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视域下的在华俄侨文化遗产保护
2021-10-25周青民王伟强
周青民 王伟强
(吉林师范大学文学院 吉林 四平 136000)
在华俄侨特指20世纪上半叶存在于中国的俄国(苏联)侨民,这些人集中于中国的哈尔滨、上海、天津等城市,人数众多,并形成自己相对独立的生活社区,且融入中国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活动之中。虽然在二战结束后很多俄侨纷纷离去,结束了一段特殊历史,但时至今日俄侨已在中国形成了独特的文化遗存。尤其在哈尔滨,我们仍然能够充分感受到俄侨文化之于这座城市的深度影响。在华俄侨文化遗产拥有丰富的承载物,如建筑、饮食、服饰、语言、报刊、杂志、书籍等,有可移动物、不可移动物,有物质方面的、精神方面的,有基础性资料、研究性资料,等等,可谓形态多元。相应的,在华俄侨文化遗产的保护形态和方式也显示出多元化,并形成多种路径。在华俄侨文化遗产的保护需要政府的经费投入、政策性保护,需要中俄双方的共同努力,更需要研究者们加大研究力度。目前,在华俄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正在进行之中,也在学界层面展开理论探讨。在众多保护理论和实践中,基于图书馆视域所进行的保护工作路径,是需要我们加以重视的,对这一问题的探讨既是立足于在华俄侨文化遗产的,也是立足于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整体的。
一、立足图书馆进行在华俄侨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意义
(一)图书馆资源是在华俄侨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保障
图书馆资源的丰富性。所谓图书馆,“是对信息、知识的物质载体进行收集、加工、整理、积聚、存贮、选择、控制、转化和传递,提供给一定社会读者使用的信息系统,也是文献信息的存贮与传递中心。”也正因此,图书馆拥有丰富的信息资源,既有印刷型、微缩型等实体文献资源,又有电子图书、电子期刊等现代性图书馆资源,还有依托现代科学技术而建立起来的专题数据库等特色信息资源。这些资源从整体上决定了相关资源建设和科学研究的高逻辑起点,也在一定程度上为在华俄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提供了重要保障。比如在20世纪90年代,中共中央编译局图书馆张慧君编制的《俄侨在华出版的刊物目录》便是依赖于北京图书馆、上海图书馆、中共中央编译局图书馆、黑龙江大学图书馆等地的馆藏刊物和资料,而北京图书馆所收藏的《满洲书目》(东省文物研究会1927年俄文版)和中共中央编译局图书馆收藏的《哈尔滨市内发行露文定期刊行物总目录(自1927年1月1日至1935年12月31日)》(哈尔滨铁路局北满经济调查所1936年8月内部出版)等材料,亦是这份目录的数据和信息来源之一。由此可见,图书馆路径是当前解决在华俄侨文化遗产保护问题的一个重要手段。科学研究依赖于图书馆资源,而在华俄侨文化遗产的保护也是在科学研究的基础上进行的,因此离开图书馆资源,保护工作自将面临一定困难。
图书馆组织的专业性。图书馆的专业性自是明显的,单就图书来说,高等院校图书馆馆藏便有着明确的教育性、学术性特色。而就资源配置来说,一般认为,“图书馆的工作人员、各种设备、建筑结构、服务风格、管理方式等与图书馆有关的一切都属于广义的图书馆资源”,这些资源是其他部门所不具备的。作为一个组织机构的图书馆,其专业水准完全可以支撑起在华俄侨文化遗产保护中所涉及的高质量资源建设、精准化信息服务等相关工作。特别是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很多图书馆更不断着力构建具有现代意识和个性化的信息服务模式,突出专业化、智能化、特色化特点,逐步提高馆藏资源的使用效益,尤其在数字化方面有着积极的主动意识,在华俄侨文化遗产保护自然得益于这种发展和进步。总而言之,图书馆组织的专业性,将为在华俄侨文化遗产保护平台建设、合作共享机制建设等方面提供更多便利和可能。
