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音乐类“非遗”高校教育传承问题分析及解决策略 *
2021-11-12蒋笛
蒋 笛
( 长沙学院 音乐学院,湖南长沙 410022)
目前在湖南省全省范围内,大多数高校都开设了区域音乐文化或音乐类“非遗”相关课程,各高校正在积极挖掘和整合区域音乐文化资源并将其纳入课程体系,使传承内容具体化,同时通过科研、艺术实践、社会服务等平台拓展传承方式,力争使传承途径多样化、传承模式立体化。但是笔者在对湖南省20所本科院校进行调研的过程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本文将指出这些问题并探讨问题的解决策略。
一、沽名钓誉的现象依然存在
虽然从整体上看,湖南省各高校在地域音乐文化教育传承实践方面呈现出一派欣欣向荣的势头,但仍有极少数高校仅仅将地域音乐文化传承当做一种时髦的口号。一些高校通过从前的一些努力获得某种“非遗”传承基地的称号后并没有进行下一步的工作部署,所有成果仍停留在挂牌之前的已有成果,挂在墙上金光闪闪的传承基地匾牌成为一些高校或相关学院沽名钓誉的工具。还有一些高校看似做了很多实事,在各种新闻报道中有照片和文字记录资料可查询,殊不知背后可能就是一次性工作的假象,用形式主义的内容来营造假象,企图扩大影响而已。笔者认为,衡量高校是否真正在做实事,不能光靠一件事,一次新闻报道,而应该关注有没有长期的在地域音乐文化传承这一项工作上下功夫。真正的传承者不贪图表面的荣誉,他们更倾心于踏踏实实地做实事。湖南理工学院音乐学院多年来对国家级“非遗”洞庭渔歌的传承就是一个优秀的案例。2015年湖南理工学院凭借洞庭渔歌被评选为湖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实践基地。此后,音乐学院的科研、教学、艺术实践、学生工作等各方面工作都将洞庭渔歌的保护和传承事宜纳入工作范围进行维护。在教学方面,学院开设了《湘北区域音乐文化》课程,洞庭渔歌是此门课程中的重点内容。在科研方面,学院鼓励承担洞庭渔歌教学任务的教师深入民间调研,近年来理工学院音乐学院教师发表与洞庭渔歌相关论文多篇,已形成学院教师的一个科研方向。在表演实践方面,2007年、2010年,音乐学院及时将科研和教学成果引入艺术实践,提炼洞庭渔歌中的音乐、舞蹈元素进行作品创编,音乐学院原创的表演唱《洞庭渔歌》和《渔歌调》先后获全国第二届、第三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艺术表演类一等奖和二等奖。在学生共工作方面,2014年音乐学院成立了以学生为主体的“洞庭渔歌传承队”,至今一直坚持面向小学和社区开展“洞庭渔歌”的推介和教唱工作,即便是2020年全国范围新冠疫情横行期间也坚持向公众开放洞庭渔歌“云端”文艺表演,助力地方传统文化传承。每年暑期 “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在音乐学院的组织下,学生团队也常常深入社区开展洞庭渔歌传唱和教唱活动。
二、尚未形成区域音乐专业方向和区域音乐文化课程体系
虽然各高校地域音乐文化课程都已开设,但是普遍较为零散,尚未形成课程体系,也尚无高校设有区域音乐专业。笔者调研的20所本科院校中约有一半仅在选修课中开设了一门“湖湘音乐文化”类似的课程。另外一半高校有针对性的开设了高校所在地地域音乐文化相关课程,也只是多开设了几门具体音乐类“非遗”门类的课程。对于区域音乐的教育传承方式,各高校依然处于各自探索阶段,没有形成有体系的课程教学和研究模式,也暂时缺乏完善的可推广的办学模式和思路。但是一些高校仍然在努力尝试教学改革,不懈探索中国传统音乐以及地域音乐文化传承的教学体系。在这里值得一提的是湖南理工学院音乐学院制定的2020年版音乐学本科专业培养方案,在专业选修课程栏目中出现了“区域音乐”这个版块,下面设有《中国乐理》《中国视唱练耳》《中国音乐分析》《中国音乐美学》《湖南音乐历史文化》《湘北区域音乐》六门课程,可以看出方案明显有建构中国民族音乐教学体系和区域音乐教育传承的意图。笔者为此专访了培养方案的设计者——湖南理工学院音乐学院院长柳青,柳青院长介绍说《中国乐理》《中国视唱练耳》《中国音乐分析》《中国音乐美学》这四门课程是参照我国各高校音乐专业一直所践行的西方音乐教育模式中的相应课程设置,湖南理工学院音乐学院希望探索一条中国传统音乐教育模式。柳青院长说:“这样的课程设置出于两个目的。首先是希望不将区域音乐课程的教学、训练突兀和孤立,围绕着区域音乐课程,对我们这个层级的大学生们,应将学习中国音乐必备的知识、技能课程写入人才培养总目标,进行基础的介绍与教学。其次也是扎实、低调地呼应我的导师及国内学者们的一些呼吁,既锤炼我们的师资,也以此作做我们这个层级高校的挑战与努力。”当笔者问及课程体系实施起来是否有难度时,柳青院长答复:“因为我们的选修课太多太多,此版块的开课经常没开全。鉴于学院师资力量薄弱,区位较差,预估成效不会很打眼,但只要我们一年年地递进,也不愧我们的初心。”湖南理工学院音乐学院建立中国传统音乐教育体系的实践虽然只是初步的探索,但却具有积极的意义。
