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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老龄工作的思想与政策演变

2021-10-23杜鹏谢立黎王煜霏

人口与经济 2021年5期
关键词:中国共产党

杜鹏 谢立黎 王煜霏

摘 要:積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国家战略是中国共产党一百年来老龄工作思想的结晶。党经过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的理论探索和实践尝试,形成了一套科学有效的老龄政策体系,为新时代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确立积累了宝贵经验。回顾百年党史,“积极老龄观”始终是贯穿党的老龄工作的基本理念和精神内核,这主要体现为党将老龄群体作为革命、建设和改革的积极力量,在关爱和照顾老龄群体的同时,尽可能通过政策宣传和制度设计引导其在实践中发挥正向作用。在“积极老龄观”的引导下,中国共产党对老龄工作的定位经历了从“老人问题”向“发展问题”再向“全局性问题”的认识转变,老龄政策经历了从特惠到普惠、从保基本到高质量发展的过程。

关键词:中国共产党;积极老龄观;老龄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

中图分类号:C913.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4149(2021)05-0001-12

DOI:10.3969/j.issn.1000-4149.2021.00.035

收稿日期:2021-06-24

;修订日期:2021-07-21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21ZDA106)。

作者简介:杜鹏,中国人民大学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老年学研究所/北京社会建设研究院教授;谢立黎(通讯作者),中国人民大学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老年学研究所/北京社会建设研究院副教授;王煜霏,中国人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本科生。

The Evolution of Thoughts and Policies on Aging Work by the Communist Party

of China: A Review and Reflection on the Centennial Course

DU  Peng1, XIE  Lili1, WANG  Yufei2

(1.Center for Population and Development Studies/Institute of Gerontology/

Research Institute of Social Construction of Beijing, Renmin University of

China, Beijing 100872, China;2.School of Marxism, Renmin University of

China, Beijing 100872, China)

Abstract: The national strategy of actively coping with the aging of the population is the crystallization of the Communist Party of Chinas thought on the aging work in the past hundred years. Through theoretical exploration and practical attempts in the period of new democratic revolution, socialist revolution and construction, and in the new period of reform and opening up and socialist modernization, the Party has formed a scientific and effective aging policy system, which has accumulated valuable experience for the establishment of the national strategy for actively dealing population aging in the new era of socialism with Chinese characteristic. Back in the history of the Party, “positive view on aging” is always running through the Partys basic idea of aging work and spiritual kernel, which is mainly reflected in the Partys working strategy that regarding older adults as a positive force in revolution, construction and reform. The Party has taken care of older population while encourage their productive engagement through policy propaganda and the system design. Under the guidance of “positive view on aging”, the orientation of the work on aging of the Communist Party of China has experienced a change from “old peoples problem” to “development problem” and then to “overall problem”. The aging policy has experienced a process from preferential to inclusive, from basic to high-quality development.

Keywords:Communist Party of China;positive view on aging;aging work;actively respond to the population aging

一、引言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将“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正式确立为国家战略,这是推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然要求,也是中国共产党坚持“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的初心使命,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具体表现。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既是适应新时代新特点的产物,也是中国共产党对老龄问题认识不断深入、演进的结果。然而,学术界很少从宏观的角度梳理该战略形成的历史过程和中国共产党老龄工作的思想与政策演变。针对我国社会的老年人和老龄问题,中国共产党围绕自身面临的形势与任务,在坚守初心使命的前提下,因势而谋、应势而动、顺势而为,在不同历史时期都进行了丰富的理论探索和实践尝试,形成了一系列科学有效的老龄政策,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确立积累了宝贵经验。

二、革命时期:老龄工作思想的启蒙

1. 在开展工农运动过程中关注老年群体

建党之初,中国共产党在组织领导工人运动的过程中,非常關注工人阶级中的老龄群体。1921年8月,中国共产党成立了领导工人运动的总机关——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宣言》一文指出,要使工人阶级成为一个“有力的团体”,“我们只有把一个产业底下的劳动者,不分地域,不分男女老少,都组织起来”[1]。党的二大通过的《关于“工会运动与共产党”的议决案》进一步指出:“将工人分成了若干——种族性的,年龄和体力——种别,据着这些分别来定工钱的高低,这是资本家欺弄劳动阶级最巧妙而残酷的一种手段……不论他是壮年或幼孩和老头,只要他们做得是同样的劳动,便须给他们同等的工钱,不得据生理及社会的分别给他们不同等的工钱[1]152-153。”这实际上是党第一次通过中央全会决议的形式表达对老龄群体的关切。1923年,党的三大第一次提出了“养老金”的概念,并认为使教员“到相当年龄应享受养老年金”是“共产党之任务”[1]254。

