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合同管理探析施工企业财务风险防控
2021-10-23樊荣庭
樊荣庭
【摘要】随着信息化水平的提高,合同在线评审、电子签章等技术在施工企业中得到广泛应用,合同管理愈发规范。文章从合同管理的角度出发,梳理大型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的现状,并结合客观环境,深入分析施工企业合同管理中存在的财务风险,进而提出防控对策,以期为企业平稳发展保驾护航。
【关键词】施工企业;合同管理;财务风险
【中图分类号】F275
一、引言
近年来,我国建筑市场竞争异常激烈,施工企业处于被动地位。中国建筑业协会发布的报告显示,2018年建筑业利润率跌至15年来的新低,行业利润率在第二产业38个行业中排名倒数第二,而2019年利润率仅为3.37%,较2018年继续下滑1。这对施工企业财务管理水平是极大的挑战,而做好合同管理工作可以有效防控财务风险。
合同是施工企业对外经济活动表现的主要形式,合同管理贯穿整个项目全生命周期。合同管理具有专业性强、变动频繁、管理周期长等特点,其极易受到施工过程中各项不可控因素影响。一般大型施工企业涉及的工程经济合同,大多由工程项目部作为主体,负责与各分供方签订合同,在合同签订、履行、管控等过程中部分业务人员缺乏必要的专业知识,致使未能及早发现潜在的财务风险,存在成本核算、资金支付、税率等诸多隐患。故施工企业亟须顺应时代发展,深化业财融合行为,加强合同管理的财务风险防控,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助力企业更好更快发展。
二、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的现状
(一)阶段化管理
施工企业所涉及的合同大多具有周期长、内容广泛等特点,而将合同管理划分阶段进行,即审核阶段、签订阶段和履约阶段,对不同阶段的合同信息进行跟踪、记录及研究,能有效保证施工企业对合同签订全过程的掌控。
(二)信息化管理
大多数施工企业实现了合同在线评审。一方面,合同全部在线评审,极大地缩短了合同信息的传递时间,提高了信息的传递效率,不仅节约了合同管理成本,还避免了上下级单位业务人员往来签字和盖章,降低人工成本的同时,减少了办公费用支出。另一方面,合同的在线评审,加强了各部门之间的联系,改变了以往不注重合同条件的局面,强化了财务、工程、物资、设备、质量等部门对合同条款的关注,有利于提高合同管理的全面性、完整性。评审记录全程保存,增加了合同评审的透明度,突出了过程监管。此外,合同评审人员因为线上审批而节省的时间,可以用来专心研究合同条款漏洞及变更索赔分析等专业工作,又可以进一步提高合同管理的工作质量和效率。
(三)大数据分析
合同管理系统可实现相关数据在系统后台中直接获取,便于数据收集、整理和不同数据间的对比、分析,更容易发现风险,总结经验。同时,也方便了其他业务部门查询和使用数据,减小因数据传递时间长、传递环节多而产生错误的概率。
三、施工企业合同管理中存在的财务风险
(一)成本核算风险
1.结算不及时
合同执行过程,结算随意或不及时,导致成本归集不及时。合同条款中的结算与支付条件,是工程项目部管控自身成本与资金流的重要手段。項目成本实际发生后,积累大量应列未列事项,严重影响项目部成本管理及盈亏平衡分析,也极大地影响项目现金流的稳定。
2.审核形式化
合同审核流于形式,纸质合同未按审批意见修订,导致合同条款对乙方不利。业务人员由于对合同条款认知观念转变滞后,缺乏对合同条款法律约束力的敏感性,误以为合同线上评审只是走形式,并未严肃对待。对于评审流程中公司有关部门提出的修改意见没有认真研究,也没有严格执行修改,导致合同条款中的核算风险不能及时消除,为日后纠纷埋下隐患。
3.项目部公章使用不规范
项目部公章使用不规范,随意性较强,特别是补充合同,存在私自用印不上报备案风险。法人单位的企业公章有严格的使用管理规定,用印相对严格规范。而基层项目部公章使用权限不受企业本部限制,且合同管理系统无法实施有效监控,所以尽管其签订的合同存在巨大财务风险隐患,也未能及时被发现。
(二)资金支付风险
1.事前承诺未明确
合同签订前供应商的口头承诺,如垫资能力等,未写入合同,导致付款不及时而使项目部陷入被动。建筑施工单位项目部资金来源单一,若业主资金短缺无法及时拨付工程款,则项目部很容易陷入资金链断裂的境地,所以项目部为了保证现场生产不间断,往往会选择和有垫资能力的供应商合作。而此类弹性条款并未明确写在合同中,常常使项目部在资金短缺面临供应商追债时非常被动。
2.支付比例及方式不合理
分供方合同签订未结合业主合同及资金到位情况进行筹划,盲目签订高支付比例条款合同,也未对现金支付及票据支付等进行约定,造成双方信息不对称,待实际执行合同时,容易出现长期欠债未付及结算不及时的情况。部分项目分包方在投标时已经在价格中考虑了票据支付带来的融资成本,但施工方在实际支付时,仍然按照现金进行支付,一定程度上占用了其他应按照现金支付的分供方的资金,引发大量合同纠纷,增加债务风险。
3.债务支付严重失衡
项目部不能将合同条款与其自身现金流结合起来做好债务筹划,导致资金收支不平衡。为了提高项目偿债能力和成本管理水平,施工企业总部构建债务集中管理机制,通过项目债务集中支付,规范资金管理流程,加大法人对项目债务的管控和纠偏力度。但是项目签订的支付比例条款与业主合同拨款比例严重脱节,业主过程拨款比例低而对外支付比例过高,项目资金收支期限严重错配。未积极主动筹划项目资金收入,在未超出管理规定范围的前提下,按照顶格支付比例付款,致使项目资金流出远超资金流入,不仅无法实现项目资金收支平衡,还会导致债务逾期和诉讼风险激增。
