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金课建设的大学课堂教学评价体系研究
2021-10-18刘洪
刘 洪
(安徽大学 管理学院,安徽 合肥 230061)
2018 年8月,教育部提出淘汰“水课”、打造“金课”,全面提高课程教学质量。“水课”就是低阶性、陈旧性的课。“金课”则表现为高阶性、创新性和挑战度[1]。高阶性就是培养学生解决复杂问题的综合能力和高级思维;创新性要求课程内容具有前沿性和时代性,教学形式具有先进性和互动性;挑战度是指课程一定要有一定难度,对学生和教师都有一定的挑战。通过金课建设能够提升大学教学水平,完善大学培养质量,从而整体提高我国的高等教育水平。
课堂是大学教学的主阵地,建设金课最终通过课堂教学来实现,并通过课堂教学来检验。大学课堂的五重境界,即沉默(silence)、问答(answer)、对话(dialogue)、质疑(critical)和辩论(debate)并不是评判金课的终极标准,打造一门金课涉及诸多方面,而课堂教学评价可以为金课建设提供参考和依据[2]。通过对课堂教学的评价,不仅可以准确判断一门课是不是金课,同时还能够促进课程建设的不断完善,把课程打造为真正的金课。
一、现有大学课堂教学评价的不足
(一)评价目的有失偏颇
一般情况下,大学课堂教学评价的目的有二,一是做鉴别,二是促发展[3]。做鉴别是对课堂教学的质量进行评判;促发表则是通过课堂教学质量的评判,促进教师与学生的全面发展和课程本身的不断完善。长期以来,大学课堂教学评价的目的主要在于衡量教师的教学水平,无论是督导组评价,还是学生评价,关注的是教师在课堂上的行为。通过对教师在课堂上的教学行为进行等级评分,做出总结性的评价,甚至会把评价结果作为教师评优晋级的依据[4]。这种评价是否客观姑且不论,过分强调鉴别作用的课堂教学评价忽视了对教师和学生自身发展的促进作用,更忽视了对课程建设与完善的促进作用。由于评价目的存在偏差,使得评价效果大打折扣。
(二)评价主体单一
目前,国内高校的课堂教学评价主要有两种方式,即督导组随堂听课与学生期末评价[5]。督导组随堂听课是对课堂教学进行直接观察,对教师的教学能力和学生的学习效果进行评价,其缺陷是存在以偏概全的现象。而学生期末评价具有明显的主观性,很多学生对大学课堂教学质量的认知水平有限,往往会忽视教师的课堂教学表现和课程建设的质量而随意发挥,使得评价缺少客观性[6]。督导组评价和学生评价均强调了他人评价,由于缺乏任课教师的自我评价,无法保证评价的客观性和全面性[7]。
(三)评价结果缺少反馈
课堂教学评价的最终目的是促进课程建设和教师发展,课堂教学评价的结果能够帮助教师了解不足,有针对性地进行整改,不断地自我完善。因此,课堂教学评价结果的反馈是必不可少的环节。但目前的课堂教学评价中,督导组随堂评价的结果通常只是教务部门考核教师的一个依据,而学生评价只会反馈给教师一个分数,缺乏对课堂教学实施过程的建设性意见[8]。缺少反馈的课堂教学评价,不仅使评价效果大打折扣,甚至使得课堂教学评价流于形式。
二、3×3×3大学课堂教学评价体系
课堂教学是大学教育的主阵地,课程建设通过课程教学来实施、检验,并不断完善。课堂教学评价是促进金课建设的有效手段,必须保证评价的有效性、客观性和全面性。本文从评价主体、评价对象和评价环节三个方面,构建3×3×3大学课堂教学评价体系,如下页图1所示。其中评价主体和评价对象中的教师均是指课堂教学的授课教师。
图1 3×3×3大学课堂教学评价体系
(一)评价主体
评价主体是课堂教学评价的实施者,督导组、学生和授课教师构成三位一体的评价主体。督导组评价也称为同行评价,其评价主体一般由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组成,对课堂教学质量的把握和对教学效果的判断都较为准确,评价结果也比较全面客观。但督导组评价只能以随堂听课的方式开展,存在以偏概全的可能。学生是课堂教学的全程参与者,通过课堂教学汲取知识、提升能力,对课堂教学的效果有直观的体验。因此,学生评价能够准确判断课堂教学的效果和课程建设的质量。但由于学生对教学规律和教学质量缺乏足够的认知,加之个人喜恶和成绩因素等原因,学生评价会存在有失偏颇的现象。授课教师是课程的建设者,课堂教学的实施者,对整个课程有着全面的掌控,对课堂教学的评价最为准确。从课程建设的角度出发,授课教师是课堂教学评价不可或缺的评价主体。但如果课堂教学评价的目的是衡量教师的能力和水平,由授课教师来自我评价,就可能无法保证客观性。
综上所述,作为评价主体的督导组、学生和授课教师在课堂教学评价中各有长短,而且必须明确,课堂教学评价的目的是促进课程建设,为打造金课服务,最终实现教育质量的提升。因此,由督导组、学生和授课教师构成的三位一体的评价主体,可以取长补短,总结课程建设中的不足,使得课程建设通过课堂教学的实施不断完善,将课程打造为真正的金课。
(二)评价环节
评价环节是指课堂教学的不同阶段,简单地说,课前、课中和课后三个环节构成了课堂教学完整的有机整体。课前是课堂教学的准备阶段,包括课程设置的合理性、教学资源的完备性、学生对教学内容的预了解等;课中是课堂教学的实施过程,即上课过程;课后是上课结束后的阶段,包括授课教师如何衔接后续内容、学生自我总结与复习以及扩展学习等。
