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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明代边疆地区人口跨境流动的历史考察

2021-11-13刘建昌刘景云俞保华

黑龙江史志 2021年9期
关键词:边疆地区流动跨境

刘建昌 刘景云 俞保华

(1.3.广西警察学院 广西 南宁 530025;2.广西民族大学相思湖学院法学院 广西 南宁 530225)

明代是我国历史上封建皇权最为集中的时代,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管理方面有明显的时代特征。选择明代考察我国古代人口跨境流动,具有典型性、代表性。

一、我国明代边疆地区人口跨境流动的基本类型

明代的人口跨境流动包括两种类型:一是官方主导的人口跨境流动;二是民间的人口跨境流动。

(一)官方主导的人口跨境流动

1.从内地流向边疆地区。即将内地人口迁徙到边疆地区。主要包括几种情形:

第一,将犯罪的人从内地流放边疆地区。明代承袭历代皇朝的流放制度,将犯罪的人流放到边疆地区,以惩罚犯罪人员。《明史·刑法志》载:“流有安置,有迁徙,有口外为民。其重者曰充军。充军者,明初唯边方屯种,后定制,分极边、烟瘴、边远、边卫、沿海、附近。军有终身,有永远。”《大明律》规定:“凡犯流者,妻妾从之。父祖子孙欲随者,听。迁徙、安置人家口,亦准此。若流徙人身死,家口虽经附籍,愿还乡者放还。”在明代,犯罪人员被流放的地区主要是西南边疆地区的云南及东北的辽东,其中最主要的是云南。因犯罪被流放到云南的,有以下几种人:一是犯法的官吏。明代罪犯谪徙到云南的,以文武官吏为最多。明初曾规定,凡武官犯罪,多谪戍云南及辽东。如洪武十九年诏:“武官谪戍云南、辽东者,皆令县次资给之。”二是犯法的兵士。如洪武十五年(1382)九月命天下卫所:凡逃军既获者,谪戍云南。三是犯法的豪族大姓。洪武时迁移中土大姓以实云南。同时也徙南京及江南北富户实云南。四是其他犯法的人。对于这些被流放的人员,《大明律》规定:“凡犯流者,妻妾从之。父祖子孙欲随者,听。迁徙、安置人家口,亦准此。若流徙人身死,家口虽经附籍,愿还乡者放还。”有的回原籍并未落籍云南,或老死云南子孙并未迁来落籍。但更多的是因谪徙便落籍云南,子孙也世居云南。

第二,以招募方式将内地人口迁徙到边疆地区屯边垦荒。移民垦荒,是明初恢复社会经济的一项重要措施。明代初期,明太祖即案准征西将军邓愈、长兴侯耿炳文的奏章,实行“移民实边”,其中湖广向西南云、贵移民,与明代驻军并力屯田。明代中期以后,在各边疆地区,采取民屯、商屯、职田、庄田和采矿招徕外地移民。

第三,以随军方式将内地人口迁徙到边疆地区,即要求驻军家属随军迁移到边疆地区。明代在边疆地区派驻军,如洪武二十年(1387)、二十一年(1388)两年内,就分十次征调近30 万军兵到云南。明代云南戍军,凡有家属的,都要求连同家属随迁。这些外来的戍军及其家属,其中绝大部分都没有再转回原籍,而是子孙后代落籍云南。

第四,以政府任命官职方式将内地官员及其家属迁移到边疆地区。如云南,明初平云南后,除了土官土司等原有的酉长任职外,流官皆自外地派来。因远官云南而落籍者不少。

2.从边疆地区流向内地。即以行政命令组织边疆地区的人口迁徙到内地。明代初期,将无地贫民迁移至人少地多的地方屯种。分别编屯,派官提督。主要分布于安徽、江苏、山东、河北等地。多数是迁移到京师(南京)和北平诸府州县开荒种田。其中较大规模的有洪武四年(1371)将内蒙、山西北部一带的元官兵及塞外边民、沙漠遗民32000 余户迁至北京,置于屯254,开田1343 顷;山东一次移民58000 余户。洪武元年至五年,被迁移的约有50余万人。边民内迁的用意,一是减少北元入犯时以边民为内应的危险性;二是使各族人民杂居,以汉文化同化之,达到民族融合之目的784。

