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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政治安全的新维度:不安全状态及其原因探析

2021-10-18王丹彤何增科

河南社会科学 2021年9期
关键词:政权反对派国家

王丹彤,何增科

(北京大学 政府管理学院,北京 100871)

自习近平同志提出“总体国家安全观”后,国家安全问题再度成为学界关注的焦点。教育部于2018年提出建设“国家安全学学科”的方针,并将其视为国家安全教育的重点工作之一。而作为一门新兴学科,国家安全学存在理论基础相对薄弱、专业性研究成果较少等问题,亟须加强理论建设。与此同时,虽然近年非传统安全的重要性与日俱增,国家安全体系也涵盖了科技、信息、生态等新安全问题,但政治安全的根本地位仍难以动摇。因此,对国家政治安全理论的研究与构建至关重要。

目前,事关国家政治安全的研究聚焦于现实问题,探讨安全的诸多因素,涵盖国际社交网络、国内政治生态、网络舆论与虚拟社群等方面,但在理论构建方面稍显不足,尤其是对制度和政权安全问题的解释力较弱。鉴于此,本文尝试构建政治安全分析框架,探讨不安全状态及其成因,试图为政治安全理论的构建提供新维度。

一、国家政治安全理论构建的新维度

(一)国家政治安全理论的构建与局限

现代意义上的“国家安全”概念最早由美国学者沃尔特·李普曼(Walter Lippmann)提出,他将其界定为一国在战争中维护合法利益的状态[1]。20世纪90 年代,我国政治学界开始关注国家安全观、政治安全、非传统安全等问题。杨建英教授将“国家政治安全”界定为“维护国家政治稳定是政治安全的核心内容”[2]。此后的学者们从不同视角出发进行概念界定,具体分为以下五种:第一,从国家主权视角出发,将国家看作政治安全的行为主体,将“维护国家主权免受外部威胁、国内政治免受他国干预”视为政治安全的核心任务;第二,从政治制度视角出发,更关注制度安全,即确保国家基本政治制度不动摇、政治秩序相对稳定、政治体系连续有序发展,以推动稳定与发展的动态平衡;第三,从意识形态视角出发,强调作为政治制度理论依托的主流意识形态安全,尤其是政治认同在安全战略中的重要地位与引领能力;第四,从政权稳定视角出发,认为政权稳定、持续发展是政治安全的核心;第五,从政治状态视角出发,认为政治状态可分为消极与积极两种,前者强调“免于国内外各种因素侵害和威胁的客观状态”,后者认为“安全是处于结构合理、功能配合、运转协调、变化有序的良好状态”。

与此同时,国家政治安全理论的构建也在逐渐完善。1648 年《威斯特伐利亚和约》的签订标志着主权国家成为国际秩序的新行为体。此后,主权安全便成为国际关系领域的核心议题,三大理论流派——现实主义、自由主义和建构主义均围绕其展开研究。相较而言,事关国内政治安全的研究还处于成长阶段。为推动理论的构建与发展,一些学者试图从中国古代文化中找寻理论依据。刘伟提出,先秦时期政治安全思想可以概括为“居安思危,有备无患;敬天保民,明德慎罚;正名奉法,殊途同归;以内驭外,召远修近”[3];部分学者试图将西方政治学理论引入安全分析,包括“永久和平论”“政治合法性”“政治文化”等相关研究[4];还有学者从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中找寻启发,柏坤和张伟认为,总体安全观中“以政治安全为根本”的观点是对重点论原理的运用,“统筹国内安全与国际安全”则符合内因外因辩证关系[5]。近年,国家治理理论的发展为国家政治安全研究提供了新视角:在静态关系层面,马雪松认为,政治安全的内在机理体现了长治久安的国家治理逻辑,治理结构、制度资源、治理主体的协作互动是实现安全的方式[6];在动态发展层面,张晋宏和李景平则提出,随着国家治理方式以“运动式—制度化—善治型”的趋势发展,政治安全的核心内容也呈现“军事防御—政治体系—人民安全”的变化轨迹[7]。

