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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王堆帛书医药文献注释拾零

2021-11-11岳海燕

太原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1年5期
关键词:阴干帛书蜂房

岳海燕

(山西大学 文学院,山西 太原 030006)

马王堆汉墓帛书涉医文献数量多、篇幅长、内容丰富,不仅对中医药学有重要的参考价值,而且对于语言文字学也有重要研究价值。尤其该类文献涉及到非常多的不同于经史文献的生活词汇,对于汉语词汇史研究有直接作用。这批文献已经过学者们多次注释,笔者在拜读过程中,对其中几处注释和断句有所体会,故录出讨论,以期就正于方家。

《五十二病方》“诸伤”有一方(本文所引文献原文皆用宽式释文):

一,令金伤无痛,取荠熟干实, 熬令焦黑,冶一; 术根去皮,冶二,凡二物并和,取三指撮到节一,醇酒盈一中杯,入药中,挠饮。不嗜酒,半杯。已饮,有顷不痛。26/26复痛,饮药如数。不痛,毋饮药。药先食后食恣。治病时,毋食鱼、彘肉、马肉、飞27/27虫、荤、麻洙菜,毋近内,病已如故。治病无时。壹治药,足治病。药已治,裹以28/28缯藏。治术,曝若有所燥,冶。·令。29/29[1]220

本方在里耶秦简中也有记录,惜乎不全,只有后半部分:

内,病已如故。治病毋时,壹治药,足治病。药已治,裹以缯藏,治术,曝若有所燥,冶。8-1243

从残留来看,二者应是同一药方,其中涉及到白术的冶法,是在“曝若有所燥”的基础上进行研磨的。“曝若有所燥”之“若”,诸注都释为连词“或”。

帛书整理小组注为:“若,或。现存古医书中也有若字这样用的,如葛洪《肘后备急方》卷一《救卒客死忤死方》:‘以铜器若瓦器。’同卷《治卒心痛方》:‘桂末若干姜末,二药并可单用。’卷二《治卒霍乱诸急方》:‘取楠若樟木’,等等。”[2]30《马王堆汉墓简帛集成》注释完整引用此注。

《马王堆古医书考释》注:“若——或。《左传·襄公十一年》:‘孟氏使半为臣,若子若弟。’顾氏《补正》:‘若,犹或也。’杨树达《词诠》:‘若,传疑副词,或也。’在古医书中‘若’字作或解者如:《素问·玉机真脏论》:‘不治,法三月,若六月;若三日,若六日,传五脏而当死。’《肘后备急方》卷一‘治卒心痛方’:‘桂末若干姜末二药’均是。”并将该句解释为:“先将白术在阳光下晾晒或用其他方法充分干燥”。[3]354

《马王堆汉墓帛书〈五十二病方〉集注》引了此两处注释,译文也采纳了《考释》的意见。[4]56

“若”作连词,与“或”用法相同,在传世文献并不鲜见,尤其在《五十二病方》中使用频率很高,这是毋庸置疑的。但是,此处的“若”是否为或者之义,尚可讨论。“曝”是“燥”的手段,但把“有所”解释为“其他方法”进而与“曝”并列,则是有疑问的。“有所”是一个固定结构,本义是领有某地方,如《左传·襄公三十一年》:“车马有所,宾从有代,巾车脂辖,隶人、牧、圉各瞻其事。”指的是车马有安放的地方。“有所”的后边也往往衔接动词,表示有做某事的地方,如《国语·周语下》:“夫天地成而聚于高,归物于下。疏为川谷,以导其气;陂塘汙庳,以钟其美。是故聚不阤崩而物有所归,气不沉滞而亦不散越。是以民生有财用而死有所葬。”其中,“物有所归”指万物有地方依托,“死有所葬”指百姓死后有地方埋葬。到汉代“有所”结构中的“所”的意义逐渐虚化,不限于指具体的处所,而往往表示某种情况,如《史记·越王勾践世家》:“至,其母及邑人尽哀之,唯朱公独笑,曰:“吾固知必杀其弟也!彼非不爱其弟,顾有所不能忍者也。”“有所不能忍”翻译为现代汉语可以是“不能忍受的地方”,但这个“地方”已经不是具体的处所义,而是抽象的“某种情况”。进一部引申,“有所”表达“达到某种程度”。如《史记·项羽本纪》:“吾入关,秋毫不敢有所近,籍吏民,封府库,而待将军。”“秋毫不敢有所近”可以翻译为“对任何细小之物不敢有接近的情况”,但传达出程度的意味,可以理解为“不敢有任何程度的接近”。另如《史记·鲁周公世家》:“周公归,恐成王壮,治有所淫佚,乃作《多士》,作《毋逸》。”指的是“治国有一定程度的淫佚”。“有所”的这一用法在现代汉语中仍然有一定程度的保留,如“有所不知”,有一些不了解的情况,“有所耳闻”指听到一些情况但是并不全面,“有所隐瞒”指有一定程度的隐瞒。综合“有所”的用法此,《五十二病方》此处“有所燥”当指“有一定程度的干燥”,即不需要干透。