(二) 图书馆资源是在华俄侨文化遗产保护的快捷途径
在华俄侨文化遗产的保护是一个需要抢时间进行的工作。在华俄侨历史距离我们越来越遥远,且很多资料所处位置分散,尤其非专业人士掌握过程中所造成的流失,都使得在华俄侨资料的保存成为一个大问题。很显然,问题还在于人们的保护意识是不足的。距离感造成了陌生感,作为文化遗产的俄侨文化在新一代哈尔滨人、上海人那里已经很难被深刻感受得到,人们往往会通过建筑和饮食等方面去感知俄侨文化与哈尔滨、上海等大城市之间的深度关联性,尤其是很多人对于这段历史的兴趣也往往是位于表层,所以很少会主动通过文献资料去近距离接触。对于普通大众来说,即便是研究层面的,“他们不了解俄侨文化遗产所蕴含的中俄两国民族文化的相互影响和相互融合,不了解俄侨文化遗产的历史作用和现实意义,意识不到保护哈尔滨俄侨文化遗产的必要性,因此,主动地传承与保护哈尔滨俄侨文化遗产的行为自然也就无从谈起。”对于上海俄侨文化来说,亦存在如此问题。这更在一定层面激发出在华俄侨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问题,充满急迫性。通过文献资料,通过图书馆路径实现在华俄侨文化遗产保存效果的最大化,是目前最为快捷和有效的途径。
这种快捷和有效性,还在于很多物质性的、可触摸的文化遗产(如建筑形态)的保护,需要法规、政策甚至经费方面的支持,尤其是政府方面保护意识之增强和政策之倾斜,使得保护工作在时间上显得相对漫长,涉及多重因素的协调与合作。最大限度地做好在华俄侨资料保存,图书馆方面便成为一个重要的路径选择。而且,图书馆路径不仅能够实现保护,还会为使用者提供某种有用的需要,尤其是科学研究方面。
二、立足图书馆进行在华俄侨文化遗产保护的主要现状
(一)在华俄侨文化遗产保护已经进入人们的视野,并成为一个话题
学者们的俄侨文化研究是对俄侨文化进行保护的一种方式。比如,齐齐哈尔大学的李延龄教授比较早地搜集到了大量在华俄侨作家的文学作品,并且出版有5卷本的中国俄罗斯侨民文学丛书、10卷本俄文版丛书。作品之外,还有刁绍华著《中国(哈尔滨—上海)俄侨作家文献存目》、李兴耕等著《风雨浮萍——俄国侨民在中国(1917—1945)》、石方等著《哈尔滨俄侨史》、汪之成著《上海俄侨史》、李萌著《缺失的一环:在华俄国侨民文学》等著作,以及王腾飞的《19世纪末到20世纪初黑龙江俄侨美术研究》、王亚民的《20世纪中国俄罗斯侨民文学研究》、焦晨的《俄国侨民文学在哈尔滨(1920—1930)》、徐国红的《在华俄侨文学生活(20至40年代)》等学位论文,都是在华俄侨文学研究的重要收获。这些研究其实都在学理层面认定了在华俄侨文化的重要价值和历史意义,也从文学角度为我们梳理和规整了大量在华俄侨资料。
在华俄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的主动、自觉、系统思考是在21世纪以来不断出现的。比如,彭巍的《俄侨文化产生概况及其开发利用的思考》(《中外企业家》2010年第1期)、彭传怀和李春艳的《加强哈尔滨俄侨文化遗产保护的几点思考》(《边疆经济与文化》2014年第10期)、李春艳和彭传杰的《加强黑龙江地区俄侨文化遗产保护的再思考》(《北方文物》2016年第2期)、邹栋的《哈尔滨俄侨文化遗产开发与利用》(《农村科学实验》2018年第3期)、杨广雪等人的《哈尔滨俄侨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之策略》(《边疆经济与文化》2018年第10期)等文。《黑龙江日报》上发表了曾一智、刘涧南等人的关于哈尔滨俄侨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文章,其中刘涧南的《保护俄侨文档就是保存历史》一文建议将黑龙江省博物馆馆藏的俄文档案定名为“俄侨历史文献档案”,简称“俄侨文档”,对这部分属于“俄侨文化遗存”中的正式出版物部分强调如下:“俄文老档的历史学术价值是不言而喻的。但是这需要长期艰苦的工作,学术研究价值只有在资料被开发和有效利用的情况下才能显露出来。为此需要省委省政府给予相应的政策,在人力和资金上给予一定的支持,建立省博物馆和相关学术机构的联合合作机制,这样才有可能使这部分历史资料真正得到利用。初步的工作应该是进行整理和编目,同时与世界同类馆藏建立联系,进行比较分析,逐步建立起合作机制。”文章其实已经触及到了博物馆(图书馆)馆藏资源的整理问题,对资料性质的俄侨文化遗产的保护问题。