1925年5月,党进一步认识到“实行社会保险制度”,使工人“于疾病失业老年时,能得到救济”是当前经济斗争中“工人阶级切近的要求”[2]。在此时的中国共产党看来,关注老龄群体主要是一种阶级意识和觉悟的体现。

进入土地革命战争时期,农民中的老年群体成为中国共产党老龄政策的重点对象。一方面,在大革命失败后,工人运动陷入低潮,党的活动范围也逐渐由城市转向农村,这使党被迫减弱对工人中老龄群体的关注;另一方面,中国共产党认为要彻底变革中国的土地制度,必须肃清一切旧社会关系,而“老不得养”就是旧社会关系的一种体现。在这种情形下,1927年9月,中共中央指示南方局及广东省委:“至于没收土地之后对于老幼废疾的救济,是革命政府之下的另一工作,不能因为这个便保留一部分地主制度[3]。”在废除地主制度后,对于已然无地的老弱地主,党也主张给予其一定的照顾。秋收起义后,时任湖南省党委委员的毛泽东就曾提出“老弱的地主,应由农协在农业税之内征收若干农产物平均分配给此等分子”;夏明翰也认为这种做法可以“安人心”、“取得群众”,反映了“革命的和平主义”精神[3]539。在农村革命根据地建立后,党将帮助包括老年在内的弱势群体的原则内含于以土地政策为主的各项政策之中,集中体现了对老年人口生活境遇的关心和照顾。1928年3月,中共中央在关于没收土地和建立苏维埃的通告中明确指出:“土地没收后,凡无倚靠之老弱残废孤儿寡妇而不能从事劳动者,得由乡苏维埃维持其生活[4]。”对于被没收土地的重新分配问题,由毛泽东起草的《井冈山土地法》和《兴国土地法》都规定“以人口为标准,男女老幼平均分配”[4]814-815是首要标准,因为“在养老育婴的设备未完备以前,老幼如分田过少,必至不能维持生活”[5]。1931年11月,中华苏维埃临时中央政府宣告成立,随即颁布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劳动法》强调要给予老弱工人“现金优恤”[6],12月颁布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土地法令》也强调苏维埃政府要对老弱农民“实行社会救济”[6]730,这在乡苏维埃的层面则具体体现为劳动互助社以普通社员“只要吃饭,不要工钱”的形式帮助孤老[7]。一系列关照老龄群体的法律、法令和政策的出台,标志着中国共产党对老龄政策的探索取得了初步成果。

2. 将老龄群体视为夺取抗战胜利的积极力量

在全民族抗战时期,中国共产党在继续强调保护老年群体的同时,提倡将老年人组织起来,为抗日民族解放战争的早日胜利作出力所能及的贡献。这主要是由于在民族危难的紧要关头,位于敌后战场的抗日民主根据地没有条件给予老年群体纯粹的保障,而不得不令他们从事一定程度的生产活动。在战略防御阶段,敌后抗战的压力较小,党基本沿袭了过去的老龄政策。1939年1月,时任陕甘宁边区政府主席的林伯渠在总结过去两年边区工作时指出:“老弱退伍的战士除发给退伍金外,亦由政府给以土地和房屋,并代他们解决了工具种籽,俾在退伍后仍能保障其生活[8]。”进入战略相持阶段后,为长期坚持敌后抗战,党开始动员和组织老年群体参与到抗日民主根据地的战斗和生产中。1939年,刘少奇就提出组织民众时要注意“以年龄为界限的组织”,包括“某些地方的老人会”[8]205。这就打破了老人会作为民间丧葬组织的传统功能,而赋予其作为年龄群体的意涵,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此时党的领导人已开始从组织的高度认识老年人的地位和作用。中国共产党要长期坚持敌后抗战,必须“不论男、女、老、幼都要适当地深入地动员和组织起来”[8]718。1940年,朱德在总结华北抗战时也提出:“自儿童以至老人都有武装抗日的自由和责任[9]。”