里耶秦简中的医方简中简8-792与8-1772,经过何有祖缀合后整理为一则,该缀合得到了学界的认可,内容如下:

若有所燥,冶。冶即用不藏。以五月尽时刈取析蓂曝干,取秆、取实藏。[5]

该药方也讲到对药材的加工和储存,似是在讨论半干药材与充分干燥药材的不同用法。前半句“若有所燥,冶。冶即用不藏”,指如果干燥到一定程度,就可以研磨成粉,研磨成粉后当时就使用,不用保存。后半句“以五月尽时刈取析蓂曝干,取秆、取实藏”,指的是将药材充分曝晒,干燥后则可以储存收藏。

《五十二病方》“曝若有所燥,冶”与里耶简此处“若有所燥,冶”表述明显相同。所存疑者,是对药材的储存,里耶简明确提出“即用不藏,这样逻辑上非常顺畅,因为并未充分干燥,所以不能储存。但《五十二病方》中混合有未充分干燥的白术的药材却“裹以缯藏”,似乎不合逻辑,但从“壹治药,足治病”的表述来看,这种储存应该是短期储存,是为了治病方便,一次性把治疗一个病程的药材全都加工好,加工的药材不是要长时间保存,而是在这次病程内的短时间保存。

这样,“曝”与“有所”不是并列关系,“曝若有所燥”之“若”不是“或”义。

“若”可解释为“至,到”。《国语·晋语五》:“吾子忍之,不可以言病。受命于庙,受脤于社,甲胄而效死,戎之政也。病未若死,只以解志。”“病未若死”指受伤严重但没到死的程度,“若”为“及、至、到”之义。《左传·成公二年》作“擐甲执兵,固即死也,病未及死,吾子勉之。”“病未若死”等同于“病未及死”。这样,“曝若有所燥,冶”意为“加工白术时,曝晒至一定程度,就可以研磨了。“若”似也可以解释为常用的“如果”义,断句为“曝,若有所燥,冶”,全句意为“加工白术要曝晒,如果干燥到一定程度,就可以研磨了。”

《养生方》“勺”下一方:

曰:五月取虫弗蠃三斗、桃实二斗,并挠,盛以缶,沃以美酨三斗,盖涂,埋灶中,令庳中47/47三寸,杜上,令与地平。炊上昼日而火【□】绝,四日出,滤弃其滓。以汁染布三尺,曝,干48/48辄复染。[6]43

其中“炊上昼日而火【□】绝”,《马王堆汉墓医书校释(贰)》未注;《马王堆古医书考释》亦未直接注释,但在“语释”中对应解释为“在炉灶内点火,白天一直不让火熄灭。”《马王堆汉墓简帛集成》未注。

该句话的疑点在于“炊上昼日”之“上”,按各版的标点方式,“上”似乎是作为趋向动词使用的,与动词“炊”构成述补结构,这种用法在现代汉语中非常普遍,如“停上几天”“走上一个月”等,但该结构的语法化在汉代还没有完成,从当代学者的研究成果来看,其语法化最早也是在唐宋时期,以帛书的年代来看,此处断句是存在疑问的。[7]