(三)税务风险
合同签订前,税务筹划不足,导致债务增加及现金流出过大。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是我国增值税实施细则对纳税人的划分,两种纳税人在发票开具、税率使用等方面有不同的规定。分供方的纳税人类型及税率直接决定了单个工程项目增值税税负,进而影响项目资金收支平衡。例如,常见的物资采购将运输合并在一起签订合同实行一票制,按照混合销售,一般纳税人开具13%的税率发票,直接导致增加运输费价格。
四、施工企业合同管理中的财务风险防控对策
(一)注重合同环节管理,强化财务监控评估作用
高度重视合同审核、签订、履约三个阶段各个环节,加强业财融合,保证财务管理贯穿整个合同周期。首先,财务人员参与合同评审环节,发挥财务专业优势,展现在风险识别与防控方面的管理水平,仔细研究条款内容,积极完善合同条款。同时提高业务人员的思想认知,严肃认真对待合同评审,不要为了形式而走流程。其次,加强企业成本部、法规部与基层项目部的沟通,合理引导项目人员加深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改进条款措辞,争取有利条款。对于重大合同,应由企业法规部牵头,联合其他部门会审,确保合同条款无重大隐患,必要时还可以聘请外部专业機构进行风险评估。再次,财务人员对合同履约情况进行动态评估,及时了解合同变更、解除、诉讼等信息,降低合同履约风险。尤其要注意签订补充协议的合同,及时向上级单位反馈,并重新评估合同执行风险。最后,规范合同管理系统流程,做到各部门权责分明,相互沟通协调顺畅,保证合同执行到位。财务部门对业务合同做财务专业评价,并将相关评价信息反馈至有关部门,作为新合同签约的参考信息,这样才能强化财务监控评估作用。
(二)严控合同执行过程,确保成本核算及时准确
合同管理系统引入电子合同,不仅有利于简化审核流程,便于严格监控过程环节,而且可以降低合同被篡改的可能性,有效解决线上电子版合同条款与线下纸质版合同条款不一致的问题,使财务数据更真实可靠。
真实可靠的基础数据,是成本核算及时准确的前提。因此,财务人员要认真研究合同中的具体条款,准确把握合同内容,严格执行合同条款约定,确保项目成本及时准确入账。财务部门应密切关注合同台账登记情况,分类统计各部门合同台账,主动跟踪合同结算情况,要做到对合同款项结算进度、结算金额等情况了如指掌。及时关注合同结算时间,对于达到结算条件的合同尽早提醒相关业务人员进行结算,做到严控结算节点,最大限度减少应列未列数据,确保成本数据真实可靠,为项目成本管控提供有效支撑。
(三)统筹债务规划,防范资金支付风险
基于合同过程数据的预警分析,利用系统大数据分析功能对合同的履约风险和支付条款实施精细化管理,统筹债务支付比例和过程结算额度,寻找资金与成本平衡临界点,通过债务集中平衡支付,实现合同全周期的资金自平衡,从而防范资金支付风险。首先,明确各类债务支付的优先级次,引导基层项目在确保现场稳定生产的同时,逐步合理压降非制约施工生产债务的支付比例。其次,充分利用合同管理系统大数据分析功能,在资金计划审批环节,不断加大后台监管力度,确保“同类型债务,同比例付款”,力求通过债务集中支付的均衡性和稳定性,最大限度规避停工待料、窝工阻工及债务诉讼风险。最后,债务支付统筹规划的关键在于强化后台管控,构建债务集中管理机制,完善债务筹划、债务确认与资金支付流程,充分利用资金,提高资金运作与管控能力,才能合理控制债务规模,提升企业合同与财务管理水平。
(四)合理运用税务筹划,减少项目资金流出
工程项目应该在开工伊始,根据资金、增值税以及项目成本管理的现状,结合项目物资采购、劳务分包、机械租赁等成本投入情况,在招标并签订相关物资采购、劳务分包以及设备租赁等合同时,通过合理的税务筹划,选择与小规模纳税人的分供方合作或让一般纳税人身份的分供方采取简易计税方式,将有利于减轻项目债务负担,缓解资金支付压力,并有助于降低项目成本。但同时要考虑采购时有不同纳税人身份的分供方投标,不能一味地只与小规模纳税人合作。在分供方含税报价不同的情况下,可以分供方含税报价为比价基础,对各分供方报价平衡点进行测算,再以“综合采购成本最低,利润最大化”为总体原则,在合理确定采购价格的前提下选择分供方。例如,对于物资采购中包含运输费用的招标合同,应将物资采购与运输进行拆分签订合同,实行“两票制”,即物资采购与运输分别适用不同税率开具发票,降低实行“一票制”中的运输费用总价;对于劳务分包工程的合同,可以采用甲供或清包工的形式让分包方开具3%税率的增值税发票;对于机械租赁出租方配备操作人员的,应在租赁合同中明确出租方按照“建筑服务”缴纳增值税并开具9%税率的增值税发票;对于采购砂、石料等地材的,应尽量从具备自产自销能力的供应方处采购,可以开具3%税率发票。
五、结语
在数字经济快速发展的背景下,施工企业面临众多压力,迫切需要提高合同管理水平,加强资金流自平衡管理,有效防控企业财务管理风险。一方面,规范合同管理使得财务管理深度参与业务流程,加速业财融合,提高财务管控水平,防范债务风险。另一方面,充分发挥财务监督作用,提高企业管理工作的效率,为施工企业向智能化管理转型提供有力支撑。
主要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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