面对着日军的扫荡和国民党军队的长期封锁,中共中央亦多次指示“必须把妇孺老弱及难民、游民均组织到生产战线上去”[10],“动员广大人民,一切男女老幼走上生产战场”[11]。在中国共产党看来,抗日民主根据地中以农民为主体的老年人并非负担,而是进行农业生产和游击战争的有生力量。

如何正确处理老年党员和青年党员之间的关系,是抗战以来中国共产党所面临的新问题。早在1917年,李大钊就曾在《新青年》上发表《青年与老人》一文,指出“青年与老人之于社会,均为其构成之要素,缺一不可,而二者之间,尤宜竭尽其所长,相为助援,以助进社会之美利,文明之发展”[12]。虽然此时中国共产党尚未成立,但党的创始人之一李大钊就已经有了讨论老、青关系的自觉。随着中国共产党由幼稚走向成熟,参加革命早的党员年龄逐渐增长,“老同志”、“老干部”等称谓开始在党内出现。在革命战争年代,人口平均预期寿命不足35岁,能够活到老年期的人口数量非常有限。然而到了抗战时期,尽管抗日民主根据地面临着较大的压力,但仍几乎比过去任何一个历史时期党所处的生存环境都要安全和稳定。因此,老年党员干部也开始在党内尤其在陕甘宁边区形成具有一定规模的群体,他们或多或少地与大量发展的年轻党员产生了冲突。在这种情况下,中国共产党以老年党员为楷模塑造了新的老年人形象。1940年,中共中央在延安中央大礼堂为吴玉章举行了六十寿辰庆祝会,毛泽东出席并在祝词中指出:“中国的青年人受封建家庭封建社会的苦太大了。但是现在世界是变了,青年人喜欢老年人,就像我们的吴老、林老、徐老、董老、谢老,都是很受青年们欢迎的。”他还号召广大革命青年向“五老”学习。封建时期的尊老文化是一种建立在年龄基础上的“为老独尊”的文化,而毛泽东指出“如果老就可贵,那可贵的人太多了”[13]。他认为只有一辈子总是做有益于人类的好事才是最难能可贵的。因此,“延安五老”核心要素不是年龄而是精神,不是人老“可贵”而是精神“可贵”[14]。1941年,周恩来也提出:“尤其要尊老敬贤,重视他们的经验学问[15]。”1945年,毛泽东在党的七大上的口头政治报告中指出:“青年同志说老头子‘昏庸老朽,那可不行。青年同志不要讲人家‘昏庸老朽,老头子也不要讲人家‘年幼无知[16]。”可以说,中国共产党在尊重老同志的革命经验和精神的前提下,通过提倡党内老、青平等重新定义了老年人与青年人之间的代际关系,以中国共产党老龄观的自我革命带动社会革命,对新中国建立后党的老龄工作方针的确立有重要影响。

3. 以老龄工作为重要抓手进行革命斗争

需要注意的是,从土地革命时期到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前夕,中国共产党的老龄政策是处于同国民党的老龄政策比较和竞争之中的。1924年召开的国民党一大就将“养老之制”作为民生主义争取实现的内容,并在一定范围内建立了对教职人员和公共事业从业者的养老金制度;但直到1947年,南京国民政府才正式颁布《公务员退休法》及相关条例,而对于工人和农民养老的制度建设和实践进展甚少。针对国民党老龄政策存在的问题,中国共产党的老龄政策坚持人民立场,更加关注工农群体的利益。1936年,时任中共中央北方局书记的刘少奇就指出:“国民党政府的工厂法、工会法……主要的还是国民党用以欺骗工人阶级的,因此,它就不得不规定一些对于改善工人阶级现状有利的条文(……工人疾病年老死亡的抚恤救济等)。因此,我们的主要任务,就是要利用工厂法、工会法上那些对于改善工人阶级现状有利的条文,来组织工人群众的斗争,要求实现那些条文上所规定的利益,并就此揭破国民党的欺骗,这样才实际有益于我们开展工人运动的工作[17]。”抗战胜利后,中国共产党仍在这一思路的指导下,向国民政府建议“合理提高各级学校教师之待遇及其养老年金”[18]。面对中国共产党成功的老龄政策及其实践,国民党也广泛散布“共产党灭老”、“老汉不生产,吃闲饭要活埋”、“把老汉送到俄国工厂撕羊毛,用汽车拉去熬胶”等各种谣言[19]。这些例子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中国共产党的老龄政策是通过辩证地批判国民党的老龄政策而不断完善自身的。