3.由境内跨境流动到国外。主要是政府使节的公务跨境流动。明永乐三年(1405),郑和奉(受)明成祖(派遣)之命出使西洋(即现文莱以西东南亚地区和印度洋沿岸一带),郑和率领官兵、翻译、采办、水手、工匠、医生等27800 多人,乘坐62 艘大海船,从长江口的刘家港(今江苏太仓浏河镇)出发,驶往西洋各国。这是中国古代最大的一次有组织的、国际间的人口流动。自永乐三年至宣德八年(1405—1433)的近30 年里,郑和先后受皇帝派遣,率领船队七下西洋,到过中南半岛、南洋群岛、孟加拉、印度、伊朗和阿拉伯等许多地方,最远处到达非洲东海岸的木骨都束(今索马里摩加迪沙)、麻林(今肯尼亚境内)和红海沿岸的天方(今麦加)、阿丹(今也门亚丁)等三十几个国家和地区。几乎所有国家和地区在郑和船队到达后,都先后派遣使节与明代贸易。在永乐九年至宣德五年的十九年中,满剌加的三位国王曾先后五次访问中国。渤泥、苏禄、古麻剌郎等国的国王也到明代朝贡。永乐二十一年,古里等十六国使臣和商人到南京一次就达1200 多人。

4.从境外流动到中国境内。一是外国留学生。明代对教育比较重视,建立了各类学校,是中国古代教育史上发展比较快的时期。明代最高学府是设在京师的国子监。国子监的学生,由四部分人组成,其中一部分是来自外国的留学生。国子监的学生由政府提供衣服、食、住所。二是外国传教士。自16世纪欧洲发生宗教改革之后,旧的天主教在欧洲失去了市场,开始向亚洲发展。明代万历年间,以意大利利玛窦为代表的一批欧洲传教士,相继进入中国。因为他们把天主教教义与中国传统的儒学思想相融合,注意顺应中国礼俗因此获得了部分明代官员和知识分子的支持。

(二)民间的人口跨境流动

虽然明代严禁擅自迁徙流动,但并没有完全禁止民间的人口迁徙、流动,这体现在明代边境出入境管理制度上。明代实行严格的出入境管理制度。其一是实行凭证通行制度。对出入境人员实行勘合制度。勘合,是一种符节,即入出境的凭证。其二是在边境推行保甲法,通过造册登记人员来往情况,及时发现久出不归、容留流民、预谋投苗出境等不法活动。其三是对商人居住和贮货的地方(客店)实行登记制度。洪武二年(1369 年)制定“店历”法令:“凡客店,每月置店历一扇,在内付兵马司,在外付有司,署押讫,逐日附写到店客商姓名人数、起程月日,月终各赴所司查照。”其四是对违反出入境管理的行为也实施边境严厉的处罚。《大明律》规定,私越冒度关津,私出外境、违禁下海,都要受到处罚。这种制度设计不仅表明明朝政府允许边境地区人员的流动,而且说明当时的社会现实中民间存在人口跨境流动现象。事实上,在明代,民间的人口跨境流动是普遍存在。

一是商人的流动。商人的海上和陆地跨境流动频繁。明代初期,鉴于海疆不宁而推行海禁政策,严禁私人出海贸易。进入中期后,朝贡贸易逐渐衰落,私人海外贸易却异常活跃。早在成化、弘治年间,沿海的大官僚、大地主和的商人就凭借雄厚的财力以及与官府的密切关系,从事海上走私贸易;到了嘉庆初年,海上走私贸易更为突出,国内的走私人员“与番舶夷商贸贩方物,往来络绎于海上”。隆庆改元年间,部分解除海禁政策,私人海外贸易迅速发展。该时期,开通了通往东洋(即今菲律宾群岛、马鲁古群岛、苏禄群岛以及北婆罗洲一带)和西洋两条商路。商人们及货船频繁往来于中国与东洋、西洋之间。在西南边疆地区,商人出境或移居国外也很普遍。中国商人从云南西部重镇永昌(今保山)、腾越(腾冲)等地,沿大盈江和瑞丽江水陆交通线往来缅甸北南,在缅甸的蛮莫(今缅甸境内克钦邦东南之莫茂)、江头城(今缅甸实阶省东部伊洛瓦底江西岸之杰沙)、阿瓦(在今曼德勒附近)、蒲甘、摆古(今勃固)等缅甸城镇,有来自中国云南、四川、江西、福建、广东各地的人从事商业和手工业活动,据明隆庆进士朱孟震在《西南夷风土记》记载:“江头城外有大明街,闽、江、蜀居货游艺者数万,而三宣六慰被携亦有数万”。明代时(17 世纪中叶)也有中国明朝的遗民迁徙越南(“明乡人”),有华人特别是云南人移入老挝,多与佬族通婚,被称为“和族”;广西一些壮族、瑶族、苗族在16 世纪末至17 世纪初迁徙到越南、老挝等国。

