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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性教育的现状与社会工作介入路径探索

2021-10-08张晓桐

西部学刊 2021年18期
关键词:性教育社会工作青少年

摘要:近年来,青少年性侵案件不但引起了社会各界对于青少年性侵害问题的日益关注,也引发了公众对青少年性教育现状的极大担忧。国内学界就青少年性教育问题已开展一定研究,并提出了具有实践意义的建议。但从青少年性教育的现状看,社会、学校和家庭层面都存在一定缺失。社会工作应积极介入青少年性教育,构建以学校、家庭、社区、社会为一体的青少年性教育支持体系:机构与学校紧密合作,共同承担起保护青少年健康发展的责任;帮助青少年的父母当好孩子性知識的启蒙老师;积极调动社区内外资源,定期开展青少年性侵害相关知识的宣传活动;营造健康、文明、有序的网络及社会环境,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

关键词:青少年;社会工作;性教育

中图分类号:G47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6916(2021)18-0056-03

一、问题提出背景

随着韩国“N号房”事件①的不断发酵,社会各界对于青少年性侵害问题的关注度日益提高。国家高度重视青少年性侵害问题,在今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增加了建立性侵违法犯罪人员信息查询制度等内容。对于青少年性侵害问题,“事前预防”的作用大于“事后补救”,而青少年的性教育是“事前预防”中非常重要的一环,但是由于传统观念的影响和性相关知识的匮乏,往往出现学校性教育缺失、大众传统性别观念固化、青少年家长监护缺位及保护不力、青少年安全防范意识薄弱等问题,青少年性教育的现状很不容乐观。部分社会工作者已经开始尝试运用个案和小组工作的方法介入青少年性教育工作,以提升青少年的防性侵意识,但尚未形成一套通用的青少年性教育系统。本文从社会工作专业角度出发,试分析青少年性教育不足的问题及原因,并提出相应的对策,为青少年的健康发展贡献微薄之力。

二、文献梳理

我国性教育研究经历三个阶段:研究起步期(1982—1993)、研究积累期(1994—2003)、研究发展期(2004—现在)。在研究的起步阶段,学者们呼吁大家把关注点放在中小学生身上,希望开展一些生理健康教育的课程。在研究积累阶段,学界开始研究青春期学生的生理心理特征,并研究他们的性心理;第三阶段开始结合时代研究青少年和大学生性教育的方式,提倡方法的多样性和可操作性等多个方面[1]。

在家庭性教育方面,《性健康蓝皮书》中指出,孩子在家庭中完成成长学习的阶段,孩子的性观念往往会伴随着家庭教育而建立[2]。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位老师,对于教导孩子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家长必须摈弃传统的对于性难以启齿的看法,对于孩子进行必要的性教育,不能仅仅只关心孩子的学习而忽视了孩子在身体、品行、心理等方面的发展,要及时了解孩子的身体及心理动态,了解孩子的实时情况[3]。而受我国的传统文化影响,家长往往在孩子面前对“性”唯恐避之不及,认为这是不好的事;或者因为教育观念的落后,只注重孩子的文化成绩,忽略对孩子性知识方面的教育。很多家长在青春期选择对孩子好奇的提问加以训斥,或者用一些没有科学依据的话来搪塞孩子的问题,这些行为对处于青春期的青少年来说,会加大他们对性的好奇心,或者是让孩子意识不到性的后果是什么,对青少年的生理和心理都会造成不好的影响。因此,家长应该正视家庭性教育,在家庭中为孩子普及性教育的相关知识[4]。

在学校性教育方面,有学者有对我国中小学性教育政策进行了梳理,包括1984年以来国家和政府颁布的多项法律、纲要、标准和条例等,这表明我国学校性教育一直受到国务院、教育和卫生等部门的高度重视。但是学校性教育依然存在很多问题。例如,缺乏专业师资,没有针对不同阶段青少年性教育的相关教材、学校只重视文化课的成绩,就算设立了相关课程也不被重视等[5]。教育是学校的第一要务,青少年接受教育的时间几乎都在学校,所以学校应发挥在教育中的主导作用,改变性教育在教育体系中的弱势地位,查缺补漏,培训教师相关知识能力,维护性教育在教学体系中的长期存在[6]。

在社会方面,国家应该加强社会组织的作用。目前,社会组织运用于社会治理体系中往往是依托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社会工作的价值理念与国家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理念相一致。政府应积极引导社会工作机构发挥其服务功能,为促进青少年性教育的发展发挥出巨大的作用[7]。从法律的制定和实施两个层面,应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并保障其运行。完善未成年人的相关法律保护制度,加大刑事法律对性侵罪犯的惩治处罚力度,规范性侵罪犯对未成年受害者的民事赔偿责任;建立中国性侵罪犯的登记管理制度,完善受害青少年个人信息的保密制度,构建青少年遭受性侵的司法救济体系[8]。

