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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直达资金监管 提高财政资金效能

2021-09-23吕帅

管理学家 2021年16期
关键词:资金监管财政资金强化

吕帅

[摘 要] 财政资金直接机制是财政管理机制的一种制度创新,它改变了从上到下的资金分配过程,可以避免资金使用不透明和流向不明确的现象。为预防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2020年创新财政资金直接机制,发挥了财政资金逆周期调整作用,服务了经济社会大局,公共财政收入实现了平稳的发展态势。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研究建立常态化财政资金直接分配机制”,需要综合考虑规章制度、资金来源、资金配置、资金释放使用、资金监管等全过程机制建设。

[关键词] 强化;直达;资金监管;财政资金

中图分类号: F25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1722(2021)16-0041-03

一、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常态化的制度建设

建立常态化财政直达资金来源机制,要结合财政直达资金规范性政策目标,扩大财政直达资金来源范围,完善财政直达资金来源机制,加强对财政直达资金的监管。制度建设需要部门协调配合,部门协调的工作机制包括部门协调的范围、职责分工、信息共享等。根据直达资金范围,扩大部门协调范围;根据部门职能,明确部门职责分工,特别是资金使用部门的业务指导作用;通过资金使用部门的直达资金监控制度和资金分配制度,促进相关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按照部门职责分工,以直达资金监管为主线,建立部门沟通协调机制,优化资金管理制度。为了提高直达资金管理的科学性和规范性,应建立规范化、制度化的直达财政资金管理机制,进一步优化直达资金管理制度[1]。按照直达资金的覆盖范围,完善从直达资金分配、直达资金使用、直达资金预算管理到直达资金监督的全过程体系。第一,完善资金管理方式,包括完善资金使用、拨款使用、预算编制、激励约束等,将直达资金机制嵌入预算管理过程中,从而保证基金监管有制度,资金使用有效率。第二,將直达资金的监督管理模式进行完善,与财政直达资金的政策目标相匹配,确保资金使用的规范化、制度化,包括建立实名制账户、定期报告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监督问责制。真实姓名台账系统相关部门或基层单位的市县明确基金用户列表应按照规定使用资金、分配资金,根据基金用户列表,建立一个真名台账系统对应于特定的基金用户。第三,制定中央直达资金预算管理规章制度,将直达资金纳入预算管理程序。加强直达资金有效监管体系建设。建立财政、审计、人民银行等部门合作机制,建立直达资金分配、拨款、使用动态监督机制,形成部门监督合力,确保相关资金使用科学、规范、高效。同时,加强审计的同步监督,采取直达资金的使用作为审计工作的重点,进行特别审计,使用的直达资金监控系统信息通过数据比较分析,实施有效的审计监督,及时发现并纠正有问题的基金投资和使用。

二、常态化监督的主要内容

(一)财政部门落实主体情况

监督市县财政部门是否科学合理分配直达资金,加强直达资金流向跟踪监控。市县财政部门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直达资金相关管理制度和业务规范的情况,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管理使用情况,直达资金定期报告、信息公开情况,审计和财政监督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加强相关资金绩效管理情况等。

(二)直达资金分配、拨付、管理情况

重点监督资金是否直达基层,直接惠企利民,“一竿子插到底”。市县财政部门是否单独发文快速下达直达资金,准确打上资金标识,及时导入监控系统,是否存在分配迟缓、截留挪用问题;是否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将资金直接支付到最终收款人,是否存在违规将资金转至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的情形;是否按规定依托监控系统建立直达资金台账,实现资金台账与线下数据同步,定期对账,全过程监控资金使用情况,对受益对象实行实名制管理,并加强动态跟踪监控,相关手工填报数据要确保真实准确;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是否规范,是否存在做假账等问题。

(三)直达资金使用情况

重点监督直达资金使用“最后一公里”情况,紧盯支出形成和实际效果。减税减费、援企稳岗、低保和社会救助扩围等政策是否落实到位,直达资金是否精准用于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和帮助企业、个体工商户解决实际困难;直达资金使用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存在偷梁换柱、弄虚作假、虚报冒领等问题;是否存在用直达资金违规偿还地方政府债务情况;资金使用绩效情况,是否存在闲置浪费、低效无效等问题。