二是国人跨国境流动到南洋(即下南洋)。早在唐朝时期,中国人远涉重洋,到南洋一带谋生。明代时,国人下南洋的现象在持续。嘉靖二十七年(1584),朱纨派兵镇压沿海私人贸易或倭寇时,有些人则逃到了其他南洋的海岛。后来,明王朝重兵镇压王直海商集团,又有大批的沿海人民因私自出海不敢回乡,或因被明军击溃而流寓到南洋诸岛。另一方面,自正德以后,葡萄牙人、西班牙人、荷兰人等西方殖民者陆续来到南洋一带和中国沿海。西方殖民者迫切希望得到中国丝绸、瓷器等物品,这吸引着越来越多的海商冒险私自出海贸易,其中有些人长期不归,成为华侨。同时,殖民者为了经营夺取的殖民地,需要大量熟练的劳动力,便在中国沿海掠卖人口到南洋。明中期以后,流寓南洋一带的华侨迅速增加。到南洋谋生的华侨,大部分是贫苦农民和手工业者,还有一部分是受国内统治者迫害的人。到明代后期,至少有十几万华侨散居在南洋各地,其中居住在吕宋的华侨有三四万,居住在爪哇的有两三万,居住在暹罗(今泰国)及马来西亚半岛上的也有上万人之多。

三是外国人(西方殖民者)强行闯入中国沿海。嘉靖二年(1523),葡萄牙人入侵广东新会县西草湾海面。葡萄牙殖民者还窜入浙江、福建沿海,与倭寇相勾结,甚至用卑劣手段取得对澳门的租借权。

四是流民的流动。明代中叶以后,流民问题相当突出,一是规模宏大,流徙人口动辄成千上万,一些地方“人不得不尽甲而逃”,甚至于方圆几百里“俱闭门塞户,逃窜趁食”,据《明实录》的部分记载,从洪武二十四年至正统十二年的50 多年间,有数据可查的“逃民”已多达440 多万人;另据统计,当时全国的6000 万在籍人口中,至少约有600 万人成为流民,10 人之中有一个是流民。二是范围广阔,流民足迹遍布大江南北,畿内边陲,发生流民的地区包括南北两直隶及十三布政使司,其中最为严重的是北直隶、山西、河南、山东、南直隶、湖广、浙江、福建、云南等地。三是成分复杂,除了贫困破产的农民外,还有匠户、军户、城镇工商业者、灶丁等。流民问题成为明代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明朝的流民,有从地少人多的狭乡向人稀地广的宽乡流动;有从内地向边疆地区流动。

