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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基雅维利与王阳明道德观异同比较研究

2021-10-26索乐琪

今古文创 2021年40期
关键词:道德观王阳明对比

【摘要】 王阳明与马基雅维利为中西方重要哲学家,因其所处社会政治环境等的不同,其学说关于道德观念的部分存在共通之处与差异。通过对二者著作阅读对比,发现其主张存在差异,对道德规范不可盲目遵守的认可。主要为:王阳明认为道德规范可因事而异,马基雅维利认为不能;王阳明认为道德规范应该,且可能被彻底接受遵守,马基雅维利认为道德规范不能也不可能被全部遵守;王阳明认为道德观念是存在于个人内心的,马基雅维利认为道德观念是与外在道德规范相等同;王阳明认为道德自身具备意义,马基雅维利认为道德自身不具意义。对比可见,王阳明与马基雅维利对道德规范与道德践履的矛盾问题做出了不同解释,对于处理现实生活中道德选择有借鉴意义。

【关键词】 王阳明;马基雅维利;道德观;对比

【中图分类号】B24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號】2096-8264(2021)40-0062-03

王阳明与马基雅维利分别为心学开创者与近代政治学主要奠基人,在中国哲学与西方哲学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其学说体现其深邃独到思想,对二者观点的对比研究有助于对先贤伟大思想做进一步了解体悟,并总结得出相关研究结果。

马基雅维利主义因其对道德的阐释广受争议,王阳明的学说同样因其对“知行合一”,“致良知”的解释为后世所研究与推崇。对于王阳明与马基雅维利的研究相对丰富,然而将两者对比进行的研究仍相对空白。

通过对比马基雅维利与王阳明关于知行观点异同,理解中西方思想异同,深化文化认同与文化理解。提炼二者观点合理共识,为人们道德实践提供借鉴。

一、观点概述

(一)王阳明知行合一观点概述

“知行合一”是王阳明学说中重要组成部分。在“知”的方面上,阳明心学中,“良知”与“本心”是与道德观念较为相近的概念。相较而言,前者更偏重直觉的,先天的,道德意识,后者同时包括先天既有与经后天教育所形成的观念。“知”于王阳明有着不同于简单的了解,认识的,更为深层的意义,即“知是心之本体,心自然会知”。“知”一定是将某一对象上升至“本心”,成为不需刻意思考,符合心于良知的,如同“好好色”“恶恶臭”的“自然反应方可称为真正的“知”。从而,“知”是可以且值得追求并达到的,是源于人的本性,普通人一经认识就应希望具备,并可能具备的。

在王阳明看来,“知”与“行”原本就是紧密相连,不可分割的。“知者行之始,行者知之成。”“只说一个知,已自有行在。”行为知的必然后果,知的求取途径,行与知互为结果,互为前提,相互促进,相互保证。“知、行不可分作两事。”即“知”不能脱离“行”,“行”方能产生“知”。“行”处在“知”的驱动与指导下,“知”源于“行”。“知”与“行”之间存在内在的、天然的、必然的统一性。

知行合一是为学功夫,治学之道,修身方法。“知是行的主意,行是知的功夫”。“行”一定存在于一定的“知”的指导下,同时是求取新知必需的过程。“必先知了,然后能行”,将知与行分离的错误认识将导致“终身不学,终身不知”的后果。于修身,“知”与“行”因“私欲隔断”便“不是知行的本体了”,将会导致“知得父当孝,兄当弟,却不能孝,不能弟”等不符合道德规范的现象产生。此处,王阳明承认私欲存在,但同时坚信,私欲是可以为“良知”,“本心”所克服的。

在为人的层面上,“知行合一”揭示了心的良善与复杂现实情况,与繁复礼仪制度的关系。强调心与行应统一,在特殊情况中可不拘束于礼节选择符合本心的道路,以达到善的结果。当心诚挚就不应束缚于繁文缛节,而应依据内心做出如“思量父母温寒”的真实的反应。“冬时自然思量父母的寒,便自要求去个温的道理,夏时自然思量父母的热,便自要去求个清的道理,这都是那诚孝的心发出来的条件。”礼仪制度是外在的道德标准,却不是道德践行的唯一方法与评判。现实情境中,所有出于本心的,有利于达成最符合道德观念结果的行为,都是可以属于道德之列的。而虽表面符合礼仪制度,实际不由本心驱动的行为,反而不能将“知行”真正合一,仍不能全然划分为符合道德的表现。

(二)马基雅维利关于实践与认知的观点

马基雅维利是西方哲学史上极具代表性的明确提出行为在某些情况下可以违背道德的哲学家。如其在《君主论》中自述:“我知道已经有许多人对此著文发表观点,我现在再次讨论这个问题,并且与别人使用的方法不同,我可能会被认为是自以为是。”

马基雅维利对美德和行为的论述集中在君主的品行上。但如其所述,“我认为被人们评论的一切人尤其是君主,他的地位更高,因而具有某些明显的引起赞扬或者招致责难的品质。”君主品行与普通人品行相关联,是普通人品行的放大。或说,君主品行体现个人品行的理想状态。因此,马基雅维利对君主品德与行为的论述可以在一定范围内做合理的推广。