三、财政直达资金监管问题

(一)监管体系不算完善规范

最近几年,国家发布的民生政策越发广泛,财政工作内容也逐渐发生变化。然而,并没有及时有效地完善和丰富适合的财政资金监管、考核管理机制,严重影响着财政资金运行的高效性。因为监管制度的不够完善,部门当中直接管理政策的项目文件和资金信息等不能第一时间向财务部门传递,也没有进行“四合一”的网络监管,建设项目的个人以及单位演变成了财政资金的收款方[2]。

(二)监管台账不够统一

财政资金的范围越来越广泛。补助资金和项目建设资金往往涉及农、林、牧、水利、教育、计划生育、卫生、交通、城建、合作医疗、最低生活保障等多个部门,而且项目建设、验收,经费分配、补贴内容、补贴对象、补贴标准、分配情况也缺乏一套完整的会计数据,导致部门与财务处沟通不顺畅,信息不同步。

(三)监管责任没有层层落实

有的部门在资金拨出之后,没有充分重视资金的运用和项目的进度。而普遍重视的捐款和筹集,却忽略了监管财政资金制度。财政征管没有得到有效的发挥,监督的综合职能也没有被充分利用,没有落实好监管责任,致使部分个人以及单位占用截留以及挪用项目资金的现象经常发生。绝大部分资金已经被拨付,需要及时完善整顿,若将补贴资金公开,并对其进行不定期的抽查和检查,就不会经常出现差错。

(四)监管能力未能同步提高

目前财务人员数量普遍较少,且平均年龄偏大。会计电算化系统和会计方法对会计人员提出了新的要求,但如今缺乏相关专业人才,导致在经济合同、项目预算、决算、工程质量检验和监督能力等方面跟不上形势发展需要。

四、财政直达资金监管措施

(一)持续强化政治担当,始终把准工作方向

监管部门要加强党的政治责任,将直接监督基金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坚持深度学习的原则,寻求新的方式,保持工作的方向,坚定责任。第一,搞好传播学习,提高政治地位。及时传递习近平总书记讲话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财政资金直接分配机制的决定部署[3]。进一步学习“两会”和全国财政工作会议精神,深刻认识建立专项转移支付机制的重要性。要深刻理解直达资金机制是从一种非同寻常的转变到制度性安排的重要政治考量,切实提高直达资金机制实施的思想意识和行动意识。二是搞好政策学习,明确监管要求。深入研究财政部的有关政策文件,认真落实相关工作要求,及时整理文档通知和工作措施,将直达资金监管的方法、运用效果与实际情况相结合。将分布直达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六稳定性”的关键任务和“六担保”以及关键字段的保证和关键项目,以及直接的使用资金结转前一年和项目的进展作为监督的重点。第三,做好落实工作,承担各级责任。讨论组织的整体情况,积极计划实施工作思路和具体措施,研究和制定工作指南的直达资金监督管理机构制度,继续采取直接的监督基金的关键工作,并分别列入年度重点任务清单,以巩固相关部门的职责。定期听取工作报告,及时掌握监督进展情况,指导和监督工作落实情况。加强监督和管理,落实周报和直达基金监督月报,推动落实监督。

(二)持续强化统筹协调,凝聚监管工作合力

财政部门要充分发挥地方优势,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健全联合监管工作机制,凝聚金融监管合力。一是加强沟通报道,畅通上传发布渠道。积极与相关部门、局建立联系机制,在按规定报送监管信息的基础上,积极沟通、通报监管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了解相关监管工作的新精神和新要求,准确把握与直达资金相关的政策精神,明确监管的重点内容和阶段性具体工作要求,统筹规划监管进度和路线图,努力提高直达资金监管的针对性和预见性。第二,加强交流,深化监管合作。积极巩固和深化与上级财政部门的監管协作机制,不断拓宽合作渠道,创新合作方式。针对直达资金种类多、范围广的特点,进一步完善与上级财政部门的工作联系机制。对口部门要加强工作磋商、交流和讨论,研究新情况,制定新措施,形成监管问题联动、监管资源共享的良性互动格局。要共同查明情况,督促解决问题,做到举一反三,共同推动实施直接基金监管[4]。第三,加强政策宣传,以基层为重点。注重对基层一线实际情况的了解,将监管网络和监管重点“下沉”到市、县一级,从而及时了解和帮助解决基层在直达资金管理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依托直达资金监控系统,通过日常监督、重点监控、现场核查等多种手段,对资金的分配情况进行动态跟踪。