二、明代边疆地区人口跨境流动的特征

(一)官方的人口跨国境流动明显减少

自汉代以来的朝代,与周边国家甚至更远的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交往相当密切,所以国与国之间的人口跨境流动十分频繁。唐代时,国家更加开放,无论是官方还是民间的人口跨境流动都十分频繁。如,朝鲜半岛的新罗、高丽、百济派使节和留学生来唐,高丽21 次,百济20 次,新罗104 次。日本从贞观五年(631)至开成三年(838),共派出遣唐使12 次。每次人数,最初200 人,后来发展到500 多人。大食(即阿拉伯帝国)自唐永徽二年(651)开始遣使来唐,到贞元十四年(798)止,共遣使37 次。270 与东南亚、南亚、中亚地区的许多国家官方和民间的途径建立了广泛、密切的经济文化联系。当时有不下七十多个国家和唐代通使。数量众多的外商从陆路或海路来到中国各地经商、居住,还有众多的外国留学生在长安学习。有些外国人还在唐代政府中任职,许多外国的艺术家在长安成了名人。但是,到了明代,国际间的人口跨境流动变少了。官方的除了郑和下西洋外以及民间出于逃避迫害、谋生而跨境流动以及传教士等以外,无论是国境外流动到我国或我国流动到境外的,与汉代、唐代相比,明显减少,尤其是官方人员的跨境流动大为减少。

(二)海上的人口跨境流动增多

在明代以前,人口跨境流动主要是在陆地边疆地区,海上人口跨境并不普遍。明代初期,鉴于海疆不宁而推行严厉的海禁政策,严禁私人出海贸易;建立政经并重,朝贡与贸易相结合的外贸体制。但实行严厉海禁政策的时期,仍有海上走私贸易。进入中期以后,朝贡贸易逐渐衰落,私人海外贸易异常活跃。早在成化、弘治年间,沿海的大官僚、大地主和的商人就凭借雄厚的财力以及与官府的密切关系,从事海上走私贸易;到了嘉庆初年,海上走私贸易更为突出,国内的走私人员“与番舶夷商贸贩方物,往来络绎于海上”。隆庆改元年间,部分解除海禁政策,私人海外贸易迅速发展。该时期,开通了通往东洋,和西洋两条商路,商人将中国的丝绸、江西的瓷器、福建的糖品、果品以及铁器藤腊香椒苏木蒲葵诸货运往东洋、西洋,从东洋和西洋输入犀角、象牙等物品。商人们及货船频繁往来于中国与东洋、西洋之间。

(三)外国人强行闯入中国国境现象突出

一是倭寇闯入沿海地区情况严重。倭寇,一般指十三至十六世纪侵扰劫掠中国和朝鲜沿海地区的海盗。明永乐十七年六月,倭寇窜犯到辽宁金州沿海望海埚一带,被明代辽东总兵刘江率领伏兵击败后,百余年间倭寇的骚扰得到平息。但明代中期后,由于明朝政治腐败,海防松弛,倭寇又猖獗起来。特别是由于政府推行严厉的海禁政策,使沿海一批靠海外贸易为生的商人和失去土地的流民以及东来的西方殖民者也加入倭寇的行列,使倭寇的队伍不断扩大,成分复杂。倭寇在千里滨海进行骚扰,在内地奸商的勾结下,长驱直入攻掠上海、苏州等地;嘉靖三十四年,倭寇又深入南京、徽州一带,对小大工商业城市进行洗劫。直至明代政府派出王忬、李天宠等平定浙江倭患以及戚继光全歼福建境内的倭寇后,倭患才基本被平息。

二是欧洲殖民者也不断骚扰沿海地区。16 世纪初,正处于资本主义原始积累过程中的一些欧洲国家,打通了自欧洲绕过好望角抵达南洋群岛的“新航线”。随后,相继沿着“新航线”入侵东方。明正德九年(1514),葡萄牙人侵入广东东莞县屯门岛(今广东深圳东);正德十二年(1517),葡萄牙人进入广州附近,在广东沿海烧杀劫掠;嘉靖二年(1523),葡萄牙人入侵广东新会县西草湾海面,被指挥柯荣、百户王应思率军击败。葡萄牙殖民者还侵入浙江、福建沿海,与倭寇相勾结,抢劫商旅,掠卖人口,贩运禁品。直至用卑劣手段,取得对澳门的租借权。在澳门建筑城墙炮台,修建房屋,迁来大批葡萄牙人,自行委任官吏管理,成为西方殖民者侵入中国最早的一个据点。继葡萄牙人之后,西班牙殖民者也把侵略矛头伸向中国,他们以海澄(今福建龙海)为通商口岸,进行掠夺性贸易;还派人到福建交涉,企图在福建沿海建立侵略基地,被明代官吏拒绝。随后,又把魔爪伸到我国台湾,天启六年(1626),他们占据了台湾北部的基隆、淡水等,作为对中国大陆侵略的据点。荷兰殖民者于天启二年(1622)侵扰厦门、漳州等地,被明军打退;天启四年(1624),又偷袭澎湖群岛,在岛上“伐木筑舍,为久居计”,被福建军民打退;随后又大量增兵,占据中国台湾南部,在安平(今台湾台南)一带修筑“赤嵌城”作为侵略据点;崇祯十五年,荷兰殖民者大败盘踞台湾北部的西班牙殖民者,全部占领台湾,把台湾变成了他们的殖民地。英国侵略者在明代末年也侵入中国沿海。崇祯十年(1637),他们的船只闯入广东,炮击虎门,对中国进行武力威胁,被明军击败。

