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靠近一匹汗血马

2021-11-12

山东文学 2021年4期

在远离草原的地方,一个现代人,若拥有一匹汗血马,便已值得称奇;要是某个人拥有的不是一匹,而是一群,那就不单单是财富,也不能简单地谓之个人喜好了。当别人收藏地上地下沉睡的文物时,他养蓄的,是一群有呼吸有情绪的“文物”,那定是有气魄和情怀的人!

在崇明岛启隆镇绿地长岛,我遇到了一群汗血宝马。

隔着一条过道,两排相对的马舍里,每个单间一匹汗血马。它们玉树临风。它们沉静安稳。它们将头从高大的木栅栏里探出来,探出仅供马头和一截脖子出入的半个弧形孔洞,眼睛温顺地注视我们。

当我靠近一匹汗血马,我分明感到,它脚下有迢迢万里之力,可以走尽天涯路途;它高大英俊的身姿,属于风驰电掣的冲锋或奔跑;它棱角分明的骨骼和身躯,随时可以成为一道勇往直前的风景;那凝望的眼睛,那么晶莹剔透,那么清澈单纯,隐着风云雷电,又藏着云淡风轻。

当我靠近一匹汗血马,我会想起沉积在古代经典著作中永不磨灭的骏马的英姿。想李白“银鞍照白马,飒沓如流星”,描几多侠客风流冷峻;孟郊“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尽长安花”,绘无数书生之踌躇畅意;陈与义“故园便是无兵马,犹有归时一段愁”,抒几许家国之思;辛弃疾“金戈铁马,气吞万里如虎”,发多少将军豪情……无数文人雅士由马生发情怀,操控生花妙笔,为中华灿烂文化史留下精美绚烂的册页。

当我靠近一匹汗血马,我会想起关于汗血宝马的美丽传说。相传——也就是说不出确切年代的从前,在茫茫西域大漠中,一位孤独的旅人,身陷无水无粮的绝境七天七夜,经过痛苦的内心挣扎,他没有把长刀挥向他忠实的爱马,而是砍在自己的手腕上。马呆呆地看着主人所做的一切,舔了舔主人的手腕,仰头一阵悲嘶。最后,他们没有死在沙漠上。马像发狂一样,用尽最后的气力,带着主人冲出沙漠。旅人发现,在马奔跑的身躯上,渗出了一片血色汗珠。从此这匹马的后代在狂奔之后,都会在肩胛部位流出血色汗水。这个关于汗血宝马来历的美丽传说,之所以让人感怀,在于它所折射的“投我以木瓜,报之以琼琚”的高尚情感。你赠我果子,我回赠你美玉,重的是心心相印,是精神上的契合,是彼此的珍视。胸襟之高朗开阔,不与寻常人同。

当我靠近一匹汗血马,我会想起古代由马匹驮起来的战争。在漫长的冷兵器时代,马被称誉为有灵气的武器,随军移动的粮仓。纵观世界冷兵器战争史,宝马成就过无数帝王拿下社稷江山,助推过无数英雄豪杰称霸一方。

那些只强调甲方和乙方谁输谁赢而彻底忽略马匹贡献的战争,史书上都有,不是我关注的重点。我关注的,是汗血宝马从西域被引进到中原的那段看似光明坦阔、实则隐秘不堪的故事。

在张骞奉诏出使西域的时代,张骞先生既是个外交家,还责无旁贷地充当旅行家和冒险家的角色。他第一次从西域返回,给老大写了需要几个人抬的汇报材料,称孤道寡的刘彻在一大堆竹简中看到了一句让他两眼放光的话:大宛有好马,出汗殷红如血,能日行千里。对一个胸中有大抱负的皇帝,这句话比三千佳丽更令他向往。他心想,朕的大汉朝军队要是装备上汗血宝马,还怕什么匈奴?朕将无—敌—天—下!

大宛虽远,但刘先生的思维是:没有金银财宝到达不了的地方,也没有金银财宝解决不了的问题。于是,命令使臣携带重金前去换取。那小山包似的金银财宝中,竟有一匹真马大小的“金骏马”。至于这一堆财宝能换几匹宝马,皇帝没明确要求,使臣心头没底。自古买卖由双方协定,卖方占据更多主动权。可熟稔贸易并遵守商贸规矩的人都清楚,大宛的宝马除非不卖,只要卖,价格再高,至少能给汉武帝一两匹,最好一公一母,保证能子子孙孙无穷匮也。

孰知大宛国王面对这堆旷世金银,意乱神迷、方寸大乱。他决定驱逐汉使,扣其财物。这个利令智昏的家伙假惺惺召来群臣,声称让大家商议。大臣中敢说真话的早被他杀光了,剩下的全是拍手叫好举手同意的人。这边刚刚陈述完毕,群臣赶紧附议赞同。不仅附议,还追加一句:两国相距万里之遥,山水黄沙相隔,那个刘某拿我们莫之奈何。