(三)持续强化动态监管,推动线上监控融入日常

在系统设计中,财政直达资金机制充分考虑了信息监管的需求,实现了对每一笔资金从源头到末端的全链、全过程监控。认真落实财政部党组的有关部署,切实把直达资金在线监管作为转移支付资金信息化监管的有效措施,明确工作职责,完善业务流程,坚持线上线下并轨,将线上监管融入日常工作中,实时动态监控。一是继续关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与其他业务系统、监控系统之间的数据对接,确保与源数据的准确对接。督促地方有关部门及时、准确地将直款信息导入系统,正确标识直款标识,确保系统数据的完整性。二是根据系统提示信息,采取电话查询、信函提示、面试监督等方式督促和提醒相关单位及时核查和反馈,从而提高监督效率。三是加强数据统计,开展横向和纵向对比,深入分析数据变化原因,继续关注重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通过电话或现场核查,并根据工作需要咨询相关部门提供相关配套材料。

(四)持续强化问题导向,精准实施现场监管

在依托线上平台开展全面监测的基础上,认真分析判断监管数据,准确选择现场监管区域,对直达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有针对性的现场监管[5]。在现场监督工作中,重点抓好直达资金的分配和使用,规范管理,促进政策的有效落实。一是关注资金预算指标是否及时分配给基层单位,资金的分配和使用是否严格按照批准的项目进行,惠企惠民资金分配是否及时、充分,充分了解基层单位落实直接机制的难点、成效和有关工作建议。例如,在开展现场监管时,专门到实地了解五保资金的分配和使用情况,了解五保老人的生活保障情况。二是关注民生和重点项目进展情况,走访检查重点项目进展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重点监管专项抗疫国债、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公共卫生体系、重大疫情防控体系等建设项目。督促项目主管部门加快项目进度,配合项目实施进度带动资本性支出进度,尽快形成实物数量。三是督促金融部门履行监管职责,在资本监管方面“回答同样的问题”。督促有关部门实施主要责任,在确保资金安全和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加快项目的进展,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支持当地经济社会发展[6]。

五、结语

强化财政资金直接机制,是有效应对疫情影响的重大举措,也是金融宏观调控方式和资金管理体制的重大创新。2020年以来,中央财政直接投入资金超过2250亿元,涉及基层运行、疫情防控、医疗卫生、义务教育等领域,直接惠及市、县基层企业和群众,在“六个稳定”工作和落实“六个保证”任务中发挥重要作用。财政部门党组牢固树立政治机关意识,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提高质量、改善民生”的要求,按照财政部门党组工作安排,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适应监管方式的新变化。结合创新中央转移支付基金监管模式,积极挖掘信息监管体系潜力,初步探索和总结一些监管经验和有效做法,促进直达资金监管规范化,提高资金监管质量和效率。

参考文献:

[1] 肖鹏.惠企利民 构建常态化财政资金直达机制——2020年全国财政工作会议精神解读[J].财政监督,2021(04):14-17.

[2] 庞朋岩.关于强化财政直达资金监督机制的思考——以山东省博兴县为例[J].财政监督,2021(04):58-61.

[3] 崔志娟.构建常态化财政资金直达机制 提高财政资金效能[J].审计察,2021(01):24-27.

[4] 王雪军.山东莒县:“四个强化”做好财政直达资金监控[J].财政监督,2020(17):61-62.

[5] 本刊记者.确保两万亿元财政资金快速直达基层[J].预算管理与会计,2020(09):14-17.

[6] 吴建国,朱苏芹.江苏东海:财政直达资金拨付跑出“加速度”[J].财政监督,2020(18):6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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