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普惠金融发展对中小企业融资约束的影响研究
2021-09-22郑金花
郑金花
(福州外语外贸学院,福建 福州 350202)
引言
“十三五”时期,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我国正处于经济结构优化、新旧动能转化和转型发展的重要时期。国家坚持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不断释放经济社会发展活力,着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而中小企业作为实体经济中创新活动的主体和最具活力的群体,是推动我国经济发展的中坚力量。然而由于中小企业规模小、抵押物和质押物有限、财务制度不规范、经营风险高等一系列原因,中小企业长期以来面临着正规金融机构的金融排斥,资金需求得不到满足,融资问题是阻碍中小企业进一步发展的重要原因。随着经济发展中的不确定因素增多,中小企业面临着更严重的资金短缺问题,生存环境更加艰难。因此,研究如何缓解中小企业融资约束问题显得尤为重要。
发展普惠金融是解决中小企业融资供需矛盾突出问题和构建良好金融生态的一个重要途径[1]。自联合国2005年首次提出“包容性金融”,这一金融发展理念在我国的推广与实践,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普惠金融”概念。不同于传统的金融,国务院(2016)将普惠金融定义为“立足机会平等要求和商业可持续原则,以可负担的成本为有金融服务需求的社会各阶层和群体提供适当、有效的金融服务”。2016年杭州G20峰会通过的《G20数字普惠金融高级原则》将数字普惠金融定义为“一切通过使用数字金融服务以促进普惠金融的行动”,为全球普惠金融的发展指明了方向,成为我国发展普惠金融的重要指导性原则。中小企业是普惠金融发展的重点服务对象之一,其融资约束能否缓解的问题必然是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必须要考虑的重要内容。因此,研究普惠金融发展对中小企业融资约束的作用机制及影响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国内学者从不同层面展开普惠金融对中小企业融资约束影响的研究与探讨,相关的研究成果十分丰硕。然而,多数文献单独研究传统普惠金融或者数字普惠金融对中小企业融资约束的影响,而以此评价我国普惠金融的发展存在一定的片面性。本文结合普惠金融发展新形势,分析传统普惠金融的同时纳入新兴数字普惠金融,全面衡量和剖析我国普惠金融的发展现状,探讨普惠金融发展缓解中小企业融资约束的作用机制,丰富了普惠金融发展与融资约束的相关研究成果。
一、普惠金融缓解中小融资约束机理分析
(一)减少信息不对称
传统金融机构与中小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是导致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主要原因。由于中小企业财务制度不健全、经营利润不稳定、抵质押物不足,传统金融机构很难在此情况下给中小企业进行合理的信贷定价[2]。而在普惠金融体系下,通过创新信贷技术与提高融资效率打通金融服务企业“最后一公里”。
一方面,普惠金融通过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采用新型的财务报表分析技术、信用评分技术等对中小企业的业务往来、税务缴纳和征信数据等信息进行综合评分。利用网络爬虫技术获取企业声誉等非数据化信息,弥补中小企业抵质押物的不足。另一方面,搭建数字普惠金融平台,突破信息壁垒,提高融资效率。在过去,中小企业很难在短时间内全面掌握金融市场上适合自己的金融产品种类、价格等信息,而数字普惠金融平台的建立,为中小企业和潜在资金提供者提供了海量的金融供求信息,中小企业在平台上注册后,平台会快速地匹配出适合的金融产品,减低了融资的时间成本和沟通成本。如江苏省的“江苏省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广东省的“广东省中小微企业信用信息和融资对接平台”,实现中小微企业全覆盖、金融服务一站提供、融资一键对接、征信一次性查询等功能。
(二)提高金融服务可获得性
在传统的金融体系下,中小企业很难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债券募集资金,主要融资途径是银行贷款,金融市场上与中小企业融资需求相匹配的产品和服务并不多。而普惠金融发展背景下,政府鼓励传统金融机构开发专门针对中小企业的产品,提升服务普惠性客户的主观能动性。传统金融机构开始针对中小企业所处的不同时期、不同行业创新信贷产品,丰富产品类别,例如建行的“善融贷”属于纯信用贷产品、工行的“小企业周转贷款”担保方式灵活、中行广东省分行的“抗疫贷”支持中小企业抗击疫情。此外,监管部门通过定向降准、严查经营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市等措施切实引导与支持普惠金融的发展。中国人民银行数据显示,2020年末,人民币普惠金融领域贷款余额21.53万亿元,同比增长24.2%,增速比上年末高1.1个百分点;全年增加4.24万亿元,同比多增1.75万亿元。普惠小微贷款余额15.1万亿元,同比增长30.3%,增速比上年末高7.2个百分点;全年增加3.52万亿元,同比多增1.43万亿元。
