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称谓语所映射出的中西文化差异研究
2021-09-16王骞
王 骞
(天津海运职业学院,天津 300350)
称谓语在所有文化的语言和文字中普遍存在,是一切社交活动中必不可少的用语。如果在交流中缺乏称谓语,则会导致交流对象指向不明,或可以被认为是缺乏尊重的表现,甚至被认为是带有某种特殊语气的交流,如命令、指责、怨愤等。
本研究着重讨论两类称谓语,一类为亲属称谓,比如:爸爸、姑姑、舅母、表弟等;另一类是社交称谓,如张书记、王师傅、李医生、赵女士等。亲属称谓通常指明的是辈分、婚姻、直系或旁系、性别、长幼等;社交称谓通常说明对方的职务、岗位、资格、军衔等等。称谓的对象可以是自己、对方或第三者。由于从现代称谓语出发,探讨中西文化不同之处,因此对于如鄙人、阁下、拙荆、犬子、令爱等旧时所用的敬语、谦辞就不再赘述。
此外,本研究所谈及的中国文化、中华文化,主要是指以孔孟儒学、宋明理学为代表的传统文化。中华文化圈既包括受中华文化深远影响的东亚、东南亚地区,也包括那些不在以上地域,但中华文化占主导地位的华人家庭、社区、文化圈等;文中所涉及的西方文化主要是指基督教文化,西方文化圈主要是指基督教文化圈,以欧洲和北美洲为主,同时包含澳大利亚、新西兰等不处于欧洲、美洲,但仍属于基督教文化圈的国家和地区。
一、亲属称谓的比较
(一)中文的亲属称谓
在整个中华文化圈中,即使在海外的华人家庭与社区,对于亲属称谓语的使用,也都有着严格的标准与要求。如果有人把称谓语叫错,则一定会被纠正。如果经常用错,必定会受到训诫和惩罚。比如:将“姑姑”叫成了“大姨”,或将“堂弟”叫作了“表弟”,必然会遭到嘲笑,而在场的人无论是长辈或是平辈势必当场就要纠正这种错误。而一旦弄错了辈分,尤其是降低了对方的辈分,比如将祖辈错当作父辈,那么除了当场纠正外,还极有可能会受到斥责,甚至体罚。在传统中华文化中,“乱了辈分”是无法被接受和被容忍的行为。而晚辈一旦对长辈没有使用称谓语,甚至是直呼其名,则被认为是“大不敬”,是忤逆不道,必然会受到严厉的处罚。总之,中华文化要求晚辈对于长辈必须使用正确、恰当的称谓语。
还有一点需要特别指出,那就是在与非家庭成员的社交活动中使用亲属称谓的现象。儿童遇到了比自己年长的同辈人,比较合适的称谓也是哥哥、姐姐;如果对方比自己年幼,要称呼对方为弟弟、妹妹,也可以直呼其名或乳名。成年人之间,也是采用了相同的称谓策略。对于比自己年长的,可以称其为大哥、大姐、大嫂;更加年长的,则称其为大爷、大伯、大婶、大娘;如果对方年纪达到做祖父祖母的,则可将对方称呼为老爷爷、公公、老奶奶、婆婆等。如果称呼者认识被称呼者,比如双方是熟人、邻居等关系,还可以同时称呼对方的姓与称谓,如:刘姥姥,王大爷,赵阿姨等。
(二)英语中的亲属称谓
英语的亲属称谓语相比中文而言,显得极为简单、笼统。除了必要的爸爸、妈妈、儿子,女儿等单一指向的称谓语之外,几乎都是使用概括性的称谓。比如:brother可以被翻译成哥哥或弟弟,sister既代表姐姐,也代表妹妹;uncle一词,就可以翻译成大伯、叔叔、舅舅、姨夫、姑父、表叔等,它表示被称呼人是与称呼人的父母平辈的,与称呼人具有姻亲或血亲关系的男性;而aunt一词,是所有与父母平辈的,与称呼人具有姻亲或血亲关系的女性。grandfather和grandmother除了代表祖父母之外,还分别代表所有与祖父、祖母平辈的,与称呼人具有姻亲或血亲关系的男性和女性;具有相似含义的词还有cousin,该词不仅意味着与被称呼人与称呼人为平辈关系,而且还同时代表着男性及女性,所以称呼人的表兄弟、表姐妹、堂兄弟、堂姐妹均可以用cousin来代表。在中文中,对外甥和侄儿的区分也是十分明确的,但英文中,外甥和侄儿也是同一单词nephew;而niece则指外甥女和侄女。