本句上面一句为“杜上,令与地平”,意思是将上面封堵,其“上”指的是具体的上部、顶部之义。此处“炊上”之“上”似与之同义,也指具体的上部,或也应与“杜上”一样单独断句。更早期的灶应该是穿穴而成的地灶。“灶”的繁体字形为“竈”为穴部字,《说文·穴部》:“竈,炊竈也。从穴,鼀省聲”,徐锴《系传》释其形:“穿地为竈也。”从文献中对“灶”的表述也可以分析出地灶的特点。《国语·晋语六》:“鄢之役,荆压晋军,军吏患之,将谋。范匄自公族趋过之,曰:‘夷灶堙井,非退而何?’”语例中传达出“灶”和“井”是有类似性的,在退兵时要平掉,说明其是地灶。《国语·晋语九》:“乃走晋阳,晋师围而灌之,沉灶产蛙,民无叛意。”水灌晋阳,沉在水底的首先是灶,说明其应该也是地灶。尤其是在行军时,挖地灶是简易快捷的,《史记·孙子列传》:“使齐军入魏地为十万灶,明日为五万灶,又明日为三万灶”,行军的路上每天临时修灶,应该修的是简易的地灶。《养生方》这一段充分反映了早期简易灶是穿地而成的这一特点,将缶埋入灶中,缶的上部是与地齐平的。“炊上”或指的是从灶的上部烧火,一般烧火是从下部加热,这样加速循环,加热速度快,而从灶的上部加热,加热速度慢,这一段描述对药材要进行不间断地加热四日,说明用的是小火,是慢慢加热。因之,本句似断为“炊上,昼日而火【□】绝”更妥。

《养生方》“麦卵”下有一方

有恒以旦毁鸡卵入酒中,前饮一。明饮二,明饮三;又更饮一,明饮二,明饮三,如此尽四十二卵,令人强益色美36/36。[6]41

本方句首“有”字诸注均未涉及,完全被忽略。未注释,则说明此处是按“有”的一般用法来理解的,但“有”的基本意义是“拥有、具有”等实词义,此处显然不是使用这一意义。《马王堆古医书考释》“语释”部分解释首句为“经常在清晨把鸡蛋打碎放在酒里”[3]671,也没有任何解释“有”的痕迹,似乎将“有”理解为无意义的助词。“有”在早期的用法非常复杂,虽然没有形成完全统一的意见,但认为“有”可以加诸于名词、动词、形容词前作词头而无意义,这是多数学者比较认同的意见。但从本条医方的语境来看,“有”后面衔接的是时间副词“恒”,也不符合其作为助词的一般用法。因而,按本字读其实此处费解。

笔者以为,下句“又更饮一”本作“有更饮一”,其“有”读为“又”,此处“有恒以旦毁鸡卵”之“有”似乎应作同样理解,这也是“有”的常用用法,尤其在帛书中非常常见,毋庸赘述。《房内记》中有一方:“益内利中:取醇酒半杯,温之勿热。毁鸡卵,注汁酒中,挠,饮之。恒以旦未食时饮之。始饮,饮一卵,明日饮二卵,【明日】饮三卵;其明日复饮二卵,明日饮一卵。恒到三卵而却,却到一卵复益。” 与本方相似度极高,只是在饮用鸡卵时,《养生方》的顺序是前三天由一枚递增到两枚、三枚,第四天以后再周而复始,重复一枚、两枚、三枚的递增。而《房内记》的顺序是由一枚递增到三枚后,再递减至一枚,第六天以后周而复始。这种类似的方子有可能在其他的抄本中抄在一处,因有微别,故用“有(又)”来标记,“有(又)”统领的是整个药方,在分类传抄时分开了,但是标记词“有(又)”未去掉。

《胎产书》中有一方:

一曰:取蜂房中子、狗阴,干而冶之,以饮怀子,怀子产男。23[6]97

本则药方各家注释都相类。帛书整理小组注:“蜂房中子,《神农本草经》作蜂子;狗阴,《神农本草经》作牡狗阴茎。”[2]138《马王堆汉墓医书校释》:“蜂房中子:即蜂蛹、蜂儿。狗阴:狗阴茎。”[8]90《马王堆古医书考释》“蜂房中子即《本经》之蜂子。谓其‘味甘,平。主风头,除蛊毒,补虚羸伤中,……’。”又:“狗阴,《本经》名‘牡狗阴茎’,谓其‘味咸,平,无毒。主伤中,阴痿不起,令强。热大,生子。’”《长沙马王堆汉墓简帛集成》引整理小组原注。其他相关研究论文引用此条时也都认可该注。

从诸药方的辞例来看,此处断句注释尚可商榷。

其二,很多药材要干燥之后再进行加工,不同的药材有不同的干燥方法,帛书中记录的有阴干、曝干、旸干、熨干等,其中使用最多的是阴干,帛书中的医药文献中出现有20处之多,其他干燥方法都比较少。帛书对于干燥方法往往都要说明,(例外是仅见的,如《五十二病方·诸伤》中“令金伤无痛方:取鼢鼠,干而冶;取彘鱼,燔而冶”,提到“鼢鼠”,只说“干而冶”,而未交待其取干之法,该句可能是为了和后半句“燔而冶”相对。)照此表述习惯,本方中“干而冶之”似不完整,不应该不交代干燥方法,因而“阴”字应当下属,连下文读为“阴干而冶之”,这是常见的药材处理方法,如《养生方·治》:“取雄鸡一,产搣,□浴之□【□□□□□□□□】,阴干而冶……”;如《养生方·除中益气》:“取白杬本,阴干而冶之,以马酱和,丸,大如蝙蝠矢,入男子【中身】孔中,张且大。”本方中比较明确的药材为蜂房中子,其处理方式也应该是阴干,可参《五十二病方·》:“阴干道旁蜂卵,以布裹□□。”

因此,本方似可重新断句为“一曰:取蜂房中子狗,阴干而冶之,以饮怀子,怀子产男。”重断后,“蜂房中子狗”费解。

一种可能性是存在讹误,讹误或许有两种情形:一是“狗”由于是比较阳性的东西,古人在希望生男孩时也会用到,故在传抄中误入;二是“狗阴”后正好接续“阴干”,少了一个重文符号。另一种可能,疑“狗”为“蜂房中子”的修饰限定语。“句”声字的词义特点在于佝偻屈曲,“句”本身的词义弯曲,“蜂房中子狗”中“狗”似可读为“句”,表示屈曲的蜂卵。蜜蜂的发育需要经过蜂卵、幼虫、蜂蛹、成虫几个阶段,其中幼虫最开始是弯曲呈C字形的,随着虫体的长大而逐渐伸直。“取蜂房中子狗”,意即选取蜂子中形状弯曲的,阴干后研成末。从辞例上看,《胎产书》中本方前另有一方“一曰:取鸟瓮中虫青背者三,产吞之,必产男,万全”,这一方中“青背者”是对“鸟瓮中虫”的修饰限定,其表述习惯正与“狗”修饰限定“蜂房中子”相同。

《胎产书》中另有一方:

一曰:以方咀时,取蒿、牡、蜱蛸三,冶,饮之,必产男。已试。[6]96

其中“蒿、牡、蜱蛸”断句及相关注释,各家注释相类。

帛书整理小组“蒿”未出注。牡”和“蜱蛸”分别注为:“牡,应读为杜,《尔雅·释草》:‘杜,土卤。’注:‘杜衡也,似葵而香。’蜱蛸,《神农本草经》名桑螵蛸。”[2]138