三、建设时期:老龄政策的初步探索

1. 初步建立覆蓋面较广的老年保障制度

伴随着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和新中国的建立,党的工作重心由农村向城市转变。在社会主义革命时期,使我国从新民主主义社会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建立社会主义制度,是包括老龄政策在内党一切工作的目标。而实行社会主义制度下的老龄政策必须要完成好两项任务,一是尽快确立劳动保险和工资福利制度,二是正确对待各个阶级、职业和民族的老年群体。针对第一项任务,1949年9月29日通过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明确提出要在城镇“逐步实行劳动保险制度”,为新中国劳动保险制度的建立提供了最基本的法律依据。1950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草案)》由政务院颁布,对养老补助金事业和建立养老院等集体劳动保险事业作出了具体规定。1951年2月26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进一步规定了职工的养老待遇,1953年该条例在养老条件方面又作出了若干修正。在1951年至1955年间,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障制度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社会保障制度相继建立,绝大部分国家公职人员、学校和工矿企业职工中的老年人都能享受到劳动保险带来的好处。

针对第二项任务,中国共产党根据城镇和乡村情况出台了不同的政策。早在1950年,毛泽东就在党的七届三中全会上提出:“有些知识分子老了,七十几岁了,只要他们拥护党和人民政府,就把他们养起来[20]。”1951年11月,中共中央指出:“对于曾经有过压迫工人的行为或其他轻微劣迹,但并非反革命分子的老的技术工人、技术人员和专家、高级职员等,必须注意在运动的各个阶段加以保护,并在对待他们的态度和方式上加以注意[21]。”1952年3月,全国总工会在关于“五反”运动经验总结中指出:“争取高级职员的工作是复杂、细致、艰苦的工作,必须慎重进行。……上海是召集老年店员、会计、跑街等座谈会,发动青年店员向他们致敬、挑战,以团结他们[22]。”对于城市小资产者而言,党虽然不主张其参加劳动保险,但允许他们加入“劳金股”以保障其老年生活[22]224-227。“其生、老、病、死、伤、残等问题,应依据惯例或比照劳保条例,与资本家协商,由资本家给予必要的保障[23]。”针对农村地区,中共中央于1956年1月23日提出《1956年到1967年全国农业发展纲要(草案)》,并经修改和补充后于1957年10月颁布《1956年到1967年全国农业发展纲要(修正草案)》。在前后两稿中都非常明确地提出农业合作社要对社内缺乏劳动力、生活没有依靠的鳏寡孤独的社员做到保吃、保穿、保烧(燃料)、保教(儿童和少年)、保葬,使其生养死葬都有指靠。这标志着农村的“五保供养制度”初步建立,农村老年人的养老照料渐渐从家庭走向家庭与集体共同承担

[24]。针对少数民族地区,中共中央以甘肃省临夏地委召开的老年人座谈会为正面典型,建议广大少数民族聚居地、民族杂居地和边远地区仿行[19]388。总的来说,这一时期党的老龄政策将解决养老的后顾之忧作为恢复民生的工作重点,初步建立了以国家为主要责任主体、城乡单位共担的社会保障制度以保障城乡老年人的基本生存权利,为新中国老龄政策体系的形成奠定了制度基础。

