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讨动与静在钢琴演奏中的艺术体现
2021-09-16王金哲
王金哲
钢琴是一门听觉艺术,但它最终呈现出的演奏效果又不单单是依赖声音的传达,还包含了肢体体态、呼吸节奏、演奏速度等,因此将其视为视觉艺术也并不为过。动与静在听觉和视觉过程中都有不同的艺术体现,换言之,钢琴演奏家在演奏过程中所表现出的一个停顿、一个抬手、一个挥动等,皆属于视觉上的动与静;而我们听到的一个休止、空拍、持续等音响效果,又属于听觉上的动与静。动与静在钢琴演奏中有着丰富的艺术体现,是钢琴音乐表达情感的重要手段,是钢琴艺术探讨的重要课题。
一、钢琴演奏中动与静的把握方向
(一)对钢琴演奏速度的把握
钢琴音乐作品风格各异、品类繁多,不同时期、不同作曲家的钢琴作品所展现出的情感和思想都各有千秋,因此在演奏过程中对动与静的把握方向也有所不同。钢琴演奏速度与音乐本身的风格特点有一定关联,比如在演奏古典音乐时,其演奏速度则需要保持缓慢、稳定。如贝多芬的钢琴奏鸣曲。钢琴演奏的速度是由乐谱与表演风格决定的,若乐曲中有强和快的节奏修饰,在处理时也需要十分谨慎,如肖邦的夜曲,在演奏过程中就需要注意速度和节奏,而不同时期的钢琴演奏家在演奏时,对速度和节奏的把握都有微妙的差异,均属于对动与静不同角度的处理。譬如同样是演奏肖邦夜曲,傅聪在演奏过程中会将力度放在第54-62小节,演奏速度有明显变化;鲁宾斯坦在演奏该曲时,则是以渐变的速度,使该曲有一种缓、静的慵懒之美。两位演奏家在演奏中均于合理的尺度范围内对节奏作出了动与静的弹奏处理。
(二)对钢琴作品特性诠释的把握
钢琴作品的特性主要表现在内容,以及最终所呈现出的韵律、情感、意境等,若要完美地诠释这一系列特性,演奏者在演奏过程中对动与静的把握也至关重要。譬如在演奏抒情类、意境类、古典类,或节奏轻缓类的钢琴曲时,就需要体现出乐曲的“静”;在演奏节奏跳跃、活泼明朗、曲风轻快的乐曲时,演奏者则需要在演奏过程中注重“力”的表现和节奏的把控,以此将乐曲中蕴藏的“律动”感完整地诠释出来。
(三)对钢琴作品思想情绪的把握
钢琴作品所要展现的思想有的激进、有的保守,在情绪表达上或欢快、活泼、激昂、庄严,或温柔、静谧、悲伤、幽默等,演奏者在演奏过程中,需要根据不同的思想表达和情绪传达在动静结合上作出合理的变换。譬如在演奏李斯特的《西班牙狂想曲》时,许多演奏家在弹奏该曲时,通常会在主题强烈的乐章中加重力量表达,增强乐曲的摇曳、欢快之感,动静变换,将其情绪准确地渲染出来。
(四)对呼吸感的把握
呼吸感的节奏变化与演奏者对乐曲的情感领悟和感受有直接关系,是组织音乐、把控演绎节奏的关键之一,虽然钢琴演奏不需要用呼吸去支撑,但在演奏过程中,演奏者的呼吸节奏若能够结合动与静的变换,以呼吸节奏推动音乐的变化和发展,则可以帮助演奏者和作品达到形神一致、心灵合一的境界,达到更好的演绎效果。
二、“动与静”结合对钢琴演奏的作用
动与静在任何事物形态中都不是完全对立的,客观来说,它们都有着相互推动的作用,在钢琴演奏中同样如此。演奏者准确地把握住动与静的关系和制衡点,则可以帮助钢琴音乐演奏出更好的效果,提升艺术表达,达到更高的音乐造诣。
(一)有效激发演奏者的创作灵感
“动与静”在钢琴演奏中的结合,一方面是建立在乐曲本身的节奏、律动的基础之上,这是动与静表现程度、方式、技巧的限定范围,另一方面则是依靠演奏者自身的感悟能力和創作灵感,通过对动与静的把握,在演奏过程中结合自身的认知和思维,对乐曲进行创造性表达,如律动的跳跃、节奏的停顿等,使原本冰冷的钢琴音乐更具生命力和艺术魅力。创作灵感的进发是艺术的最高感应,是演奏者在表演过程中精神高度升华所达到的境界,从而产生的超乎常规的精神情感和演绎状态。由此可见,演奏者若能够准确把握动与静的结合点和制衡点,其思想认知、感受能力、共通情感都能得到理想的提升,即演奏者创作灵感的激发。
(二)利于提高演奏者的演奏技术水平
若能够有效结合“动与静”在钢琴演奏中的表现,意味着演奏者需要拥有更高超的技术水平去制衡和把控,换言之,动与静的结合代表演奏者的演奏技术水平的熟练程度,即演奏者能够领悟乐曲中的意象、情感、思维等内容。相反,若演奏者无法准确把握到动与静在钢琴演奏中的结合点和制衡点,最终所呈现出的演绎效果也会不尽如人意,不仅旋律节奏出现偏差,其情感传达也会出现失误。以肖邦的《革命练习曲》为例,若在演奏该曲过程中,没有娴熟的八度技术,则无法表现出该曲在不同阶段和旋律之中的动静之感,从而降低了乐曲的艺术效果,演奏质量也会遭到严重破坏。