(二)立足图书馆进行在华俄侨文化遗产保护也已进入人们的视野,现将基本认识总结如下
夏巨岚的《俄侨文献的保护与开发》认为:“俄侨文献的保护开发,在中国图书馆界是一个全新的领域。”文章分析了黑龙江省图书馆“俄侨文献”研究存在的问题,并谈到俄侨文献研究工作的重点和方法、难点和创新,认为黑龙江省图书馆应该综合运用历史学、文献学、文化学、文字学等多种方法,对这批文献进行研究利用,使俄侨文献成为黑龙江省图书馆深化服务与对外交流的信息通道。彭传勇和石金焕的《民国时期哈尔滨俄侨学术活动的文化遗产》细致介绍了哈尔滨俄侨学术遗产在国内外的分布与收藏情况,认为“保护俄侨学术遗产的目的是能够传承历史文化和用于学术研究”,中国在这方面不如西方做得好,且中国对于俄侨文献“过度”保护,甚至连基本的阅读都无法保证,造成中国学者在学术研究方面的困难。文章强调:“首先应对外公开一部分文献,保证最起码的阅读;其次最有效的利用方式,就是有关部门给予高度重视,加大经费投入,尽快把俄侨学术文献进行电子扫描,既可永久保护,又可向学者开放,当然学者利用(复印、拍照)应是有偿的。”王春英的《二十世纪上半叶黑龙江俄侨图书文献价值研究》(《智能城市》2016年第8期)简要谈到俄侨文献在黑龙江的保存现状,尤其是图书馆保存情况。李金涛的《国家图书馆馆藏在华俄侨文献调研与分析》一文极具参考价值,文章介绍了国家图书馆馆藏在华俄侨文献概况,分析了馆藏俄侨图书的特点并列举特色文献。在“在华俄侨文献的保护与开发建议”部分提出建设性意见,认为:应开展全面普查,设立“俄侨文库”专库;编制《在华俄侨文献全国总目》,补藏原缺文献;建设全文数据库,加强文献整理研究。“国图可以对海外存藏的在华俄侨文献进行全面调研,将缺藏文献以数字化方式回归。”“国图可以联合其他文献收藏单位共同申报民国时期文献整理出版项目,争取资金上的支持,并加强与具有俄语优势专业的北京外国语大学、首都师范大学、黑龙江大学等高校的交流与合作,通过人员交流、共同立项等方式,深度挖掘和揭示出在华俄侨文献的内在价值。”上述这些建议都是具有实践可能性的。蒋三军、包鸿梅和贾娟的《外侨旧文献资源建设路径研究——以哈尔滨俄侨文献为例》在全面深入分析哈尔滨俄侨文献源流、哈尔滨市方志馆馆藏现状、学术参与情况等基础上,建议图书馆藏机构加强自身建设、开展对外交流、进行学术研究、参与遗存保护。这是切实由图书馆角度对在华俄侨文献进行保护提出一定建设性意见。金凤和王文娟的《我国俄侨文献收藏与资源建设路径分析》全面分析了我国俄侨文献的收藏情况和国内外学术研究状况,指出俄侨文献资源建设路径:加强文献保护,启动文献普查,建立俄侨文库,实现资源共享,构建合作平台,推进学术交流。关于俄侨文献资源建设路径的一些建议是具体的、细化的,如在俄侨文献的保存保护方面,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一是建立专门保管俄侨文献的恒温恒湿书库,避免因温湿度等环境变化加速纸张老化,如黑龙江省图书馆已设立恒温恒湿专库保管建国前俄文文献;二是加强对俄侨文献的修复工作,主要是对纸张的脱酸处理和文献的破损修复;三是实现俄侨文献的缩微胶片制作和全文数字化再版,减少俄侨文献的出库频率。”“由收藏俄侨文献数量较大的图书馆完成馆藏俄侨文献的全文数字化扫描,其他馆对比已数字化的俄侨文献,将本馆所独有的文献进行数字化,最终建立全国‘俄侨文库’。这样既节省了各收藏单位俄侨文献数字化的时间,又避免了国家资源的重复浪费。”
目前来看,立足图书馆进行在华俄侨文化遗产保护相关问题的探讨,已经出现一些中肯观点,特别是在一些工作原则和处理态度上有了基本的思度和考量。学者们认识到了在华俄侨文化的价值,并阐释了重要意义,强调了进行保护的必要性。但一些文章往往是立足于开放和利用的角度来谈保护,而忽视了保护工作本身应该具备的公益性质。同时,哈尔滨(黑龙江)俄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开发谈的多一些,而上海方面却触及较少,这是需要人们更多关注的,且要在学理层面加以探讨。
三、立足图书馆进行在华俄侨文化遗产保护的基本原则
(一)平衡原则