买马不成,使臣被杀,刘彻哪里会答应呢?换了你我也不答应。顿觉不灭大宛无以为君,无以为人。一怒之下,发兵征讨。刘彻先生,被愤怒冲昏了头脑。他一声令下,汉朝军队既没有准备充足的粮草、被服,也没有考察沿线的地势、水源,数万大军开拔,走出去几百公里,老刘才醒过神来,哀叹自己仓皇草率。可是开弓没有回头箭,总不能又下一道命令把大军召回来;好在人多,心想二三十个汉军揍一个大宛士兵,总是揍得过的。为了大汉的面子,立即加紧筹备粮草,紧随其后运到。可惜为时已晚,败局从出发就已无可更改,汉军于行军途中大量饥渴病死,还未开战就死了十分之九,数万士卒,只剩下几千人,最后逃回玉门关待命的,仅几百人。沿途多少汉家男儿弃尸荒野,真真是人命不及马命。

好在大宛嘴里的刘傻子确实不傻。第二次出兵之前准备充分,十万汉军开入,西域诸国均开城相迎,独独轮台拼死抵抗。小小轮台哪里经受得住,数日便被攻陷。大宛之战持续了四年,最终大宛国王国破身死,遗众投降,献出三千匹汗血马。

良善沉静的汗血马背后,汉朝和大宛的君臣撕开一页残酷的战争画卷,读罢掩卷,依旧心惊肉跳。拥有一批宝马,进一步缩小汉王朝骑兵与匈奴骑兵的差距,这是汉武帝的野心。他以为,宝马良驹,既可作威武强盛的象征,还可作治国平天下的利器。可历史从不按照任何人的意志发展,配备了汗血宝马的大汉军队,终究抵不过历史的选择,到了末季,逆行不道,皇室衰微,日暮途穷,猛士蜂起,宝马良驹竟成了助推烽火、加剧战争的反向利器。

我不知道当今世上还有多少国家拥有骑兵,但我以为,冷兵器时代的完全终结,以最后一匹战马解甲归田、转为民用作为界记。即使在拥有骑兵的时代,不可能每个骑兵的坐骑都是汗血宝马,否则汗血宝马不可能从古至今都属珍贵的品种。我心想,退出历史舞台,宝马还可以继续在体育赛事、马术表演中,一展天马风采。怎么也不会想到,曾经叱咤史册、日行千里夜行八百的汗血马,会落脚到逼仄的马舍里,在没有足够辽阔原野可供奔驰的南方,成为有呼吸和情感的“文物”,被无数的游览者欣赏、赞叹。

马舍的每一间木栅栏上,都用中英文双语清楚标注了马的品种、学名、性别、颜色、生日、入境时间、原产地等各项信息。这表明,它们都有高贵的出身,都有不平凡的过去。只是我不知,这马舍对于一群汗血马,是怎样一种遭际?它们有马语吗?它们一群,日日夜夜在此相望和厮守,它们相互交流吗?它们能交流哪些话题呢?……因为这些问题,我跟不上我的队伍了。我在马舍跟前磨磨蹭蹭,轻轻抚摩每一匹探出头来的汗血马。第一次如此靠近一群马,尤其还是靠近一群我久仰的汗血马。与第一匹马接触时,心率完全不正常。看着平静的马眼、直立的马耳朵,在人与马的静静对望中,人畏惧地把手一寸寸伸过去,眼看要触到鼻梁骨,马却突然动了,人一紧张,立即缩回了手。

惊魂甫定,用驯马师刚教给的知识去考察:如果发现马耳朵倒伏紧贴向身体,最好别去碰它。它在警惕你,它很紧张,甚至是很抗拒,很容易发怒,这时候它是具有攻击性的。

定睛看,一对漂亮的马耳朵不折不扣直立在头顶,它没有一丝一毫生气的迹象。是自个儿虚惊了,马只是把头往左偏了三十度不到的角度。也许是腻了跟我枯燥的对望,它转个方向去关注近旁人们的嬉笑声了,马的黑亮的右眼却恰好正对着我。面对那只黑得晶莹透亮的马眼,我呵呵地傻笑了一回自己的怯懦,全身肌肤渐渐放松,又把手慢慢伸过去,嘴里忍不住喃喃:“嗨,小伙子,你长得好英俊哦!喜欢你,就想摸摸你!别紧张哈。你真可爱!”

