑志征实。盖以令申所关,风教所系,纲纪政事所式化”史志关乎政令政事,维系纲纪风化,所以注重宣扬政治和社会伦理,体现出很强的伦理性。“道光十七年秋,拔萃吴生寅邦以其母节孝事实请为之传。余维臣之忠,子之孝,妇之节,皆天下之大纲常,非此无以明人伦、兴教化也。赖此世家大族有卓然可风之事维持于其间,以鼓舞而振兴之,而俗以蒸变,纪纲以植,则所谓节孝者,乌可不传?”史志中多是符合封建伦理要求的女性形象和女性事迹。一些有特殊贡献,但与封建伦理要求不符合的女性就丧失被写进地方史志中的资格。

地方史志中对屯堡母教实践与观念的历史书写是地方官绅对屯堡族群母教文化的一种建构,这种建构并非是对屯堡母教实践与观念的完全再现,而是具有一定的主观选择性,所以呈现出正面性、榜样性、伦理性等特点。地方史志所反映出的屯堡母教所传递的坚贞自持、责任担当、重视教育等优良传统更多表达地方官绅的文化建构和观念传递,同时也体现屯堡族群的观念认同和价值认同,有助于屯堡族群的族群认同和国家认同,对于社会发展具有持续性和恒久性价值。在当前乡村振兴语境下,如能正确吸收借鉴屯堡母教中的优秀文化元素,进而构建新时期优秀母教文化和乡村文化,对新时代乡风文明建设定当大有裨益!

结 语

由于历史上屯堡社会和家庭的特殊性,相较于其他汉族群体,屯堡妇女具有较为特殊的家庭和社会地位,因此屯堡母教颇具重要性。鉴于地方史志鲜明的教化和扬善目的,地方史志中所见屯堡母教具有正面性和榜样性;基于屯堡社会尊奉中原文化为正统,正统意识和原乡意识较为强烈,屯堡母教具有鲜明的伦理性。地方史志所展现屯堡母教实践与观念是基于地方官绅对屯堡族群母教文化的一种积极建构,有必要正确认识,合理发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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