2. 辩证看待老年群体在社会主义社会中的角色地位

1956年,随着三大改造的结束,社会主义制度在我国基本建立,党的老龄工作主要服务于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需要。受到革命时期老龄观的影响,此时的中国共产党一方面将关心、爱护老人作为社会主义优越性的体现;另一方面也继续强调老、青平等,老年人同青年人一样要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作贡献。就对老年群体的关爱而言,在人民公社制度基本建立后,养老事业作为公共福利事业的一部分在农村地区实现了一定程度上的超前发展。1958年12月,中共中央在《关于人民公社若干问题的决议》中指出:“要办好敬老院,为那些无子女依靠的老年人(‘五保户)提供一个较好的生活场所[25]。”同月,中共湖北省委在给中共中央的报告中首次提出“使无依无靠的老人,老有所养”的老龄工作原则[25]351。除敬老院外,公共食堂对老年社员也“应当在饮食上给予适当照顾,必要时也可以单独建立食堂”[26]。对于丧失劳动能力的老人,公共食堂“仍然给以供给制的待遇”[27]。虽然这些政策远远超出了当时我国农村地区生产力发展水平,并在实践中造成了一些不良影响,但也反映了中国共产党对老龄事业的高度热情和对老年群体的深切关怀。

就提倡老、青平等,发挥老年群体的积极作用而言,1956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农业合作社的组织问题上指示:“不仅要选拔青壮年中的优秀分子参加领导,也要注意选拔老年人中的优秀分子参加领导,做到青、壮、老年互相和谐合作,互相尊重,互相学习,使青年、壮年、老年人的所有长处都能充分发挥。任何轻视青年人或轻视老年人的偏向都应该加以纠正[28]。”在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老年农民发挥了巨大作用。1963年5月,中共中央指示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要“让老一辈重新回忆过去身受剥削阶级压迫的痛苦,身受地主富农剥削的痛苦,激发他们的阶级感情,也让年轻的一代知道革命斗争果实来之不易,让他们续一续无产阶级的‘家谱”[29]。随着“左”倾路线在党内的不断发展,“文化大革命”期间党的老龄事业遭到了破坏,党的老龄工作在曲折中前进。

四、改革时期:老龄政策体系的逐渐成熟

进入改革开放新时期,一方面,党和国家的工作中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老年群体的社会保障制度得到恢复和快速发展;另一方面,中国人口经历了从成熟型到老年型的重大转变,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提高。党和政府对人口老龄化的理解和认识也不断深化,逐渐构建起组织化、法制化的老龄工作体系。

1. 建立和完善老干部离退休制度

在党内,老龄工作的核心目标是建立和完善离退休制度,发挥老干部传帮带的重要作用。1980年8月,邓小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发表《党和国家领导制度改革》的讲话,特别强调了发挥党内老干部的积极作用。“老同志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责任重大,而他们现在第一位的任务,是帮助党组织正确地选择接班人。这是一个庄严的职责。让比较年轻的同志走上第一线,老同志当好他们的参谋,支持他们的工作,这是保持党和政府正确领导的连续性、稳定性的重大战略措施[30]。”為了更好地落实这一判断,邓小平指出党中央计划成立以老干部为主体的中央顾问委员会,这样就可以“让一大批原来在中央和国务院工作的老同志,充分利用他们的经验,发挥他们的指导、监督和顾问的作用”[30]339。随后,他进一步强调:“中央在最近一年中多次强调,老干部要把选拔和培养中青年干部,作为第一位的、庄严的职责。别的工作做不好,固然要做自我批评,这项工作做不好,就要犯历史性的大错误。这项工作做好了,我们的事业完全有把握继续下去,我们的老干部就再一次为党、为人民作出了巨大的贡献。希望所有的老同志在这个问题上都有高度的自觉性[30]360。”1982年2月,中共中央出台《关于建立老干部退休制度的决定》,标志着我国干部离退休制度的正式建立。党中央将建立干部离退休制度、发挥老干部作用上升到党和人民的历史性事业的高度来看待,为新时期党内老龄工作的成熟奠定了良好基础。

2. 恢复和发展老龄事业,开启应对人口老龄化探索

在党外,党领导政府逐渐恢复和发展各项老龄事业,并开启了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探索。1982年第三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显示,老年人口占总人口比例持续提高。同年3月,国务院批准成立“老龄问题世界大会中国委员会”。10月20日,经国务院同意,“老龄问题世界大会中国委员会”改为“中国老龄问题全国委员会”,标志着老龄工作首次单独成为了党和国家事业中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1985年9月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七个五年计划的建议》强调要逐步改进和完善社会福利制度,积极增加敬老院数量,以低费或免费向老年人提供社会服务[31]。1987年,党的十三大报告中明确指出“还要注意人口迅速老龄化的趋向,及时采取正确的对策”[32]。这是第一次在党的纲领性文件中提出人口老龄化问题,是党和国家应对人口老龄化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的里程碑。