三、影响明代边疆地区人口跨境流动的因素分析

(一)与思想认识因素有关

一是边防思想。明代建立后,明太祖朱元璋认为,边境安则中国无事,四夷可坐制。源于对边境安全与边防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明代统治者高度重视陆地边防与沿海的海防。为消除来自北方蒙古草原的威胁,他先后数次派军大举北征,打击北元政府;并修筑长城,设立“九边”,在边疆地区发展茶马贸易,实施羁縻政策,改善武器装备,派兵置将。特别是移民边疆地区,垦田实边,加大边境管理力度。从中后期开始,又通过实施海禁政策,发动人民力量,控制沿海及海上的自由流动,加大对海疆的管理,打击倭寇的骚扰。

二是民族思想。为了统一中国,团结各族人民,朱元璋抛弃民族偏见,主张“凡在幅员之内,咸推一视同仁”,“华夷无间”、各族皆为“华夏族类”。对少数民族实行平等和睦的民族政策,缓解民族矛盾,促进民族团结,为边疆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政治环境。明穆宗时期实现了明蒙之间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隆庆和议”,结束蒙古各部与中原王朝近二百年兵戈交战的局面;明政府封鞑靼部首领俺答汗为顺义王,双方在边境设立茶马互市,交换各自需要的物品。在西南,设云南布政司,设宣慰司、宣抚司、招讨司、安抚司、长官司等土官衔号,设土知府、土知州、土知县等,由朝廷任命各族首领充任各级土官,以管理当地各项事务;在贵州,授予思南宣慰田仁智、思州宣抚田仁厚、贵州宣慰霭翠与宋蒙古歹及普定府女总管适尔等故官官职,并准世袭;设立贵州长官司;沿用土司制度。在与边疆地区少数民族建立政治关系的基础上,得以向边疆地区移民,大量调军、移民进入云南开荒屯田。

(二)与面临的周边形势有关

明代的边疆地区面临严峻的形势。东北、北方边疆地区,明代前期,面临“北元”政权的骚扰;明代中晚期,面临的主要是女真族的骚扰。居住在东北地区的长白山北部、牡丹江和绥芬河流域的建州女真(女真族的其中一个部落)在明代前期辗转迁移,来到辽东边外;明代后期,其首领努尔哈赤逐步统一女真各部,并建立了“后金”政权。之后不断地骚扰东北边疆地区。从万历四十六年(1618)起,努尔哈赤率领后金军队进攻辽东明军;天启元年(1621)努尔哈赤率军攻占沈阳,并迁都沈阳。在东南和南部沿海地区,一是面临倭寇的侵扰。二是面临欧洲殖民者的不断骚扰。面临严峻的形势,通过移民边疆,以充实边疆防卫力量。

(三)与实行严厉的边禁、海禁政策有关

明代在陆地边疆地区实行严厉的边禁措施。禁止边境地区的百姓自由进出和交往。对边境地区的茶叶走私防范甚严。明代对盐、茶等物品实行专卖制。在边境地区设茶马司,对番夷以茶易马。在川广、云贵、陕西等地禁止汉人与夷人交往贸易,禁止外商在边境与汉人(明代臣民)贩私茶、私马,定期派遣官员巡查关隘,捕捉贩运私茶者。对私茶出境和关隘失察,严厉处罚。《大明律》“私茶”专条规定:“凡犯私茶者,同私盐法论罪。如将已批验截角退引,入山影射照差者,以私茶论。”边境管理人员串通走私,与犯人同罪,失察者也要减等治罪。根据万历《温刑条例·户律》私茶条例所载,在边境贩卖私茶,与番夷交易者,不拘斤数,一律发往烟瘴之地充军。其次,对边境贸易征收关税。明代商业发达,但明代政府实行抑商政策,注重依法征收商税,于宣德四年(1429)开始征收钞关税,即水、路关卡税,对出入关的商人货物征收关税。