虽然现有文献已为国家政治安全议题的深入研究夯实基础,但仍有三个问题亟须解决:第一,二战后,威胁国家政治安全的因素主要来自国内,1945 年至1985 年间,发展中国家共发生357 次政变,且成功率高达51%[8]。可惜,学界对国内政治安全的研究还稍显不足,无法有效解释政局动荡与政变频繁的原因。第二,学界尚未构建一个成熟的理论体系,这不仅会导致一些缺乏理论基础的单因素研究无法触及该议题的核心——政治安全或不安全的根源,还会使学者们难以找到合作的切入点,甚至无法进行有效对话。第三,政治安全包括安全与不安全两种状态,但现有研究尚未将不安全状态纳入研究范畴,尤其是政治制度崩溃这一极端不安全现象。在某种意义上,使国家陷入不安全状态的幕后推手可能是威胁政治安全的因素。

(二)政治安全三维度与不安全状态

借鉴安德鲁·甘布尔的“政治学三维度”解释框架[9]和汪青松的“政治安全三层次”分类法①[10],本文认为,政治安全可分为主权、制度、政权三维度,并将其界定为“国家处于主权不受侵犯、基本政治制度稳定、政权有效运行的状态”。政治制度崩溃则是政治不安全的极端表现。相较于二战后兴起的国家安全议题,制度崩溃一直是社会科学界关注的核心问题,它最早可追溯到古希腊时代。亚里士多德曾专门探讨该问题,认为政变或革命的发生一般是由城邦内部不满现存政权的党派引起的。2000多年来,学者们已经构建了完善的理论体系,其中的某些理论可被引入国家政治安全分析框架中(见图1)。虽然理论引入可以为分析政治安全问题提供新视角,但这些理论之间的融合性仍不确定,亟须验证。

图1 国家政治安全的三维度分析框架

二、国家间关系对主权安全的影响

由于本文以崩溃理论为分析基础,且篇幅有限,便不提及国际政治学界对主权安全研究做出的诸多贡献,仅分析“国家间密切联系与合作是否会在无形中干涉主权的独立与完整,是否会影响国内政治安全”等问题。本文主要从以下两条路径出发进行解释。

第一,虽然革命的扩散效应已经成为学界共识,但是接受变革思想的民众能否成功发动革命、导致政治陷入不安全状态,这些都是未知数。根据导致制度变迁、威胁政治安全的主体差异,可以将变革模式分为“主动变革”和“被动变革”两种。“主动变革”国家的主权虽独立,但时常受到威胁。国际上传播的他国制度变革的信息以及发生在邻国的大规模革命活动,都容易让国内民众“误以为”发动革命会改变本国政治社会结构和自身生存现状,于是便试图通过革命威胁来满足自身的政治经济诉求和重塑国家制度规则。例如,欧洲在1820 至1938 年间发生的42 次“革命事件”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欧洲各国选举权范围扩大化进程[11]。这也在一定程度上证实了阿西莫格鲁(Dargon Acemoglu)和罗宾逊(James Robinson)提出的“革命威胁假说”(精英为避免发生国内革命而同意扩大民众投票权)的合理性。与之相反,“被动革命”国家的主权已不再完整。近代以来,在国际战争中战败最容易引起一国制度崩溃、陷入不安全状态,而被外国强权占领最有可能导致制度变革[12]。不过,外部政治或军事干预并不能保证被干预国顺利完成制度转型,反而会加快该国政体崩溃的速度。那么,为什么干预国会陷入“好心办坏事”的困境?这是因为被干预国的领导人在进行制度转型后常常面临选择困境,即究竟选择有利于选民利益的政策来获取公众支持,还是选择听从干预国的政策建议来获得对方提供的“好处”。在现实中,被干预国的领导人大多会拒绝利益诱惑,转而选择恢复旧制度、巩固本国主权。因此,被“操控”的国家极易陷入制度循环变革的怪圈与政治不安全困境。

第二,可以用国际视野来看待政治不安全问题,甚至可将其看作全球博弈的结果。乔治·马里奥斯(Angeletos George-Marios)等人认为,制度崩溃是一种全球协调博弈的结果,属于全球范围内的动态博弈,而非局限于一国之内的静态博弈[13]。理论上,在相同条件下,基于外部和私人信息的精确性,可以从动态博弈中找出多重均衡。但是实际上,多样性结果并不意味着一切都会发生,任何给定时期内的均衡结果都取决于信息和共同知识。因此,“学习共同知识”“掌握精准信息”“效仿他国成功模式”也会对全球政权变迁的动态博弈产生较大影响。

