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深化三项制度改革的实践与探索
2021-10-09杨洋
杨洋
摘 要:深化三项制度改革是实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的重点任务,也是评价改革成效的重要标准之一。切实把三项制度改革推向深入,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重大部署的客观要求,是推动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必然选择,也是激发干部员工活力的内在需求,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三项制度”是国企市场化改革的“牛鼻子”,抓住了“三项制度”也就抓住了国企全面深化改革的大方向。
关键词:三项制度改革;干部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
近年来,国家陆续出台了深化国有企业改革“1+N”系列文件,企业内部三项制度改革是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关键环节,提出了要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的目标。2020年6月,党中央、国务院立足新阶段新形势,做出实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的重大决策,印发了《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深化三项制度改革是实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的重点任务,也是评价改革成效的重要标准之一。切实把三项制度改革推向深入,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重大部署的客观要求,是推动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必然选择,也是激发干部员工活力的内在需求,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一、三项制度改革背景
所谓国企“三项制度”改革,是指管理人员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旨在增强国有企业活力、提升国有企业竞争力。从1992年破“三铁”(铁饭碗、铁工资、铁交椅),并推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到1998年开始的国企三年攻坚战,均把“三项制度”改革作为配套措施一并做出具体部署。然而,由于当时保障制度未健全,就业压力大以及执行过程中有偏差,改革一直在牵绊中走走停停。党的十九大提出要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此举必然倒逼国有企业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其中,“三项制度”是国企市场化改革的“牛鼻子”,抓住了“三项制度”也就抓住了国企全面深化改革的大方向。
国有企业三项制度改革不是彼此孤立的,而是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的整体,涉及企业各级管理岗位设定、定岗定编、人员选择、组织重构、岗位考核和淘汰、薪酬和工资福利等方方面面,必须树立系统思维,通盘考虑改革的各个方面。
二、三项制度改革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国资委决策部署,服务发展战略,服从改革大局,坚持市场化方向,紧紧围绕“三能”目标,结合产业板块实际,分阶段、差异化深化干部人事、劳动用工、薪酬分配三项制度改革,最终形成适应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符合现代企业制度的市场化长效体制机制,激发内在活力、增强内生动力,从根本上、长远上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把增强内生动力、激发活力作为三项制度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贯穿于三项制度改革的各方面和全过程,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定岗、定责、定员是用人用工和考核分配的前提条件,公开竞聘是实现“三能”和改革公平的重要抓手,业绩考核是用人用工分配的重要依据。