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存在问题与对策研究
2021-11-05张泳严方姜丽丽
张泳 严方 姜丽丽
[摘 要]青岛市为了落实“学深圳、赶深圳”,大力推动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的发展。文章通过研究青岛市2020年上半年的民营经济各项经济指标,分析了青岛市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对今后促进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的发展提出了对策和建议。
[关键词]民营经济;中小企业;瞪羚企业
[DOI]10.13939/j.cnki.zgsc.2021.30.010
2019年春,青岛市委应习近平总书记“办好一次会,搞活一座城”的重要指示,为了在更高的平台上整合资源,围绕建设开放、现代、活力、时尚的国际大都市的目标,明确提出了要“学深圳、赶深圳”的口号。为了落实“学深圳、赶深圳”要求,青岛市大力推动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提质增量、转型升级,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已成为青岛市增创经济发展新优势的“生力军”。
1 青岛市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现状
民营经济活跃与否,往往能够切实反映一座城市的营商环境和市场活力。2020年上半年,肆虐的新冠肺炎疫情对全球经济运行造成了巨大的影响,尤其是体量小、抗风险能力弱的民营企业,能否经受住风雨的考验,逆势成长,迸发潜能与活力,直接关系到国民经济能否健康可持续的发展。上半年,青岛民营经济各项经济指标逐步回升,全市民间投资增长12.2%,民营企业进出口总值1817.8亿元,全市民营经济实现税收560.7亿元,全市民营经济新吸纳就业30.66万人。截至2020年6月,全市小微企业贷款余额(本外币)3042.23亿元,同比增长13.59%;普惠小微贷款余额(本外币)1108.40亿元,同比增长32.84%。12家民企上榜“2020年山东省民营企业100强榜单”,全市“专精特新”企业总数达到3274家。
2 青岛市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的主要问题
2.1 塔尖之盼
对于青岛中小企业金字塔顶端的瞪羚企业、独角兽等高成长企业群体而言,在政策、资金尤其是开放应用场景等方面的需求极其迫切。2019年,青岛市4家企业首次进入长城战略咨询独角兽榜单,实现了独角兽企业零的突破。截至2020年上半年,青岛共有6家独角兽企业入选。但在政府扶持方面,国内同类城市已争先恐后出台扶持政策,青岛市目前还有很大不足。在政策层面,南京、杭州等城市在2018年已出台促进瞪羚、独角兽企业发展的政策;在扶持资金层面,山东省济南市明确了对独角兽、准独角兽的奖励资金标准和扶持措施;在领导机构和应用场景方面,成都市成立了新经济发展委员会,这是全国率先成立的负责新经济发展的政府工作部门,并向独角兽企业提供国际化的应用场景,用主动给订单的方式向新经济企业提供高度契合的多元化应用实践。由此可见,独角兽已成为一个城市经济发展的风向标,培育独角兽、扶持独角兽已成为国内先进城市的共识。青岛市加大对瞪羚、独角兽等高成长企业的扶持力度,从政策、资金、场景等方面全方位促进瞪羚、独角兽企业发展已刻不容缓。
2.2 塔身之困
对于青岛中小企业金字塔塔身的专精特新企业而言,主要面临融资难、创新难和高级人才引进难等问题。一是企业融资需求不断加大与融资难、融资贵矛盾凸显。在座谈中,企业普遍反映从商业银行取得贷款门槛高、耗时多、需抵押;从金融市场获得融资,成本高、不熟悉、不内行、缺少专业人士指导;针对中小微企业的贷款创新产品不多等。中小企业融资需求不断加大与融资难、融资贵矛盾凸显,且企业规模越小、融资越难。二是自主创新和转型升级能力相对较弱。青岛市传统产业中的大多数中小企业处于产业链中低端,科技水平不高、存在高耗低效、产品同质化严重,适应经济新常态下生产小型化、智能化、专业化趋势,小而优、小而强的企业还很少。中小企业受自身资金、人才等方面的限制,在创新和转型升级方面存在的困难较多。三是对高端人才需求增多与引进难之间的矛盾加大。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需要高端人才。在调研中,民营企业普遍反映人才尤其是高端人才引进难。一些高端人才不愿意到民营企业就业,不光是薪酬问题,还有着身份、户口、住房、子女入学等一系列问题。
2.3 塔基之忧
对于青岛中小企业金字塔底层、量多面广的小微企业而言,主要面临管理粗放、法律意识淡薄、低价恶性竞争、协会商会缺失等问题。即墨区蓝村镇制鞋企业的困境,集中体现了青岛小微企业发展的困境。该镇曾是国家级制鞋产业基地之一,曾有制鞋企业1000家左右,但目前尚在营业的不足200家,且大多经营困难。该镇制鞋企业规模普遍较小,以个体经营为主;生产管理粗放,没有现代企业制度;缺乏品牌意识,仅有两家企业拥有省级著名商标;产品质量不高,低价竞争严重;企业普遍缺乏法律意识,在交易过程中并没有签订合同,导致买方赖账拒付货款,全镇制鞋企业尚有4亿多账款无法收回;协会作用不明显,部分企业对协会不了解不信任。以上问题,在其他小微企业中也不同程度存在。
3 对策和建议
(1)进一步完善政策,優化民营和中小企业营商环境。一是认真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出台《青岛市促进民营和中小企业发展办法》。对我市促进民营和中小企业发展工作进行顶层设计和制度安排,统筹规划促进民营和中小企业发展的体制、机制、政策、资金,明确工作重点、发展方向和保障措施,营造最优发展环境,维护民营和中小企业合法权益,支持促进民营和中小企业健康发展。二是全面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尤其要重点抓好“竞争中性”原则、促进中小企业发展长效机制、金融财税支持、提升创新和专业化能力等方面的落实。根据我市实际,尽快出台贯彻落实《指导意见》的青岛方案。三是建立因政府规划调整、政策变化造成企业合法权益受损的依法依规补偿救济机制,保护企业合法权益。
(2)全面发起壮大民营经济发展攻势。针对影响青岛民营经济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找准症结、对准穴位,打胜民营经济提振信心、提质增量、破解难题、搭建平台“四大攻坚战”;大力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政商环境、市场环境和法治环境“四个环境”;实施十百千万行动计划、市场主体升级行动计划、内招外拓行动计划和企业扎根行动计划“四个行动计划”;通过用市场化思维“配置5大重点要素”,进一步抓资金、减税费、保土地、建队伍、落政策;搭建双湾计划平台、创业创新平台、公共服务平台、创意青岛平台和人才成长平台“五个平台”,形成民营经济发展的群狼之势和万马奔腾局面,显著提升民营经济在GDP、税收、就业、投资等方面的占比和贡献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