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后延时服务时间越长越好吗
2021-10-11秦德林
秦德林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明确要求:“保证课后服务时间。学校要充分利用资源优势,有效实施各种课后育人活动,在校内满足学生多样化学习需求。引导学生自愿参加课后服务。课后服务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早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对有特殊需要的学生,学校应提供延时托管服务;初中学校工作日晚上可开设自习班。”
各省份积极回应“两办”意见,对课后服务的相关要求进行了细化,如某省“扩大课后服务范围。课后服务要坚持需求导向和学生、家长自愿原则,以解决家长后顾之忧为出发点,积极扩大服务范围和对象。课后服务范围扩大到所有义务教育学校,服务对象扩大到每个有需要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今年秋季开学后,确保做到全省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和有需要的学生全覆盖。”“保证课后服务时间。推行课后服务‘5+2模式,即学校每周5天都要开展课后服务,每天至少提供2小时的课后服务。课后服务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早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对有特殊需要的学生,由家长或监护人提出申请后,学校应提供延时托管服务。尽量吸引有需求的学生每周5天都参加课后服务。有条件的初中,周一至周五可设晚自习(一般安排2小时以内,原则上不晚于20:30结束)。”
应该说,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学校课后延时服务势在必行。在这种情况下,一些省份出台的保证学校课后延时服务的刚性要求与具体化操作举措,显然是有积极意义的。但部分学生家长和社会人士会不会由此走进一个误区,即义务教育学校课后延时服务的范围越大、时间越长,效果就越好?这样的担心并不是多余的,在网络上乃至身边常常不乏这样的要求与议论,他们希望把课后延时服务由“5+2”变为“5+X”,甚至节假日和寒暑假都有延时服务。
那么,是不是义务教育学校课后延时服务的范围越大、时间越长,效果就越好?我的回答是否定的。从总体上来说,范围过大、时间过长的学校课后延时服务会模糊学校教育、家庭教育与社会教育的界限,出现学校教育取代或挤占社会教育和家庭教育的情况。这不仅是不科学的,还是不人道的。因此,义务教育学校课后延时服务一定要有总量的控制,以保持一个恰当的度,从而使学校教育、社会教育和家庭教育在各自的边界内自由行走。具体来说,范围过大、时间过长的学校課后延时服务会给学生、家长和教师带来以下负面效应:
第一,有可能消解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使学生的视野变得局限甚至狭隘,不利于学生的健康成长。
从孩子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的角度来看,过多过长的课后延时服务有可能遮蔽和削弱孩子成长所需要的广阔空间和营养供给。对于人的一生来说,学习的确是十分重要的,对学生更是如此。有一位学者对“什么是学生”曾做过如下解读,学生就是学习生存的本领、学习生活的技能、学习生命的价值的人。这也从一个方面说明,学习不是学生生存、生活与生命的全部,它应该是形式多样且丰富多彩的。我非常赞成“让学生学习更好回归校园”。但是,如果学生生存、生活与生命的大部分时间都在校园,会不会让学生对本应美好的校园产生厌倦情绪,进而消解学生学习的积极性?这种可能性是存在的。
不仅如此,就是对于学生的学习而言,如果仅仅局限于校园,那也是有问题的。人类学习的基本方式是直接经验与间接经验的相互补充,“读万卷书,行万里路”是走向生存、生活与生命的必由之路。所以,新课程倡导,变“教科书是学生的世界”为“世界是学生的教科书”。这一点是不言自明的。尤其在地球村已经逐渐成为事实的当下,如果我们的学生还仅仅在校园打转,那么我们何以培养世界公民,又何以让中华民族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第二,有可能疏远亲子关系,导致家庭关系的不和谐,进而影响社会稳定。
或许有人说这是小题大做、言过其实。但在我看来并非如此。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而且是一生的老师。要当好这个“老师”,最基本的要求就是父母在时间与空间上,给予孩子充足的陪伴。这里的“陪伴”是指父母扮演着关注子女学习与生活的伴侣角色,而不是形式上的旁观者。它强调的是父母与子女之间的交往与互动,而这种交往与互动在空间上越近,在时间上越多,就越有可能建立良好的亲子关系,促进家庭关系的和谐。反之,当这种交往与互动的愿望与频率降低到一定程度时,将会直接损害子女对父母的情感依托,进而损害爱的连接与延续,甚至动摇亲情得以维系的基石。
当学校课后延时服务超过了一定的量,突破了度的界限的时候,学生和父母在一起的时间与空间,就会不断受到挤压。一旦这种情况持续发生与发展,其不良后果是可以预见到的。
第三,有可能让教师不堪重负,严重影响教师课堂教学效能的提升,进而降低教师的职业幸福感,甚至危及教师职业的吸引力。
这绝不是危言耸听,而是客观事实连锁反应的必然结果。《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规定,学生每日学习时间(包括自习),小学不超过6小时,中学不超过8小时。而现在“5+2”课后延时服务的实行,意味着中小学的工作时间将在原来的基础上分别增加33.3%和25%。有人说,这可以通过“教师实行‘弹性上下班制”来解决。但在教师编制总量不增加的情况下,在总体上教师超负荷工作一定是一种客观的事实存在。更重要的是,学校课后延时服务不是权宜之计、临时动作,而是一项持久推进、长期落实的工作,这样教师加班就变成了一种常态。一旦让这样的常态持续下去,将会导致教师身心疲惫,直接冲击教师用于教学研究的时间和精力,学校的正常运转就可能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而如果课后延时服务还不止于“5+2”,把它扩大为“5+X”,甚至变相取消教师的双休和寒暑假,那么,这份职业还会有多少优秀人才来选择,这是我更加担心的。
因此,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进一步优化课后服务的实施细节,把好事做好,走出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的时空误区,乃当务之急。
(作者系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教育科学研究室主任,中学高级教师,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工程”培养对象)
(本栏责编 侯心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