三、结构性因素对制度安全的影响

(一)国际战争的影响

国家间战争不仅会影响国家主权的独立与完整,也会波及国内政治稳定。例如,战后的社会百废待兴、民不聊生,旧政治经济秩序难以有序运转。但也有学者认为,“国家卷入国际危机可能会提高领导人知名度、公众忠诚度和社会凝聚力”。那么此种观点是否有合理性?如何理解此种观点?如果结论是“不会提高”的话,那么便隐含着“一国外交情况和外交政策对国内政治几乎无影响”的假设;如果结论是“会提高”的话,那么这便意味着“国内危机转移论”是可信的,即“领导人可以通过操纵外交政策来控制国内选民”。显然,研究者们并未在这个问题上达成共识。雅罗斯拉夫(Tir Jaroslav)等人认为,国家卷入国际危机会引发“集会”(Rally Round the Flag)效应,即国内公民因关注外部危机而滋生恐惧,这种情绪通过群体内和群体外的机制转换为对国家及领导人的忠诚和支持。他们以公民为分析单位,利用26个国家在2001年至2006 年间的选举数据(CSES)来验证上述假设,最终证实“与没有发生危机的国家相比,卷入国际军事威胁中的政府更容易获得大众支持;同时国际危机还可以将选民的关注点从经济困境中转移到外交事务,从而抵消国内经济不景气给政府带来的负面影响”[14]。但是,诸多历史案例显示,并非所有卷入国际战争的国家都能维护国内政治安全。查尔斯·蒂利(Charles Tilly)也认为欧洲所有伟大革命的爆发几乎都源于国际战争的压力,从1688年英国光荣革命到法国大革命,乃至后来的俄国十月革命,都验证了他的观点。

(二)经济结构的影响

第一,在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的国家,食不果腹的人民易发动起义或革命,导致政治陷入不安全状态。关于“经济发展水平与制度变迁是否具有相关性”的讨论经久不衰,此议题最早是由李普塞特(Seymour Martin Lipset)提出的,他的经典论断“经济增长推动民主转型”一经提出,便在学界掀起讨论的浪潮。一些学者质疑两者是否具有相关性,例如,普热沃尔斯基(Adam Przeworski)等指出,以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衡量的经济发展水平与制度变迁之间并无明确的相关关系[15]。但是,随后的研究又反驳了这些质疑观点,卡莱斯·鲍什(Carles Boix)认为李普塞特的观点适用于二战后新建立的国家,且相关性检验也应使用二战后的数据,因此不能用此前的数据来验证此观点的真伪[16]。

第二,收入或分配不均容易导致制度崩溃,威胁制度安全。“分配不均容易导致制度崩溃”这一观点已经得到大量学者认可。阿西莫格鲁等认为,经济不平等现状会分化社会各群体的分配意图,生活贫困的民众迫切希望进行收入再分配,而收入较高的则极力阻止再分配进程,这种分歧恰恰就是威胁制度安全的关键因素,即社会各群体间收入差距越大,发生政变或革命的可能性越大[17];迈赫迪·沙德梅尔(Mehdi Shadmehr)则指出,收入不平等与制度崩溃之间呈现U 形相关关系,随着不平等程度从低到高增加,产生政治动荡的可能性会先降低然后增加[18]。不过,也有人发出质疑之声,例如,霍尔(Christian Houle)在使用不同的测量方法来衡量不平等问题后发现,收入不平等与制度崩溃之间的相关性并不显著,且在许多情况下,冲突可能并不发生于贫富阶级之间,而是社会群体之间[19]。此外,资源分配不均也易导致政局动荡,统治者与反对派所掌握的资源多寡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旧秩序是否会被推翻、安全状态能否会被打破。也就是说,如果反对派掌握了关键性资源或资源汲取能力大于统治者,那么他们推翻旧政权的可能性会大幅增加,现有制度安全也会受到极大威胁。