细密、柔和的触感,瞬间脑神经过电一般,绝对颠覆脑中存储了几十年的对牛羊猪猫狗那身皮毛的好感。马都通人性,一匹汗血马更是如此吧。它把头重新偏回来,定定地看我,定定地立在那儿一动不动,马眼中是上帝小心翼翼存放进去的一汪可以流动的黑色晶体,它所流露出的温顺和信赖,柔化人的肝肺。我一遍又一遍轻轻抚摩它长长的鼻梁骨,抚摩它的脸,抚摩它的腮帮,嘴里情不自禁跟它言语:“嗳,你真是太可爱了!你的祖先有没有告诉过你,在格列佛那里,你们可都是慧骃国的主子?我看,你们比人类聪明,长得英俊良善,也比许多人类好看哦。小家伙,喜欢你现在温顺的样子!当然,更想,看见你在外面奔跑的样子……”

这趟出行之前,有好长一段日子完全被禁锢于琐屑的俗世,不得以透一口气,感觉自己就像一头拉磨的驴,已麻木迟钝到即将彻底丧失对世界的敏感,甚至包括对活着的感知。

自缚于茧的心事,竟在幽暗的马舍悄然打开、尘埃落定。

带着万千心绪,我在马舍的过道里恋恋不舍地离开一匹,又走向另一匹。一次,只顾说着话后退,告别一匹特别精神的栗色马驹,后脖颈撞到什么肉乎乎东西的同时接收到一股热气,一转头,跟对面马舍里的马正打个照面,我的脖颈触到它的鼻子了。它打着响鼻,利落地摆了摆棱角分明的头颅。大概在埋怨我这个粗心大意的冒失鬼,踩到它的地盘上,都冒犯到它了,竟然还没注意到它的存在!猛醒:刚才跟前一匹马亲近的场面,可不全在它晶亮的马眼中了!一股自愧催我赶紧伸手,去抚它的鼻梁骨,并向它喃喃致歉。愿将远胜于前的温柔与爱惜,全都交付于它的激切和冲动,充盈于内心。

褐色的,栗色的,枣红的,棕红的,白色的,产地来自布兰、贾拉巴特尔、苏黎世……马舍里二十余匹汗血马,我只得以在短暂的时间罅隙里接触到其中的七八匹。其余的,我只能匆匆行至马舍跟前,向那探出头来的,招一招手,挥一挥衣袖;向那没有探出头来、孤独在自个儿单间里肃立的,匆匆投去关注凝望的一瞥。我不知道它们是否懂我,懂我此时的一言一行,一吁一叹。但我觉得我懂它们,懂它们的一抬头一低头,懂它们的一呼一吸,甚至无声无息的静默站立。我知道,马舍不是一匹汗血马甘心待的地方。它本可去旷野迎接朝阳,踏碎一地晶莹的露珠,啃得一片芳香的青草。它本可自由自在,无拘无束驰骋天涯,快意一生,豪壮一世。它们遗传自祖先的每个细胞里,都有茫茫戈壁、黄沙大漠的影子,那是它们的远方。它们眼中,有水美草原、辽远天地,那是它们的向往,它们的梦想。

如今,不说和平年代,就是发生战争,马也已经派不上用场。

一匹汗血马——属于旷野的尊贵精灵,最好该待在哪儿?

也许,该待在内陆大草原,马是游牧民族的伴侣和助手。可为了保护生态环境,那里正实施退牧还草。假如到那里,也只能像其他牲口那样,被圈养起来。

它也许应该属于西亚,那里盛产石油,人们富裕多金。

它适合于沙漠吗?

它适合于戈壁吗?

它适合于茫茫雪原吗?

不。当时光远离了写入史书的古代,汗血宝马已落入历史的尘埃中。它们的种群虽卑微地生存下来,却吃着远地运来的种种精饲料,孤独地沦为马舍中尚存呼吸的标本。

当我们一群来访者鱼贯登车,即将离开,我的目光陷在马舍空荡荡的过道里。我的目光,像极了小时我祖母那拖着长长一根麻线的缝衣针,在那些把头探到过道里来的每一匹汗血马的身边穿来绕去,穿来绕去,最终迷失在马舍深处看不见任何影像的幽暗里。座位下车轮开始滚动,耳边突然传来一声悠长的马嘶。那是怎样揪心揪肺的嘶鸣,我无法言说我的感知。稍歇几秒,又一声凄切的嘶鸣。我的心揪紧。车子渐行渐远,我茫茫望向前方。在看不见的远方,那里也许有大平原,无边无际,天宇似穹庐,笼盖四野,绿草无边,清风安详……安安静静、凝神屏息的我,没有听见马舍里传来第三声嘶鸣。不知道是这怅惘的悲鸣,本就没有从喉咙里蹦出来,还是因为相隔太远,声音走失在了空气中……

跟一匹汗血马对视,我有流泪的冲动。

假如,还有另一片苍茫寥廓的天地,假如我还有年轻矫健的身姿,假如,有那么一次机会,我愿驾任何一匹汗血马,奔向任意一片水美草肥之地。抱着它的头,彻底腾空干净地痛哭一场。然后,纵容它四蹄欢腾,踏碎一溪水花;任由它释放野性,品评和鉴赏那无边草原上满地的青草;迁就它如风过影,痴迷沉醉于旷野的绚烂与芬芳;陪伴它且停且行、嘶鸣吟唱,直至夕阳西下,暮云四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