另外,参照外省高校区域音乐文化教育传承的经验,笔者认为,在我省一些少数民族资源丰富的地区是否可以参考“贵大模式”。“贵大模式”是学界对贵州大学艺术学院少数民族音乐教育传承实践模式的简称。2008年贵州大学艺术学院音乐学本科专业开始招收少数民族音乐方向学生,招收苗、侗、彝、水等民族学生,并单独制定了《贵州少数民族音乐专业方向培养方案》《贵州少数民族音乐专业方向教学大纲》。少数民族音乐方向教学的部分师资直接来源于民间歌师或乐师。在课程设置上采取对以往西方音乐教育体系中的课程进行改造的方法来适应特殊的需求,如在《民间旋律》课程中教唱贵州少数民族民歌片段,在《视唱练耳》课程中加入贵州少数民族旋律片段和特色音程的听辨和分析等内容。历年来,贵州大学的少数民族音乐教育取得了丰收的成果,培养了大量少数民族音乐人才,开创了民族地区引入本地区少数民族音乐进入高校进行教育传承的优秀个案,在学术界引起广泛反响。湖南省也是一个多民族省份,少数民族居民占湖南省总人口的10%左右。土家族、苗族、瑶族、侗族等世居少数民族大多居住在湘西和湘南的山区。笔者以为,在湘西、湘南的地方高校,可以效仿贵州大学在本科专业中新增少数民族音乐方向,面向少数民族地区招收少数民族学生,开展少数民族声乐、器乐、舞蹈的特色音乐教学。师资不足的问题完全可以效仿贵州大学,从民间聘请歌(乐)师执教学生主专业,一些少数民族文化概论性质的课程如果本院师资力量不够,可以从高校其他院系调派师资解决。其他专业配套课程可采用改造高校音乐教育体系中原有课程的方式予以解决。
三、区域音乐教育师资不足以及教材建设滞后
在各高校区域音乐文化教育传承的实践中,教育行政管理者最大的苦恼往往是师资的不足。由于历史原因,我国专业音乐院校的音乐教育课程体系都是按照西方音乐教育模式建立,导致目前各高校的师资都是在西方音乐体系中培养出来的人才,教师的知识结构、思维模式和音乐操作能力几乎已完全被西方音乐学统“格式化”,缺少宽阔的人文视野和中国传统音乐的文化底蕴。在这种背景下,教师投身于地域音乐教育教学,一开始往往感觉力不从心。因为如果没有理念上的更新调整和知识结构的深化、扩宽,教师很难胜任地域音乐文化教学。对教师来说,区域音乐文化的教学较之以前的知识结构有可能是一个全新的领域,这是一个必须要展开继续教育和接受必要的培训才能解决的问题。鉴于此,笔者以为,教育决策者应该紧紧围绕办学的定位方向,整体考虑师资在教学中的合理布局,有选择地安排教师去进行区域音乐文化相关学习和培训,引导和培养教师区域音乐文化的科研兴趣,促进师资团队的成长。如湖南理工学院音乐学院开设的《湘北区域音乐》课程,承担这门课程教学任务的是一个由多人组成的教师团队,每名教师负责相应固定的民间音乐类别的教学。学院要求承担《湘北区域音乐》这门课程的教师都必须针对自己所教授民间音乐类别开展的科研工作,深入民间进行扎实的田野工作,搜集、整理民间音乐素材,构建自己的民间音乐理论基础并积极展开科研,否则不允许参与本门课程的授课。在这个过程中,从事区域音乐教学的几位教师一开始是迫于教学压力,常常利用课余时间深入民间采风,搜集教学素材,向民间艺人请教。但在长期的教学和接触民间音乐的过程中,他们逐渐对区域音乐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并逐渐形成了相对固定的区域音乐文化相关的研究方向。教师个人在教学相长的过程中实现了成长,师资团队也在这个过程中逐渐强大。笔者认为,湖南理工学院音乐学院在区域音乐教学方面做出的探索值得借鉴。
资金不足也是造成师资短缺的原因之一。由于校内师资不能完全满足课程教学,聘请民间艺人或剧团演员进入学校授课是当下各高校常用的方法。各高校在外聘教师的课时费用方面通常有统一规定,但在常规的课时费用标准下,要请到优秀的民间艺人或演员往往存在困难。一些高校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只能“开绿灯”适当调高课时费予以解决。但这通常只限于在较为偏远的地区,聘请民间艺人或剧团演员的授课费用相对较低,在经济相对发达的大城市则行不通。如在长沙,2018年湖南师范大学花鼓戏传承基地入选教育部首批中华传统优秀文化传承基地,音乐学院面向全校学生开设了《走进湖南花鼓戏》《花鼓戏表演与实践》等选修课程,聘请授课的教师是资深花鼓戏演员,教师课时费超出学校标准上十倍,由于学校相关政策,这笔经费只能从国家拨给基地的项目经费中开支。