按照建设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健全完善市场化经营体制,加快形成有效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从体制上为三项制度改革创造更加有利的环境条件。完善以竞争择优为导向、激励约束为保障的干部人事制度,优化管理人员选拔任用、考核评价、激励约束机制,畅通管理人员能上能下的渠道;完善以合同管理为核心、岗位管理为基础的劳动用工制度,优化市场化、契约化用工机制,多渠道拓展员工职业发展空间;完善以岗位价值为基础、业绩贡献为依据的收入分配制度,建立健全“一适应、两挂钩”工资总额决定机制,基于岗位价值和市场对标优化内部分配结构,岗位收入与绩效密切挂钩,科学合理拉开差距。
三、三项制度改革主要任务
1.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实现干部能上能下
(1) 完善以职数设置和岗位职责相结合的职位职级体系
建立完善领导人员职务职级并行机制,进一步理顺企业管理层级和单位级别、干部职务层次和职级序列。根据企业实际需要,按照精简高效原则,优化领导班子岗位设置,差异化核定领导班子职数。健全领导人员职位体系,明确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研究构建领导班子结构模型和领导人员能力素质模型,为推动干部能上能下、依事择人、人岗相适提供
依据。
(2) 完善组织选聘和竞争选拔相结合的选拔任用机制
严格执行组织选聘标准和程序,选拔任用符合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和忠诚干净担当要求的干部,把好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从源头上解决干部不适宜担任现职的问题。在副职领导岗位适度开展竞争性选拔。建立完善干部轮岗交流机制,拓宽职业发展平台。完善好中选优、优胜劣汰年轻干部选任机制,大胆选拔任用经过实践考验的优秀年轻干部。对新提任的年轻干部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满、考察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免去试用职务。
(3) 完善年度考评和任期考评相结合的考核评价机制
修订《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综合考核评价办法》,推行任期目标管理。优化考评指标和权重设置,提升综合考评结果的科学性,考评结果“定薪酬、定去留”。任期内表现突出的,以适当方式表彰奖励,考评结果作为培养使用的重要依据;表现一般的,限期整改,视情况进行岗位调整;表现较差的,不再续聘或免职。实行领导班子成员“末位淘汰制”,正职领导人员年度综合考评得分连续2年靠后、副职领导人员连续2年排名末位,经分析判断确属不胜任或者不适宜担任现职的,采取调整岗位、免职(解聘)、降职等方式予以调整。
(4) 健全正向激励和惩处问责相结合的激励约束机制
对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干部及时大胆起用;坚持“三个区分开来”,完善容错纠错机制,为敢于担当者担当;研究实行领导人员不担当不作为惩戒办法,对不能为、不想为、不敢为的领导人员进行责任追究或组织调整。完善领导人员退出机制,通过交流、改任、降职、免职、辞职等方式,促进干部能上能下、人岗相适。做好“下”的干部思想工作,使干部放下包袱、轻装上阵。对在新岗位表现突出的干部适时起用。
(5) 探索推行国企特点和市场规律相结合的职业经理人制度
研究制定职业经理人制度试点指导意见,分层次有序推进试点工作。金融板块基层企业在继续执行现有管理模式的同时,进一步优化与业绩考核紧密挂钩的激励约束和引进退出机制。作为列入“双百企业”名单的企业,要全面推行经理层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合理增加市场化选聘职业经理人比例。适时选取市场竞争压力大、急需通过改革转换机制、提升核心竞争力的基层企业,重点是混合所有制企业,在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落实董事会职权的基础上,按照“市场化选聘、契约化管理、差异化薪酬、市场化退出”的原则,开展职业经理人试点。
2.深化劳动制度改革,实现员工能进能出
(1) 完善企业自主选聘的市场化用工机制
