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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产业数字化战略的内涵与关键

2021-10-05张铮

人民论坛 2021年26期

张铮

【关键词】文化产业数字化 数字文化产业 数字文化经济

【中图分类号】G124 【文献标识码】A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部署“实施文化产业数字化战略,加快发展新型文化企业、文化业态、文化消费模式,壮大数字创意、网络视听、数字出版、数字娱乐、线上演播等产业。”可见,“实施文化产业数字化战略”是完成2035年远景目标“建成文化强国”的战略选择,也是基于近年来数字文化产业快速、活跃、强健发展的现状做出的现实规划。不过,“实施文化产业数字化战略”在近年来的产业具体实践中往往被“简化”——即理解为对传统文化业态或文化企业中的传统部门进行“电子化”“信息化”或“云化”“智能化”的升级改造,或者被“边缘化”——即理解为不断催生“数字文化产业”交叉融合带来的新业态,无法体现这一战略的深刻意涵。因此,论述“实施文化产业数字化战略”的内涵、层次及当前的关键任务具有重要意义。

“文化产业数字化”的内涵

“数字化”是一个由来已久的词汇,与“信息化”伴生。狭义上看,“数字化”是对现实世界的事物或信息的模拟信号,经由数字设备的转化,转变为数字信息技术能够进行存储、处理、表现、传播等加工的二进制代码的过程。而广义来看,将数字技术整合进日常生活中方方面面的过程,均可被视为“数字化”。从“数字化生存”概念提出,到近年来的“数字人文”“数字经济”等概念,都体现了“数字化”在当前意味着虚拟与现实的融合,传播主体的“物化”及其带来的结果和效果。

“数字化”如果加上“产业”的定语,就具有了在生产、分配、交换、消费等经济环节进行数字化变革的意涵。工业革命4.0时代之前,“数字化”已经展现出巨大的对产业的颠覆性革新能力,计算机、互联网等如今被冠以“古典”的新兴事物,深刻影响了人类社会的经济结构和产业组织形式,造就了数字经济的巨大体量。如今,数字孪生、物联网、云计算、边缘计算、智能材料等技术的协同进步进一步推动工业生产和交换的全过程走向智能化,智能体从有机体扩展到非生命体,工业生产对于人类干预的依赖程度将进一步下降甚至无需人类的参与与决策。“数字化”对传统工业生产的资源转化、流程模式与结果产出产生了不可估量的影响。

“文化产业数字化”是“产业数字化”在文化产业领域的具体实践。可是,既有对于“文化产业数字化”的内涵阐释在学理层面显著地落后于文化与数字科技融合的速度、广度和深度,总的来看,已有的“文化产业数字化”的内涵论述分为:其一,将文化产业数字化理解为运用现代数字化技术,结合现有文化资源,开发依托数字化媒介的文化商品和服务。这一角度强调“文化产业数字化”的产品和服务产出的“数字原生状态”。其二,将文化产业数字化理解为将文化内容变为数字内容的过程,这一角度突出“文化产业数字化”对文化内容从“非数字化”变成“数字化”的转化过程。可以看到,上述对“文化产业数字化”的理解已经体现出三个明显的“不适应”:不适应我国文化产业内外部融合发展的新特征,不适应文化与科技融合借助数字技术整合更多科学技术门类的新现象,不适应居于上位的文化产业理论的新发展。

在产业经济学的视阈下,“产业”不仅是生产同类产品或服务的供给者或特定部门的简单集合,它更包含了特定的资源开发手段、商业组织模式、供求关系形态、价值生成逻辑等;因此,要将产业视为一个有机生态,对其内外部的产业组织、产业联系和产业结构进行考察。基于此,笔者认为,“文化产业数字化”的内涵是通过包括网络通信技术、智能算法技术、数字版权技术、影音编码技术等在内的广义的数字技术对于文化产业的生态体系进行更新再造,并最终促成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最大化的过程。这一表述将“文化产业数字化”的内涵拓展到文化产业外部,并且将“数字化”看作是系统性的技术迭代,而不是“上云用数赋智”等单一的技术改造。它将“文化产业数字化”既看作一个过程,也看作一个系统。也因此,后文的“数字化”也超越了前文所述的传统的“数字化”的意涵,而是从系统化的视角看待文化与广义的数字技术融合的进程。

实施文化产业数字化战略的五个层次

第一个层次:文化产品和服务的数字化。这个层次是经由数字技术手段对文化资源进行开发、利用、重组、存储、传播、再现与延展的过程。无论是最初的文化科技的模数转换阶段,到后面广电、出版、影视、游戏、动画等各个文化行业迈入数字化产品阶段,以及近年来越来越受到人们喜爱的网络文学、长中短视频、网络直播、虚拟博物馆,亦或疫情之后出现的“云观展”“云蹦迪”“云演出”“云赏花”等新业态、新形态,都是将原本需要通过非电子化物理介质或非数字化手段提供的产品和服务转化为借助数字化技术来提供的产品和服务,这也是一直贯穿文化产业数字化的核心。在这一层次上诞生了数字文博、网络文学、数字影音、电子竞技等种类繁多的文化内容产品和服务,极大地丰富了文化产品和服务市场的种类,提升了产业规模。这一层次也是实施文化产业数字化战略最基础的层次。

第二个层次:是文化企业的管理流程数字化再造与商业模式的数字化升级。文化科技融合引致文化要素、数据要素、技术要素作为不可或缺的生产要素进入文化生产流程,也直接给文化企业带来了新的管理流程和管理思路,带来文化治理的深刻变革。举例来说,在近年以短视频为中心的融媒体报道实践中,不少纸媒打通新闻策划、采集、编辑、播发整条内容生产链,进一步推动“中央厨房”式的采编与传播体系落地,完成“一次采集、多元生成、多渠道分发”的流程再造。比如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基于5G+4K/8K+AI等新技术打造的“央视频”,2019年11月正式上线,由视频中台、AI中台、数据中台组成大中台体系,体现央视频推动业务数据化、流程自动化以及智能化的发展方向,改变传統的广播电视生产制作、直播体系以及传递信息的方式。

另一方面,与流程再造相辅相成的,是各类文化企业的业务模式、商业模式的数字化升级。近年来,围绕“社交+内容”的数字文化经济核心逻辑,产生了社交电商、内容电商、体验经济、共享经济、产消一体、IP经济等众多新兴商业模式,极大地改变了传统文化经济的“内容+广告”的商业模式。特别是网络文学、音乐、视频、创意设计等领域的一批互联网平台,连接生产者和消费者,改变传统线性的文化生产模式和专业机构的供给模式,实现生产、分发和消费的双向互动和开放链接,用户生产内容(UGC,或衍生的XGC)成为文化内容生产的主要形式,开启“产消一体”的文化共创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