由此可以想象,在没有项目支持下的情况下,一些传统音乐课程外聘教师的计划迫于经济压力往往很难实现。根据笔者调研,关于区域音乐文化或音乐类“非遗”课程,湖南省绝大部分高校目前都以本校教师为主进行授课,只是偶尔邀请民间艺人或演员进校讲座。资金不足导致一些课程在传统音乐文化相关课题和项目结题后,由于没有后续资金支持而不得不取消开课计划。针对这种现象,首先需要教育行政管理者打破常规,能够对外聘师资给予政策上的支持和资助。另外,笔者认为除了依靠各种科研课题和基地项目,高校还可以争取多方面的经费支持,比如把区域音乐文化的教育传承与学生的“三下乡”活动、创新创业比赛、艺术实践课程中“采风”等课程联系起来开展,这些活动一般都有专项经费支持。如此一来,传统音乐传承活动为大学生的社会实践和艺术实践活动提供了良好的素材,大学生社会实践和艺术实践活动也为传承活动争取了一定的经费。
在湖南省各高校,区域音乐特色教材的建设始终处于滞后状态。目前,据不完全了解,湖南省内只有吉首大学音乐学院教师编著了《土家族打溜子传统曲牌精选》《湘西苗族舞蹈教程》《土家族舞蹈教程》。缺乏体系、规范的教材有可能导致教师授课随意性强,教学内容没有层次感有序性和连续性,教学进度也容易出现重复或者断层的情况。教材建设是各高校确保区域音乐教育传承科学、有效进行的重要保障,如果是师资水平的限制,可以由教学团队共同承担教材开发任务,团队成员可以由高校教师,水平较高的研究生、民间艺人、文化系统工作人员共同组成。在现代网络技术高度发达的背景下,高校还可以积极开发有声教材,将与区域音乐表演相关的音频、视频资料链接形成的二维码印在教材相应位置,学生通过手机扫描二维码就能欣赏,这也不失为一种与时俱进的做法。
四、湘中地区高校地域音乐文化教育传承的意识不强、实践滞后
笔者通过调研发现,湖南省内区域音乐和音乐类“非遗”教育传承实践较为活跃的本科院校大多位于湘西、湘南和湘北的各地方高校,湘中汉族地区的高校区域音乐教育传承的意识还不强、实践相对滞后。主要有以下原因:1.湘西、湘南、湘北的地方高校由于不具备省会所在地高校的区位优势和资源优势,为了谋求生存和发展,更加倾向于走“音乐教育本土化”的路线以突出专业办学特色。2.湘西、湘南少数民族音乐文化资源丰富,为区域音乐文化转化为教学资源提供了便利。3.越是城市化程度高的环境,民间音乐的保存越是困难。因此在湘中地区如长沙、株洲、湘潭这样都市化、现代化程度较高的城市,民间音乐更难觅得踪迹,造成教学资源较为匮乏。针对这些问题,笔者有以下看法。在湘中汉族地区,同样也有很多本地传统音乐类别,如长沙弹词、长沙花鼓戏、湘剧等,这些古老的民间艺术早已失去了民间的原生生存环境,存活于喧嚣的城市中。在不同的社会、历史、文化语境中,传统音乐的文化内涵不断被解构和重构,文化身份也处于持续性的建构中。虽然在国家“非遗”政策的支持下,民间师徒相承的技艺传承一直在继续,但有关传统音乐的文化变迁以及新时期的建构、文旅融合等相关理论研究仍然非常薄弱。相比地方高校多为应用型大学,湖南省的长、株、潭中心城市区域集中了一些定位为研究型大学的高校,这些高校拥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在对传统音乐进行搜集、整理和理论研究上有着其他地方高校不具备的优势,完全有能力依靠科研优势将地方传统音乐文化和“非遗”的保护、传承事业推向一个新的高度。
五、结语
湖南是一个“非遗”大省,据不完全统计,国家级和省级音乐类“非遗”项目有20多项。绝大部分的“非遗”项目所在地都高校,这些高校进行音乐类“非遗”的教育传承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各高校应该加强与当地政府以及文化部门、民间艺人的交流和合作,合力推进地域音乐文化和“非遗”的保护、传承工作,逐渐走出师资、教材、资金等方面的困境。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三次学习时强调“博大精深的中华优秀文化是我们在世界文化激荡中站稳脚跟的根基”,传统文化的复兴将成为未来文化发展的主流。作为地方高校,应该更为主动地投入到地域音乐文化的保护和传承中去,积极推进办学观念、办学定位和办学体系的改革,为国家培养具有文化自信的扎实传统音乐文化素养的音乐人才。
注释:
①根据2021年8月16日笔者对柳青院长的访谈笔录.
②范斌.贵州大学少数民族民间音乐文化专业教学的回顾与展望[J].贵州大学学报:艺术版,2008(4):59-62.
③同注释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