数字普惠金融作为一种新兴金融业态,将科技融入金融体系,提高金融服务的可获得性和便捷性[3]。银保监会数据显示,2020年,银行机构和保险机构信息科技资金总投入分别为2078亿元和351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0%和27%。如建设银行充分发挥科技和数据优势,围绕小微企业实施流程再造,建立“小微快贷”线上化业务模式,创新推出了一系列普惠金融专属服务方案。数字普惠金融推动了商业银行智能线上贷款、网贷平台在线商业贷款、电商线上商业贷款的快速发展,是中小企业获得融资支持的主要渠道。
(三)降低融资成本
中小企业在传统金融机构办理贷款时往往被收取较高的费用。一方面由于中小企业规模小,借贷频率高,传统金融机构需投入大量的人力资源获取企业信息、信用评估、贷后管理等,加上大型金融机构贷款程序繁琐、涉及部门较多,增加了人力和时间成本。另一方面,中小企业缺少足额的抵质押物,抗风险能力弱,风险暴露大,金融机构为了追逐效益最大化与风险稳定性会制定较高的贷款利率。
普惠金融降低中小企业融资成本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第一,普惠金融机构简化了贷款程序,在信息处理具有独特优势,能够准确评估中小企业信用状况,做到审批的智能化、自动化和无人工干预,节约了由于流程复杂而产生额外的交易成本。第二,数字普惠金融充分发挥科技和数字技术优势,在线贷款模式打破了传统金融机构依赖人工、营业网点的金融服务方式,节省了人工服务和物理网点建设成本。第三,政策的支持与引导。银保监会加大对银行机构违规收费和不规范经营行为的查处力度,同时积极引导银行根据LPR走势确定小微企业贷款利率定价,将小微企业融资成本保持在合理水平。银保监会数据显示,2020年1至11月银行业新发放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利率为5.88%,较上年下降0.82个百分点。
二、我国普惠金融发展存在的问题
普惠金融在首次提出后就得到认可与推广,我国普惠金融得到国家高度重视,发展初显成效。但是我国普惠金融主要体现为“政策性普惠金融”,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环境有所改善,融资约束有所缓解,但仍然存在一系列需要改善的地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缺乏全面的信用体系
普惠金融的顺利推进,首先要解决的就是金融机构的信用风险评估问题。普惠金融机构降低融资价格、提高融资效率的是建立对中小企业信用评估基础上。信用评估要求中小企业提供有关的信用支撑数据,而普惠金融机构根据此类数据进行信用分析。然而绝大多数中小企业无法积累长期有效的数据,提供的信息不完善或者无法获取,这就失去了信用评估的基础。由于无法对中小企业进行全面的风险评估,任何金融机构都不愿意在风险不可控的情况下提供信贷,就会存在降低授信额度、提高贷款利率或者审慎贷款等问题,这与普惠金融的出发点不符。另外,在短期内很难实现在普惠金融市场建立相对完善的社会征信系统。中国人民银行持续推动以多维度数据集成、共享为特征的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但是有关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收入的中小企业法人数占比并不高。征信系统涉及面广且成本高,构建信用信息采集更新长效工作机制难度大。
(二)普惠金融机构缺乏商业可持续性
虽然国家政策方面,中国人民银行通过一系列的货币政策释放银行流动性,引导资金流向中小企业,创造宽松的融资环境,降低中小企业融资成本。但是《中国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报告(2018)》显示,截止2018年底,小微企业不良贷款率为3.16%,比大企业高1.83个百分点,单笔信贷资金500万元以下的不良贷款率高于大企业4.17个百分点。2019年数据显示,我国商业银行平均不良贷款率1.86%,而中小企业的不良贷款率高于平均水平,这反映中小企业的信贷风险高于大型企业。
根据市场定价的原则,普惠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的贷款需要以较高的利率覆盖风险成本,但是现在普惠金融政策带有一定的强制性,中小企业的信贷定价不是市场定价,仍以政策为主导。一般来说,对于中小企业的小额信贷一般实行的高利率,才能确保金融机构的可持续发展。而目前我国中小金融机构缺位,大型商业银行办理普惠金融业务更多体现的是一种政策压力和社会责任,贷款利率一般都比较低,没有了利润补偿机制,金融机构的放贷意愿并不是很强烈。政府以行政命令方式使普惠金融机构降低收益来完成中小企业融资,这与金融机构的“盈利性”目标存在一定冲突。另外,中小企业的不良贷款率总体偏高,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的贷后管理存在一定困难,金融机构的“安全性”难以得到保障。因此,普惠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信贷投放的内生动力不足,商业可持续性需要进一步增强。
(三)数字普惠金融区域发展差异大
