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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约车司机群体的困境疏解及治理对策研究

2021-10-04高健许佳葛子豪

科学大众·教师版 2021年6期
关键词:网约车

高健 许佳 葛子豪

摘要:数字化经济下,网约车行业日益蓬勃发展。作为互联网和数字经济下的新劳动者,网约车司机群体的权益保护问题亟需引起重视。文章基于当前网约车司机群体的现状进行分析,探究其发展可能出现的问题与困境,并从五个方面提出完善困境的应对之策。

关键词:网约车;网约车司机;劳动权益保障

中图分类号:F57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3315(2021)6-111-002

2020年最高人民法院的工作报告显示,人民法院通过公证裁判数字经济和技术创新明晰規则,其中明确指出应加强对外卖骑手、快递小哥、网约车司机等新业态从业者合法权益的保护。数字经济时代的到来使群众在工作、生活方面得到了便捷与,但是遍布在互联网和数字经济下的新业态从业者,其合法权益保障仍存在缺陷。数字化背景下,网约车司机是新业态下诞生新兴职业,就业是最大的民生,保护这些网约车司机的合法权益至关重要。

随着数字技术的快速发展与广泛应用,产生了诸多数字经济平台。其中,以滴滴、美团、Uber等企业所构建的网约车平台便是这种数字经济平台的典型代表。而在国内市场中,网约车平台司机一直处于“合约关系”,并非员工式关系,因此网约车群体的合法权益的保障存在较多的问题。据相关媒体的报道显示,尽管在多数一线城市的网约车司机的账面收入达到万余元,但是在扣除油耗、平台的各类计费后,司机所能到手的收入只有一半。全职网约车司机平均工作12小时及以上已是常态,有的平台甚至没有提供最低工资保障。网约车司机“非雇用弱保护”的状态,造成网约车群体职业压力大,以及生存焦虑难以缓解。

一、网约车司机群体的生存状态

根据全国网约车监管信息交互平台的统计,截止2021年1月底,全国共有218家网约车平台公司取得网约车平台的经营许可证,各地区共发放网约车驾驶员证308.6万本、车辆运输证116.1万本。各大网约车平台公司今年1月共新注册驾驶员16.8万人,新注册合规车辆7万余辆。这一定程度上表明了我国现阶段网约车产业人数已达到饱和状态。根据第47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止2020年12月,我国网民规模达9.89亿,相较于2020年3月增长了8540万,互联网的普及率达到了70.4%。后疫情时代,我国网民数量的新增幅,这给网约车行业带来更多的客源。但是现今数字化经济的发展,也加剧了网约车行业竞争态势,如出租车和网约车行业的竞争、各大网约车平台的竞争、司机客源的竞争等等,这给问题都给司机群体造成巨大的生活生存压力。目前就已经颁布的法律法规虽确立了网约车的合法地位,但法规的适用性尚有待商榷。对与司机安全相关的保险制度、用户与平台之间的冲突解决以及网约车交易监管仍缺乏相应的法律保护。因此,与网约车监管相关的法律条款还不够完善,网约车的健康发展仍无法得到有效的保障。

二、网约车司机现阶段的困境

网约车司机已经成为数字经济十大高薪岗位,其平均入睡的时间仅为7.3小时,调查显示网约车司机的职业幸福度处于幸福度最低的位置。网约车市场的饱和状态,平台保障的缺失、乘客的不理解以及各类突发情况的出现使得司机群体的焦虑和压力感不断增大。

(一)各类压力持续积压

数字化经济的发展加速网约车平台的竞争机制,给网约车司机造成了巨大的压力问题。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交通出行越来越便捷化,这也导致网约车行业竞争逐渐拉大,司机的心理和生活压力也在持续积压。司机群体的压力一方面是心理压力的凸显,媒体的偏向性报道使得社会上多数人对网约车司机出现偏见;另一方面是生活压力的沉重,网约车行业竞争的加剧导致收入存在下降的风险。近几年网约车司机自杀的案件被频频的爆出,折射出当下网约车司机群体阶层逐渐转向高危职业。生活的压力、社会的压力以及各类网路舆论的影响使得网约车司机群体长期处于高度紧张的状况下。

(二)劳务纠纷造成困扰

平台依托手机媒介扩大了网约车司机群体的客户源,但客户接单的增多并没有带来司机的收入的大幅提高,甚至其劳动报酬往往难以得到保障。与平台签订合同的司机,他们与平台之间的工作关系是长期且稳定的,平台会给予基本的劳动报酬,也不缺乏福利津贴和奖金,但基于网约车平台的垄断地位,非雇佣关系司机们的地位相对处于弱势。伴随着网约车平台的增多和运作模式的成熟,网约车司机之间的竞争情况越来越激烈,现如今平台减少了对网约车司机的补贴,不少网约车司机会遇到接单量减少甚至接不到订单的问题也使得司机们的稳定收入受到冲击。司机群体多数缺乏一定的权利保护意识,常常对于各大网约车平台不公正的待遇不断地妥协,由此网约车司机的生存状况显得尤为艰难。