通过对国内青少年性教育相关文献的梳理,笔者了解学界就该问题已经进行了一定的研究讨论,并提出了具有实践意义的建议。具体而言,大多数学者在研究青少年性教育时,均谈及家庭、学校、社会和法律,并强调教育是帮助青少年成长的主要手段;而对于防止性侵犯,学者们也强调,预防比事后救助更重要,应建立“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支持系统,因为家庭与孩子沟通关于安全性行为的知识非常重要;学校可以补充青少年没有接受家庭教育的缺失,另外,学校还应该加强教师队伍的思想道德建设,以避免教师攻击青少年的情况发生;社会则应发挥其系统的综合功能,加强对青少年性侵危害的宣传与教育[9]。在国内现有的社会工作介入青少年性侵犯预防的实务研究中,虽然已有一些小规模的活动,但大多都是短期的,且没有对工作效果进行长期追踪;工作只是以试点性质展开,并没有普及;很少进行总结、改进和推广。因此,了解青少年性教育现状,并从社会工作的角度探索青少年性教育介入路径,以期为社会工作开展青少年性侵犯预防提供参考。

三、青少年性教育的现状

(一)社会层面

中国自古以来对“性”的态度就是非常含蓄的,特别是在相对贫困以及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性”是不可以被拿出来公开谈论的,它常常被人们和一些“羞耻”“丑陋”“罪恶”等负面的价值观联系起来。从调查中也可以看出,羞于谈“性”的观念造成了青少年性保护中的文化困境。从家庭来看,有的家长不管自己是否知道相关知识,总是回避或者搪塞孩子关于性教育的问题,甚至斥责孩子学习不专心,心思不放在学习上,从而导致青少年缺乏对性知识的了解,也不懂得如何保护自己免受侵害。这就使得青少年对自我性权利的认知非常淡薄,也就是说,作为性权利的主体对“性”却一无所知。总之,谈“性”色变的观念很大程度上可能导致个人和家庭这两道极其重要的性权利防护失效,使青少年暴露在危险的、易受侵犯的环境当中。

另外,随着信息时代的来临,大部分的家庭都能买得起电脑或智能手机。青少年对信息的接收非常迅速,可以借助网络获得大量信息,实现自我表达和交流自由。但网络文化参差不齐,充斥着低俗的新闻、色情的漫画、小说、视频等不良内容。青少年在接触网络的过程中,难以甄别信息的好坏,会对其成长的社会化过程造成重大的影响。从媒体报道的案件看,部分遭受过性侵的青少年表示与侵害者是在网络上认识的,网络上不科学、不规范的性教育知识容易造成青少年对性侵问题的认识偏差,从而降低对性侵的防范意识。

(二)学校层面

调查显示,现阶段学校青少年性教育课程存在以下问题。首先是缺乏专业教师,很多学校该课程是由其他学科的任课老师自学后进行讲授,少部分学校会聘请该领域专家以讲座形式开展;其次是缺乏专业的教材和多元资源;此外,有的学校即使开设了专门课程,也经常让位于其他主要学科课程。这都使得性侵害防范教育往往只是纸上谈兵,缺少相关的教育实践活动。可以看到,学校预防性侵课程的体系建立还不够科学,导致青少年无法接受专业的性教育,性侵害防范教育缺位。

(三)家庭层面

大多数家长自身并未接受相应的教育,仅依靠自己的生活经验教育孩子,这就出现了往往只关注孩子的温饱问题,而缺乏对孩子进行性教育。更有甚者,一些家庭中出现了逆向监护的现象,即一些老人的生活难以自理,反而是青少年在照顾自己的同时还承担着照顾老人的责任。部分家长不会在意孩子的生理变化及异常情绪变化,因此家长对孩子的忽略也是造成青少年性侵害的一大原因。很多家长认为给孩子提供好的物质环境就是对孩子最好的爱,认为在青少年时期,孩子的学习成绩才是唯一值得被关注和重视的。在青少年遭受性侵后,有些家长也为了所谓的“面子”“家丑不可外扬”,宁可选择私了,也不愿意选择法律途径,甚至可能会选择隐瞒事实而带着孩子换一个新的环境生活。

四、社会工作介入青少年性教育的建议

(一)机构层面

社会工作机构作为外部力量,应不断加强和完善青少年性教育工作。性教育是一项长期工作,需要统筹协调各方力量,与未成年人保护中心、青少年保护协会等专业机构共同努力,让性教育朝专业化、规范化的方向发展。青少年社会工作者应秉承其价值理念,为不同阶段特性的青少年制定适合他们身心阶段的方案。例如,针对高中学生,可更多使用生活化的语句,从社会层面与他们探讨性知识;而对于小学初中等低龄学生,则应侧重运用书本上的语言对相关知识进行描述。

(二)学校层面

社工机构与学校一样承担着保护青少年健康发展的责任,社会工作机构与学校应紧密合作,帮助学校培养教师的相关防性侵知识;学校也可以利用班会等固定时间,让社会工作者走进课堂,为青少年开展性教育;邀请相关专业人员进行知识宣讲,或是利用小组活动的方式让青少年在参与活动中了解和掌握防性侵的相关知识,让孩子了解男女是如何发育的、发育的标志以及男女在身体上、行为上有何不同等;明确告诉孩子如何进行自我保护,在遭遇性侵犯时如何自救等。在与学校的合作中,社会工作者需要提升自己的团队合作意识,不断提高自身理论修养,增强自身在青少年防性侵教育领域的能力;培养学校对社会工作机构的信任度,以开展长远合作。