平衡原则是指俄侨文化遗产空间内所形成的保护原则、保存方法、资源配置等方面各自应当具备的平衡关系以及诸方面之间应有的恰当的平衡关系,亦可指各保护阶段或保护层次所达到的合理的循环流动性。
1.保护方式的平衡。在华俄侨文化遗产内容的丰富性决定了保护方式的多样性。单一保护方式无法达到保护体系的完整性、全面性和高效性。立足图书馆进行在华俄侨文化遗产保护,既要有行政、法律、学术研究等外在手段,通过有效手段保障各个环节的合理运行,更要有调查、建档、宣传等实践环节,通过实践效应促使保护动作趋向优化配置。比如建档环节,可以运用文字、录音、录像、数字化多媒体等方式,实现现代存储方式与传统纸质媒介手段相结合。建档还要实现物质化与非物质化相结合:搜集相关实物资料,制作口述史,建立资料馆,同时辅以配套的数据库。
2.区域和类型平衡。国家级图书馆、省级图书馆、市县级图书馆等位于不同等级和不同区域,在各自资源不平衡的情况下应该努力向趋于平衡的方向发展,即根据自身优势而显示出自身资源建设的特色化。同时,因在华俄侨文化遗产在不同馆藏资源中显示出复杂特征,特别是在资源的类型和种类方面往往纷繁复杂,或者存在重复现象,这也会导致保护过程中出现不平衡现象,资源丰富的图书馆在资源建设方面就会显得充实,相反就会显得枯乏。因此,在类型方面要突出各自特色,而通过整体资源协调而最终实现类型平衡,避免资源重复、人力物力浪费。
类型平衡其实是强调避免在华俄侨文化遗产保护中的选择性漠视行为的发生。类型平衡并不排斥类型趋同,不同区域会出现对同一类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保护行为,为避免同质化可以突出自身特色,以不同的角度和方式呈现,更能展示该项目的全面性和完整性。
3.整体保护与优先保护的平衡。整体保护是前提。整体保护是在华俄侨文化遗产保护的基本方式之一,也就是要保护在华俄侨文化遗产所拥有的全部内容和形式,从整体上对在华俄侨文化遗产进行多方位的综合保护,在现有馆藏资源基础上最大限度地体现其时间向度和空间向度。优先保护是保障。由于人力物力等方面的局限和个别地方保护意识的弱化,整体保护在具体实践环节中有可能会存在落实难的问题。在华俄侨文化遗产的不同类型,会有不同的承载样式和不同的文化内涵,都是需要保护的,但在保持维度横向铺开和纵向扩展的同时更要体现特色优先原则,突出主干突出精品,尤其要向濒危项目倾斜。
同时,要注意到图书馆路径中的生态环境建设问题,与经济建设、文化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之间达到某种平衡,开发与利用之间亦达到某种平衡。可以说,在华俄侨文化遗产不可能有效实现原生静态的保护,会受到多种外部因素的牵制。构建和谐的外部环境才能实现内外部力量的双重驱动,在华俄侨文化遗产才能在文化多样化的前提下进一步获得生存的可能。
(二)创新原则
1.创新是立足图书馆实现在华俄侨文化遗产保护的第一动力。在新时代发展进程中,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或者说,创新是新时代的主旋律。通过创新而驱动发展,突出以科技创新引领全面创新,对于建设创新型国家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在新时代战略发展中,各行各业都要主动培养创新意识。培养创新意识是社会进步发展的需要,如果说发展是解决我国一切问题的基础和关键,而在新时代精神规约下,发展必须是科学发展,必须坚定不移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对于在华俄侨文化遗产保护来说,创新也是相关工作的重要动力,推动人们在实践活动中锻造创新思维、增强创新意识、提高创新能力。