第三,政府的经济政策也会对制度安全产生一定影响。一方面,政府增加税赋的政策在激起民众抗税的同时,也会让其产生“限制政府征税权、扩大自身话语权”的想法,此种政治诉求既会推动代议制的发展,又会威胁非民主政体的制度安全。例如,许多英国历史学家观察到,在13世纪、14世纪和17世纪,君主增加税收的政策推动了代议制政府的建立与发展;罗斯(Michael Ross)也利用113个国家或地区在1971年至1997年间的面板数据,证实了“增加税收会迫使政府进行民主化改革”这一观点[20]。另一方面,“资源依赖型”国家的政治安全状态极不稳定。20 世纪90 年代,政治学者们对“荷兰病”(the Dutch Disease)②进行了新解读,回答了“为何石油生产商不能充分利用自然资源的开发潜力”这一问题。他们认为,出售石油获取的暴利让国家财政收入不再依赖国内生产机构和人民缴纳的税收,行政官僚无需承担提升国内生产力的政治义务,而是推动经济朝着“租金导向型”发展。由此可知,“荷兰病”的成因中有政治因素。那么,“荷兰病”是否会影响制度安全?关于这个问题,学界讨论纷纷,但尚未有定数。部分学者认为两者无关,非税收收入对制度安全没有特别影响,任何一项“意外之财”(无论是国外援助还是贩卖资源所得收入)都可能被用作维护制度安全的社会福利支出。但是,大多数学者都强调两者具有相关性,因为统治者可以通过与反对派分享“资源租金”来维护制度稳定。不过,如果统治者不愿意分享利润,反而选择镇压反对派、独占“租金”,那么政治安全又能否被维护呢?对此,贝斯利(Timothy Besley)等指出,除非统治者与反对派达成共识,否则“资源租金”越高,大规模镇压或内战爆发的可能性越大[21]。

(三)制度结构的影响

第一,相较于完全政体,混合政体③[22]既无法拥有与非民主制一样充分压制反对派的能力,又没有与代议制相似的公开容纳反对派的制度。因此,在与反对派的斗争中,混合政体的政局动荡更加频繁。埃克斯坦(Harry Eckstein)发现,半民主制国家存在权力难以集中的问题,这导致其既难以利用强权全面镇压反对派,又无法通过让渡权力的方式激励人民支持政府决策,因此在反对派与人民的双重压力下,半民主制国家的政治安全更难维护。为何混合政权容易出现制度不安全问题?如果半民主制领导者允许言论与结社自由、开放公共媒体领域,那么打着“反政府”旗号的集体行动数量将会大幅增加,而这些行动又会传递出政府不受民众欢迎的信号[23]。那么,政府接收此种信号后会采取何种补救措施,是选择全面镇压反对派、实行威权统治,还是听从民众的诉求、扩大政治参与权?无论政府采取哪种策略,制度都不可能停留在“中间阶段”,而是朝着完全政体的方向发展。由此可知,混合政权具有“内在”的不稳定性,极易陷入不安全状态。

第二,使用多党选举规则与建立立法机构会威胁非民主政体安全。一般而言,建立立法机构是非民主政体领导者的核心生存策略,尤其是在受到政变威胁时,他们更可能采取这种代价高昂的策略。因为立法机构可以为统治者、盟友和反对派提供协商平台,减少三者间爆发武装冲突的可能性,从而降低政变风险、维护政治安全。同时,多党选举规则的运用还可以协助政府提高执政合法性、了解反对派的内幕、加强各党派间的联系与合作,进而降低政府与反对派爆发正面冲突的概率。不过,虽然政党、立法机构和咨询委员会等机构可以缓和领导人和盟友之间的承诺和监督问题,但这种和平是短暂且流于表面的。当执政联盟内部权力的天平向领导人倾斜时,盟友虽失去制约领导人的筹码,却不甘心放权、成为政治牺牲品,于是精英冲突和政治动荡便随之而至[24]。由此可知,并非所有立法机构都能起到维护制度安全的作用,它们能否发挥效用主要取决于立法机构与政体的融合程度、行政权与立法权职责划分的清晰程度、行政部门与立法机关合作默契度三因素[25]。

第三,政治实践也会影响制度安全。继承人缺位容易导致强大的国家走向崩溃。如果没有确定继承人选,统治者逝世后,众多候选人便会爆发激烈竞争,统治联盟也因支持不同的候选人而分裂,而此种权力竞争又极易引发政变。如果过早确定继承人,那么相较于“夕阳西下”的统治者,精英们更愿意追随“冉冉升起”的新星,最终“羽翼渐丰”的继承人极有可能挑战当权者。安德烈·科科宁(Andrej Kokkonen)在检验了1000年至1800年间42个欧洲国家的961位君主的上台方式、任期之后,发现相较于采取顺位继承制的国家,实行长子继承制的国家领导人换届比较和平,较少出现国王被废的情况[26]。