《君主论》中马基雅维利探讨了一系列美德与面对他们应有的态度。所提及美德包括慷慨、仁慈、守信等。美德是世俗所推崇的限定个体行为的要求和标准,即外在的道德规范。但是“既不能全部拥有这些优良品质,也不可能完全地保持它们”,“而另一些事情看起来好像是恶行,假如照办了却会给他带来安全与幸福。”马基雅维利认为,美德是不符合人逐利本性的,不可能被全部彻底具备也因而无须追求的。同时,马基雅维利将不符合礼仪规范的行为与不道德的行为做了某种程度上的等同,即使会带来一个群体中大多数的“安全与幸福”,看起来仍可能是“恶行”,也因而被称为“恶行”。

二、观点比较

(一)王阳明与马基雅维利道德观念共通点

王阳明与马基雅维利关于道德践履与道德规范观点共通点包括:二者均认识到道德践履中理想与现实差距以及道德规范不可盲目遵守。

1.认识到道德践履中理想与现实差距

王阳明与马基雅维利都在著作中体现出对于当时社会道德水平的认知,王阳明认可存在恶人因“失其本体”,受私欲遮蔽而为恶。马基雅维利同样提出“一个人如果在一切事情上都立誓行善,那么,他处身于许多不善良的人当中,定会遭到毁灭”。两者都认识到现实社会并非理想世界,恶人存在,甚至可能多于好人。因此,盲目遵从外在道德标准可能导致与所期目标相悖的结局。

2.认识到道德规范不可盲目遵守

王阳明提出,对于道德规范,要“讨论是非,以为制事之本”。马基雅维利认为:应“对每一件事情细加审察”,“如果某些恶行可以挽救国家的话,君主完全没有必要担心因为这些恶性会受到责备而良心不安”。即两者共同认为,道德标准与现实情境出现冲突,必要的,违背道德标准的行为可以接受。

(二)王阳明与马基雅维利道德观念差异

王阳明与马基雅维利关于道德践履与道德规范观点差异主要表现在对二者关系的认识,对道德观念、道德规范、道德作用的认识,以及对于现实中道德践履的态度等几个方面。

1.对两者关系的认识

王阳明学说中同时有“良知”和礼仪制度“天理”两个概念,即自我认可的道德观念与外在规定的道德规范。只有“明明德”,向“心之本体”探求,而非向“事物上求”,才能达到“至善”的境界。自身道德观念与外在道德规范可能冲突,“良知诚致,则不可欺以节目时变,而天下之节目时变不可胜应矣”。冲突时,即遵从自我认可的道德观念,使行为与之相吻合。“处常处变,过与不及之间,必须讨论是非,以为制事之本,然后心体无蔽,临事无失。”

马基雅维利则将美德局限于外在的行为规范。而不在个人内心对其中任意一项做出真正彻底的认可。一切道德规范都可以成为达成目的的必要手段。为达成某一目的,实现国家的最大利益和长久生存,应在必要时显现出具有美德的样子而不真正具有美德。

2.对于道德观念的认识

王阳明道德观念为本心的重要部分。是人生来就有的,可能因后天环境而被掩盖,但可再发现的良知和情感。是行为背后的逻辑,行为的推动力,自然出发点。

马基雅维利的道德觀念是外在的标准,是一套应如何的行为标准体系。人本身不具有向善的真正动力,做出善的选择往往“由于害怕受到的惩罚而有所顾虑”,而不是出于本性。人的本性趋利避害,在利益诱惑或逼迫下人通常不能坚持道德准则。“当信守诺言反而对自己不利的时候,或者原来是自己做出诺言的理由不复存在的时候,一位英明的统治者决不能够,也不应该遵守诺言”。道德观念是实现特定目标的工具。善加运用则有助于目标的达成,运用不善则有极大危害。

3.对于道德规范的认识

王阳明认为道德规范可以由对本心的发明实现真正、全面地遵守。道德规范在与实际情况中最符合真实道德的选择相冲突时,应发明本心,以真知对其自然遵守。如道德规范所倡导的行为不能达到道德的结果,则“必须讨论是非,以为制事之本”,道德规范应临事而变。例如,“夫舜之不告而娶”“武之不葬而兴师”。看似不孝不忠,实质上因其有良好的动机并符合达成道德的目标要求并非不道德。

马基雅维利认为道德规范应得到表面的尊重,即做出遵守的样子,但不可真实全面地践行。其多次指出,“一位君主事实上没有具备我在上面列举的全部品质,但是却很有必要表现出自己具备这一切品质”。道德规范是固定,不可变通的,为某一正常目标的实现(如保全自己的国家,避免人民的冲突),进行的不符合道德规范的行为同样是不道德的。

4.对于道德作用的认识

马基雅维利认为道德需向外表现,即不能因充分表现出美德赢得赞誉或谋得利益的道德是不具意义甚至有害的。某种品行可能是好的,比如慷慨,可结果只是“使您囿于慷慨之名,它就损害了您”。王阳明认为道德上的修养是为学成圣的途径,是心本性中的需求。即使不能表现而被他人赞赏,具备道德仍具有极大意义。甚至无人知晓时的“慎独”是道德更高水平的追求。