对家庭成员使用简单、笼统的称谓,不仅出现在英语中,还出现在西方文化的其他主流语种中,例如法语、德语、西班牙语。
令多数中国人感到中西方文化差异巨大的一点是,在欧美文化中,称呼长辈或平辈的名(given name, first name或forename),是可以接受的,甚至是得到鼓励的。例如:在欧美地区占绝大多数的核心家庭(nuclear family)中,是不需使用“兄弟姐妹”这些称谓的。而在扩展家庭(extended family)中,更不会使用表哥、堂妹这种称谓。所以,对于平辈人,无论对方是长是幼,几乎都是直呼对方的名。如果称呼对方为哥哥、妹妹、表哥、堂弟一类的词,反而会让所有的家庭成员感到十分诧异,且会对此种行为加以纠正。在欧美地区,只有在向他人介绍自己的兄弟姐妹时,才会使用这样的称谓。如:She is my cousin, Mary.(这是我的表姐妹,玛丽。)
叔叔、舅舅、姑姑、姨妈等称谓,当晚辈处于幼年时期,是可以称呼这些称谓的,但会使用其名(given name)与称谓的组合。例如:某人名为Sam,为称呼者的叔叔,那么晚辈对其称呼为uncle Sam。但是这种称谓只保留至晚辈进入青春期前后,在孩子十几岁时,就逐渐直呼其名Sam,不再加uncle。
至于在邻里间或非亲属的关系中,称呼对方为哥哥、叔叔、阿姨等现象,在现代欧美社会中是罕见的。
关于中西文化间,不同亲属称谓语的区别,可以参阅以下表格。
表1 常用亲属称谓语比较
二、社交称谓的比较
(一)中文的社交称谓
在中华文化圈里,社交称谓如同亲属称谓一样重要。在公共场合和工作场所中,如果对于上级、领导使用了错误的、不当的称谓,则会招致嘲笑,甚至惩罚,也会被认为是不谙世事的表现。
在一个组织中,下级通常会称呼上级的职位或职务,如:何秘书长、张董事长、李局长、赵科长等。有时,也会称呼体现专业技能的称谓,如:陈医生、刘会记、马工程师、丁教授等等。以上这些称谓,可以出现在称呼者与被称呼者处于相同或不同组织中。总之,中文里的社交称谓,尤其是下级对上级的称呼,必须是正确且恰当的。
在工作场所和社交场合是如此称呼,在私人场合也是如此。无论下级与上级的个人关系有多亲近,一旦去上级家中拜访或在其他场合交谈或进行文字交流,也要使用在组织中经常使用的、并体现对方职位、职务以及社会地位的称谓。
(二)英语中的社交称谓
而在英语当中,社交称谓远不如中文这般复杂、严格。在一个组织当中,如果下级年轻,上级年长,或下级为刚来工作不久,则会对上级称呼其姓(family name, last name或surname)加先生或女士,如:约翰森先生(Mr.Johnson),福特女士(Mrs./Ms.Ford)。如果上下级比较熟悉,一起工作时间较久,那么下级一般可以直呼上级的名(given name)。无论采用哪种称呼方式,一般都不会把上级的职务、岗位称呼出来。
而中西方比较接近的一点是,西方也会使用一些体现专业性的称呼,如:李博士或李医生(Doctor.Lee),克林顿教授(Professor Clinton)。英语中,也有完全使用职位作为称呼的情况,如总统先生(Mr.President),议长先生(Mr.Speaker),教授(Professor),神父(father)。但此类称谓语数量极为有限。
还有一个比较特殊的现象,就是即使在我国,那些经常与欧美企业、合资企业等接触或交往的商业机构和一些非营利性机构,会同时使用中、英两种语言的社交称谓。比如:称呼某位部门负责人,用中文称呼就是李经理,周主任,王总监,但这几位负责人如果有英文名字,那么她们的上级、同级、下级都可以称呼她们的英文名。但如果下级称呼这三位负责人的中文名字,则肯定会引起她们的不快。总之,下级称呼上级英文名是可以接受的,但称呼其中文名却是不礼貌、缺乏尊重的行为。