进入20世纪90年代,党的十四大确立了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同时强调要重视研究人口老龄化问题,市场途径成为解决老龄问题的有效方案之一。在此背景下,养老开始由“单位保障”迈向“社会保障”。党的十三届七中全会、十四届三中全会和十四届五中全会都强调建立多层次的社会保障制度、多形式的老年保障制度,以适应人口老龄化和促进计划生育。1996年8月,我国第一部专门针对老年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正式颁布,并确立了“健全对老年人的社会保障制度,逐步改善保障老年人生活、健康以及参与社会发展的条件,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的工作目标。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制定和颁布,标志着我国老龄工作和老龄事业发展走上了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1999年1月,江泽民总书记提出要“加强老龄工作,发展老龄事业”[33]。同时,胡锦涛在庆祝“国际老年人年”讲话中指出“尊重老年人就是尊重人生和社会发展的规律,就是尊重历史”[34]。10月,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正式成立,其主要职责是作为国务院主管全国老龄工作的议事协调机构。全国老龄工作办公室由民政部代管,其主要职能是执行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各项决定。

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全国老龄工作办公室的成立标志着我国老龄工作在统筹安排、协调推进方面实现了巨大突破。

3. 老龄事业和老龄产业并重,全面探索应对人口老龄化

进入21世纪新阶段,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是中国共产党老龄政策的奋斗目标。2000年底,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超过10%,人口年龄结构正式进入老龄化社会阶段,党和国家对老龄工作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老龄事业逐渐步入正轨。2000年8月,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决定》明确提出,老龄问题涉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等诸多领域,是关系国计民生和国家长治久安的一个重大社会问题。同年10月,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的建议》再次强调“重视人口老龄化趋势,努力解决老龄人口社会保障和精神文化生活问题”[35]。这是党在进入21世纪后提出的第一个五年计划,也是党的规划纲要中第一次提出解决老年人社会保障问题以外的其他问题,表明党对老年人问题的认识更加全面,使老龄政策进一步和当时我国的社会主要矛盾相适应。

随着全球化趋势的加强和改革开放的深化,党中央对人口老龄化全球化现象和发展规律的认识越来越清晰。2005年10月,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要求认真研究制定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这是党中央面对我国人口老龄化形势所作出的重要决策,预示着党和国家将开始采取一系列政策措施着手解决老年人问题。次年召开的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进一步将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发展老龄事业、开展多种形式的老龄服务作为提高社会公平正义、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任务。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进一步提出要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发展农村老龄服务。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速度的持续加快,黨的十七届五中全会上首次提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注重发挥家庭和社区功能,优先发展社会养老服务,培育壮大老龄服务事业和产业”[36]。这是党的纲领性文件中有关人口老龄化表述的重大转变,标志着党应对人口老龄化的理念向主动、积极应对转变。此次大会还明确提出了养老服务社会化发展、老龄事业和老龄产业双轮驱动发展的策略,将党的老龄工作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

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上升为国家战略

1. 老龄工作开辟新局面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步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对应到老龄事业领域则主要表现为广大老年人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与老龄事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之间的矛盾[37]。习近平总书记对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围绕民众关心、亟须破解的老龄问题进行了系统论述,深刻阐述了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新思想、新理念与新战略,引领我国老龄事业进入更为开阔的新阶段。

在面对新变化和新挑战时,党中央高度重视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理念一以贯之。2012年,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要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大力发展老龄服务事业和产业。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启动实施“单独二孩”政策以应对高龄少子化的人口结构变化所产生的问题,同时强调要加快建立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发展老年服务产业以应对老年人口问题。2015年,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进一步对生育政策进行调整,全面实施“二孩政策”以适应我国人口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形势,同时将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改革纳入社会经济发展部署,积极决策部署[38]。同年,国务院发布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事实上结束了存在二十多年的养老金“双轨制”,进一步加强了养老保障制度的社会化程度,提高了养老保障制度的公平性。