5.对于现实中道德践履的态度

马基雅维利与王阳明共同发现道德践履的现实与理想存在差距,王阳明主张以知行合一,致良知等种种手段追求“只思一个天理。到得天理纯全,便是‘何思何虑’矣”的完美境界,完美道德境界可以达到或应为追求目标。马基雅维利则放弃对部分现实的改造,认为对所有美德的遵守不可能也不必要,而“把关于想象中的君主的事情放在一边,而只是讨论实际存在的事情”,放弃对人的教育改造,而是接受,利用人性的恶来实现自己的目的。

三、异同原因

(一)根本原因:对人性假设不同

王阳明假设人性善,认为“至善者性也,性元无一毫之恶,故曰至善。止之,是复其本然而已”。

马基雅维利认为对于人性的过高假设与现实冲突,是忽视现实复杂性的盲目理想化。“可是人们实际怎样,与应当如何生活之间,差距是如此之大”。“对于人类,一般可以这样说,他们是忘恩负义、容易变心的,是伪善者、冒牌货,是逃避危难、追逐利益的”。

王阳明对人性的认识使他坚信,人性中本就具有了成为道德完备的“圣人”所需的所有因素,只要发明本心,人皆可为圣。

(二)环境因素:所处国家环境不同

王阳明处于明朝中后期,时明朝疆域辽阔,虽已有衰落迹象,但在与周边国家的实力对比中仍占上风。国家当务之急不在与周边国家作战并取胜以自保,而在稳定国内不安定因素,以道德规范约束君主、贵族、大臣、民众对国家有害的行为。

马基雅维利处于文艺复兴前期,欧洲动荡,其母国意大利受周边国家严重威胁,国家分裂。国家在战争中取胜的需求更为迫切。对其而言,当务之急是以一切可能方式维护国家现有利益,并在战争中获胜,争取长期的生存。

所处国际,国内环境的差异导致二者对社会改造的紧迫程度不同,也造成二者理论的差异。

(三)理论背景不同

阳明心学作为新儒学组成,是儒学思想的创新与延续。关于人性的争论始终是儒家学者的关注焦点。其中虽有荀子性恶论,人性无善恶,人性同时有善因,恶因等多种观点,但,尤在二程后,仍以人性本善为主流。

马基雅维利前已有怀疑学派对道德标准提出质疑,如卡尔内亚德船破落水的时候,应牺牲别的弱者而拯救你自己的生命,否则将无异于傻瓜的断言。其观点虽在西方广受争议,马基雅维利的理论在其文化背景中可以找到根源。但《君主论》并非一面世就引起争议,与之相反其得到了同时代人的认可和赞同。为追求自己所在的群体的最大利益而罔顾其他群体的亦非马基雅维利首创。其次,马基雅维利处于文艺复兴时期,各领域追求解放的思潮涌动,而在道德方面,解放的最初结果同样悲惨。旧道德规律不再受人尊重,“城邦邦主一大半都是通过变节背叛获得地位,靠无情的残酷手段维系住统治的”。这一思想、政治环境同样影响了马基雅维利学说的产生。

四、结论

王阳明与马基雅维利共同认可现实中道德的践行与理想状态存在较大差距,其共通点为:对现实与理想差异的认可;对道德规范不可盲目遵守的认可。

差异主要为:王阳明认为道德规范可因事而异,马基雅维利认为道德规范不能变通;王阳明认为道德规范应该,且可能被彻底接受遵守,马基雅维利认为道德规范不能也不可能被全部遵守;王阳明认为道德观念是存在于个人内心的,马基雅维利认为道德观念是与外在道德规范相等同,不合人趋利避害本性的;王阳明认为道德自身具备意义,即可以为个人带来精神境界的提升,应在无人知晓时同样秉持。马基雅维利认为道德自身不具意义,且不加以良好运用,不能带来外在利益。美德必须经他人认可才有存在价值。

其关于道德践履观念差异主要为产生主要原因为:对于是否存在真正起源于内心的道德观念的认识分歧。王阳明以“良知”为最完善的道德标准,且笃信“良知”不仅仅为外在标准,同时起源并契合于人内心的本性和需求。而马基雅维利道德规范仅仅存在于外在要求中。社会环境,文化背景,立说动机同样对二者学说差异产生影响。

参考文献:

[1]王阳明.传习录[M].重庆:重庆出版社,2017.

[2]高乐正.王阳明“知行合一”命题的内涵与局限[J].中国哲学史,2020,(6):89-97.

[3]陸永胜.王阳明“知行合一”的理论效力与实践能力[J].江淮论坛,2020,(6):106-113,197.

[4]马基雅维利.君主论[M].马里奥特译.上海:世界图书出版公司,2011.

[5]马基雅维利.君主论[M].李蒙译.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06.

[6]马基雅维利.君主论[M].王伟译.北京:北京联合出版公司,2014.

[7]罗素.西方哲学史[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6.

作者简介:索乐琪,女,汉族,福建漳州人,贵州大学,本科在读,研究方向:政治思想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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