(四)社会结构的影响

第一,就社会整体性而言,分裂的社会难以维护制度正常运转与政治安全。例如,民主制在严重分裂的社会中几乎难以生存。但是利普哈特(Arend Lijphart)却找出了反例,许多分裂的社会仍能建立稳定的民主制(如比利时、瑞士和20 世纪中叶的荷兰)[27]。关于上述分歧点,巴里·温格斯特(Barry Weingast)指出,在大多数分裂的社会中,导致民主制崩溃的“罪魁祸首”是族裔分裂问题,正是后者阻碍国家发挥协调作用,而西欧各国恰恰是在解决族裔问题的基础上才建立起稳定的民主制[28]。

第二,就群体性争端而言,种族间的争斗或其对政治上的不满经常会蔓延至全社会,如果政府不及时遏制此种情绪的发酵,革命可能因此爆发。由于新制度的建立需要得到民众的认可,因此推翻合法性较低的政权的成功概率更高。种族互斥恰恰会降低政权合法性,叛乱分子可以借此契机煽动对政府不满的族群加入反对派阵营。克里斯蒂娜·博迪亚(Cristina Bodea)等指出,此种互斥现象主要是由人口过多、私人和公共物品供给不足引起的。如果因种族差异将大部分人口排除在合法获得政权的体制之外,那么发生骚乱、政变和内战的风险就会增加。此外,他们还区分了引发政变和内战的条件差异,由多族裔群体联合执政导致的分裂虽然会增加内战爆发的风险,但会降低政变发生的频率[29]。如果将历史因素纳入考虑范畴,那么有敌对传统或文化差异的种族之间更容易发生冲突。与此同时,群体分裂的表现形式还有性别分歧、地域分裂、阶级对立等,这些问题都会威胁社会稳定和制度安全。

第三,就群体中的个体而言,个人对其社会经济地位的不满是其参与反叛的主要原因,当此种不满情绪凝集在特定社会阶层或族裔群体身上时,政变或革命便极易发生。汉弗莱斯(Macartan Humphreys)等对参与塞拉利昂内战的1043 名战斗人员以及184 位非战斗人员进行抽样调查,研究为什么有些人宁愿冒着巨大的风险也要反对政府、参与内战,以及被动员参战的人和未参战的人之间的区别。他们发现,个体是否参战取决于其社会和经济地位、收益情况、来自朋友或同一群体其他成员的压力[30]。斯科特(Gates Scott)在剖析叛军组织结构时发现,地理距离(控制范围)、种族认同感、意识形态辐射程度、个体不满情绪等因素决定了叛军内部的团结程度,进而影响他们发动政变的成功概率[31]。

综上所述,在分析威胁国家制度安全的因素时,可以从结构性视角出发,探讨国际危机、经济发展水平与分配政策、政体特征与制度设计、社会分裂与种族冲突等因素对制度安全的影响。值得注意的是,这些解释范式都秉持着“历史必然性”理念,即认为难以适应经济、政治、社会变革的制度必然会崩溃。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偶然性因素常常会发挥主导作用,例如政变或革命的发生时间和方式都更具偶然性。这些研究范式的解释力也因历史偶然性而被削弱,它们无法回答“为何在上述因素的影响下,有些反对派并未发动政变?为何有些国家仅受几个因素影响便陷入制度崩溃的困境”。正如格迪斯(Barbara Geddes)所言,常常被视为革命根源的结构性条件比革命本身更容易发生,而某些社会爆发革命的决定性起因可能在其他社会无法发挥同等作用[32]。目前,社会学界已经开始探讨如何有效解释历史偶然性因素,例如伊万(Ermakoff Ivan)认为,“小”原因产生的多米诺骨牌效应往往对历史事件产生“大”影响,而这种“小”原因是由特定个体所扮演的角色引发的,因此分析行动者如何导致社会关系模式破裂,有助于了解社会和历史进程中的逻辑[33]。而行动者因素也是政治学界一直关注的议题,只是并未将其与偶然性因素结合起来。如果想要探寻两种范式是否可以融合,需要先了解行动者因素如何影响政体安全。