坚持五湖四海广纳贤才,聚各方英才为我所用,拓宽视野,不拘一格,构建更加灵活高效、开放透明的市场化用工机制,保障战略发展人才需求,充分落实企业用工自主权。修订《毕业生招聘管理办法》、《员工调配管理办法》和《深化劳动用工管理的若干规定》,进一步优化集团公司控总量管计划、企业自主市场化选聘的用工管理机制,集团公司综合考虑企业经营发展、人力资源存量、用工效率对标等情况,合理编制企业用工计划。为保持企业员工队伍结构科学、合理稳定,年度用工计划中85%以上用于招聘毕业生,不超过15%的用工计划,可面向市場公开招聘生产骨干岗位和急需紧缺人才。企业按照用工计划确定的专业结构、招聘条件、招聘渠道等自主开展招聘,健全完善信息透明、过程公开、集体决策、结果公正的阳光招聘机制,确保员工招聘质量。
(2) 全面加强劳动用工“双合同”契约化管理
牢固树立依法治企理念,打破身份界限,建立健全以合同管理为核心、以岗位管理为基础的用工制度,进一步完善全员劳动合同管理,全面实行岗位合同管理,为畅通员工“能出”的通道提供法律依据。修订劳动管理制度,完善劳动合同文本,细化合同条款,明确员工行为规范、劳动纪律、奖惩条件、不胜任岗位认定标准等内容。对不符合合同续签条件的,严格按照合同约定,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年解聘率不低于1%;骨干人才流失率不高于市场同类型企业平均水平。全员签订岗位合同,明确聘用期限、岗位职责、考核标准、续聘条件、解聘条款等,岗位续聘解聘密切与绩效考核挂钩,连续两年岗位绩效不合格的员工,应退出岗位。
(3) 多渠道拓展员工职业发展空间
全面推行职位序列管理,按照四大族群、六类职业,构建多专业、多层级的员工发展通道,打开员工职业发展空间,从根本上解决“千军万马挤独木桥”的问题,推动管理、技术、技能等各类人才的专业化、职业化发展,职位职级与员工业绩贡献紧密挂钩并动态管理,为优秀员工提供更多的机会、更大的舞台,激励员工立足岗位成长成才。大力实施全员素质提升工程,完善内部人力资源市场,加强人才流动平台建设,打破区域、产业壁垒,实现人力资源的有序流动和优化配置,盘活人员存量,提高用工效率,有效解决区域间、产业间人才分布不均衡、发展不平衡的问题,同时也为员工创造更多更公平的就业岗位和发展机会。
3.深化分配制度改革,实现收入能增能减
(1) 建立健全“一适应、两挂钩”的工资总额决定机制
按照国资委有关部署,修订《工资总额管理办法》,建立健全与劳动力市场基本适应、与企业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挂钩的工资总额决定机制,将按人均工资核定工资总额的方式调整为直接核定工资总额,增人不增资、减人不减资,取消工资增长调控线,工资总额与效益同向联动,最高可与利润总额同步增长。对市场化程度较高企业,实行工资总额预算备案制管理;对法人治理结构健全、三项制度改革到位、收入分配管理规范的企业,经集团公司同意后,也可实行工资总额预算备案制管理;对混合所有制改革等试点单位,可研究探索更加灵活有效的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制度。
(2) 完善以岗位价值为基础、以业绩贡献为依据的内部分配制度
基于岗位价值和市场对标,合理核定岗位薪酬标准。根据岗位性质、责任压力、素质要求等因素,结合劳动力市场价位和人工成本承受能力,进一步优化岗位价值评估,岗位薪酬标准该高的高、该低的低。加大对核心岗位和骨干人员的倾斜力度,逐步提高薪酬市场竞争力。研究建立常态化岗位薪酬市场对标机制,定期对内部分配情况进行诊断分析,有针对性地调整内部分配关系、规范内部分配秩序,逐步提高核心岗位和骨干人才薪酬收入的市场竞争力。
完善员工收入与企业效益、个人绩效紧密挂钩的联动机制,实现能升能降。企业效益增长(下降)时,管理人员工资增(降)幅应低(高)于一线人员;进一步加大员工收入与绩效考核的挂钩力度,大力推行宽带薪酬制度,一个岗级对应多个薪级,薪级依据绩效考核结果动态调整。按照企业市场化程度、发展阶段、岗位性质等因素,进一步优化工资结构,差异化设置绩效薪酬占比,依据员工绩效考核结果合理拉开收入差距。
(3) 探索建立多元化的正向激励机制,灵活开展中长期激励
鼓励企业创新多元化薪酬激励手段,针对各类核心人才实行灵活多样的薪酬分配制度,提高激励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加强企业领导人员中长期激励机制建设,建立任期考核和项目责任考核,研究实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探索非上市企业虚拟股权激励。积极推进科技型企业岗位分红激励,研究探索项目分红激励。企业引进的高层次紧缺人才,可实行协议工资制度。进一步加强精神激励,通过评先评优、授予荣誉称号、提供培训疗养等,进一步调动员工积极性。