(三)家庭层面

家庭是性教育的主体,是青少年的启蒙老师,是青少年的成长重要的参与者、教育者。大多数青少年的父母没有向孩子讲解防性侵知识,部分家长不好意思或排斥谈到“性”;另外,很多家庭的父母其实并不是避讳谈性,他們非常愿意孩子接受到专业系统的性教育,但是由于自身对相关知识的欠缺或者认为学校才是教育的主体等原因,没有在家庭中向孩子提及相关的话题。由此,社会工作者可以从提升家长性教育意识和提升家长防性侵知识储备两个方面来进行社会工作的介入,让家长更好地参与到青少年的性教育中。同时,告诉家长面对孩子对“性”的提问与好奇,不应该打压孩子的好奇心,应真实有效地回答孩子的问题,并让孩子感觉到自己愿意和孩子进行有关于性方面的交流,告诉孩子自己无论在任何时候都非常愿意为他们提供保护和帮助。在很多青少年性侵案件中可以发现,如果家长足够关注孩子,了解孩子的日常变化,是可以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制止的。

(四)社区层面

由于受到传统文化的影响,人们往往对“性”一词都避而不谈。甚至当家长发现孩子受到性侵时会担心孩子的名声在社区等生活圈子受到影响,往往选择沉默或是逃避,而不是选择报警来让侵犯者受到惩罚。这些选择让犯罪者更加肆无忌惮,也让更多的孩子陷入危险。社区是青少年生活的重要场所之一,在这个场所里,社会工作者首先需要做好宣传工作。例如,积极调动社区内外资源,定期开展宣传青少年性侵害相关知识的活动;邀请各界专业人士传达正确的预防性侵观念,普及基础的防性侵的相关知识。另外,需重视社区里青少年同辈群体的影响,社区工作者可以视社区青少年为潜在资源,培养一部分青少年成为防性侵知识的传播小能手,帮助其他青少年了解防范性侵害的知识,带动其他人积极参与。

(五)社会层面

为营造健康、文明、有序的网络环境,保障未成年人网络空间安全,保护未成年人合法网络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社会工作者应当倡导社会各界完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体系,净化网络环境,提高网络传播内容的监督和准入机制,为青少年提供一个绿色健康的网络平台,这对于推动青少年的预防性教育具有重要的意义。此外,青少年性侵案件发生后,司法机关可以与有相关资质的社工机构合作,整合人力资源,联合临床心理专家、医生、教师或精神病专家等组成专业小组,对遭受性侵害的未成年被害人进行适当的辅导和治疗,以减轻事件带来的负面影响。遭受性侵的青少年,不应该受到社会上一些“污名化”的对待,社会工作者可以倡导社会加大青少年性侵宣传教育力度,让公民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建立正确的分辨能力,避免被侵害的青少年因遭受到不公平的对待而受到二次伤害。

注释:

①“N号房”事件:即韩国N号房案件,是指通过社交平台Telegram建立多个秘密聊天房间,将被威胁的女性(包括未成年人)作为性奴役的对象,并在房间内共享非法拍摄的性视频和照片的案件。2020年3月22日,韩国警方已对涉案的共犯13人进行立案,并拘捕了为首的“博士”赵某。2020年3月23日,韩国总统文在寅下令彻查“N号房”事件,要求警方调查聊天群所有会员。2020年4月29日,韩国国会法制司法委员会(法司委)召开全体会议,通过了《Telegram“N号房”事件防治法》,其中包括《关于性暴力犯罪处罚的特例法修订案》《刑法修正案》《关于限制犯罪收益隐匿的规定及处罚的法律修订案》等。

参考文献:

[1] 龙玲,陈世海.国内性教育研究三十年:文献计量及内容分析[J].中国性科,2013(4).

[2] 马晓年.性健康蓝皮书[M].重庆:重庆出版社,2009.

[3] 胡蓉.小组工作在提升儿童性安全认知中的应用——以南京市悦民小学三年级学生为例[D].南京:南京农业大学,2015.

[4] 吉利.儿童性教育在家庭场域中的缺位[J].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2018(2).

[5] 刘文利,元英.我国中小学性教育政策回顾[J].教育与教学研究,2017(7).

[6] 孙纪玲.我国儿童性教育存在的问题与策略探究[J].现代教育科学,2011(2).

[7] 张永强,耿亮.农村留守女童遭受性侵害问题及防范对策研究[J].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2016(3).

[8] 于阳,张鹤.留守女童性被害原因及预防对策——基于中国裁判文书网28例个案的分析[J].山东警察学院学报,2018(5).

[9] 刘芳.青少年性健康教育现状与社会工作干预[J].黑河学刊,2019(4).

作者简介:张晓桐(1996—),女,汉族,贵州贵阳人,单位为贵州财经大学,研究方向为社会政策与民族社会工作。

(责任编辑:易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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