作为我国普惠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数字普惠金融的发展对缓解中小企业融资约束的作用不言而喻[4]。然后数字普惠金融作为一个多维概念,对其进行测度涉及不同维度的指标,目前学术界尚未形成统一的测量标准,相关研究的测算结果和相关研究结论也不尽相同。鉴于此,文章采用北京大学数字金融研究中心编制的“北京大学数字普惠金融指数”作为数据支撑,该指数自公布以来,在普惠金融相关研究中得到广泛应用。
由表1可知,我国东部地区数字普惠金融指数最大,且平均值均高于全国水平,而中部地区和西部地区数字普惠金融指数低于全国水平,说明我国数字普惠金融发展存在地区异质性。而全国数字普惠金融指数的变异系数由0.465下降到0.099,表明这种区域差异在减小。从区域内差异化角度看,东部、中部、西部地区的数字普惠金融变异系数分别为0.095、0.051、0.045,全都低于全国水平0.099,说明三大区域数字普惠金融发展区域内差异低于全国总体相对差异,同时东部省份区域内相对差异要高于中部和西部。主要原因是东部地区高水平数字惠普金融集中在长三角和京津冀地区,这些地区经济长期处于领先地位,金融服务配套设施和数字技术条件比其他东部省份发展的好,因此造成东部地区数字普惠金融水平差异性较大。
表1 我国各区域数字普惠金融指数平均值、标准差和变异系数
三、发展普惠金融缓解中小企业融资约束的建议
中小企业对推动经济发展、促进就业和保持社会稳定做出巨大贡献,然而获得的金融资源与其经济地位不匹配。普惠金融是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的重要途径,但是普惠金融不是“慈善金融”,需要立足机会平等和商业可持续原则[5]。全面践行普惠金融理念,需要各方主体共同努力。
(一)深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一项长期的系统性工程,首先,进一步深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突破信用信息壁垒,将征信数据孤岛串联起来,实现政府部门、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担保机构以及企业等多方面的互联互通。统筹推进中心企业税务、社保等涉企公共服务数据共享,加强数据安全和隐私保护,建立统一的数据标准。其次,积极发展资信调查和信用评级等中介机构,构建多层次信用评估体系。加强信用评级机构征信数据收集能力,提高数据处理效率。再次,加强中小企业信用宣传普及。引导中小企业树立正确的信用观,严格遵守金融机构贷款规则,才能享受更好普惠金融服务支持。
(二)建立商业可持续性机制
金融机构在对中小企业实施普惠金融业务时,无法获得更高的利润,这是金融机构推行普惠金融缺乏动力的主要原因。金融机构在对中小企业提供基础信贷服务的同时,根据中小企业的金融需求,加大应收账款、存货、仓单等质押融资产品的研发推广,在有效风险管控的提前下推出合适的股权收益类产品,则能共享中小企业的发展成果,提高金融机构扶持中小企业的热情。
在推动金融机构改进服务的同时,也要推动中小企业完善管理、增强实力,降低金融机构贷款损失的可能性。一方面,中小企业应建立健全公司管理机制,注重合规经营,提升信用水平。另一方面,利用普惠金融发展契机,与传统金融机构保持良好的合作与信任关系,构建良性的融资循环。2020年3月,银保监会与人民银行等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对中小微企业贷款实施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的通知》(银保监发〔2020〕6号),同年6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对中小微企业贷款实施阶段性延期还本付息的通知》(银发〔2020〕122号),中小企业在享受政策红利的同时应该做好投融资规划,让企业保持良好的流动性,提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与融资能力,增强金融机构延期、续贷的意愿。
(三)实施普惠金融差异化战略
普惠金融发展的区域差异大,不同区域中小企业获得的金融服务资源就不均衡。在发展普惠金融过程中,应避免“一刀切”的普惠金融发展策略。要充分考虑地区特色与差异,分类实施精准施策,统筹区域间和区域内的协同发展,提高惠普金融的深度和广度,最终提高我国普惠金融的整体发展水平。
对于东部发达地区,充分发挥数字环境和资本优势,探索中小企业融资渠道的拓宽与融资成本的降低,注重金融服务的创新与效率的提高。发挥中心辐射的区域作用和引领示范作用,更好的带动中部、西部地区发展,推动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对于中西部地区,要加快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弥补数字普惠金融发展短板,加强对发展落后地区的引导与扶持,重点突出普惠金融发展对中小企业、“三农”的有效支持。另外,加强区域间交流合作和信息共享,开展跨区域的金融合作,如通过定期举办各类交流活动、研讨会等,引导资金与数字技术向普惠金融发展落后地区转移和扩散。
结语
普惠金融发展对我国金融改革影响深远、对中小企业可持续发展意义重大。当前及未来一段时间,我国普惠金融发展面临的有力因素和不利因素并存。对于普惠金融发展存在的问题,应该结合实际情况积极探索、主动创新,必然能破解“商业可持续”等难题,更好的赋能中小企业等普惠群体的生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