2016年,中共中央政治局就我国人口老龄化的形势和对策举行第三十二次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会上对如何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作出了重要论述。就整体而言,明确提出“有效应对我国人口老龄化,事关国家发展全局,事关亿万百姓福祉”。“两个事关”将老龄工作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五位一体”整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紧密联系在了一起,明确了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全局性的战略定位。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努力挖掘人口老龄化给国家发展带来的活力和机遇,努力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推动老龄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工作方针和“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行动相结合,坚持应对人口老龄化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坚持满足老年人需求和解决人口老龄化问题相结合”的三项重大原则,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全面统筹思维。就老龄工作而言,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五个着力点:着力增强全社会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思想观念;着力完善老龄政策制度;着力发展养老服务业和老龄产业;着力发挥老年人积极作用;着力健全老龄工作体制机制。

2.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上升为国家战略

党的十九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对我国人口老龄化发展现状和世界人口老龄化发展规律的深刻把握基础上,在许多重要会议、实地调研等场合都对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提出了要求,明确了老龄工作的新思想、新理念、新战略。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构建养老、孝老、敬老政策体系和社会环境,推进医养结合,加快老龄事业和产业发展”[39]。

按照党的十九大决策部署,2019年印发的《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提出了近期至2022年、中期至2035年和远期展望至2050年的发展目标,从五个方面部署了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具体工作任务:一是夯实应对人口老龄化的社会财富储备;二是改善人口老龄化背景下的劳动力有效供给;三是打造高质量的为老服务和产品供给体系;四是强化应对人口老龄化的科技创新能力;五是构建养老、孝老、敬老的社会环境。

《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为21世纪中叶以前我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提供了战略性、综合性的指导。在总揽全局、审时度势、准确把握人口发展趋势和老龄化规律的基础上,2020年,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提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从国家战略的高度统筹老龄工作全局、加强顶层设计,提出了制定人口长期发展战略、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积极开发老年人力资源等具体部署[40]。

2021年,“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正式列入全国人大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强调以“一老一小”为重点完善人口服务体系[41]。同年5月31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听取了“十四五”时期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重大政策举措汇报。会议强调要通过“稳妥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积极推进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完善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框架,加快建设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和健康支撑体系,发展老龄产业,推动各领域各行业适老化转型升级,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孝亲敬老传统美德,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等措施,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42]。这是党和国家应对人口老龄化工作又一个里程碑,将对我国“十四五”时期的经济社会发展乃至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进程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为新时代应对人口老龄化、开展老龄工作和发展老龄事业提供根本遵循。

六、结语:基于百年历程的思考

受各阶段历史背景和现实发展条件的限制,中国共产党老龄工作思想与政策的发展历程经历了从局部到整体、从保基本到追求高质量发展的变化。但值得注意的是,在百年历程中,中国共产党始终保持以“积极老龄观”看待老年群体、发挥老年人作用,并最终依据现实需要将这一观念上升为了国家战略。

回顾百年党史,中国共产党从未将老年人和老年群体视为负担或阻力,也没有将他们作为任意差遣的工具,而是将其当作推动党和人民伟大事业前进的重要动力和宝贵财富,在不同的历史阶段,发挥了老年人的政治价值、社会价值、文化价值和经济价值。在革命战争时期,党的“积极老龄观”体现为将老年人视作革命斗争的特殊力量,主张发挥老年群体在革命斗争中的积极作用。在建设和改革时期,党的“积极老龄观”体现为引导老年群体尽可能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贡献物质和精神力量。改革开放后,老年人的积极作用则主要体现在通过言传身教和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增强青年人的思想政治素养,在精神层面帮助青年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进入新时代,党的“积极老龄观”则逐渐上升为一种宏观视角,强调积极开发老年人力资源,发展“银发经济”,最终形成了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

中国共产党的“积极老龄观”让社会人口结构和生产力水平尚未匹配的中国尽可能地扬长避短,实现了经济的跨越式发展。在理论和实践中,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思想的中国共产党坚持以全面的、运动的、辩证的眼光同时看待老年群体,并主张克服其消极的一面,发挥其积极的一面,实现了对中国传统和西方老龄工作理念的扬弃。可以说,中国共产党用一百年的探索证明了“积极老龄观”是适合中国国情的正确选择,而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则是中国共产党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所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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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方 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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