赋权视角下农村居民手机媒介素养提升路径
2021-11-12张莉
□张莉
农村社会治理需要调动农村居民的主体性,让广大村民积极行使表达权,提高社区公共治理活动的参与度。这是一个赋权的过程。在此,“权”可以理解为主观效能感以及对生活资源的把控能力。在赋权的过程中,农村居民媒介素养水平的高低起到关键性作用。
农村居民手机媒介素养涵盖四个层面的内容。第一是媒介使用,包括农村居民手机媒介的使用频率和使用时长;第二是媒介认知,指农村居民对手机媒介信息内容是否有准确的认知和理解;第三是媒介评价,主要指农村居民对手机媒介信息内容进行评判;第四是媒介参与,即农村居民是否能够介入媒介信息传播,主动生产媒介内容,积极参与媒介互动,利用媒介理性表达诉求。手机媒介赋权的最终目的是促使村民有意识地通过手机媒介的使用来争取更多的社会资源,从而改善当前的生活状况,并进一步促进农村社会的发展。
当前农村居民手机媒介素养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无权:手机媒介存在使用门槛,村民信息获取和理解能力较弱。受年龄、文化程度以及技能水平等因素限制,部分村民(如中老年人或留守妇女)没有掌握使用手机媒介上网的基本技能,手机媒介使用门槛障碍造成农村居民手机媒介使用权的缺失。同样受到上述因素的影响,部分村民信息获取的面较为狭窄,信息敏感度不高,对手机信息的理解能力较弱,有时缺乏理性判断与客观分析。这与当前农村地区媒介使用的教育培训力度不够不无关系。笔者实地走访调查发现,大多数农村居民期望基层政府能够经常性地组织相关培训活动,通过面授学习来提升自身使用手机媒介的技能水平。
失权:手机媒介有效信息供给不足,村民网络表达失语或失范。当前,城乡信息差距仍然较为明显,尤其是一些贫困农村地区处于“信息荒芜”的状态。媒介涉农内容生产很多时候是基于城市人群视角而制作,与农村居民的现实信息需求存在明显的错位。比如,农业生产、技能培训和社区公共治理的内容空间被无处不在的娱乐信息所挤占。媒介内容的单一性使得农村居民无法全面把握生活资源,对外界无法形成全面客观的认知。农村居民处于媒体注意力的边缘地带,成为社会的“缺席者”和“失语者”。移动互联网为农村居民参与社区公共治理提供了话语空间和表达渠道,但部分村民未能合理使用,造成表达缺位或表达失范的现象。
弱权:手机媒介对话平台欠缺,村民自主表达动力匮乏。农村社区信息传播体系的建构有成功经验,但也明显存在建构不完善的问题。正如当前,农村社区手机媒介对话平台的搭建尚有欠缺,这与社会公共治理鼓励多元化意见表达的要求不符,也在一定程度上使得农村居民缺乏与政府、城市人群的对话机制,从而成为社会公众舆论的弱势群体。作为传媒公共性的承载者和城乡融合发展的桥梁,手机媒介对话平台的建构将在当前农村社会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另外,在手机媒介的使用过程中,村民往往缺乏自主表达的欲望或内生动力。主体参与意识的薄弱削弱了农村居民的主观效能,导致其对自身需求的漠视,也导致其对参与社区公共事务动力的缺失。如何培养主体参与意识,这是当前农村社会发展过程中亟待解决的问题。搭建平等互动的信息交流平台,改变贫困乡村“信息荒芜”的现状,缩小城乡信息差距,农村居民的行动力至为重要。
农村居民手机媒介素养的提升路径
赋权主体有机统一。一、外力推动的“他者”赋权。“他者”可能是存在于手机媒体平台上的内容供应商,通过有意识地提供政策资讯、生产生活实用知识等内容,为村民提供信息服务,或借助舆论声援、实物捐赠等手段给予村民帮助。“他者”也可能是公权力,比如政府制定法律法规和政策,保障农村居民利用手机媒体表达自身诉求的合法权利。
二、农村居民的自我赋权。村民个人能力的提升是自我赋权顺利实现的前提。个体能力主要体现为三个方面:一是主体意识的觉醒,即村民对自己的生活现状及其成因有一定程度的了解,并积极寻求改变;二是自我控制,即村民能够管理自己的情绪和行为,理性参与社会事务;三是影响力,这是自我赋权与他者赋权之间的连接点。通过影响力的获得,村民个体能够利用社会公共资源和手机媒体平台获取自己应得的利益。