四、行动者博弈对政权安全的影响

行动者博弈对国家政治安全的影响主要体现在政权维度。一般情况下,参与并影响政治的行动者可以分为统治者及其支持者(精英)、军队、反对派精英、民众、国外势力五类。由于上文已经分析过国际势力渗透对主权安全的影响,在此仅分析前四大势力集团的关系及影响。同时,斯奈德(Richard Snyder)在解释新世袭政体转变原因时,从统治者与军事力量、国内精英、外国势力的关系出发,剖析上述三种关系的变化、军事自主权、反对派精英的战略与相对实力对政权变迁的影响机制[34]。受此启发,本文将统治者及其支持者视为旧政权的“捍卫者”,将试图推翻旧政权的军队、精英、民众看作“攻击者”,逐一分析前者与后三者的关系对政权安全的影响。

(一)军事集团的干预与反叛

在现实政治中,尤其是在国内政局不稳定时,军队干预政府决策或背叛统治者的行为时常发生,武装力量的态度与行为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现存政府的生存、民众起义的成败、政局未来走向。斯蒂芬(Maria Stephen)发现,如果军队或警察叛逃并支持反对派,那么政权崩溃的可能性会增加46倍[35]。因此,军队干预也是威胁政治安全的重要因素之一。

军队干预一般发生在国内政局动荡或经济危机时期,有时是“被动干预”,即政府利用军事力量排除内外部威胁;有时是“主动干预”,即军队精英认为,现有政府难以有效治理国家,便动用军队力量“维系稳定”“平息内乱”。在“被动干预”方面,威权政府通常采用三种手段:其一,通过“预防性镇压”来降低潜在反对派的威胁,这种镇压行为一般是由特殊安全机构——秘密警察部门或安全代理人来执行,虽然后者可以通过清洗反对派精英来保护现有政权,但掌握强制力量的安全部门又可能成为统治者的另一个“心头大患”。其二,通过增加军费与其他压制成本(组建警察部队的花销)来震慑反对派。其三,依靠军事力量平息社会暴动。在“主动干预”方面,军队起源、专业化程度、制度化程度、自主性程度以及社会化程度均会影响政权安全。在国内局势逐渐稳定时,军队可能选择退出政坛,将权力交还给政府;也可能建立军事独裁政体,军队领袖兼任行政长官。无论是哪一种结果,在权力交接的过程中,政治安全状态均有可能被打破。

军队叛变既可以直接表现为拒绝执行统治者的镇压命令,也可能是军方早生反叛之心,趁着政权脆弱的时机加入暴乱的队伍中。而上述两种表现都可以归结到军队忠诚度的问题上,只要军队保持高度忠诚,无论政局如何变化,他们都极少叛变。因此,探讨“如何提升军队忠诚度”才是重中之重。其中,政治化程度是军队是否叛变的关键,如果军队隶属于政治机构,那么统治者便可以使用行政手段管理军队,使得后者几乎不会在民众起义或政局动荡时选择叛变。此外,我们还需要了解“谁才是军队叛变的真正主导者”,军队反叛行为究竟是“自上而下”还是“自下而上”传播的?持有“军事精英是叛乱主力”观点的学者大多以理性选择理论为基础,认为高级军官在获得的收益降低或少于预期时(一般选择军费开支作为衡量收益的依据),倾向于推翻现有政权。与之相反,有学者认为中低层军官才是叛乱的幕后推手。归根结底,这种分歧源于学者们对“军队叛变是不是集体行动”的认识差异,持肯定观点的学者认为唯有军队精英才有机会与能力动员中下层士兵发起叛变,而持相反观点的学者则更关注士兵个体能动性。

(二)统治联盟的内部分裂

统治联盟的内部分裂是威胁政治安全和导致制度崩溃最常见的原因。1946年至2010年间,全球共有280 个非民主政权,34%的政权被“内部力量”推翻,即统治集团内部进行选举或变更统治规则;66%的政权被“外部力量”推翻,即外来入侵、政变、起义或叛乱;72%的“内部革命”完成政体转型,这就意味着将近3/4 的“内部革命”导致旧政体崩溃[36]。但值得注意的是,并非每一个分裂的统治联盟都会威胁政权安全,并非每一次政治冲突都给精英选择的机会。因此,我们既需要回答“统治联盟为何分裂?如何分裂?”又需要解释“依靠旧制度而生的精英为何选择背叛统治联盟?分裂的统治联盟如何影响政权安全?”等问题。