明代在沿海地区、沿海口岸实行严厉的海禁政策。其一,严禁商民私自与外国通商往来。其二,严禁外国私人来华贸易。明代官方的海外贸易主要是朝贡贸易,即海外诸国与明贸易必须是以朝贡为先决条件。明代设立勘合制度,只有持有勘合(盖有骑缝印章的证明文书)的船舶才能从事两国之间的没有活动,若是不经过官方盘验收,私下接买番货,将接受法律严惩。而且,对于朝贡的贡期、船只、人数及所携带的货物等均有严格的限制。其三,禁止地方豪绅参与海上贸易。豪绅要参与海上贸易,不论是否亲自下海,都处以充军发边;窝藏违禁物品挟带出海者,以窝赃论罪。其四,禁止海边守卫军人参与走私货失职、渎职。海边守卫军人如参与走私,渎职受贿,串通交易,引来外患,真犯处死罪,其余以受财枉法论罪,发边远充军。实行严厉的边禁、海禁政策,客观上限制了人口的跨境流动。

(四)与交通条件有关

明代初年,兴修西南地区的交通道路。洪武十四年,朱元璋命东莞伯河真等人往云南,规划粮饷,开拓道路;洪武十五年五月,以云南各地均已归附,欲通云、贵、川三省道路,置东川等四卫指挥使司,令各族人民随其疆界远近,分段包干,开筑道路,设置驿站。洪武二十四年十二月,令景川侯曹震往四川治道路,重修峨眉山至建昌的古驿道,开通永宁宣慰司辖地内的河流。又修建两条陆路,一条自茂州至松潘,一条自龙州通陕西。洪武二十五年七月,令行人李靖往治四川奉节至湖广施州的驿道。还令普安侯陈桓往陕西修建入川的通道,都督王成往贵州造桥修路,对西藏,除了由青海入藏的旧道畅通无阻之外,明成祖还于永乐十二年修建了一条新路,即由四川雅州到西藏的驿路,比较便利的交通,为人口的跨境流动提供了条件。

(五)与造船、航海等技术条件有关

明代时期中国造船的工厂的规模很大,而且分布也很广,当时的造船技术经过秦汉的发展再到唐宋的精进,明代的造船技术已经达到我国古代造船史上最高水平。在明代当时一个较大规模的造船厂一年可以生产200 艘船只。明初大型的海船有福船、广船,可容纳数百人,在当时世界上处于领先地位378。明代先进的造船技术、航海技术,为人口的海上跨境流动提供了技术支持和装备支持。

注释:

① 《明史·刑法志》,转引自https://www.shicimingju.com/book/mingshi/93.html[2021-8-11]

② 《明史纪事本末》卷六六,转引自宋昌斌著:《中国户籍制度史》,陕西新华出版传媒集团、三泰出版社,2016 年10 月第1 版,第352-353 页

③ 转引自田方,陈一筠主编:《中国移民史略》,知识出版社,1986 年6 月第1 版,第73-75 页

④ 参见田方,陈一筠主编:《中国移民史略》,1986 年6 月第1版,第68 页

⑤ 转引自百度百科“土司制度”词条以及石维有、张坚著:《华侨华人与西南边疆社会稳定》,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5年9 月第1 版,第25 页

⑥《 明 太 祖 实 录》 卷 一 零 三, 转 引 自https://www.zhonghuadiancang.com/lishizhuanji/mingtaizushilu/66566.html[2021-8-11]

⑦ 蒙古族与汉族有公开的茶、马互市;内地的汉族商人时常携带铁锅、茶叶、绸缎、布匹等日用品,深入蒙古族居住区交换马、牛、羊、皮毛和木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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