《马王堆古医书考释》:“蒿——按蒿类太多,如青蒿(即草蒿)、茵陈蒿、邪蒿、同蒿……等均未见有可产子的记文。”又:“杜——原作牡,形近而讹。杜字古代有两种解释。其一,指杜衡。《尔雅·释草》:‘杜,土卤。’郭注:‘杜衡也,似葵而香。’其二,指甘棠。《说文·木部》:‘杜,甘棠也。’《说文义证》:‘甘棠也者,《释木》文郭云:今之杜梨’。……按,本书此处的‘杜’字当指第一说的杜衡。此药最早出于《别录》,但无生子之记载。”又:“蜱蛸——蜱,原作卑。蜱与卑上古音均支部韵。蜱为並母,卑为帮母,故卑假为蜱。蛸,原作稍。蛸与稍上古音均宵部韵。蛸为心母。稍为山母。故稍假为蛸。蜱蛸即桑螵蛸之别名。系螳螂之卵。《本经》:‘味咸,平。主伤中,疝瘕,阴痿,益精,生子。……’”[3]808

《马王堆汉墓医书校释》注释基本采用帛书整理小组,只是作了转述。《马王堆汉墓简帛集成》则直接引用整理小组原注。

刘春语博士论文《汉简帛医书十三种字词集释》对此处释读进行了讨论,其观点颇有道理。论文认可“卑稍”读为“蜱蛸”,但认为“牡”字不应该破读为“杜”,解释为杜衡与文意不相合,因本方想要达到的目的是“产男”,但古书中并没有关于杜衡产子作用的记载。因而,作者认为“牡卑稍”应该连读为“牡蜱蛸”,即雄螳螂,是一种药材。服用雄螳螂求男胎,符合古人认为欲得男胎就要服食雄性食物的理念。[9]

刘春语将“牡蜱蛸”连读,对该方的释义有了进一步的推进,正确可从。但连读后,该方为“以方咀时,取蒿、牡蜱蛸三,冶,饮之,必产男”,仍有难通之处。笔者以为,该方应该断为“以方咀时,取蒿牡蜱蛸三,冶,饮之,必产男”,意为:取蒿草丛的雄螳螂三只,研末后饮用,一定生男。理由如下:

其一,本方中所涉及的数量词“三”,诸家都没有注释,唯《马王堆古医书考释》有“语释”,解为:“可用青蒿、杜衡和桑螵蛸三物共同研末。用水送服。一定可以生男孩。”将“三”理解为三种药材。但如果“牡蜱蛸”连读,药材数量显然不足三种。且从前后文对数量词的使用来看,“三”应该指的是牡蜱蛸的数量,如前一方为“怀子未出三月者,吞雀瓮二,其子男也”,指的就是两只雀瓮。则本方“牡蜱蛸三”显然应指三只雄螳螂。如此,本方只交代蜱蛸数量为三,但没有交代另一种药材蒿的数量,药材配置比例无法把握,这样解释还是有问题。

其二,诸注大多不对“蒿”进行专门注释,是因为蒿是非常常见的野草,也能入药,认为没有注释的必要。但蒿和杜衡一样,古书中并没有关于其有产子作用的记录,其药用主要是用来清热解暑、治疗疟疾等。《马王堆古医书考释》注意到了这一点,提到“蒿类甚多……均未见有可产子的记文”,但是没有进一步讨论。从这两处矛盾来看,“取蒿、牡蜱蛸三”未足信,或当断为“取蒿牡蜱蛸三”,“蒿”不是作为药材来使用的,而是“牡蜱蛸”的活动场所,义即取用蒿草中的雄螳螂三只。这样断句,排除了蒿不能作产子药材的矛盾。且能和前后文相适应。本方的上一方中有:“一曰:取鸟瓮中虫青背者三,生吞之,必产男。”下一方为上条讨论的“一曰:取蜂房中子狗,阴干而冶之,以饮怀子,怀子产男。”都比较详细说明了从某处取某药材。螳螂多生活在杂草灌木丛中,丛生的蒿草正是其良好的生活环境。

另外,如上“蜂房中子狗”条所讨论的,在涉及到有两种以上的药材的加工时,其加工方法是混合后加工还是各自单独加工,医方中往往是要交代清楚的,如此处是“蒿”与“牡蜱蛸”两种药材的话,需要说明“并冶”还是“各冶”,而不是只用一个“冶”来表述。从本方的加工方法来看,前面只有一种药材的可能性更大,因之“蒿牡蜱蛸”当连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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