在联盟分裂方面,“权力分享难题”是关键的解释变量。如果单看“权力分享问题”,它本身是无解的。一方面,“统治者-精英”之间的权力分配难以平衡。如果统治者让渡的权力较少,那么联盟成员必然会心生不满,且后者与政体之间的利益纠葛较少,在统治者式微时,后者反叛的机会成本较小,精英必然会选择分裂、背叛联盟。而如果统治者分享的权力过多,一旦成员之间因为利益分配不均或政见不同而发生冲突时,相对权力较少的统治者难以发挥协调、压制的作用,联盟的分裂是必然的。另一方面,“精英内部”权力分配也难以达到平衡,统治者要通过分裂、制衡各利益集团的势力来维持自身强势地位,精英们要通过“打压”彼此来“争权”。因此,如何破解“权力分享困境”是防止联盟分裂的关键。部分研究者试图构建博弈模型、找寻均衡结果,有些以统治者信誉为出发点,有些以精英联盟政变威胁的可信性为对象,有些则将重点放在两者博弈上。其他研究者则试图利用外部力量解决内部分裂问题,例如,强制部门(军事集团或警察部队)的介入、国外势力的支持、“平等对话”平台的建立、政党的制约作用等。

在精英反叛方面,利益是最常见的解释变量。如果着眼于个体精英的利益取舍,可以发现,无论是经济危机造成的暂时性冲击,还是经济自由化的长期影响,只要当现有政权提供的经济绩效降低、阻碍精英寻租或限制其未来职业发展空间时,精英大多会选择背叛。此外,“政局动荡”也是一大诱发因素。在政府治理失效时,精英联盟内部极易分裂出反对派,而反对派自身也会分裂成温和派与强硬派:前者是由几个派系组成,核心领袖是那些发自内心拒绝民主“绝症”与“混乱”的和那些自认为有责任消灭所有政治病变的精英;后者在叛变初期与温和派的观点一致,但在与政府的交锋中逐渐领悟到可以通过选举来使权力正当化,便开始接受新制度。虽然这两派在推翻旧制度的方式上存在争议,但他们背叛现行政权、挑起争端、制造政治混乱的想法是一致的[12]。

(三)统治联盟的外部威胁

政权安全还会受到外部反对派的威胁,后者也被视为推翻旧政权的一大威胁。历史上,因起义或革命被推翻的政权数不胜数。因此,若分析政权安全的影响因素,革命是不可绕过的话题。那么,革命在何种条件下发生?革命集团的组织形态是什么?革命先锋派如何动员民众以获得支持?革命何时会胜利?

对于“革命何以会出现”这一问题,最典型的解释莫过于“革命威胁假说”,即革命是民众与统治联盟讨价还价的手段,与精英的政变威胁相类似。同样,革命威胁也涉及可信性问题,如果统治联盟不相信反对派有能力推翻制度,那么他们便不会受此威胁制约;如果前者相信威胁有效,即使联盟自身实力足够强,他们也会为避免革命而为后者提供公共产品或选票。当然,除了自身诉求,革命的结构理论还认为国家政治经济环境的变迁也会催生现有政权的反对派。此外,民众(包括革命精英与群众)与统治联盟之间的关系也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前者是否叛变。从镇压行为来看,相较于和平社会,长期处于统治联盟强制镇压威胁中的民众反叛的可能性更大[18]。从民众视角出发,理性选择学派认为,民众的行为不仅取决于他们对统治联盟实力或自身偏好的认知,还会受到革命领袖或周围人的影响。当然,他们还会被自身情绪所左右,例如,即使现有政权已经非常羸弱,恐惧心理仍然会使大部分民众拒绝参加或支持革命。

在反对派集团中,革命领袖发挥着关键作用,如发挥先驱者、信息传播、内部协调、战术制定与选择、动员群众等作用,因此对现有统治联盟威胁更大。例如,在民众决定是否发动或参与革命之前,革命先驱者(叛乱分子、游击队、恐怖分子等)便对统治联盟发动公开的暴力攻击。此外,最极端的革命参与者也可能会主导反对派集团的政策选择,而其他参与者则会根据已知信息调整自己的偏好和行为、追随前者的行动步伐。虽然革命群众的重要性不及革命领袖,但他们的支持与参与仍然会对政权安全造成极大影响。对所处社会经济地位的不满是群众参与革命的主因,而当此种不满之情聚集在特定的社会阶层或种族群体上时,民众更容易组建反对派集团。另外,共同的情感和利益、革命胜利所带来的公共产品,以及社会背景/所处阶级等因素都可能推动群众参加革命。值得注意的是,并非所有革命群众都忠诚于反对派集团,汉弗莱斯在调查塞拉利昂内战反对派阵营的士兵和非战斗人员的态度和行为时发现,“非自愿参与革命”的民众占比较大,这也可能为反对派的内部分裂埋下隐患[31]。