要按照国资委《关于积极有序开展企业中长期激励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强化顶层设计,加强政策研究,借鉴先进经验,统筹把握工具维度、主体维度、时间维度,制定中长期激励工作规划,政策鼓励的要积极落实,政策许可的要积极推进,政策无禁止的要积极探索,因企制宜、以点带面、批次推进,扎实有效开展多元化中长期激励工作,大力实施科技型企业分红激励。总结实践经验,开展系统评估,按照“应做尽做、全面覆盖”的原则,对具备条件的科技型企业加快实施岗位分红激励,同步探索科技型企业项目分红和股权激励。扎实推进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稳妥实施混合所有制企业骨干员工持股。在“双百企业”、“科改示范企业”中遴选符合条件的部分基层单位实施员工持股改革。探索建立超额利润分享、跟投等激励机制。对照国资委超额利润分享操作指引的条件和要求,深入开展摸底评估和研究论证,力争取得试点突破。对于属于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企业,以及风险和不确定性较高的创新型企业,按照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原则,探索跟投激励模式。
四、配套保障措施
1.全面完善制度标准,夯实改革基础
梳理完善人力资源各项管理制度,优化管理流程,明晰职责权限,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加强基础管理,重点做好“三定”工作,严格按照定员标准,规范调整组织机构,科学设置工作岗位,合理确定岗位职责;编制岗位说明书,明确工作内容、业绩标准、任职条件、工作权限等内容,为三项制度改革夯实基础。
2.加强全员业绩考核,筑牢改革依据
进一步深化全员业绩考核,围绕完成企业各项目标任务,建立完善责任层层落实、压力逐级传递的考核体系。立足岗位职责,突出工作实绩,全面实施岗位绩效考核,体现岗位实绩的“硬指标”考核权重原则上不低于80%。建立公开透明的“晒业绩”制度,强化考核結果运用,与员工职级升降、岗位调整、薪酬收入、劳动合同管理等密切挂钩。
3.深化公开竞聘上岗,确保改革公平
坚持优者上、庸者让、劣者下,大力推行岗位动态管理和公开竞聘上岗,盘活内部岗位资源,为员工个人发展创造更加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环境和条件,空缺岗位原则上应全部采用竞聘上岗、团队组阁等竞争性选拔方式配置。
4.建立综合评估机制,助推改革到位
要按照“可衡量、可考核、可检验、要办事”的要求,坚持定量与定性相结合,与改革督办和考核评估、三项制度改革评估紧密结合起来,研究建立考核分配和三项制度改革评估机制,全程动态跟踪,定期考核评估。把激发人的活力和积极性作为检验改革成效的主要标准,将评估结果划分为A、B、C三个等级。评估结果同时纳入企业领导班子绩效考核。对评估结果优秀、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予以通报表扬,作为典型标杆加大宣传力度,推广实践经验,充分发挥示范引领
作用。
5.广泛宣传发动,营造良好氛围
三项制度改革关系到广大干部员工的切身利益,政策性强,高度敏感复杂。要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加强宣传引导,形成正向的舆论氛围,凝聚改革共识,动员全体员工积极支持改革、投身改革。改革方案要依法履行决策程序和民主程序,妥善解决改革过程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确保改革有序推进和企业和谐稳定。
五、总结
三项制度改革,要围绕“三能”长效机制全面形成的目标要求,深化体制机制创新,按照市场化选聘、契约化管理、差异化薪酬、市场化退出的原则;建立健全以合同管理为基础、以岗位管理为核心的市场化用工机制,大力推行员工公开招聘、管理人员竞争上岗、末等调整和不胜任退出等制度,推动三项制度改革常态化、长效化。深入开展三项制度改革“回头看”,系统总结专项行动实践经验,认真查摆问题不足,在此基础上下大力气解决重点领域、关键环节长期想解决但仍未实质性解决的问题。对标对表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结合自身实际,将新任务、新目标、新要求完善到三项制度改革方案
中来。
实践发展永无止境,解放思想永无止境,改革创新也永无止境。“三项制度”是国企市场化改革的“牛鼻子”,抓住了“三项制度”也就抓住了国企全面深化改革的大方向。迎难而上、主动作为,大胆探索实践,以永远在路上的决心和勇气,积极稳妥推进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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