2.创新不只是技术创新,还应是工作实践之方式、对待问题之方法的创新。技术上当然是要创新的,且是必须要做的一件事。在俄侨资料的整理和研究中,不管是“文库”的建立,还是编目、检索等方面都是需要数字化技术的支撑的,而这种支撑已被人们所关注到,并加以讨论,这里不再赘述。我们要强调的是,立足图书馆进行在华俄侨文化遗产保护,创新不应只是停留于技术层面,还在于我们的思维如何超越技术层面而从感性认知进入理性认知层面。比如工作方式,如果只是一味的从文字录入、资料归档,抑或图片采集、数据库建设等等方面来思考问题,恐怕这样只能是做着惯性的重复工作,在工作中不断发现问题并能够不断以新的方式或者更为合理的方式加以解决,这才是创新思维应该秉承的理念。这种研究式的工作方式,要求我们在工作中不断调整思路、修正工作方向,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更好地提升工作效率。这种研究式的工作方式,要求我们在工作中不断通过工作思路的调整而达到一种反思状态。比如,众多层面的图书馆的良性合作便是一个需要考虑的问题,在合作过程中怎样更好地达到恰切的资源融合和资源协调状态,在强调合作的同时更为重视合作的方式方法,这便是一种反思状态。
3.创新不是暂时的,而是一项需要长久坚持的工作原则。一方面,在华俄侨文化遗产的保护是一个长期过程,且需要多方资源与力量的协调,在这个过程中落实创新原则将是一个必然长期的任务。一方面,图书馆路径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或者相关资源不断更新,都决定了这项原则的长期性和持久性。数字化平台往往是比较容易建设的,而在这个过程中搭建更为便利的工作平台甚至机制平台,这便需要创新意识的常态化。特别是在成型资源的利用或使用方面,更需要坚持创新意识,解决难点问题。
(三)共享原则
1.共享原则首先应该不是排斥功利性的。为了实现在华俄侨文化遗产的保护,是需要在很多层面很多角度做出非常多的努力的,需要大量的投入。投入的同时也便需要产出,而图书馆工作本身也需要维持基本的运转和平衡。所以,立足图书馆进行在华俄侨文化遗产保护当然要实现资源的公共性,但其功用目的也是无法避免的。要在达到基本投入回流的基础上实现公共性。所以,共享原则是不应该排斥功利性,起码在工作之初一段时间是这样的。
2.共享原则是指向最终环节而实现最终的公共性。这种公共性不是一味地让人们无偿地共享已经建成的资源,而是强调资源平台一旦建设而成,就应该在一定层面遵循这种工作意识。即使目前是需要较大费用或者一定费用的,公共性意识也应该是一种潜在意识,也就是起码在意识中应该有一种公共的趋向,或者阶段性地朝着这个方向努力的趋势。图书馆的公共属性决定了馆藏在华俄侨文化资源的性质,这些文化资源本身便不只是被一些人所独占,它们应该是属于社会的,或者成为公共空间中人们共同的文化消费品。可以说,图书馆路径是保护路径,而非阻塞路径。
3.共享原则要求做到共享意识的培养。首先,要考虑国际之间的交流,如何实现与相关国家之间的资源共享,特别是在数据库的建设过程中怎么达到这种共享,是工作人员需要建构的意识。其次,在俄侨文化遗产的保护过程中,要考虑到最终的使用情况。比如扫描材料时要考虑到研究情况,纸质书籍要考虑页码等信息。再次,共享意识是为了规避保守意识。有些部门为了减少出库率,而将在华俄侨资料长久封存。针对这个问题,需要考虑建设电子资源库的同时,也要建立副本扫描版,实现借阅与网络化相并行,而非简单化的“关门”处理,这才是共享原则的真正初衷。最后,研究者也要培养共享意识,将自身所掌握的资源拿出来为大家所共同使用,避免小圈子思维,把资源攥死。各方面都从对文化遗产保护有利的角度思考问题,才会比较好地完成这项工作,使得在华俄侨文化成为遗产的同时也会鲜活地呈现在人们面前。
总而言之,“在华俄侨文献是特定政治环境和社会环境下的文化产物,这些文献对于研究民国时期俄侨居住地区的历史、中俄关系乃至东北亚国际关系是不可或缺的,具有极高的历史价值、艺术价值和科学价值。同时,这些文献在中俄百年的交流中起到了重要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其不仅是俄罗斯人民的文化遗产,也是我国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图书馆视域下的在华俄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是一个任重道远的事情。理性化地探索和挖掘在华俄侨文化遗产的自身魅力,通过图书馆路径实现保护,并在保护继承的同时不断实现文化遗产的丰富和发展,尤其是为研究界的学者们开展有关研究提供一定参考。多方形成合力,并且实现制度化、法制化,最终成为一个多方关心的话题,最终实现保护路径的多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