综上所述,无论是由“权力共享困境”引发的精英联盟内部分裂,还是因为“利益蛊惑”加入反对派的民众,行动者反叛的出发点都绕不开“利益”二字。在理论上,各行为体之间的博弈已经得到充分研究,尤其是“统治联盟为何分裂”“如何抑制分裂”“如何打击反对派”“如何提升政权合法性”等问题。但是,博弈论中的均衡状态能否在现实政治中得到实现,理论如何转换为现实政策,这些仍待研究。

五、结论与反思

在世界面临着“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之际,国家发展必须以安全为前提,尤其需保障政治安全。政治安全治理能力的提升离不开理论支撑,因此,国家政治安全理论的构建迫在眉睫。但是事关“制度安全”和“政权安全”的研究处于理论建构初期,尚未形成较为成熟的理论体系。在缺乏统一的理论框架的指导下,从不同视角出发分析现实问题的学者间难以找到合作切入点,甚至无法形成学术共同体。此外,现有研究并未将不安全状态纳入研究范围,尤其是制度崩溃这一极端现象。

目前,已有学者将“国家治理”与“国家政治安全”两大议题结合起来,试图进行理论创新。本文借鉴此思路,以政治不安全状态为出发点,以崩溃理论为基础,构建政治安全三维度分析框架,试图为理论构建提供新维度。研究发现,崩溃理论比较契合政治安全三维度分析框架,即导致制度崩溃的原因在一定程度上就是威胁政治安全的因素:其一,革命扩散与全球博弈会威胁“主权独立与完整”;其二,经济发展水平与分配政策、政体特征与制度设计、社会分裂与种族冲突是破坏“制度安全”的关键因素;其三,军队叛变与干预政治、统治联盟分裂与精英叛变、反对派与民众革命会给“政权安全”以致命一击。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上述因素影响着政治安全的不同层面,但它们的运行逻辑都是一致的,即这些根植于制度运行深处的多重力量,通过影响行动者的策略选择和博弈结果进而威胁国家的政治安全。与之相对的是那些几乎毫无规律可循的偶然性因素,包括自然灾害、社会安全事件等各类突发性危机。这类因素对政治安全的影响效果和机制在不同案例中呈现出不同特征,因而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而这种“历史在必然性和偶然性辩证统一中不断发展”的逻辑,恰恰与政治安全的维护理念相符合,即事前预防和事后应对。具体而言,“事前预防”针对的是那些有章可循的必然性因素,也就是说,无论是那些无法容纳政治经济结构新变化的旧秩序的,还是企图叛变的行动者,只要统治者将这些不稳定因素提前“扼杀在摇篮中”,便可以在大多数情况下化解政治风险和维护安全状态。“事后应对”针对的是那些意料之外的偶然性因素,当突发性危机发生时,统治者能否及时建立针对性应急机制、能否控制危机的传播速度和影响范围、能否尽可能减少或补偿民众的损失、能否尽快使国家和民众的生活恢复常态,这些都影响政治环境的稳定程度。虽然当前学界在应急机制和管理领域的研究颇丰,但仍欠缺对导致突发性危机的诸多偶然性因素的研究。因此,从偶然中找寻和解释必然规律,分析偶然性因素对政治安全的影响力,既可以弥补现有范式的解释局限,又能为维护政治安全提供新思路。

注释:

①政治安全分为主权、政权、治权三个层面。主权层面的政治安全是基于敌友身份界定与对立而理解的政治认知;政权层面的政治安全是基于政治实体内部身份与地位区分的政治认知;治权层面的政治安全是基于公私分野、利益竞争的认知。

②“荷兰病”,指一国(特别是指中小国家)经济的某一初级产品部门异常繁荣而导致其他部门衰落的现象。

③混合政体,指处于威权与民主之间的“中间政权”,即结合民主和威权的某些制度特征的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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