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酒馆油烟扰民,改!
2021-09-29
8月30日,阳江市收到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第三批40号转办案件,反映阳江市阳春市朝阳路同安豪庭桃花里烧烤吧油烟废气臭味,通过地下暗管向城市排水管网排放,影响居民的正常生活。
调查:油烟排入排污管道,违反规定
接到转办件后,阳江市高度重视,马上转办阳春市委、市政府,阳春市委、市政府立刻组织阳春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到现场开展调查处理。
经调查发现,投诉人所指“阳春市朝阳路同安豪庭桃花里烧烤吧”,实际为阳春市桃花里酒馆,该酒馆位于阳春市春城街道朝阳新城AE09(同安豪庭)首层V4号商铺。同安豪庭为商住两用楼,一、二层为商铺,三层以上为居民住宅层,未规划设置商业排烟管道,该酒馆厨房的排气管道直通城市地下排污管道。群众投诉反映的问题基本属实。
8月30日晚,阳春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到现场进一步调查核实发现,阳春市桃花里酒馆经营面积约370平方米,厨房面积约60平方米。厨房环保设施有UV光解油煙净化器、三级隔油池、无烟净化烧烤车,一条排烟管,一条排气管。核查过程中,当事人也提供了《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等有效证件资料。
“《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六十一条第四款规定,严禁封堵、改变专用烟道和向城市地下排水管道排放油烟。”阳江市生态环境局阳春分局相关负责人解释说。调查中发现,虽然桃花里酒馆烧烤产生的油烟经无烟净化烧烤车、油烟净化器等设备处理,但油烟经排气管道排向城市地下排污管道的行为显然不符合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相关规定,必需作出整改。
整改:转变经营方式,拆除设备
经过现场调查取证核实后,阳春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对桃花里酒馆当事人发出《阳春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行政执法调查通知书》和《阳春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当事人根据《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八十五条规定对直接向城市地下排污管道排放油烟的行为进行整改。
经过执法人员的细心解释和指导,桃花里酒馆当事人当场表示,“前期我们也是不懂,既然违反规定,我们就积极整改,转变酒馆经营方式,把产生油烟的项目停掉。”并承诺将迅速拆除通向城市排污管道的排气管道及隔油沉池,经营内容改为仅提供预包装食品、酒水、饮料等商品,解决油烟废气扰民的问题。
为及时跟踪了解酒馆整改情况,9月1日,阳春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执法人员对桃花里酒馆进行现场复查,发现桃花里酒馆已拆除通向城市地下排污管道的排气管,厨房的无烟净化烧烤车已清理干净,炭烧炉具已撤除,严格按照承诺完成整改工作。
“下一步,我们也将督促有关部门定期对桃花里酒馆进行复查,杜绝该酒馆重操旧业、污染问题反弹。”阳春市政府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当地也要求相关职能部门要举一反三,组织在全市范围内加大巡查力度,防止类似问题发生,为广大市民打造舒适的人居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