(三)行车方式滋生隐患

恶劣的市场环境下,司机为了继续经营增加营收,往往不注意休息,疲劳驾驶成为很多司机的现状。有的司机为了抢单甚至常常不按照出现规划路线进行驾驶,路况不明的情况下往往极易出现突发问题,凡此种种均是安全问题滋生的潜在因素。司机群体往往因为内心的急躁和个人激进因素,忽略自身身心健康问题,一旦出现突发问题,更是极易造成难以预估的危险。此前的“货拉拉乘客跳车”事件中,该司机想要偏离原来路线以便能够接到下一单,由于事前没有和乘客商量,致使乘客产生误会造成跳车死亡。南京一网约车司机因路况的受损偏离原始路线为告知乘客,出现乘客手机报警求助,但没有造成人员伤害。反观这两个事件均是行车方式产生的问题,这些是被媒体报道而被获知,现实仍存在众多没有被报道的事件。行车方式或行车路线滋生的问题可大可小,究其根源还是司机缺乏保障,为了生存不得不择优选择,由此产生的问题,平台都是事发后才会做出对应的补救措施。

三、解决网约车司机困境的思考

尽管政府已经确认网约车的合法地位并采取系列积极措施促进网约车的发展,但近年来网约车平台的蓬勃发展造就的激烈竞争态势的背后,是对网约车司机群体生存空间的挤压。网约车司机群体的权益保障迫在眉睫,故此网约车司机权益的保护不能松懈,只有把握好这个权益保护的维度,网约车才能得到健康的发展。

(一)思想动态研究调研

针对当前网约车群体的现状可组织进行网约车司机队伍的分析与思想动态研究,保障司机的合法权益。有关部门需定期进行群体调研,积极组织人员与司机进行沟通和交流。与此同时,也应当及时了解和探寻司机群体的阶段性思想状态和司机群体存在的普遍性问题等,并且多角度不同视角的进行走访分析,成立思想动态分析小组与平台形成思想动态调研管理体系。

此外,有关部门还应当构建信息反馈平台,让司机群体对于思想和工作中的事情可以积极反馈,及时收集整理;建设线上调研平台,深入各地司机的交流群;建立调研负责制,对于调研中发现的问题,积极地反馈给所属部门,并帮助司机群体解决问题,保障其合法权益,确保调研的有效性。

(二)帮扶工作有效开展

对于现阶段网约车司机的困境,政府可开展帮扶工作,积极送关爱,建设司机休息驿站。一方面联合电台开设暖心祝福和提示播报的调频广播,让工作中的网约车司机,感受到社会的关爱,减少内心的压力的挤压;另一方面联合相关部门,呼吁有关平台或人员为司机群体建设司机休息驿站,休息驿站可以全天候休息,并存放免费的补给品。休息驿站的建设一方面便于司机群体的休息,缓解疲劳驾驶和能力的补充;另一方面是在休息驿站的休息中可以和其他司机积极交流,让网约车司机们有一定的组织归属感。

(三)线上线下联动保障

有关网约车司机群体的权益保护可进行线下组织基层服务窗口、组织志愿者为其提供帮助。同时,在线上搭建信息沟通交流平台,并安排第三方监察员实施监察。组织基层服务窗口为司机群体提供法律援助,帮助其减少因法律的盲区而造成认知偏差的出现;积极组织安心义诊的活动,引导司机关于自身身心健康的变化;针对各类心理关爱的活动,依托各个方面的调研,以小的帮扶为切入点,关心司机的各个方面,帮助司机解决眼前面临的困难。

线上搭建司机、平台的信息沟通交流层,并争取相关部门安排监督员在线监督,一方面是为了当发生突发情况时,司机能够与平台或监察员及时取得沟通交流;另一方面能够帮助司机与平台平等的签订合约书,在线监督员能够恰当的给予司机帮助,切实保障司机的权益,以便给处于雇佣关系中的司机群体与平台建立平等的地位。

(四)呼唤社会理解关爱

呼呼各界给予网约车司机更多的尊重、理解和关爱。媒体在进行网约车的相关报道中,要进一步去了解网约车司机这个行业,通过切身的体会和了解之后去报道相关的新闻,而不是一味地针对个别恶劣行为事件。顾客需要提升自身的理智的程度,不受网约车司机不良言论的影响,也不可因少部分司机不法行为的报道对网约车司机群体仇视。网约车平台也应积极宣传网约车司机的先进事迹,通过媒体和一些网络关键的意见领袖客观公正地发布言论,还原网约车司机群体应用的社会形象,进而推进社会对网约车的印象有所改观。这不仅是对网约车司机群体的尊重,也是对整个社会环境的净化。

(五)提高幸福感归属感

一份工作最好的状态就是有归属感和幸福感,当前网约车司机的行业领域因竞争的加剧,往往以追求经济效益满足感为主。因此在解决网约车司机困境时势必要思考如何帮助其获得职业的幸福感和归属感。广泛挖掘、宣传行业典型人物和感人事迹,帮助让司机认识到自己的岗位的重要性和使命,积极对自己和乘客负责,享受工作中环境的氛围,进而获得职业的归属感和幸福感。

“网约车出行”必然会成为更加普遍的出行方式,那么进一步完善网约车平台、网约车司机的规章制度以及市场之间的竞争等问题迫在眉睫。打仗需要后勤保障,司机也需要归属感和保障,才能没有后顾之忧。为此相关监管部门需规范各平台的规章制度,对其进行一定的监督和管理,平台依法保障司机的劳动权益,司机时刻维护自己合法权益,基于各方的共同努力,营造一个良性市场。

本文系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点项目(课题号:2018SJZDI121)、江苏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课题(课题号:D/ 2018/01/03)、2020年度江苏共青团和青少年工作研究课题的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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