目前的大学课堂教学评价,关注的仅仅是课中,即上课铃开始到下课铃结束的上课过程。从上课过程中教师和学生的表现、师生互动的情况等,来对课堂教学评价。如果评价的目的只是衡量教师的教学能力或判断教学效果的优劣,仅评价课中这一个环节,倒也无可厚非。但大学课堂教学评价的目的不应仅限于此,通过教学评价促进课程建设,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应当是大学课堂教学评价的主要目的。因此,评价环节必须从课中向前延伸到课前,即课堂教学的准备阶段;向后扩展到课后,即课堂教学结束后的总结阶段。
(三)评价对象
一般认为大学课堂教学评价,评价的就是课堂教学过程本身,但教师和学生作为课堂教学的全程参与者,决定了课堂教学能否顺利实施,通过对教师和学生在课堂教学中的表现进行评价,不仅能够保证评价的全面性,更能够总结课程建设的得与失,对促进课程建设的不断完善与提升,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课堂教学过程主要通过教师、教学内容和学生三者的相互交融而表现出来,因此,教师、教学内容和学生是大学课堂教学评价不可缺一的三个评价对象,通过对三者的评价可以全面判断课堂教学的成败和课程建设的得失。
作为评价对象的教师,在课前环节,需要评价其对培养方案和课程体系的了解程度、对教学内容的熟悉程度以及如何开展课堂教学的准备程度等;在课中环节,需要评价其如何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并与学生互动、如何讲解教学内容,以及掌控课堂节奏的能力等;在课后环节,则需要评价其是否能够有效地对课堂教学进行总结、能否在课后继续与学生沟通并掌握学生的学习效果等。
作为评价对象的教学内容,在课前环节,需要评价教学资源库是否完备、教案是否详细可行、教学课件是否科学有效等;在课中环节,需要评价其与学生知识水平和兴趣的契合度、内容的连贯性等;在课后环节,则需要评价其是否得到有效的改进、是否有助于学生综合能力的提升等。
作为评价对象的学生,在课前环节,需要评价其预备知识的掌握情况、对教学内容的预习情况等;在课中环节,需要评价其在教学过程中的参与度、主动性;在课后环节,则需要评价其对教学内容的掌握程度、能否有效地运用所学知识解决问题,以及扩展学习的情况等。
总之,由督导组、授课教师和学生三者构成的评价主体,在课前、课中和课后三个环节上,对教师、教学内容和学生三个评价对象进行评价,可以全面评价课堂教学的实施过程,总结课程建设的得与失,从而有效地促进课程建设,为打造真正的金课服务。
三、大学课堂教学评价应当注意的问题
(一)明确评价目的
通过大学课堂教学评价来衡量教师的教学水平和学生的学习效果固然无可厚非,甚至很有必要,但课堂教学评价可以发挥更为重要的作用,即通过教学评价来促进课程建设,全面提升教育质量。因此,大学课堂教学评价的目的应当转变为,或者扩展到促进课程建设,为打造金课服务。
面向金课建设的课堂教学评价具有动态性和过渡性的特征。所谓动态性,是指这种评价将教学过程看作一个完整的系统,其中,教师、教学内容和学生相互交融、相互影响,决定了教学过程的实施和开展,并且在课前、课中和课后三个环节所起的作用又各不相同。通过对三个评价对象在三个环节上进行评价,能够促进三者之间的相辅相成,全面提升教学质量。过渡性则是指每一次评价都只是一个阶段性的总结,是为下一阶段课程建设的改进和提升提供依据。通过评价、改进和提升的循环往复,使得课程质量不断完善,成为真正的金课。
(二)重视师生的自我评价
教师和学生既是课堂教学的主体,也是创生“金课”的主体,师生既是被评价者,也是评价者,而师生主动、有效的评价及其结果反馈,有助于改进课程的编制和实施,提高课程质量,助推“金课”生成。特别是以课程建设为评价目的时,师生的自我评价犹为重要。因为师生是教学过程的直接参与者,其自我评价更真实、准确,更能反映课程建设中存在的问题[9]。因此,大学课堂教学评价既要强调对教师和学生的评价,更要重视教师和学生的自我评价。
(三)强化评价结果的反馈机制
以促进课程建设为目的的大学课堂教学评价是一种过程性评价,而不是结论性评价,评价结果应当成为完善课程的依据。教师可以通过反馈,总结优点,发现问题,不断改进教学方式,完善教学内容。学生可以通过反馈,反思学习态度、改进学习方式,从而提升学习质量,为后续课程的学习奠定基础。因此,强化评价结果的反馈机制是大学课堂教学评价真正发挥作用的重要保证。
四、研究展望
3×3×3 大学课堂教学评价体系看上去机械、繁琐,但只有这样才能保证课堂教学评价的全面和客观,从而更好地服务于课程建设,为打造金课服务。为使3×3×3大学课堂教学评价体系能够在实践中运用,今后还需要在以下两个方面进一步展开研究。
一是权重。三个评价主体、三个评价对象和三个评价环节在整个课堂教学评价中的权重,还需要通过定量分析方法和实证研究加以确定。
二是评价指标。不同评价主体对不同评价对象在不同评价环节进行评价时,评价指标会有所差异,科学合理的评价指标体系,是实现课堂教学评价全面客观的前提和基础。因此,需要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确定评价指标,并采用层次分析法确定各指标的分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