继续夯实农村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在现代社会,农村居民的生活需求日趋多样化,这有赖于当前社会生活水平的不断进步。农村经济发展吸引了众多外出务工村民返乡就业或创业,其对农村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提出更高的要求。当地政府应继续加大资金投入,拓宽投资渠道,建设现代化的农村网络通信体系。结合目前农村居民手机媒介的使用情况,同时考虑到村民的经济收入和消费能力,有关部门可以与网络运营商协调开放互联网带宽,进一步提高宽带的使用效率。
加强农村居民手机媒介使用技能培训。根据农村居民的现实需求,可由政府部门牵头,联合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机构,定期对农村手机用户开展手机媒介技能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如何使用手机媒介高效搜索和浏览信息,如何通过手机媒介接受在线教育,如何使用手机媒介进行网络购物和网络支付,如何利用手机媒介开展直播带货,如何进入社交平台进行网络互动等。除了手机媒介使用技能培训之外,同时还应当定期开展文化素养培训,有效提高村民的文化素质。
注重手机媒介内容供给的实用性和多样性。在现实生活中,农村居民自身对于三农信息有着较为强烈的需求。针对农村居民的媒介内容要能够给村民提供切实可行的信息服务。同时,媒介内容生产应涉及到村民日常生活的各个领域,比如农业生产、教育培训、法规政策、政务服务、舆情收集等,而非实用信息集中于娱乐信息。以湖北省仙桃市农业局开设的仙桃智慧农业微信平台为例,该平台面向本地农村居民定期发布农业科技广播、农业科技讲堂等音像资料,向本地农民传播农业科技讯息、开展农业技能培训。村民可以随时随地通过手机接收信息,足不出户学习农业技术。再以湖北广播电视台“垄上行”微信公众号为例,该公众号秉持“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宗旨,其内容涵盖涉农新闻、农业生产指导、维权服务、情感调解、农事活动策划和预告、求职招聘信息等方方面面,深度服务农村居民,在业界获得了良好的口碑。
搭建专门性的手机媒介对话平台。农村社区信息传播的目标取向既包括信息输入,也包括信息输出。也就是说,既要树立服务农村的意识,基于农村居民的信息需求,向农村社区输入有效信息,同时也要将农村社区信息向外传播,让公众及时了解乡村的发展、变化和农民诉求。结合当下农村居民媒介使用习惯,搭建专门性的手机媒介对话平台成为现实必需。这个平台可由当地政府与网络通信运营商联手打造,平台价值体现在,除了具备提供资讯、交易、问政、社交等多元化的服务功能之外,还专门为村民提供一个观点互动和意见表达的空间。其外在呈现形式可以是“讨论角”“聊天室”“在线匿名意见收纳箱”等,这个对话平台既要鼓励村民大胆合理表达诉求,同时也要注意保护个人隐私。同时,地方政府应建立核实与反馈机制,针对村民反映强烈的社会问题和民生诉求及时予以解决。
充实法律框架,细化监管体系。建立和完善移动互联网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寻求农村居民个人表达与网络社会稳定之间的有机平衡。通过政府层面激励性制度供给,最大限度保障农村居民在移动互联网平台表达自身诉求的权利。在确保合法性的前提下,支持和鼓励农村居民积极参与公共治理,在公共事务管理中发出自己的声音。同时有关部门应通过立法,进一步加大涉农网络信息传播的监管力度,为广大农村手机用户创造健康、实用、宽松而又有序的网络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