三、形成中文称谓语的文化成因
我们不难发现一个值得深思的规律,那就是:中文对称谓语的严格使用大多只限于晚辈对长辈、下级对上级。换言之,处于相对劣势或弱势的群体对于相对优势的群体,要严格地遵守称谓语使用规则;反之,长辈对晚辈、上级对下级则没有明确的约定,称谓语使用起来比较宽松,有多种称谓可选。例如:上级可以称呼下级“李国华”为小李、老李,或称呼其名(given name)“国华”或其全名(full name),也可以称呼其职务,李科长、李主任等。而且,即使长辈或上级对晚辈或下级用错称谓,也是可以得到包容的。本文将从下面几个方面来剖析其根本原因。
(一)纲常伦理观
对于亲属称谓的注重,尤其是晚辈对于长辈的尊称,主要来自中国传统纲常伦理观。“忠孝两全”,“三纲五常”,“尊卑有别,长幼有序”是数千年以来规范道德、伦理的标准。《孝经》记载:“夫孝,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孝”是家庭中,晚辈对长辈的无条件服从。“不孝”是对晚辈最严厉的指责,是必定会受到整个社会唾弃和鄙视的行为。而“忠”是对“孝”的升华,是将对家庭中长辈的遵从,复制到以君王为代表的官僚体系中。“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都体现着前者对于后者的绝对权力,以及后者对于前者的绝对服从。忠臣的标准是“君让臣死,臣不得不死”。如果臣子违抗,就是犯上,就是造反,是要杀头的,甚至要“株连九族”;父母动手打儿子,也常常被认为是家事,也是正常的,所谓“棍棒出孝子”,“不打不成器”;而如果子女打了父母,那就是忤逆不道。在很多时候,子女是可以被送官的。秦代的非公室告,就不会受理“子告父母、臣妾告主”这类案件。并且作为原告的子女、臣妾,还要受到官府的惩治。同样,直到195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推出,才从官方规定女性也有解除婚姻的自由,终止了“休书”这种延续千年的不平等文件。显然,这种所谓的长幼尊卑是建立在君权、父权、夫权绝对统治之下的。换言之,就是建立在下级对上级、晚辈对长辈的绝对服从的基础之上。
(二)官本位观念
中国自古以来就是一个“官本位”社会,人民普遍认为:当官应该是人生最好的出路,是改变命运的最佳方案。十年寒窗,头悬梁,锥刺股,就是为了有朝一日进京赶考,金榜题名,衣锦还乡,担任要职。这样就可以光宗耀祖,显耀门楣。接下来,便是“一人得道鸡犬升天”。因此,对于为官者的尊重和畏惧,使得社会普遍对于做官具有特殊的情结与无限的向往。因此,也就不难理解为什么要把对方的官职挂在嘴边——自己既然称呼了对方的官职,那么对方也要相应地称呼自己的官职。官职直接体现了个人价值、地位。
在中国传统社会,官本位使为官者享受着绝对的权力,并且巩固着他们的权力。那时,权凌驾于法之上是常态。数千年以来,权力的边界被无限延伸,权力也从没有被关进法律的笼子,更没有受到人民的监督,而“民为重,社稷次之,君为轻”这样的民本思想,也仅存在于少数思想家的美好想象中。同时,权力也在巩固着官本位这一现象。两者交织在一起,相互推动着、巩固着对方,使得中国社会近五千年的历史,几乎都处于对权力的痴迷、对做官的渴望当中。因此,自己一旦为官,就要把自己的官职时时刻刻展现出来,要让周围的人都知道自己是官,从而获得他人的尊重。
此外,中国古代将君主、圣贤、长辈、官吏的名字叫作“名讳”。讳就是忌讳,是不可触碰的。所以,君主、官员,长辈等的名字是人臣、下级和晚辈所不能说、不能写的,说话和写字时都要“避讳”。就要用称谓语来称呼、指代他人。
