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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实践导向的高职院校《经济法》课程改革研究

2021-10-18李斯阳

科技风 2021年28期
关键词:经济法课程改革实践教学

李斯阳

摘 要:近些年,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高速发展,在看见国民生活水平和质量提高的同时,也不能忽视经济领域中所存在的潜在问题。联系现实情况,可以说,究其根本的原因,就是在经济专业教育中出现了问题,使得进入经济邻域的学生,在并没有很好的法律思维下,就贸然地展开与经济领域相关工作,导致工作中出现种种的经济纠纷问题。因此,基于现实情况的考量,从实践入手,积极探寻高职院校《经济法》课程的改革研究,就是现阶段迫在眉睫的事情,也是本文的重点研究对象。

关键词:高职院校《经济法》课程改革;实践教学

1 《经济法》教学课程的内涵

《经济法》作为高职教育中的一门学科基础课程,因为其在实际社会中所具有的实用性,以至于在教学改革的方向中,受到了一定的重视。因此,想要探究高职教育中《经济法》课程的改革,首先就需要明白其课程存在的内涵。

1.1 课程定义

《经济法》作为国家经济运行的协调方法,主要是规范政府、政府经济管理机关和经济组织、公民个人之间的法律条文的总和。也就是说,《经济法》的定义是一种作为国家执行经济干预的有效法律,即由国家作为市场调节的掌控者,市场经济作为被调控的对象,而产生的一系列全局性的经济关系調整过程。对于高职院校的《经济法》课程教学,其主要是应用于强化学生的专业素养能力,相当于是一门基础课程。

1.2 课程特点

首先,《经济法》的出现并不长久,这就意味着其在高职整体教学中是处于一个比较新兴的学科地位的。其次,纵观整个高职教学体系,可以显著发现,《经济法》其实是一门被边缘化的课程,即其在教学开展的进程中没有被充分地重视,往往是处在一个较为尴尬的地位,不上不下的存在。然后,第三个特点就是《经济法》虽然有较多的理论框架,但结合现实情况,这门课程在实质上仍旧是一门应用学科,也就是说,是需要与实践相结合而进行教学的课程。

1.3 课程内容

高职院校开设的《经济学》课程的主要教学内容,即教学目标,首先就是明确经济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其次是相关经济法律关系概念,紧接着是经济法的主体,即经济法总论、市场监管法、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宏观调控法、财政法、税法以及金融法等。除此以外,就是在充分理解经济法原则的基础上,进行理论与实践的结合的应用。

2 会计学专业与《经济法》的结合

从会计考试的角度出发,《经济法》是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的基础内容,也就是说,对于学习会计的学生而言,《经济法》的基础知识是必须要掌握的理论之一。从学生的能力素养培育来看,会计学相关专业的学生在工作过程中,与法律打交道地方是比较频繁的,换而言之,掌握有关的经济法律法规,是掌握对日后从事工作和进行生活的有利工具。从会计的行业角度出发,会计学其实还是我们社会的一门新兴学科,仍然处于摸索的阶段,相较于其他的行业,会计行业的发展基石其实是相对较薄弱的。因此,把会计学专业的学习与《经济法》课程的教学的进行有效的结合,就是新时期会计教学不可或缺的一环。

3 《经济法》的教学现状及问题分析

寻求教学改革的目标,就离不开对教学现状出现的问题,从源头进行分析的一步。因此,基于对后续改革目标探索的可行性,就需要先展开《经济法》课程在实际教学中出现的种种现象和问题的分析,并进一步探究其产生的影响。

3.1 教学体系庞杂,基础内容涵盖广泛

如果从《经济法》的教学大纲来看,我们可以发现一个明显的特点,即《经济法》教学的体系丰富饱满却也框架过大。对于现阶段的教学要求而言,老师就会被教学大纲限制住,也就是说明,由于整个教学体系庞大,教学内容广泛,并且教学基础冗杂,使得老师在进行授课的时候会感到压力,并且学生也会因为知识理论过多,导致内容学习的不完善和疏忽。

3.2 教学课时有限,学生学业任务繁重

如果从教学安排时间来进行分析,关于《经济法》课程开设出现的一个难点就是课时与实际任务不相匹配。这就意味着,我们老师在教学中为了强化学生对知识理论的学习,就需要进行必要的教学任务安排,但矛盾就此产生了,由于《经济法》教学课时的局限性,使得学生不仅仅需要在课堂上密集地接受新知识,同时课下更是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去巩固这些知识,否则就容易导致遗忘,降低学习的效率。简而言之,虽然学业任务是一种有效地教学手段,但由于课程本身的庞杂,还是造成了学生教学任务繁重的后果。

3.3 法律知识枯燥,学生丧失学习兴趣

如果从《经济法》的本质出发,我们就需要明白其仍旧是一部法律法规的课程学习,可以说,一旦涉及法律条文的学习,老师在课堂上是很难避免教学内容的枯燥的。因此,对于实际的《经济法》课程教学,往往就是在进行系统的法律知识讲解时,由于学生出现兴趣下降、注意力转移、态度敷衍等一系列的问题,而进一步导致学习效果低下的情况的出现。

3.4 强调理论基础,实际运用素养缺乏

我们的教学目标是需要结合理论知识与实践教学的融合,并最后形成应用型的人才,但现实却是走向一个极端,即让理论知识与实践应用处于分裂的状态。可以说,正是由于我们在进行课程设计时没有重视实践课程的开设,使得《经济法》课程的教学,出现了理论与实践的衔接问题,并进一步加深了学生综合能力素养的欠缺,使得整个教学课程出现了难以扭转的偏差。另外,考核方式单一,教学效果不够理想。

4 以实践教学为导向的《经济法》课程改革对策探究

对于问题和现状的分析,不仅仅是需要让我们了解现有的教学制度上的不完备,更重要的是警示我们,督促我们,加快脚步开展教学课程的改革,让现在出现的问题能够逐渐得到有效解决。因此,出于对《经济法》课程问题的分析,本文就主要从下述的五个方面进行重点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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