三、动与静在钢琴演奏中的艺术体现
(一)演奏者的动与静
1.演奏者的肢体体态
肢体体态是钢琴演奏中的一个重要关注点,它是钢琴音乐的情感、思想、乐感的一种延伸,尤其对于作品中部分无法通过音符去传达的感情,肢体体态的表现能够起到很好的补充作用。此外,演奏者的肢体体态随着音乐的节奏变化而动,这也是演奏者与音乐达到心灵合一的表现。比如在演奏激情澎湃、慷慨激昂的乐曲时,身体的动作幅度会有明显较大,且身体上半身力量基本都会协调发力,通过肢体动作力量来传达情感。又或是在弹奏节奏从强到弱的音乐时,肢体体态通常也会有一个明显的“抛物线式”的转变过程,即由动到静、由强到弱。又比如在表达音乐中的休止符内容时,为了表达一种“无声胜有声”的艺术效果,演奏者在演奏过程中也会通过肢体体态来表达,如古典主义时期的著名作曲家弗朗茨·约瑟夫·海顿,他在演绎休止符的艺术效果时,肢体体态也会保持静止,在演奏过程中给人一种神秘感和未知感,极富戏剧性。总体来说,肢体体态是钢琴演奏中动与静最直观的艺术体现,但如何做到协调、连贯的表达,还需要根据演奏空间、音乐乐感等因素去把握。同时,肢体体态的表达还要注意协调一致,如以肩带动大臂、小臂,以手臂带动手腕和手指等,使演奏出的声音更加饱满、圆润、轻柔、灵活、富有弹性。
2.呼吸、节奏与音乐的律动
呼吸主要是指演奏者在演奏过程中跟随音乐节奏所表现出的呼吸吐纳,这是音乐演奏过程中的一种生理表现,是演奏者与音乐融为一体的起伏律动。节奏一方面是指钢琴音乐本身的乐感节奏,另一方面也是指演奏者跟随律动在肢体、呼吸等方面所表现出的有节奏的起伏动态。节奏具有明显的规律性和连贯性,也是演奏者平衡乐曲、追求演奏效果的关键。演奏者的感官系统与肢体运动系统融合在一起之后,通常能在演奏过程中将音乐作品的情感和意象作出二度创作,升华演绎效果,进一步感染听众。因此,也可以说,呼吸、节奏与音乐律动的融合即為演奏者生理与心理上的融合,是演奏者情感和思想的表现和传达。
3.听觉与视觉之动
钢琴演奏既是一场听觉享受,也是一场视觉盛宴,听觉享受可以听到乐曲流动和韵律感,视觉则可以欣赏到演奏者对音乐情感、思想、认知等方面的传达,激发观众与演奏者产生共鸣、共情。乐曲声音的流动和静止都是音乐形象的不同展现和刻画,且这一形象并非一成不变,而是随着音乐律动而不断发展和变换的。在这个“动”的演奏过程中,听众的视觉和听觉都得到了刺激,演奏者和听众的情感都跟随音乐的发展而双向交融,也就是说,演奏者“动”的过程激发了听众在听觉和视觉上一系列的“动”的过程,双方的思想和情感都朝着一致的方向发展和升华。
(二)钢琴作品演绎的动与静
1.钢琴作品意境的动与静
意境不仅是创作者的追求,也是演奏者期望达到的最佳效果,即“动中有静,静中有动”。对于一部钢琴作品来说,其最基本的演绎形态就是“动”,即通过手指在琴键上的跳跃来完成。“动”还表现在音乐声响的强弱对比,以此共同勾勒出钢琴作品意境中的“静”。例如陈培勋的钢琴作品《诗之二“水”音流》,在演奏过程中,通过对节拍、力度、速度的不断变化来模拟流水声,将该曲的山水意境刻画得惟妙惟肖。
2.钢琴作品个性的动与静
个性通常是形容人的不同性格特征,在这里形容钢琴作品主要是因为,不同类型的钢琴作品如同人一样都有着鲜明的个性特征。譬如舒曼的钢琴套曲《狂欢节》,其中第七首《妖艳的女子》和第九首《蝴蝶》其动静个性便十分鲜明。《妖艳的女子》其跳跃的节奏好似女子的挑逗,因此在演奏中会快速地跳动,以此展现这一跳跃性节奏。《蝴蝶》一曲则为了展现轻盈自由之感,会在演奏中降低弹奏幅度和速度。
音乐艺术本身就是一项声音艺术,声音的追求不仅仅只是音调、乐感、节奏,还有对动与静的追求。动与静并非对立的矛盾体,而是相互推动、相互协调的和谐之美。在钢琴演奏中,制衡和结合动与静就是试图达到以静制动、以动促静的艺术效果,这是值得每个演奏者去追求的境界,正如哲学家黑格尔对和谐之美的追求,动与静则恰恰是对辩证关系的和谐追求,这是钢琴演奏中的美学寓意,是钢琴发展和演奏者未来努力实现的重要目标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