(三)以家庭为单位的群体本位
以家庭为社会基础单元,决定了中国文化中的个体必须依赖家庭、家族等群体才能在社会中立足。作为中国传统,在一个大家庭(扩展家庭)或家族中,拥有决定权的是长者。在一个大家庭、家族做出重大决定之前,总是由其中的长者们展开讨论,权衡利弊,最后做出决定。长者指的就是辈分高的人,而未必是年纪最大的人。因此,辈分的作用及其无法替代的地位就在家庭、家族,乃至整个社会中凸显出来。
如果一个年轻人用错了称谓语,那么除了受到纠正和惩罚之外,他还可能在亲属中失去地位。家族中的长辈是应该照顾晚辈的,是要为晚辈提供帮助的。而这种照顾和帮助的前提条件,就是要求这位晚辈尊重长辈。如果晚辈没有正确地称呼长辈,甚至直呼其名,那就是不懂事,目无尊长,所以这位长辈是无论如何也不会帮助这位后辈的。当然,晚辈在长辈的帮助之下,一旦飞黄腾达,升官发财,那么这位晚辈也应该报答长辈的提携与知遇之恩。双方的利益纠葛在一起,难以分离。
四、形成西方称谓语的文化成因
(一)以基督教为代表的宗教观
以基督教为代表的西方宗教倡导的是“上帝面前,人人平等”的理念。以现代宗教的角度来看待神与人的关系,是一种“你—我”关系,即任何人与上帝的距离都是相同的,上帝与人之间没有被任何事物所隔绝,也没有被家族中的长辈等人隔开。因此,“上帝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深入人心。
其次,与中华文明的“性善论”相悖,西方世界普遍信仰“性恶论”,即人自出生之日来到这个世界上,就背负着“原罪”——无论是家中的长辈还是晚辈,同为上帝面前的“罪人”。晚辈无需对长辈表现出无限的崇敬和绝对的服从,相反,每个人都应对上帝和上帝的意志绝对遵从。《圣经·新约·路德福音》记载:“我(耶稣)来并不是叫地上太平,乃是叫地上动刀兵,因为我来是叫人与父亲生疏,女儿与母亲生疏,媳妇与婆婆生疏……人到我这里来,若不恨自己的父母、妻子、儿女、弟兄、姐妹和自己的生命,就不能做我的门徒。”这段话典型地描述了人应该超越自己的家庭,脱出世俗的伦理观,要向人的精神层面和超越的层面靠拢。
(二)个人的权利与自由
从古希腊到现代西方文明,都强调着个体价值的实现及个人救赎。承认个人的尊严、价值,肯定个体的权利,鼓励个体价值的最大化实现早已经成为西方世界共同认可的价值观。因此,个人,而不是家庭,在社会中扮演着最小元素,是推动社会发展的根本力量。
在西方社会,“个人主义”代表着坚持独立自主的个体,拥有鲜明独立的个性,不依附、不依赖他人,可以依靠自己的力量实现个人价值。而这个词,在过分强调“群体本位”的中华文化里,却被广泛误读,曲解成了“利己主义”——这样的人是不服管教、标新立异的自私自利者。
综上所述,西方社会中,把“个人”推向最前沿,并且“上帝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在文艺复兴以后,尤其是在启蒙思想的推动之下,深入人心,难以动摇。而在中国这样一个以家庭为基础单位的群体本位社会里,一个极度重视纲常伦理的社会里,个人的辈分决定了他在家庭中所处的位置,他的长辈永远是他的长辈,晚辈也永远是晚辈。即使有一天他飞黄腾达,衣锦还乡,他仍旧要对长辈施以正确、恰当的称谓;即使有一天他落魄不堪,一文不名,但他的晚辈还是要以正确、恰当的方式称呼他。这似乎赋予了一个人某种保障——只要他不是个不忠不孝之人,那么他在家庭中总是可以保留一个相对稳定的位置。而形成中华文化社交称谓,尤其是强调职位并严格规定下级对上级的称谓这种现象,主要源自在中国传统社会“官本位”观念根深蒂固。即使是生在当代的中国年轻人,也无法低估传统亲属及社交称谓语的作用,而且具有中国特色的称谓语一定还会在我国长期存在。